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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师器乐选修课教学中存在的问题与解决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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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为了培养学生的综合音乐素质,高等师范院校开设了器乐选修课,允许学生在除钢琴以外的西洋乐器和民族乐器中挑选一门作为第二乐器进行学习。在高师教学改革不断深化的背景下,器乐选修课逐渐暴露出教学目标、教学模式等方面的问题。本文针对音乐学专业学生,从学生、教师和学校三个角度,详细阐述高等师范院校器乐选修课中存在的问题,结合优秀教师的教学经验和自身教学积累,提出解决对策

关键词:高师 器乐选修课

一、高师器乐选修课中存在的问题

(一)学生的演奏水平参差不齐

钢琴、声乐两门学科是高等师范院校中音乐学专业学生的主修科目,也是艺术加试的必考科目。除钢琴以外的乐器,学生的演奏水平参差不齐。有的学生以小提琴、长笛等为主专业考入大学,这类学生已经具备了相关乐器的演奏技巧且基础较好;有的学生以钢琴或声乐为主专业考入大学,有过其他器乐的学习经历,但基础较差;有的学生以钢琴或声乐为主专业考入大学,但从为接触过其他乐器。作为选修课,面向全体学生,不能以“演奏水平”为衡量依据将学生拒之门外。因此,教师要不断改革创新,适应发展趋势,满足学生的需要。

(二)教师的教学目的含糊不清

高等师范院校的音乐学专业学生掌握第二乐器是为了满足时代的发展对于复合型人才的需求,提升综合素质,更好的立足社会,适应未来工作的需要。有的教师注重器乐的演奏技巧,过于专业化的教学忽略了学生的实践能力;有的教师关注学生的舞台表演效果,忽略了基本功的教学。教师应明确器乐选修课的长远目标,培养未来发展需要的复合型人才。

(三)教师的教学模式单一陈旧

我国高师器乐教学一直采用传统音乐学院的教学模式,以教师的言传身教为主。具体表现为一对一授课、集体教学两种方式。一对一授课更加细致,但是缺乏对学生合作能力的培养;集体教学使学生的互助、协作能力增强,却忽略了对个别学生个别问题的知道。无论哪一种方式都是填鸭式的教学,使学生丧失了主动学习的能力。

(四)课时安排不科学

受高等师范专业全面发展目标的影响,呈现了公共课与专业课不协调的趋势。公共课占用了越来越多的课时,使学生在专业化方面的消化、练习时间减少。器乐教学不同于其他科目,具有灵活性、实践性、综合性等特点,要求学生在课堂之外充分练习,并根据需要分组或与伴奏配合练习。不合理的课时安排势必会影响音乐学专业学生对器乐的掌握能力,影响未来的发展方向。

二、高师器乐选修课教学的解决对策

(一)根据演奏水平分组教学,培养学生教学能力

根据演奏水平分组上课需要得到学校及学院领导的支持和配合。模仿钢琴和声乐两门学科,对学生进行入学后的分班测试。并根据演唱和演奏水平,划分为一对一、一对二、一对多等不同的班级。学生所在的班级组别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可根据每个学期的期末考试成绩相应调整。器乐教学可以把学生划分为基础较好、基础中等和零基础三个组别,安排相应的学习内容。基础较好的学生进行更专业的训练;基础中等的学生学习巩固演奏技巧;零基础的学生脚踏实地从头开始。

传统的器乐教学以教师讲授――教师示范――学生学习――教师指导为主要教学过程。为了进一步培养学生教学能力,在未来的器乐教学中可以建立“老生带新生”“有基础带零基础”的模式。例如:零基础的学生指定一名基础中等的学生负责完成课后作业;基础中等的学生由基础较好的学生陪同练习;高年级学生帮助、指导低年级学生。事实证明,学生之间的交流与互助可以提高学习效率,增强责任感,提升演奏能力,同时培养了学生的教学能力,为日后做一名合格的教师打下基础。

