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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产业市场结构的形成是产业内在运行规律和政府规制、产业政策两类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内外因素的变化将导致市场结构的调整。在金融全面开放的背景下,寡头垄断依然是我国银行业市场结构的优选目标。
关键词:市场结构;竞争;寡头垄断;银行业
一、选题的背景及意义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银行业逐步形成了以四大国有银行为主体的典型的寡头垄断市场结构,1995—2002年期间,资产、贷款、存款各项CR4指标均大于75%,按照贝恩(Bain.JoeS)对市场结构集中度指标分类法进行判定,CR4指标大于75%,说明我国银行业处于高度集中的寡头市场。这种情况近年来出现缓慢而明显的下降趋势,截至2004年底,CR4的贷款指标降至63.32%,仍处于较高的寡占状态。但是,随着人世过渡期的结束,我国银行业已经全面对外开放,外资正在加紧以各种方式进入我国银行业,同时,民营资本也在借监管逐步放松的国际趋势,写作论文逐步向银行业渗透,我国银行业正处在一个更加开放的市场环境之中。那么,面对市场环境的变化,我国银行业高寡占的市场结构将会受到怎样的影响?发生怎样的演变?我国银行业市场结构优化目标该如何判定和选择?对此,许多学者都做出了分析。其中较为主流的一种观点认为。垄断竞争是我国银行业市场结构的必然选择。本文对此进行理论分析和实践论证。提出寡头垄断依然是我国银行业市场结构的优选目标。
二、对主张我国银行业垄断竞争结构观点的几点不同意见
认为我国银行业市场结构应选择垄断竞争的观点。大多源于以下几方面的原因:
1、受西方主流经济学的影响,长期以来形成对竞争的偏好,对垄断的排斥。按照西方经典的微观经济学理论。只要不存在外部性,完全竞争的市场就会自动实现帕累托最优的资源配置,竞争成为效率的前提,完全竞争市场是经济效率最高的市场形态。而垄断作为竞争的对立面,总是与扼杀竞争、阻碍技术进步联系在一起。从不完全竞争的两种市场形态来看,寡头垄断更偏重于垄断,而垄断竞争更侧重于竞争。所以,随着我国金融业的进一步开放,竞争成分的增加,垄断竞争被认为是银行业市场结构的必然演进结果。
2、按照产业经济学SCP理论进行倒推,认为银行业的寡头结构是造成我国银行业效率低下的根本原因,因此,写作毕业论文主张垄断竞争结构。按照SCP分析范式。市场结构决定市场行为,市场行为又影响市场绩效,长期以来,我国银行业效率低下,由此归因于高度集中的寡占市场结构,因此,主张降低准入壁垒,增加竞争成分。
3、对垄断和竞争存在两种偏颇的理解。一是将竞争定位于潜在进入者和在位银行之间的竞争。而忽略了在位银行之间存在着更为激烈的竞争,认为增加竞争成分就是放低准入,增加竞争主体和银行的个数。二是将垄断结构和垄断行为相混淆。将反对垄断行为替换为反对垄断结构。因此,认为垄断竞争结构更有利于竞争和反垄断。
对于第一种观点,就垄断和竞争的关系而言,垄断虽然是竞争的对立面。但它的存在并没有消灭竞争。寡头垄断改变的只是竞争的形式。而非竞争的本身。垄断结构产生后,垄断者仍然面临着各种不同程度的竞争,即使是完全垄断,也不能把竞争排斥在外。有学者认为任何一种垄断地位都不可高枕无忧,垄断地位只能凭机敏和精力赢得并得以保持。从国际范围诸多产业来看,寡头垄断反而会使竞争大大加剧,在经济开放背景下,外资银行的进入无疑会加剧我国银行业的竞争程度。而激烈的竞争足以使寡头垄断银行尽可能地努力进行新产品、新技术的研究和开发,尽可能地提高效率,尽可能地降低产品和金融服务的价格,而并非像传统经济学理论认为的垄断一定会破坏竞争、降低市场效率,阻碍经济和技术的发展。对此,一些经济学家根据寡头垄断企业组织在经济生活中所起的作用越来越重要这一事实,指出“垄断导致资源配置低效率”的观点,是建立在完全竞争假设前提上的,而这个前提缺乏现实性,因而此观点的正确性大打折扣。
