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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道原则:银行的绿色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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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是非常重要的一年,人类社会从未像今天这样休戚与共――世界各国都在积极探讨如何通过国际协作解决全球共同面对的金融危机和气候危机。全球经济一体化彻底改变了世界的经济格局和环境生态,任何一个国家都无法孤立解决目前所面临的问题。

与金融危机相比,应对气候危机需要更强大的国际协议和更深的合作智慧,因此,2009年12月将于哥本哈根举行的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毫无疑问成为了本年度最受瞩目的国际会议之一。

与以往不同,关注这个气候大会已不再限于政府机构和非营利组织。对商业机构来说,环保、绿色消费以及节能减排同时也是一个风险和机会并存的市场。今天,众多企业已经把环境和气候变化因素纳入整体发展战略,探求可持续商业模式。商业银行作为特殊的公众企业,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和资源配置的枢纽,银行的行业特性要求其对环境和社会承担更多的责任,而在商业银行群体中最具代表性的是那些采纳了赤道原则,把环境风险和社会风险管理纳入日常经营管理和业务流程的“赤道银行”。作为中国唯一一家“赤道银行”,兴业银行也因探索可持续商业模式和社会责任有机统一的不懈努力,赢得了广泛的国际赞誉。

认识赤道原则

赤道原则形成于2003年6月,是由全球主要金融机构参照国际金融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政策与指南建立的一套自愿性金融行业基准,旨在判断、评估和管理项目融资中的环境与社会风险,是金融可持续发展的原则之一,也是国际金融机构践行企业社会责任的具体行动之一。

根据现行的自2006年7月1日开始执行的新文本,赤道原则适用于总投资在1000万美元以上的新项目、可能对环境和社会产生重大影响的旧项目扩容与更新现有设备有关的项目融资,以及项目融资财务咨询服务等金融行为。赤道原则要求金融机构将这些融资项目,按照潜在的环境社会风险和影响程度分为高(A)、中(B)、低(C)三类,银行要结合项目分类审查其环境和社会风险,在借款合同中嵌入承诺性条款,聘请独立外部专家审查项目的社会和环境评估报告、行动计划以及磋商披露的记录等资料,对项目建设和运营实施持续监管,并定期披露银行在赤道原则方面的实施情况。

截至2009年6月30日,全球已有包括汇丰银行、花旗银行、巴克莱银行、瑞穗实业银行以及兴业银行在内,共计69家金融机构宣布采纳赤道原则,其中绝大多数是各国金融行业的领先机构,其项目融资额约占全球项目融资总额的80%以上。

对金融机构而言,赤道原则是对其履行社会责任具有内在和外在约束力的行为准则。内在约束指金融机构接受赤道原则是出于企业伦理、法律和经济上考虑的一种社会责任的自愿承担,表现为银行对达到一定规模的项目融资给予仔细慎重的审查并分级,评估该项目对社会和环境的影响,要求项目制定行动计划、建立申诉机制、建立社会和环境管理体系等;外在约束主要表现为银行要通过聘请社会或环境专家进行独立审查、定期报告和对外信息披露等方式接受社会公众和投资者的监督。尽管赤道原则不是正式的国际公约或具有法律效应的文件,但正是通过这种内外约束力来影响银行的内控管理和信贷机制,从资金源头上制约企业对社会、环境可能造成的负面影响,体现了金融机构高度的社会责任感。赤道原则确立了国际项目融资的环境与社会的最低行业标准,使得金融机构履行社会责任、推动可持续发展有了量化指标。

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的本质在于平衡并构建和谐的多元利益主体关系,即在强调股东利益的同时,更加注重其公众属性和社会责任。赤道原则要求金融机构在项目融资中审慎考虑环境和社会风险,强调环境、社会与企业发展和谐统一,推动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目标从早期的“股东利益最大化”向“充分考虑多元利益主体诉求”的新阶段发展。某种程度上,“赤道银行”已经成为推动商业银行管理模式和公司治理理念向绿色、可持续发展方向转变的领跑者。

