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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为民企“隐蔽”放贷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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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鑫集团为运城市最大的民营企业,主营业务为钢铁,员工上万名。运城市前政府官员王海(化名)介绍,2008年底,受金融危机影响,海鑫集团出现资金困难,四处求援。时任运城市交通局局长王健康曾出面斡旋,涉嫌非法挪用1亿财政专款放贷给海鑫集团。

这次借款方式十分“隐蔽”,王海和运城市审计局工作人员郑道(化名)经过3年的跟踪和调查才发现其中“蹊跷”,并掌握了相关违法证据。运城市交通局于2008年底立项了运城市学苑路立交桥及中条山隧道工程两市政工程,并以需储备钢材为由,申请向市财政局和闻喜县财政局共借款1亿元资金。

王海出示的一份盖有市交通局公章的承诺书显示,2008年12月30日,运城市交通局承诺借款1亿元,期限为十个月,到期后将归还一亿一千万元人民币,如到期不能按时归还,同意市财政局从交通局专项资金中予以扣除。

运城市财政局据此向闻喜县财政局拨款1亿元。2009年1月6日,闻喜县财政局将这笔钱拨给海鑫集团,再由海鑫集团向运城市交通局提供相应的钢材。但王海调查发现,修建运城市学苑路立交桥和中条山隧道用不了1亿元的钢材,其中学苑路立交桥使用了4200万元的钢材,而中条山隧道没有使用这批钢材。交通局指令海鑫集团把多余的钢材运至运城市秦洲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仓库,并委托秦洲公司把钢材卖掉变现5800万元,分三次返还给交通局。

运城市审计局工作人员郑道告诉记者,这所谓的1亿元钢材款,本质是市交通局从财政局贷款1亿元,再借贷给海鑫集团,海鑫集团无力用现金偿还,只好用钢材偿还。

郑道说,根据财政预算法,财政款项必须专款专用,如借贷给企业须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并需要市长签字批准。交通局借贷给海鑫集团的1亿元,没有通过市长签字,属于交通局和海鑫集团的私下勾兑行为。

交通局非法借贷给海鑫集团的1亿元即是在王健康担任交通局局长期间发生。交通局一名副局长告诉记者,此事是王健康个人所为,没有经过交通局党组成员讨论,“局里的事情都是王健康说了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