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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迹修复工程管理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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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从台湾古建筑修复工程管理的角度出发,就如何使古建筑修复理论与具体修复实务有机结合的问题进行深入研究。为古建筑修复工程管理在具体操作阶段的目标、内容与方法上提供借鉴。

关键词:古建筑;文化资产;修复工程;修复营缮

Abstract:This essay will deeply study on how to combine the theory of renovating antiquities with particular practice in renovating in the perspective of the project management of renovating antiquities in Taiwan. Furthermore, this essay will provide suggestions on the objectives, contents and methods in the progress of managing renovation of antiquities.

Key words:Antiquities;Culture resources;Renovation project;Renovation and management

中图分类号:TU08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4144(2010)12-58(6)

作者简介:庄敏信台湾力园工程顾问有限公司董事长博士高级建筑师

1前言

世界各先进国家于文化资产保存与维护,早已列为国家重点工作。国际间有关历史保存与古迹维护的文献很多,自1931年《雅典》开始,继而有1964年《威尼斯》、《文化纪念物与历史场所维护与修复》。文化资产之保存与维护皆受此影响,有关历史保存与古迹维护最重要的国际组织创立于1965年,近年来计有109个国家设有国家级的委员会。而国际文化纪念物与历史场所委员会,则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在《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保护公约》的架构下,与国际文化纪念物与历史场所委员会及世界保育联盟共同在世界遗产的指定上,对世界遗产委员会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扮演着咨询顾问之角色。台湾于1982年公布文化资产保存法迄今,共历经5次的研议与修正,印证国人对文化资产保存与维护的观念正在成长茁壮,而国外的文化资产保存规范与制度未必全然适合本土的实际情况,相关的保存经验与国际文献却值得我们参考。

古迹是人类历史发展过程中,所遗留下来的具体物证,亦呈现民族发展的重要轨迹。中国地大物博,历史悠久,所遗留下来的文化遗产是极其丰富而伟大。借助古迹,可以学习并知晓古代的历史、政治、社会、经济、艺术、文化等方面的知识。古迹的修复就是要将历史的建筑物经维修后重现给世人,除本身不可迁移外,应按原有的风貌复原。

鉴此,为维护国家重要文化资产永续长存,目前从事古迹修复工作的人才即待培训,古迹修复工程管理更显重要性;换言之,过去仅局限于单一部门之专才,现今由于科技的发达,社会层次的转变,迫使古建筑保护工作的跨专业性日渐复杂。在实质操作上,工序项目多且杂,从起点着手至整个段落完成,皆需面临各项考验与磨炼。整体而言,从事古迹修复与管理之人才尤为难得。

2台湾古迹修复背景

依台湾目前所颁布的《文化资产保存法》来看,其中有关古迹部份依使用功能可区分为城郭、关塞、衙署、书院、宅第、园林、寺庙、教堂、牌坊、碑碣、陵墓、桥梁及其它建筑物。被列为保护之古迹都有其历史背景,可供国人于生活及教育方面作为最佳的文化题材;又因古迹遍及各地,对各地方的休闲活动、乡土教学、小区推广等深具影响,故为现代化国家文化建设中的重要项目之一。

台湾早期的汉人建筑,无论是民宅与庙宇,乃透过移民及通商管道,同时将大陆建材运抵台湾,匠师亦随之而来建构台湾传统建筑,于是造成庙宇、书院、宅第等等诸多类型建筑型态。从类型与居住观念而言,大多类似大陆东南沿海地带闽南式建筑居多,日治时期亦创建许多具有欧风之衙署、车站等历史建筑。换言之,台湾所称的古迹与历史建筑,在不同国家会有不同的定义,一般而言两者均具有长时间的历史,归纳为文化资产。愈深入了解古迹的历史渊源和历年的演变,愈能感受前人所留下的伟业所给予后人的文化资产实质珍贵。如何使宝贵的文化遗产,能在妥善的维护下继续延传与活化,乃为学界与业界必须共同努力之目标。