对于第二种观点,20世纪70年代SCP理论就受到质疑。实践中。世界各国银行业普遍是高度集中的寡占性市场结构,但效率却差异很大。20世纪80年代,W.J.Baumol和.C.Panzar提出可竞争市场理论,该理论认为,决定市场绩效的并不是现有的市场结构,而是市场的可竞争性或是竞争程度,在理论上弥补了SCP分析范式的缺陷。产业经济学大师HaroldDemsetz也从另一角度对这一问题进行了解释,他指出,写作硕士论文高效率的企业可以占有较大的市场份额,并伴随着产业集中度的提高,优秀企业的良好绩效是因为效率而不是市场垄断结构造成的。秦宛顺、欧阳俊(2001)所做的MP和ES假说检验结果也表明,我国商业银行绩效水平主要取决于银行效率,市场结构与银行绩效水平无显著的统计关系。因而,按照SCP倒推,将我国银行效率低下的原因归于寡头市场结构,以此主张银行业选择垄断竞争结构的理由是难以成立的。从理论上看,银行业SCP分析范式也没有考虑到银行业相对于制造业等产业组织的高负债高风险的特点,没有考虑到不无完全信息和委托因素的影响,这些因素会对银行厂商行为、结构和绩效之间的内在联系产生影响。可见,银行业的SCP框架需要进一步修正。
对于第三种观点的两个误区,首先,根据迈克尔•波特的观点,一个行业存在着五种基本的竞争力量,即除了潜在加入者、代用品的威胁、购买者的讨价还价能力、供应者的讨价还价能力外,还有现存厂商者之间的抗衡。对于银行业来说。由于高资本的准入壁垒和高风险的政府规制,来自于潜在加入者的竞争并非构成主要的竞争威胁,其它几种竞争也因为银行业独特的业务模式和产品的高同质化的减弱。而真正的竞争压力来自于在位银行之间的竞争。因此,增加竞争成分并不意味着放低准入,增加低实力的主体。
其次,从垄断的本质看,垄断是指特定经济主体为了特定目的通过构筑市场壁垒从而对目标市场所作的一种排他性控制状态(戚聿东1999),分为垄断结构和垄断行为。垄断结构是指目标市场上的市场主体不是众多。而是为数有限。按照主体数目的有限程度,垄断分为完全垄断、双头垄断、寡头垄断和垄断竞争等多种形态。垄断行为又分为经济性垄断行为和行政性垄断行为,前者是指市场主体的一致行动。串通合谋,制定垄断价格谋取垄断利润的活动:后者是指政府与市场主体进行合谋的行业垄断行为。实践证明,阻碍和限制竞争的只能是垄断行为,而不是垄断结构,垄断结构不一定必然产生垄断行为,垄断行为既可以产生于垄断结构,也可以产生于竞争结构。反垄断主要是指反对寡头企业的垄断行为,而寡头垄断结构的效率已经被现代市场结构的实践所证明。
综上分析,主张我国银行业市场结构应选择垄断竞争的观点是缺乏理论根据的。寡头垄断非但不排斥竞争,而且促使竞争在更高层面上展开,从而提升市场效率和社会福利。
三、从国际银行业与我国银行业集中度变化的实证视角看我国银行业市场结构的选择
1、国际银行业的寡头垄断趋势不断增强
进入20世纪80年代寡头垄断逐步成为发达国家产业市场的一种普遍的市场形态。国际银行业在20世纪90年代掀起并购浪潮,随着信息技术创新、经济全球化和金融市场管制的放松,银行业的边界发生变化,无论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国际抑或国内范围,银行之间与非银行金融机构之间的并购日趋频繁,单个银行规模不断扩张的同时,银行业的金融机构数目显著下降,集中度上升。从收入角度来看,表1的数据显示出,无论是写作医学论文高收入国家,还是中低收入国家,银行业集中度指标存款CR5都很高。
从发达程度比较。表2数据表明,无论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存款CR5反映的银行业集中度都在60%以上。
以上不同角度的数据说明了同一个事实,即各国银行业市场集中度都很高,寡头结构是不争的事实。
