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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信息化建设的发展,特别是网络技术的突飞猛进,对人们的生产、工作、生活、思维等方式产生了极大影响,也改变了政府行政运作方式。司法行政机关作为社会治理的职能部门,加强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是适应信息化社会发展的需要,也是新形势下提高司法行政工作水平、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的必然要求。
近年来,省厅、市局将其作为司法行政工作的重点之一,为信息化建设提供技术保障与资金支持,全系统信息化建设快速发展,江宁区司法局瞄准信息化建设发展趋势,按照司法行政职能要求,探索信息化建设特色之路,司法行政工作理念和服务形式有了较大改变,同时,也发现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必须在今后的工作实践中加以改进提高。
一、司法行政信息化的影响和作用
(一)促进行政运作改革
为了适应时展的需要,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运作也需要不断地调整和改革,特别是面对矛盾纠纷日益增多、人民群众法律意识普遍提高的现状,这种调整和改革不仅必要而且是十分迫切。在司法行政部门广泛开展信息技术应用,无论是对司法干警,还是对执法、调解工作,都会产生很大的影响。
1.有利于提高司法行政干警综合素质。司法行政干警要适应信息时代的要求,就必须树立效率、创新、服务、竞争、民主、法治等现代化观念,不断学习,接受培训。通过信息技术的运用,突破时空限制,司法行政干警可以第一时间获悉以前时空限制下无法及时掌握的情况,提高分析、判断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节约时间和精力,提高综合素质。
2.有利于改进司法行政管理方法。信息技术的支持可以大大提高司法行政管理效能,今年,我区着力打造人民满意的实战化司法行政机机关,率先在全省建立“12348”协调指挥中心,以“12348”司法行政服务热线为枢纽,以平台网络成员单位为依托,打造集法律咨询、司法行政业务咨询、群众诉求服务分流指派、投诉接处、数据分析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平台,有效提高司法行政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二)提高司法行政运作效率
1.加快信息传递,降低运作成本。司法行政机关应用信息技术,加快资讯传递速度,上传下达更加迅速,科室部门间可以通过信息网络文件、公告、通知等,社会公众也能迅速地获得司法政各类信息。另一方面,通过采用安全可靠的加密技术,也可以将内部信息、邮件在网上传输,保证信息的时效性,保证信息的全面与准确,大大降低信息的传递成本,节省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
2.简化行政运作环节和程序。由于信息化对司法行政系统的组织结构产生很大的影响,可以缩减甚至取消中间很多传递过程,无疑将大大简化行政运作的环节和程序,特别是有些原本属于层层审核汇报环节,被视频形式、面对面沟通取代。以公众反映诉求、寻求法律帮助为例,在传统的方式下,一般需要经过基层部门层层反馈,再由上级批示到具体职能部门,最后将办理结果反馈到提意见者,在这一过程中经过了许多环节和程序。如果通过信息网络,公众可以交互式的方式,直接将意见、建议反映到有关职能部门,并且可以与职能部门一起共同落实解决。
(三)提高服务社会水平。政府公开施政是国际性趋势,通过信息网将政务公开,可以加大政府政策影响,将更多信息向社会公众公开。我局通过网络让公众参与,让公众发表意见,让公众提出建议。公众也可以通过信息网络监督我局的运作,了解我局在干什么,干得怎么样,从而对我局的工作作出比较准确的评价,达到改进工作的目的。今年我局着力打造12348服务平台,集电话、网络、新媒体为一体,建设便民服务的“窗口”,能够帮助人们实现足不出户享受司法行政提供的各种服务,在网上实现司法行政各项职能。
二、我区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现状
1. 组织管理工作不断加强。专门成立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系统信息化领导工作,下设办公室,负责全系统信息化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各科室和直属单位根据各自职能,具体承担相关的信息化工作推进职责。出台相应管理制度,制定了电子公文流转和存档制度,门户网站管理制度,信息采集、审核、、更新和考评制度,计算机信息网络系统安全保密制度,设备使用及维护制度等,为信息化建设的规范运行提供了制度保障。