古迹的修复需结合资金、人力与物力基础上,从中进行调查、研究、规划、设计、发包、施工、验收等过程,均需事前反复的讨论、分析与考证。修复执行中,亦往往会为了某种因素而须停摆考证,待相关之推敲与印证相吻合后再进行,方可确实达成古迹修复目标,这也是修复工程在管理流程中必须设定的基因与准备。在上述繁杂,且具专业性的工作中,若无事前做好管理规划,途中因故延误,则无法掌控时效,除将增加经费和工期外,亦产生对古建物造成二度伤害之危机。

3古迹修复工程之症结与问题

古迹修复所面临的问题涵盖范围甚广,细节又多与细腻。为何古迹修复与一般工程在管理作业上会有不同的方式?因为从事修复工程管理作业之前提,除须对修复工程之材料与工法要深入了解外,更须懂得相关法令与规范,管理团队除工程专业人员外还要有历史专业人员之参与。国际上的宣言、、建议文等诸多规范与制度,未必全然适合国内,而国内的文化资产保存法暨文物保护法,至目前虽已做数度之调整与修正,但仍未满足现行古迹修复之需求;此外,针对古迹修复工程之技术与方法仍源于老匠师口传相授,如今之管理者大多引用现代的工程管理方法,运用在古迹修复作业,未周圆的管理内涵至执行中则出现许多无法兼容的现象,例如行政作业、修复流程、修复施工操作细节等,尤其在构材衔接部分常产生许多不协调的修复问题。另在修复工程中,常因工程管理不当导致错误的判断与决定,造成不正确的结果,历程中除增加许多无谓的开支以及时间、人力的浪费,甚至使古迹本体受到另类伤害,将无法对历史及后人交代,古迹修复工作,现行进行修复管理作业之问题需再做修正与调整;综合上述,笔者整理出相关议题,条述如下所示:

(1)法令与制度须再检讨修正与补充

(2)管理制度规范的建立与重视

(3)匠师群的培育与养成

(4)提升国人对文化资产的认知、关怀与教育

(5)加强主办单位与承办员重视问题之观念

(6)执行者须加强修复工程管理模式与理念

此外,在修复工程管理层面,古迹修复会因相关的问题及牵涉的领域导致所属各部门及时做修订、改善、配合。如能于修复工程管理做妥善之规划与配合,执行时做好沟通,则完善的古迹修复质量指日可待。换言之,妥善的管理制度之建立,系于相关参与者之管理水平,另有关古迹修复之工程管理及作业时,在执行中还面临与需改善的问题,包括:第一为因社会型态的演变及环保意识的提升,天然材料的取得已面临缺乏。第二为修复工作主要的人力为传统匠师,其个人品性与心理辅导,使其能与管理者和睦相处,需列入观念教育规划。第三为专业传统匠师的匠艺已渐失传,后继之年轻人兴致缺缺,难以吃苦。第四为参与者的训练与经验的养成,如何建立培训环境与课程之规划。第五为领导者于理念、使命、责任、领导统御等之训练与养成。第六为如何引导、启发、激励于人力、物料及行政管理。

所以,每样事物或工作总会有预定的理想与目标,尤其在工程的执行面,工程管理作业,即将赋予的工程任务,在如期、如质的预期计划且在既定的预算下完成,操作的过程与必要的计划是不容许延误与闪失的,各阶段的管理因应各需求而制定,管理的过程又因不同的状况做修正与调节,只求预定目标之达成。

4古迹修复之工程管理概述

古迹的修复工程于进行时其流程是否顺畅,成效是否合乎要求,有赖各阶段之妥善管理及制度的安排。管理的制度、方法运作在古迹修复历程占极重要的角色。修复流程各阶段执行之管理方法皆需略作变化与修正,其步骤分述如下所示:

4.1调查研究

古迹具有其特殊之价值,故在进行保存修复作业时,必须受到一些条件限制,需依照文化资产保存法及相关规定办理,确保古迹原有形貌不受破坏。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于1964年5月在威尼斯开会通过了(威尼斯第九条)其中关于修复之定义为:“修复是一件高度专门化的技术,它的目的是完全保护和再现文物建筑的审美和历史价值,它必须尊重原始数据和确凿的文献,它不能有丝毫臆测。不论什么情况下,修复之前和之后都要对文物和建筑进行考古和历史的研究”;另有(威尼斯第三条)所揭示:“保护和修复文物建筑,既要把它当作历史见证物,也要把它当作艺术作品”。