赤道原则走进中国

兴业银行是中国首家也是目前唯一一家采纳赤道原则的金融机构,从历史和规模来看,与国际上那些声名赫赫的“赤道银行”相比显得年轻,有些单薄,但这并不妨碍兴业银行成为中国最具战略眼光的银行。

回忆起三年前在香港国际金融中心首次听说“赤道原则”这个词时的情形,兴业银行董事会秘书唐斌先生至今仍记忆犹新。当时兴业银行与国际金融公司(IFC)刚刚启动能效融资项目合作,开始涉足可持续金融领域。唐斌好奇地向IFC的官员询问了“赤道原则”为何以赤道冠名?谁也没想到,这个不经意的“好奇”竟触发了其领导的董事会办公室长达两年多的对赤道原则课题的研究和对兴业银行采纳赤道原则的论证,并最终推动董事会于2008年6月全票通过关于采纳赤道原则的议案。应该说,初识赤道原则,兴业银行就敏感地意识到,赤道原则可以成为推动银行谋求长远发展战略和提升银行治理文化的重要切入点。

与以往单纯追求股东利益最大化为目标的营运思路和模式不同,兴业银行董事长高建平的想法是:要从战略高度出发,把企业社会责任与可持续金融作为现代银行的核心理念与价值导向,充分考虑多元利益主体的诉求,有效平衡商业利益与社会责任的矛盾;尤为关键的是,需要建立一套与战略思想和治理理念相配套的经营模式和业务流程。

这些重要思想与赤道原则的宗旨不谋而合。从能效融资到成为中国首家赤道银行,兴业银行花了两年多的时间。“这两年极不寻常,我们完成了重大发展战略和公司治理理念的转型。”兴业银行董事长高建平深有体会。

早在2006年5月,兴业银行就联合IFC在国内首创推出能效融资项目,将双方的市场化融资优势、公共事业服务优势和风险管理优势等融合,结合中国循环经济发展方面的融资需求特点,创造性地引入风险分担机制,为51个节能减排项目提供了逾12亿元人民币的贷款,每年可减少约400多万吨的二氧化碳和其他温室气体的排放。

该期项目的成功推广让兴业银行在2007年6月获得由英国《金融时报》和IFC联合颁发的“可持续交易银奖”,成为当时国内唯一获此殊荣的金融机构。

当年10月24日,兴业银行行长李仁杰应邀出席墨尔本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的全球圆桌会议,正式签署了《金融机构关于环境和可持续发展的声明》,此举代表兴业银行正式加合国环境规划署金融行动(UNEP FI),进一步表达了兴业银行关注环境、以可持续发展为目标的决心和信心。随后的11月27日,李仁杰行长借会晤时任IFC环境与社会发展局局长瑞秋・凯特(Rachel Kyte)女士以及东亚太平洋局局长任康德(Richard Ranken)先生之际,再次重申了兴业银行致力于环境保护和可持续金融的原则立场。

2007年12月14日,兴业银行董事长高建平在广州会晤专程前来参加兴业银行和IFC共同举办的“能效融资项目圆桌会议”的世界银行行长佐力克(Zoellick)先生,双方就节能减排、绿色信贷对中国的重大意义以及中国银行业采纳赤道原则等展开高层对话。这次对话及所产生的成果,被美誉为中美第五次战略经济对话合作交流的一个成果。

2008年是兴业银行可持续战略转型的关键一年。

这年2月,兴业银行又与IFC就节能减排项目签订了第二期合作协议。本期合作共提供节能减排项目贷款人民币约15亿元,预计每年可减排超过500万吨的二氧化碳,相当于关闭10座100兆瓦的火力发电站。4月,高建平董事长在股东大会上提出了公司治理理念的总体战略目标,即“切实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化对银行社会责任与自身可持续发展间关系的认识,积极探索以多种方式推动银行践行社会责任,构建人与自然、环境、社会和谐共处的良好关系”。