2. 硬件建设投入力度不断加大。一直以来,我局按照信息化建设要求,加大信息化建设资金的投入,购置更新办公电脑。同时,添置了配套使用的传真机、扫描仪、打印机、视频系统等现代化办公设备,形成了与省市司法行政专网、区政府机关协同办公网、互联网的联通与使用的格局。同时为各司法所配齐办公电脑、打印机、数码照像机、数码摄像机等办公设备,为省司法行政专网线的铺设与电信部门签订长期使用合同,为信息化建设奠定了良好的物质基础。 今年更是新设12348协调指挥中心, 12348网站正式上线运行。
3. 办公自动化应用水平稳步提高。与区政府同步更新机关协同办公系统,与区级机关各部门通过协同办公系统开展公文交换、信息报送、督查督办、建议提案、项目管理、目标管理、档案管理、电 子邮件、数据资源查询等工作,初步实现公文流转自动化和无纸化办公。同时与全省系统通过内网平台实现公文传递、信息报送,我局办公自动化应用水平全面提高。
4. 政务公开信息平台运行管理规范。2008年,我局出台了《政务公开制度》,根据我局实际情况和工作范围,编制《政务信息公开目录》,将我局的职能职责、机构设置、法律法规、行政执法、规划计划、工作动态、应急管理、下属事业单位的收费标准及相关的办事指南等信息及时对外,实施政务公开,对符合公开规定的信息,特别是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信息、重点信息进行即时更新。通过网站网页设立公示公告、投诉监督、意见箱栏,接受社会群众监督。通过本局及司法所网页面向社会宣传司法行政工作成就,为社会各界了解司法行政工作开辟新窗口。
三、信息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1. 认识不够到位。仍有部分干部职工没有看到信息化建设是司法行政事业发展的必然趋势,认为信息化建设额外增加了工作负担,没有认识到信息化建设在提高工作效率、节约行政成本等方面所发挥的重要作用。基层司法干警在当前工作任务重、人员少的情况下,仍把主要精力放在局下达的硬性任务上,在信息化建设上缺少积极主动的精神。
2. 应用能力不够高。经过近几年公务员计算机基础知识培训和专职人员应用系统操作培训,队伍的信息化应用能力有了很大提高。但仍有部分人员的操作能力仅仅停留在会打字、能上网的初级水平上,对应用系统不能熟练应用。目前懂得系统维护、能够应急处理、精通网络管理的人才不多,工作中遇到计算机故障或系统网络问题时,自身往往难以解决,只能求助于专业人员。
3. 网站受众面不够广。我局门户网站栏目包括“信息公开”、“通知公告”、“工作动态”、 “法制宣传”、“法律援助”、“法律服务”、“基层工作”、“社区矫正”、“队伍建设”、“法律法规”、“办事指南”、 “投诉监督”等,网站储备的空间未能得到充分的开发利用,存在网站栏目不多、信息资源不足、服务领域不宽等问题,造成社会公众对网站的认知度低,对我区司法行政工作缺乏了解。由于网站缺少对社会公众的互动与服务,网站的宣传和运用效果受到了限制。
四、解决信息化建设问题的对策与建议
1. 建立司法行政业务综合管理平台,加强统一组织和管理。各业务条口自有上报系统,信息网络自成体系,效率不高,重复建设,建议省厅、市局开展综合管理平台建设调研,从已建成应用的各信息管理系统中抽取相关数据,建立司法行政业务综合管理平台,实现各级对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社会矛盾调解等主要业务工作的全方位综合管理,对司法行政系统资源的统一整合和综合利用,为上级部门和领导机关科学管理和正确决策提供即时准确的数据资料。
2. 优化门户网站和司法所网页建设。加快司法行政门户网站建设,丰富网站栏目,通过增设 “域外司法”、“典型案例”、 “人物风采”等栏目,拓宽对外宣传平台。更充分利用12348网络平台“在线咨询”栏目,加强与社会公众的互动。要进一步完善网站网页信息的采集、编辑、审核、、管理制度,建立信息及栏目内容管理责任制,实行业务主管科室归口管理。要加强对司法所网页建设工作的指导,并将其纳入对司法所目标考评的一项内容。
3. 加大信息化应用能力培训。要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信息使用管理以及培训考核的制度办法,使信息化培训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要制定分级分类培训计划,针对机关公务员、法律服务人员、专职工作者开展信息技术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提高信息化应知应会能力和实际操作水平。采取送出去的办法,开展对网络管理维护人员的专业培训,培养专家型网络管理维护人才,带动全系统的信息化应用能力的提高。要将信息技术知识和技能考核纳入年终评优考核,促进系统内工作人员的信息化应用水平提高。
4. 加强信息安全保密。政府信息有一定的保密性,关系到政府运作和国家安全,做好信息安全保密工作是进行政府信息化的前提。首先,健全信息安全保密制度,据有关专家估计,信息网络上的安全问题80%以上是由于制度不健全而引发的,是人为的原因。建立健全相关责任制和规范管理,是加强信息安全保密的必要手段。其次,做好内外网物理隔离,保证信息传输安全。第三,建立网络安全紧急反应及处理机制,协调各部门处理信息安全管理事件。第四,加强信息操作规范化、制度化,建立以业务流为核心的管理模式。(编辑:华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