综上所述,针对古迹修复工程之定义观之,则具备下列几个特性:第一为技术工法之独特性。第二为工程性质之特殊性。第三为修复准则之客观性。第四为调查研究之重要性。第五为时间与预算之不确定性。亦即,古迹之修复无论工程项目和目的均不同于一般工程,则由法令与修复要项实质的限制与需求,更能彰显古迹修复第一阶段调查研究之重要性。其中,调查研究又可称为建筑史论研究,从中亦包含后续建筑修复计划之拟定策略。详细内容如下所示:

(1)文献史料的收集及历史考证

(2)环境调查

(3)必要之考古研究

(4)构造物创建、历年修复过程及工法之调查

(5)构造物调查及原貌判断

(6)匠师技艺及材料分析调查

(7)破损状况调查及构造诊断

(8)修复原则、方法之研拟及初步修复预估概算

(9)必要性解体调查,范围与方法之建议

(10)符合比例之平面、立面、剖面及大样等修复计划图说制作

(11)经营管理及再利用计划

(12)其它与古迹修复计划相关事项

4.2规划设计

规划设计乃延续修复计划及解体调查纪录之后,所做的进一步整理分析与修正工作,相关工作范围与内容如下所示:

(1)必要性之资料整理分析

(2)依据解体调查结果修正古迹修复计划

(3)规划方向之拟定

(4)古迹之现况测绘

(5)修复施工图样绘制

(6)修复施工说明书制作

(7)修复工程预算编列

(8)古迹原架构特殊工法之研拟

(9)古迹于断代所衍生增、修、改建之处理方案拟定

(10)其它与古迹修复之规划设计相关事项

4.3修复工程之监造

从事古迹规划设计单位,必须负起修复工程于进行修复时的监造工作。其主要任务是要如何来引导施工单位从事修复工作,在正确的观念下发挥匠艺之专长,在既有的法令及修复目标下合理地进行修复工作。由于规划设计单位已对古迹本体具有深入了解修复之方向与内容,且修复施工规范及修复施工说明书亦由该单位拟定,所以派设计人员担任监造工作是理所当然的。身为监造人员除应遵守建筑师法第十八条各监造事项之规定外,更应深入对古迹修复各细节的了解,并应具有古迹修复工程的临场经验,监造人员因属修复工作之第一线指挥与决定者,攸关修复实质内涵与细节,故监造人员素质的好坏,将直接影响修复成果与质量。综上所述,监造的工作范围与内容如下所示:

(1)承修厂商清点原有构件及文物时之督导与协助

(2)承修厂商施工计划、预定进度、传统匠师、重要分包厂商、设备制造厂商等之审查

(3)承修厂商于放样、施工基准测量、各项测量之校对与检验

(4)古迹原貌与设计图不符时之建议与处理

(5)承修厂商办理原有材料保存、修复、更新及质量管理工作之督导查核

(6)承修厂商执行旧有文物之保护、工地安全卫生、交通维持及环境保护等工作之督导

(7)履约进度及履约估验计价之查核

(8)有关履约接口之协调与整合

(9)契约变更之建议及处理

(10)新添设备事宜之建议、测试及试运转之监督

(11)竣工文件及结算之审查

(12)工作报告书及验收之协办

(13)协办履约争议之处理

(14)修复中各细节与阶段主持协调与沟通并下达修复执行

(15)其它与古迹修复监造之相关事务

4.4修复施工与管理

修复工程在操作细节方面是既定的,成果目标是一致的,只要尽求修复工程达到目标,而管理方式可从中修正。换言之,修复工程之实务与理论原本就具有落差值,但修复工作之执行技巧,操作者须于智慧上做适度的管理方法之修正、调整与运用,从中确切执行施工规范与质量控制,乃为工程管理最基本之法则,但“人”之因素为最难掌握部分;是故,适切的沟通亦为不可或缺之要项。整体而言,施工前必须适切的引导工程方向,在修复技术层面上,对修复施工技巧、执行程序及质量管控要点,并建立可循之工作指标;基于工程要求,可于施工说明书、施工与品管计划内呈现,展现对古建筑负责之态度。