2、我国银行业市场集中度近年来不断下降相比之下。我国银行业市场集中度呈现出下降趋势,如表3,前四大银行即国有商业银行的存款、贷款和资产的CR4指标都呈现出明显的下降趋势,2005年和1993年相比,存款份额下降了27.8%,贷款份额下降了28.5%,资产份额下降了24%。
在国有商业银行市场份额不断下降的同时,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其它银行类金融机构数量不断增加,市场份额呈扩大趋势,如表4。
2006年11月中国银监会网站公布的数据(如图1),清晰地反映了我国银行业的分散程度。
可以看出,与国际银行业集中度的情况比较,我国银行集中度并不是很高。即使使用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集中度指标看,我国银行业目前的集中度已经不足60%。与欧洲国家相比处于中等水平,并且,我国银行的集中度还处于不断下降的趋势中。由此看来,盲目反对垄断,通过降低准入标准、增加金融机构数量、扩大竞争成分、分解寡头结构并非理智之举。在金融市场开放和银行业重组融合的国际背景下,各个国家提高银行业国际竞争力都成为迫切的需求,而一个国家银行业竞争力难以依靠数量多、但规模小的银行结构做支撑,而是更需要拥有巨额资本实力的大银行。其实,寡头垄断结构是银行业的业务结构和自身特质的内在要求。从理论上讲,寡头垄断结构适宜于资本密集型产业,银行业是典型的资本密集型产业。而且风险高,对资本规模有更高的要求,银行业复杂的风险控制、繁琐的审核程序、较长时问的信息收集过程等因素要求银行在面对不同规模、不同需求性质的信贷业务上拥有高度灵活的贷款机制。规模小、实力弱的银行是难以应对的。
3、我国银行业市场集中度逐步分散的主要因素是内资金融机构数量增加
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我国金融业顺应金融自由化的国际趋势,金融管制逐步松动,从银行业来看,一方面是写作职称论文降低市场准入,发展多元化的内资信贷机构,另一方面,通过对外开放,引进外资银行。从实际运行机构看,内资金融机构增加的速度远远大于外资机构,成为我国银行业市场结构逐步分散化的主要原因。自1994年开始,我国股份制商业银行以及各类信贷类金融机构不断增加,到2006年底,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合作社、邮政储蓄机构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等五类金融机构资产份额已经占到38%。而外资银行在我国发展,虽然经过多年的开放,但其对我国银行业市场结构分散化的影响还是十分有限的。截至2006年底,在中国注册的外资独资和合资法人银行业机构共14家,200家分行和79家支行,业务品种超过100种,在华外资银行存款总额397亿美元,贷款余额616亿美元,本外币资产总额1033亿美元,仅占中国银行业金融机构总资产的1.8%,即使考虑到2006年金融业全面开放的因素,外资银行在相当长的时期内也很难成为改变我国银行业市场结构的主导因素。
无论是增加内资金融机构的数量,还是引入外资银行,其内在的政策逻辑是要增加银行业的市场竞争,通过竞争刺激银行业的服务水平和质量的提高,提高银行业的整体业务水平和风险管理能力,从而提高银行业的竞争能力。但从实际效果看。并没能够较好地实现上述政策目标。外资银行虽有先进的银行业技术和管理经验,但由于其比例较小,对我国银行业形成的实际带动效应微弱:而内资金融机构增加的主要是中小银行和合作制城市银行和农村金融机构,这些金融机构虽然增加了银行业市场竞争的成分,满足了不同领域、不同层次的金融需求,但由于规模小、资本实力弱,金融创新能力差,业务模式雷同,产品同质化严重,并且自身处于缺乏经验、技术水平低、业务运营能力差的阶段,致使竞争只能在低层次、低水平上展开,不仅不利于提高银行业整体的国际竞争力,而且,积累了诸多的系统性金融风险。可见,这种通过降低金融门槛,增加金融机构数量来增加金融竞争的做法对于提升我国银行业应对激烈国际竞争压力的能力,保持长久、可持续发展的作用还有待实践的进一步检验。
