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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学生”读专门学校应纳入法律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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层出不穷的校园暴力事件中,施暴者何去何从?近日,湖北给出了一份解决方案。4月17日,湖北省教育厅联合省内8部门发文,要求“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其中明确提出,对“屡教不改、多次实施欺凌和暴力的学生,必要时转入专门学校就读”。(4月20日 《新京报》)

所谓专门学校,实际上就是很多人都知道的工读学校,即国家针对有轻微违法犯罪行为未成年人开设的一种特殊教育学校,不属于行政处分或刑罚的范畴,其教育宗旨在于矫正、感化“问题少年”。因为种种原因,“工读学校”近十年已逐渐消失,目前国内该类学校仅有60多所。近年来,鉴于中小学校园欺凌和暴力案件呈多发趋势,相关专家呼吁恢复这类学校。

事实上,“工读学校”之类的专门学校很有存在的必要,其践行的“陪护教育”、职业技能教育、思想道德教育和正常的学校教育“三不误”课程设置,是因材施教的重要体现,为转化有严重不良行为学生提供了一种可行的途径。然而,专门学校一直门可罗雀,招生困难,甚至因此办不下去,其背后横亘着的是难以逾越的各种难关。

问题学生集中营”“把坏学生关起来教育”等观点,是当前社会普遍存在的偏见。出于要面子或保护孩子的心理,很少有家长愿意承认自己的孩子是“问题学生”,主动送孩子进专门学校就读的家长就更少了。因此,如何保证“该送则送”,依然是一个亟待破解的难题。一些地方出台相关政策,确立了送读专门学校的“三同意原则”,即本人、学校及家长均要同意,以保障未成年人权益,这种谨小慎微的制度设计,正是出于关照教育对象和家长心理顾虑的考量。

但必须指出的是,在规避刑罚的前提下,将屡教不改的“问题学生”送专门学校就读,已经是最大限度的教育挽救和保护,因此各方对其重要性、必要性、可行性都应形成一种共识,不能因为存在心理顾虑就手下留情。对此,笔者认为,可考虑将送“问题学生”入读专门学校纳入法律范畴,以法律形式确立强制性规定,做到坚决执行,该送则送。

这种坚决执行的好处在于:一方面可以倒逼教育对象形成敬畏法律的心理,破解校园欺凌与暴力及青少年违法犯罪等防治难题,最大程度地体现法律的威慑作用,让法制在青少年心里构筑起一道防护墙;另一方面可以倒逼家长重视家庭教育,正视孩子存在的问题,主动寻求学校、社会和司法的帮助,通过多种途径积极挽救孩子。

当然,“该送则送”的强制性,也一定程度上带有“冷漠性”,如何消除这种“冷漠”,ψ门学校是一种考验。专门学校的课程设置和教育方法,教师的心理疏导和沟通技巧,都应作出有针对性的调整和全面的提升。没有教育质量和成功转化等“硬货”,就无法支撑“该送则送”的必要性。所谓“不看广告看疗效”,全面提升专门学校的办学质量,是治理校园欺凌和暴力亟待完善的一环。

(责编 欧金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