此外,修复过程之检讨与改进,则为施工过程中,必须纳入管理之一环。其中包括以下事项:第一为对工程进行中之缺失,能时时予以检讨、实时作修正和改进,如何避免重蹈覆辙,可规定由承修者与管理者各自在定期,整理日常维护状况结果之报告,上呈主管单位核办,并于固定时间点作改进对策。第二为全面性之检讨应由公部门建立定期之考核与追踪,并依法令制定奖惩办法,由主管单位或地方主管机关分层负责执行。综合上述,归纳出修复施工与管理观点,条列如下所示:

(1)对古迹现有之建材不管任何材质、尺寸及大小,均应视为宝物,要好好的爱惜

(2)构件损坏除影响受力问题者需抽换,其余应尽力保留,予以修补为之

(3)判定为抽换之原有材料,如能再利用则应列入考虑

(4)修复执行之管理者需有下列要件方能做好管理计划:

(4.1)熟悉修复范围、环境及修复内容与工期

(4.2)熟读修复规范及修复施工说明书之规定

(4.3)核对古迹现况与修复图说内容及状况与尺寸

(4.4)研究修复流程、工法、材料、作业程序与要点

(4.5)研拟施工问题、假设、处理方案

(4.6)计划人力、材料及物力、资金运用、行政作业

4.5修复工程之验收

修复工程因属特殊工程,于执行中会因修复部位的后续需求,必须先做部分验收(尤其是榫头与隐蔽部份),故在修复工程进行中查验的频率颇高,一则运用查验绩效来控制质量,二则于查验过程可适时发现施工错误要求作立即改善,三则可运用查验时机解决修复问题。修复工程常会因各方各有不同的看法,故须于阶段查验时,由主办单位邀集专家学者共同参与,因此修复施工计划内需提出查验时机及查验停留点。故修复工程之验收须于平时陆续去执行逐一完成验收,而非一般工程于工程结束后再做整体验收作业。

5结论

古迹修复工程有一定的修复流程,每个工作阶段除有法令的约束、历史研究的需求、建筑特色与工艺匠别的探索外,如何在修复过程中建立合理、适宜有效的管理制度与方法,亦是目前从事古迹修复与管理相关学界、公共部门与业界人员必须面对之课题,包括:第一为古建筑修复各阶段管理分析方面,必须拟定各阶段之工作内容、方式、庶务及相关注意要项,给予未来之专业技术人员,可依个案之需求略作调整,理出最理想与适宜之管理方法。第二为专业短缺质量不均问题方面,亦即公共部门须重视古建筑修复专业技术人员培训计划问题,其中校园亦可鼓励年轻者热心参与学习,亦可促使日后文化资产维护工作能正常运作。第三为古建筑修复质量提升方面,施工中将质量检验与查核之程序做有系统之整合,从实务分析效果中,归纳出提升质量法则,促使未来执行者能参酌办理,维持古建筑修复质量工作。

综上所述,古迹修复与管理从规划设计时所发现之重点,于后续的发包修缮作业,又会因前置作业之时效性与准确性的因素,而导致修复的延滞。在管理上须作必要性的修正与细节之调整,因此修复工程所规划出来的细则,并非如一般工程能有事前的结果预测,和假设性的事前预防措施。每阶段的从事者均须秉持爱惜的心态从事修复工作,更需有接纳意见的雅量。工作范围涵盖时间、人工、材料、设备、质量等项,均需怀有对历史负责的观念与态度。修复工作之项目从调查研究着手,再进行规划、设计、发包、修缮施工,每阶段均环环相扣,如能确实做好阶段性的管理,则修复工作将能如预期顺利进行,亦可达成修复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