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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婚姻的文化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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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中国人和外国人(以西方人为主)联姻的多了。但结婚的多,离婚的也不少。虽然国内婚姻的离婚率,比以往高了许多,但涉外婚姻的离婚率更高。这有为功利而联姻的问题,有把结婚作跳板的问题,有受骗上当的问题,但观念的差异、价值取向的不同,包括生活习惯的互不适应,显然是更重要的原因。

婚姻是人生的大事,是男女双方彼此承担责任的一种契约,也应该是一个男人与一个女人心与心的结合。因此,男女双方的文化观念、价值取向、生活习惯,对婚姻能否完美、长久,关系甚大。中国的文化形态是以集体主义为核心的,以家庭为本位,注重人和人之间的依存关系;而西方的文化形态是以个人为核心的,突出个人的独立性,注重个人的自由和权利。中国人的心理习惯,追求的往往是和美,是安乐,是天长地久,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而西方人的心理心态,则偏重于求新,好刺激,爱冒险,不求天长地久,只求曾经拥有。正是这样一些文化的差异,在如何对待婚姻恋爱的问题上,中国人和外国人也就有了许多的不同。

对性关系认识的不同

社会学家李银河说,不少学者论述西方是罪感社会、中国是耻感社会的观点,很有道理。在性的问题上,西方的宗教意识形态只有对错之分,错误的是罪恶的,不能去做,而正确的呢,当然就是正大光明,应该尽情享受。中国的意识形态则不同。中国的性观念无所谓对错。按照中国的传统伦理,性就是可耻的,要把它节制到最低限度。可耻的事是只能背着人悄悄去做的,不能挂在嘴上。因此,中国的传统文化对性讳莫如深,只可意会不可言传。也只能发生在夫妻之间。夫妇之外的所有的性都是不道德的。如果有谁违背了这一规则,随便了,过度了,就属大不敬,大不道德,是“不可忍”了。一次去美国访问,住在一位教授家,那位教授的宝贝女儿的闺房里,四周的墙上,满满当当,贴的全是男明星的。那可真是,裸。我们事后跟翻译说起此事,翻译说,这很正常。美国的青年在自己的卧室里,男的挂女的,女的挂男的,太平常了。

中西方对性的认识就如此不同。我们中国的传统观念,可以说,性除了繁衍后代以外,别无他用。而在西方人的眼里,性生活是一种享受,只要男女双方愿意,别人是不应该干涉的。在中国,恋爱期间有了性生活,后又分道扬镳了,女方往往有吃亏的感觉,西方人就没有这种感觉。女的没觉得自己吃亏,男的也不认为自己占了多大便宜。他们甚至把双方对性生活的满意度也作为今后婚姻能不能和谐的一种试探、一种试验。他们认为,男女之间的来往,像看看电影、吃吃晚餐这样一些人与人之间都可以进行的活动,是极为肤浅的。只有透过性的过程,才能深入了解对方的性格。“性――是了解一个人性格的最好方法。”至于家庭背景、教育程度等等一些条件,多是在“几度春风”之后才会慢慢注意到。