(二)将教学与实践相结合,提高学生综合演奏水平

音乐课堂教学是常规性教学,是学生获取音乐知识的主要途径之一。教学中,教师把自己所掌握的知识、技能,通过课堂这种组织形式,加上各种有效的教学手段传授给学生。而艺术实践是音乐学生自我展示、获得锻炼的重要环节。艺术实践提高了学生的专业技能与表演能力,是把课堂学习获得的知识通过多种表现手段来体现的过程。音乐本身就是实践性与操作性的艺术。对于音乐学习者,无论是学期测试、结业考试还是成果展示,都要用“表演”的形式进行判定。学习乐器会给学习者更多地在人前展示自我的机会。在教学中,学校、教师应尽量为学生创造表演机会,例如:技能展示音乐会、个人演奏会、毕业音乐会、即兴室内乐等。在教学中学习演奏技能,将演奏技能运用于艺术实践,从艺术实践中获得表演经验。

第二乐器的课程适应时代的发展趋势,在竞争日益激烈、对人才需求不断提高的社会发挥着重要作用。高等师范院校的学生能掌握声乐、钢琴以外的乐器就意味着占据了在社会立足的优势。教师在教学之前应明确第二乐器课程的长远目标,并制定长期的教学规划。可以以“学期”或“月份”为单位设定“长期目标”和“短期任务”。在学习乐器的第一个学期或者前两个月应以基本功训练为主要目标,扎实的基本功为日后的演奏技巧打下坚实的基础。随着乐器演奏能力的增强,教师可以将基本功训练和乐曲表演能力穿插教学,以培养学生的综合演奏能力为最终目的。

(三)把个人课与集体课穿插使用,开启学生自学模式

矛盾的特殊性原理要求我们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无论生活中还是教学中,这一原理都体现得淋漓尽致。不同的学科需要运用不同的教学方法,不同的教师采用不同的教学手段,不同的个体对象,也需要教师因人而异、因“才”施教。由于学习能力、理解能力、表演能力的差异使器乐教学具有个别性,如今的器乐教学流行着“一对一”的教学模式,但是并不意味着一对一教学适合所有学生,而传统的集体课教学已经不能满足器乐学习中展示个性发展的要求。就教学成效而言,一对一教学与集体课教学相结合的教学模式更加适合学生的学习。学生需要学习和交流的机会,也需要充分认识自己的过程。教师在教学中,应充分利用一对一教学与集体可教学两者优势,互相结合借鉴,定期穿行。

传统的言传身教忽略了学生主观能动性的发展,教师只教授“想教授的内容”,没有考虑学生“想学的内容”。久而久之,教师教授给学生太多的“答案”与“结果”,却忽略了教授学习的方法,使学生失去了思考能力和找寻答案的能力。“授之以鱼不如授之以渔”说明了帮助学生解决问题远不如教授学生解决问题的能力重要。教师可以将问题还给学生,引导学生寻找解决的方法,共同分享解决过程与内容。器乐教学中,教师可以教授演奏技巧,引导学生自学、模仿演奏者的演奏方法,自己识谱,寻找演奏难点的方法。教学过程中,以学生自学为主,教师引导与纠正相辅,使引导学生进行独立思考、相互研究学习、小组演奏点评等学习形式,逐渐改变传统的教学模式。

(四)调整课程设置,合理规划安排时间

乐器学习具有独特的实践性。课程设置上,除了必要的理论学习之外,教师、学校应该合理调整课程计划,留给学生充分的时间实践体验。例如:学习成绩由考试和实践表演两方面构成,每个学期有五分之一的课时进行实践,教师可根据学生学习情况自由安排实践课程的进行时间。这就要求高等师范院校的课程设置满足社会需求、满足培养方案之余,从学生的实际出发,适当调整课程设置。

与中小学生活相比,大学生活自由、开放,给了学生更多的选择机会。在课余时间,学生可以根据自我规划选择是否参加选修课,可以依据兴趣爱好选择相应的课程,也可以利用自由时间发展业余爱好。新生步入大学,有可能不适应大学生活,不能合理规划自由时间;老生也有可能延续了之前并不合理的生活规划,没有及时调整,使得时间规划不合理,自由时间不能够合理利用。教师应帮助、引导学生合理规划安排自己的学习时间和练习时间,将理论学习与实践练习结合进行,将课程学习内容充分理解,及时转化为技能、技巧。

三、结语

高等师范院校在器乐选修课教学中存在着诸多问题,需要高等师范教师在实践与教学中不断思考与改进,经过分析―实践―改进的模式认真对待每一个问题,促进高等师范院校器乐教学改革的深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