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范文大全 > 正文

工商局保健食品广告整治方案

开篇:润墨网以专业的文秘视角,为您筛选了一篇工商局保健食品广告整治方案范文,如需获取更多写作素材,在线客服老师一对一协助。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一、整治目标

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为契机,认真执行《浙江省广告管理条例》,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分阶段地开展保健食品广告专项整治,坚持标本兼治、打防并重的方针,通过各部门协调配合,形成齐抓共管、行业自律、舆论监督、群众参与的综合治理机制。通过整治,使重点媒介、重点地区的违法保健食品广告问题得到有效治理,使群众反映强烈的虚假保健食品广告得到有效遏制。结合专项整治,完善广告监管执法机制,增强消费者对虚假违法广告的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营造规范有序、和谐健康、公平竞争的广告市场环境。

二、整治内容

(一)整治范围:

全市各媒体的保健食品广告,包括电视、电台、报纸、杂志和互联网上的保健食品广告,超市、药店、保健食品专卖店等店堂的保健食品广告,户外广告、车身以及街头小报中的保健食品广告。

(二)整治重点:

1、虚假的保健食品广告;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生产销售或禁止广告的保健食品广告;

3、未经批准擅自或超出审批(备案)内容的保健食品广告;

4、伪造保健食品广告批准文号、使用过期文号的保健食品广告;

5、产品功效或适宜人群超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批准范围的保健食品广告;

6、利用国家机关、医疗机构、医药科研单位、学术机构或者专家、学者、医师、消费者的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的保健食品广告;

7、宣传治疗作用、含有与药品相混淆用语的保健食品广告;

8、与其他保健食品进行功效对比的保健食品广告;

9、以新闻形式包括利用健康专题节目(栏目)的保健食品广告;

10、以讲座形式促销的保健食品广告。

三、整治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09年6月10日前)。本阶段主要任务是做好保健食品广告专项整治行动的贯彻部署和动员宣传。通过新闻媒介,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浙江省广告管理条例》,媒介安排一定量的公益广告进行广泛宣传,积极营造开展专项整治的良好舆论氛围。

(二)自查自纠阶段(2009年6月15日前)。本阶段主要任务是做好保健食品广告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和广告者的自查、自纠、自律工作。各媒体、广告经营单位以及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次专项整治的要求,针对本单位存在的虚假违法广告问题,采取有效措施自查自纠,全面停播所有违法广告,彻底清除违法保健食品广告,净化广告市场经营环境。

(三)执法检查阶段(2009年6月15日—2009年11月20日)。本阶段主要任务是做好对保健食品广告的监测和对违法保健食品广告的查处工作。要加强对主要媒体的广告监测工作,增加广告监测的频率和效率,对监测中发现的违法保健食品广告,该责令修改的责令修改,该停止的停止。对于情节严重的要立案查处,必要时向社会公开曝光。

(四)总结阶段(2009年11月15日—2009年11月25日)。本阶段主要任务是做好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总结和情况分析。各所(分局)于2009年11月25日前将书面总结材料上报市局。

四、整治要求

(一)执法透明公正,进一步加大对违法保健食品广告的处罚力度。

市局将加强保健食品的集中监测和日常检查,明确监测的重点区域和问题多发的媒体,及时掌握保健食品广告动态,对监测发现的虚假违法广告,做到早制止、早查处。市局可以指定办理案件,各所(分局)务必全力查办。

1、自查自纠阶段以后,通过广告监测、执法检查、上级交办、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移送、消费者申诉举报等途径发现的违法保健食品广告,在通知媒体单位立即停止的同时,工商部门对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者一律予以立案查处,一律按法律法规规定,处以广告费用五倍的处罚。

2、对擅自篡改或超出批准内容、情节严重的虚假违法广告,建议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撤销其广告审批文号。

3、对影响恶劣的虚假违法保健食品的广告主、广告者,要依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央宣传部等十一部委《违法广告公告制度》规定在媒体上予以公开曝光。

4、一个月内被查获三起违法保健食品广告的,依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停止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者广告业务的实施意见》,对媒介单位一律做出暂停保健食品广告业务三个月的处罚,对广告主、广告经营者一律做出暂停广告业务三个月的处罚,并在媒介上予以公开曝光。

5、对情节严重、屡查屡犯的媒介单位,要行使行政建议权。向媒介主管部门、市委宣传部、组织部、建议追究报纸、频道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6、对涉嫌构成虚假广告罪的,一律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加强部门间的协作配合。

一是要发挥由市工商局牵头,宣传、药监、卫生、广电等部门参与的虚假广告专项整治联席会议制度、监管互动制度的作用。要形成打击虚假违法广告的合力,保证专项整治执法行动取得成效。二是要加大对虚假违法广告的行政处罚力度,同时及时将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移送的案件查处情况反馈给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协助、配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加强对保健食品广告的生产、经销者的管理,从源头上治理虚假违法保健食品广告。

(三)整治期间,对市区、农村集镇的经营保健食品的超市、专卖店进行专项检查,列入责任区监管重要内容。

(四)做好通讯报道、信息反馈工作。各所(分局)在整治工作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查办的典型案件要及时上报市局,对各种典型案例、工作动态、经验做法,及时进行宣传报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