四、从理论层面看银行业选择寡头垄断结构的优势
1、寡头垄断结构可以避免银行业的无序竞争,减少资源浪费
寡头垄断市场结构中,银行的数目相对较少。竞争建立在竞争主体实力相当的基础之上。因此,竞争更多的是在资金、技术、产品、服务和信用度等综合层面展开,而不是低层次的价格竞争。在垄断竞争结构下,市场主体多,规模小,竞争更多是在价格、产品差异化方面展开,而金融产品同质化程度较高,技术投入和智力投入都较大。没有一定实力的金融机构是难以实现产品差别化的。
2、寡头垄断结构给银行带来规模经济优势
寡头银行由于资金实力雄厚,有利于建立良好的风险防控体系,信用水平高,在资金筹措上具有成本优势;写作英语论文在贷款等资产盈利性业务上具有更强的议价能力,容易获得更好的收益水平。Shaffer(1993)在对欧洲和加拿大的银行业进行了研究之后认为,大银行也可以通过兼并与收购来获得更大的规模经济效应。加拿大许多学者对寡头割据的银行市场进行了大量研究之后得出,巨型银行仍然保持了市场竞争力。实践证明,20世纪90年代以来的国际银行业合并浪潮,主要目的是通过扩大规模增强竞争力。
3、寡头垄断结构使银行获得范围经济优势
垄断对市场交易费用的节约主要是通过范围经济来实现的。范围经济是指厂商在一定规模下同时生产经营多种不同商品和劳务的成本低于多数厂商分别生产经营其中一种商品和劳务的成本总和。在国际竞争压力下,只有寡头银行拥有实力涉足多种金融领域,进行多角化经营,无论是利用现有技术、特长和经验开发新产品,增加经营品种的同心多角化。还是利用不同技术开发金融新产品的水平多角化,从业务类型到产品种类,再到提供多种金融服务业务,使银行获得分散风险的操作余地和范围经济的福利。特别是在全球金融混业的背景下,银行通过购买、兼并、合资等方式实现规模扩张,是向更广泛金融领域扩展的需要,通过集团多角化,达到增强竞争优势的目的。
4、寡头银行有较大的金融创新能力
在技术进步和创新方面。由于强大的财力支持,寡头银行可以投入大量的研究和开发费用,更有可能进行金融创新。提高金融产品和服务的科技含量。寡头垄断银行并非独占市场,其不得不追求高效率,进行研发投入,从而推动技术进步。据资料统计,写作留学生论文在资本密集型产业中,几乎所有的重大技术创新都源于寡头垄断性大企业,在日本资本在10亿元以上的大公司承担的科研和设计工作占到全国总量的86%(文青,王述英2006)。超级秘书网
五、结论和建议
综上所述,对我国银行业市场结构的选择提出以下建议:
1、制定产业政策
遵循产业发展的内在规律,选择与其相适应的市场结构和产业政策应是我国制定银行业产业政策及规制的主要出发点。寡头垄断结构是银行业自身特质的内在要求
。选择寡头垄断结构符合我国银行业发展现状的客观要求。
2、明确市场结构
寡头垄断也是银行业国际化竞争的客观需要。我国银行业选择寡头市场结构是顺应国际化趋势的必然要求。在国际银行业结构从分散走向集中的大变革中,面对加入WTO后的挑战,我国银行业应顺应市场潮流。明确寡头垄断结构是我国银行业的优选目标,设法提高国内市场的集中度,塑造少数有竞争力的银行集团占有较高市场份额的寡头垄断结构。增强银行业的稳健性,形成我国银行业的国际竞争优势。为此,需要从提高我国银行业国际竞争力的战略高度制定银行业发展的产业政策,写作工作总结确定政府规制原则,而不能盲目放松市场准入。
3、培育市场主体
垄断和竞争是辩证而统一的关系。也是多维度的关系。反对垄断行为不等于反对垄断结构,增加市场竞争不等于增加市场主体的数量。对于我国银行业来说。主要应反对政府和国有银行的垄断行为,而并不是要反对寡头垄断结构,相反,应该借国有银行股份化上市之机,在引入竞争机制的同时,加强培育几家真正有国际竞争实力的寡头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