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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班主任,对学生要鼓励、要赏识,但当这样还不能让学生改正自己的错误或缺点时,就不可避免地要实施惩罚教育。但惩罚不等同于体罚,也不等同于处罚。怎样的赏罚才是最有效的呢?一、要赏罚得当,这是实施赏罚教育的前提 什么是赏罚得当?简单说就是赏不虚施,罚不妄加。为了使赏罚得当,教育者应注意两点:第一是要制订切实可行的赏罚制度,使赏罚制度化、科学化,不能让赏罚无章可循,凭想当然地行赏罚。比如,班主任在开学初期制定非常明确具体的班级班规等。有经验的班主任在开学初就制订了详细的一日常规和一目了然的赏罚制度,使学生能够有章可循,让他们知道违规的严重后果,这样一方面使学生达到约束自己的目的,另一方面也为我们以后对学生实施必要的赏罚提供了依据。第二是在实施前先察访,后赏罚,这样才能做到赏罚准确,赏不过实,罚不失实。笔者所带班级某学生,有段时间经常不能完成作业,刚开始我采取了批评教育的惩罚措施,可是效果很一般。一次,语文老师向我反映说这个孩子又没有完成作业,我联系这个学生前几次的情况,决定和语文老师一起去他家家访,通过家访我了解到了实际情况:他家这学期刚刚搬家,住得距离学校很远,每天这个孩子五点半就要起床坐车来学校上学,晚上很晚才能回到家,这严重影响了他的学习时间。经过和家长沟通,最后采取了让这个孩子住在离学校比较近的他亲戚家的办法。后来在班会课上我还利用此事表扬了他,号召同学们学习他克服路途遥远来上学的这种刻苦精神,从此以后这个孩子再也没有拖欠过任何作业,而且学习成绩也上升很快。 二、要掌握好赏罚时机,这是赏罚教育的关键 柳宗元在《断刑论》中曾写到,“赏务速而后有功,罚务速而后有惩”,一语道破了把握赏罚时机的妙处。正所谓“好雨知时节,当春乃发生”,在进行赏罚措施之前,教师一定要善于捕捉良机、掌握火候。第一,奖赏要及时。在学生心目中,事物的因果关系是紧密相联的,因此及时的奖赏犹如锦上添花,是前进道路上的加速器,会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时过境迁的奖赏,仿佛隔夜凉茶,失去了原先的香味,奖赏效果会大打折扣;而该奖赏时却忘记了奖赏,学生就会怅然若失,或是怀疑老师对自己心存成见,甚至会让学生走向教师的对立面。现实中绝大多数学生都希望得到老师的表扬,就如同成长中的庄稼需要得到雨水的滋润一样。因此教师要善于用“放大镜”甚至是“显微镜”的眼光,从非常规的角度尽量去发现学生的优点,用“扬声器”来宣传学生鲜为人知的长处,养成及时表扬学生的习惯。当然,教师并非毫无原则地哄着孩子过日子,更非那种“跪式教育”般的“教育秀”。第二,惩罚可以适当延时。中小学生正处于一个特殊的不成熟年龄阶段,此阶段学生犯了错,起初所想到的总是自己的正确性和别人的错误性,如果教师第一时间急于去惩罚,学生要么深感委屈,但迫于老师的压力只能隐忍,长期下来势必造成心理上的扭曲;要么强烈抵触,直接和老师发生冲突。这样,教育的效果往往不佳。有经验的老师在经过一段时间的冷处理后,再去实施具体惩罚,学生基本上能理智地分析问题和接受惩罚,此时的惩罚效果会更佳。 三、要把握好赏罚的“度”,这是赏罚教育的难点 赏该赏的,赏不虚施,罚该罚的,罚不妄加。如果教师奖赏得太吝啬,该赏的不赏,学生就会受到冷落,进而降低学习的效率;如果奖赏太慷慨,不该赏的也赏,学生又觉得麻木,起不到鼓励的效果;奖赏压低了,学生感到失落;奖赏拔高了,学生又认为偏心。同样的道理,惩罚过少,不足为训;惩罚过多,消极悲观;“量刑”过轻,助长恶习;“量刑”过重,伤害身心。一旦超越了“度”的赏罚,只能表明教师已经黔驴技穷,肯定是非理性和不专业的,甚至很可能是反教育的。因此,赏罚的程度和频率必须调控得当,要与学生的行为相适应,教师要力求做到不夸大、不缩小、不增多、不减少,实事求是地去赏罚,只有这样其他学生才会心服口服,赏罚也才会更有效果。 责任编辑黄日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