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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说2005年扬州某市领导发现很多外地来的客人总是指定要吃扬州炒饭,而吃了之后又总是大失所望,于是要扬州市烹饪协会弄个扬州炒饭的标准出来,一统江山,捍卫水平。后来他们不只真的炮制了一份标准材料种类分量表和烹制过程,还拿到扬州市标准局去注册,推出一套“扬州炒饭制作标准法”。
消息传出之后,全球中餐业都疯了,有人质疑那套标准不够标准,有人认为这形同垄断不利行业发展,有人担心此风一起,日后什么厦门炒米、兰州拉面一一注册登记可不是闹着玩的。最令人感到愤怒的,是这条办法规定只有某些“定点餐厅”可以供应扬州炒饭,形同“禁炒令”,日后世界各地的中国菜馆难道都不能卖它了吗?
还好后来也没人管它,整件事不了了之。原来是因为这项注册过不了国家工商局那一关,他们认为“扬州炒饭”是个和“啤酒”差不多的通用名称,不能拿来注册。
这出闹剧说明一点,食物是种流变不居的东西,同一种材料移植到了第二个地方,不只会有变种,还会有截然不同的新用法,同一种菜式到了不同厨师手中也会有变奏新版,强制的标准既不智也不可行。
就拿扬州炒饭来说吧,其实它哪里是扬州的炒饭呢?根据记载,清光绪年间,广州有家叫作“聚春园”的菜馆,专做淮扬菜,是很多“外江佬”帮衬的名店。他们家的大厨因地制宜,把叉烧等广东材料混合了虾仁和海参,推出一道“扬州锅巴”,颇受欢迎。这是典型的“老派fusion”,锅巴是标准淮扬食制,叉烧却是地道广东特色,广州的淮扬菜馆把它们组合起来,谁曰不宜?
可是广州人毕竟吃不惯锅巴,于是许多当地酒家就把锅巴变成炒饭,还将贵价的海参踢了出去,好让一般大众都吃得起,这就是扬州炒饭的由来了。
难怪很多人说扬州的扬州炒饭不“正宗”了,因为扬州菜馆往往做不出好叉烧。也难怪很多人说扬州市烹饪协会的“扬州炒饭制作标准法”不够“标准”,因为它把海参放回材料单,却少了叉烧这么重要的材料。扬州炒饭本来就不是原产扬州,扬州又哪来的正宗标准扬州炒饭呢?
至于“聚春园”当初为什么要为这道自家创作冠上“扬州”二字,想来大概是为了平添一股异地风味吧。就像我们今天去茶餐厅,不也有很多“新西兰鸡翅”或者“法兰西白汁鱼柳”吗?你以为到了新西兰和法兰西还真能吃到这两种东西吗?
不过我们这个时代是知识产权无限扩大的年代,既然曾经有律师试图为Michael Jordan登记他的“入樽”动作,好叫其他篮球运动员每次双脚拉成一字马凌空灌篮都要交钱给Jordan,自然也会有厨师在自己的创作上动脑筋,把独家菜式变成自己的“产权”,不容他人侵犯(除非你买下他的专利或者向他的律师交使用费)。这到底是好事还是坏事呢?
(摘自《味道・第一宗罪》 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图/黄文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