对婚姻认识的不同

有媒体刊载,荷兰鹿特丹市有一家“绿帽子俱乐部”。该俱乐部成立于2002年,至今已拥有500多名会员。很多会员人会前都有“双重身份”:妻子红杏出墙,自己又和别的女人有染。尽管该俱乐部的宗旨是:“要褪去每一位会员帽子上的绿颜色,让二人世界真正充满温馨。”人会时每一位会员也必须写书面承诺:“要坚决断绝自己的婚外情。”但无论如何,在我们中国,这样的俱乐部是难以想像的,绝对不可能有。因为每一个有血性的中国男子,戴绿帽子对他们来说是奇耻大辱。就是真有人知道自己戴上了,也绝不会道与外人。西方人就不一样啦。他们虽然也不喜欢戴绿帽子,因为婚姻终究是排他的,他们也认同婚姻最主要的是忠诚,但他们对妻子红杏出墙、丈夫在外拈花惹草的看法,也不同于中国人。美国人纳撒尼尔・布兰在《罗曼蒂克心理学》中,就这样分析婚外情:“通常意义上,人们往往错误地认为婚外恋出现的主要原因是夫妻婚姻出现了问题。这充其量是些个案,绝不是什么普遍的解释。实际情况是,许多具有婚外恋的人未必得到了更能令人心动的性生活,他们所追求的主要是新奇和变化,尤其是对于婚前毫无性生活经历的人来说,他们在婚后的若干年里会觉得自己是否失去了许多以往从来没有了解到的性事上的乐趣,此时,婚外恋就会‘顺理成章’地出现了。”中国人认为,进了一家门,就是一家人。一家人了,夫妻之间就不能有秘密。西方人呢?则认为即使是成了夫妻,互相之间也应该允许保留各自的私密空间,个人也有可以不为对方所知的隐私。美国人类学家海伦・费舍便说:“没有秘密就没有浪漫的爱。”《嫁给老外的上海姑娘》中,就讲过这样的事:有一个叫可可的上海姑娘,嫁给了一个叫保罗的法国男青年。此前的保罗,曾和另一个上海女青年相爱,保罗认为那位上海姑娘什么都好,只有一点,让他十分不习惯。那就是每次他一个人外出,回家后总会受到那位上海姑娘的追问:“去哪儿啦?”“和谁在一起?”使他很不愉快,其结果只能是分手。因此,可可总结道,和外国男孩子谈恋爱,有一个重要的原则,便是要给他自由,千万不要像保罗的前女友一样,事事过问,时时“粘”着他,互相要保持一点距离。西方人在这方面的典型,最极端的例子可说是存在主义大师萨特和他的情人波伏瓦的关系。让・保尔・萨特和西蒙娜・德・波伏瓦,是一对著名的存在主义作家。尤其是萨特,曾让多少青年人所倾倒。萨特和波伏瓦之间,保持了50年的密切关系,也一向被传为国际文坛佳话。他们终身相伴,但从未结缡。他们相互同意对方的完全性自由,不吃醋,不吵架。他们两人的一生中,都各自有过多个情人。他们如此的所作所为,在西方就能为人接受,也从未影响他们的追随者对他们的崇拜。相反,若在我们中国,他们或许会被刊登在报刊的“花边新闻”里,随之而来的是成为不齿于人类的“流氓”,全民共讨之,全国共伐之。

对家庭认识的不同

女人嫁人,究竟是嫁给谁?这个看似荒唐的问题,其回答在中西方实际上也是不一样的。西方女人嫁人,是嫁给丈夫一个人,而中国的传统,女人嫁人,实际上是嫁给一个家庭,是嫁给丈夫全家。人们都知道,宋朝大词人陆游有一首著名的词――《钗头凤》:“红酥手,黄滕酒,满城春色宫墙柳。东风恶,欢情薄,一怀愁绪,几年离索。错,错,错!春如旧,人空瘦,泪痕红邑鲛绡透。桃花落,闲池阁,山盟虽在,锦书难托。莫,莫,莫!”这是陆游写给前妻唐婉的。陆游、唐婉夫妇本来感情很好,却因为婆媳不睦,信奉百善孝为先的陆游只得被逼无奈地休掉爱妻唐婉,于是才有了这首千古绝唱。这说的虽是古人,但这样的事在今天并没有绝迹。因此,中国女人走进丈夫家的门,不但要处理好和丈夫的关系,还要处理好与这个家庭成员中的其他人如公婆、叔、姑等人的关系。如果和其中的一位或几位处不好,就可能影响婚姻的稳定。那种娶了老婆忘了爹娘的人,是一定会遭到社会谴责为人唾弃的。而做一个西方人的妻子,就没有这么复杂了。她们只有一个角色,就是丈夫的妻子,绝没有其他的附属条件。她们不但要求拥有丈夫家的大部分收入,而且还要求占有丈夫除工作以外的时间和丈夫的全部关怀。只有在特殊的情况下,公婆才会予以帮助,但他们之间的关系是友谊而非亲属。中国人的婚姻适应关系,不完全是夫妇两人的事情,而是在很大程度上与父母有关。中国的传统文化中,男人与其双亲之间的关系是持久的、长远的,其核心性和重要性可使其他一切私人关系都相形见绌。

西方人的婚姻观有三个组成部分:爱情、同处和同生。爱情是指特定男女之间的相互迷恋和吸引,具有排他性;同处是配偶双方几乎形影不离;同生意味着丈夫和妻子有共同的兴趣,相互理解,彼此信任。中国人传统的婚姻观则大不相同,它把异性之间的吸引力仅仅视为婚后的满足、繁衍后代的需要;它承认同处的必要,但并不反对夫妻的长久离别;它否认同生的需要,可以妻子只守在家中,处理家务,由丈夫外出工作。因此,西方人的妻子总是设法伴随在丈夫身边,甚至于在战争期间漂洋过海,跟随丈夫。而中国妻子,当丈夫外出经商或工作时,则通常留在家中。当然,20世纪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由于西风东渐,不少年轻人受了西方文化的影响,中国的传统婚姻模式受到很大冲击,中国的婚姻状况也已有了很大的变化。

另外,在生活习俗、子女教育等方面,中西方也多有不同。正因为涉外婚姻的双方,对性、婚姻、家庭等等诸方面的认识,有着如此多的差异,其离婚率高,也就是必然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