2008年10月31日,兴业银行在北京召开新闻会,对外正式宣布承诺采纳赤道原则,由此成为中国首家、全球第63家承诺采纳赤道原则的银行业金融机构。

今年3月,董事会秘书唐斌应邀赴越南出席“管理风险-实现可持续发展”国际研讨会,并做“以金融创新推动可持续发展”的主题演讲。演讲获得与会银行同业的广泛好评和强烈反响,IFC中蒙区首席代表叶麦克先生评价称,“他的发言充分展示了兴业在成为中国领先的绿色银行的道路上敢为人先的精神和所取得的进步”。这次研讨会的成果之一是,越南政府和银行业决定组团来中国考察,进一步学习中国绿色信贷和兴业银行的成功经验。

今年6月4日,由英国《金融时报》和IFC联合举办的2009年度“可持续银行奖”在伦敦隆重揭晓,兴业银行凭借其在可持续金融领域的先行探索与成就,获得“年度全球可持续银行奖”和“年度亚洲可持续银行奖”两项提名,并最终荣获“年度亚洲可持续银行奖”冠军,成为我国目前唯一获此殊荣的金融机构,同时也成为国内唯一一家连续三年荣获“可持续银行奖”提名,并两度获奖的金融机构。兴业银行副行长康玉坤感言,“采纳赤道原则,完善环境和社会风险管理体系是兴业银行出于可持续发展的战略考虑,从坚持审慎原则、保障资本质量的角度出发而实行的一项重要举措。兴业银行虽然是一家相对较为年轻的银行,但我们深刻地意识到只有着眼于可持续发展才能实现未来更为长远的发展”。

启航仍需完美落地

“在中国首家对外承诺采纳赤道原则,对兴业银行而言,不是没有压力。压力往往也是动力,兴业银行首先要改变自己。”高建平董事长指出。改变首先从构建制度体系和管理流程开始,换言之,落地赤道原则的实质也就是本土化的过程。

首先在组织结构层面,构建相应的组织框架,形成有效的分工配合机制,将所有与可持续发展相关的管理和业务部门都纳入该体系。其中,董事会负责决定环境与社会风险管理战略、发展方向和计划;高级管理层根据董事会授权及要求,统筹负责环境与社会政策制定,并负责审批环境与社会相关目标、指标和方案;信用业务相关部门依据环境与社会风险管理政策等相关规范,具体履行环境与社会责任。同时,成立赤道原则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赤道原则工作的统一领导。

其次在制度建设层面,制定《环境与社会风险管理政策》,为实施赤道原则提供政策指引。全面梳理项目融资制度体系,包括建立项目风险分类标准、筛选赤道原则试行行业、制定试行行业实施细则、制定尽职管理指引、建立专家评审机制、完善项目名单制管理等,并紧密保持同监管机构、国内同业、赤道原则金融机构、非政府组织(NGO)等行外机构的工作联系与经验交流。

再者是在信贷流程操作层面,提高流程合规性与可操作性,包括对适用赤道原则的项目融资增加环境与社会风险审查环节,加强贷后监测的有效性以控制风险,将适用赤道原则的项目融资贷后环境与社会风险监测情况纳入风险提示,并依此酌情调整项目信用业务风险分类和借款人信用评级等。

经过此番全方位改造,兴业银行还需要通过报告制度,披露赤道原则相关实施情况,接受第三方的认证,置身NGO的监督,由此构建出整套实施体系。尽管现在刚起步不久,但兴业银行认为,“上下同欲者胜”,从整个系统的角度考虑科学布局统筹推进,落实可持续金融是切实可行的。

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副所长王国刚认为,赤道原则强调重视环保,倡导环境、社会和企业的和谐有序发展,这就要求银行在提供融资服务时,更应当通过风险识别、控制和利率调节来引导资源配置。因此,贯彻落实赤道原则并不独立于其他产业部门存在,而是跟所有的产业部门连接在一块的。“董事会多次开会讨论赤道原则的落实实施,这是一项长期系统的工作。”

徒法不足以自行。“赤道原则”涉及10大原则、8个绩效标准、63个行业,这套诞生于发达国家后工业化阶段的先进舶来品在中国银行业的落地生根,注定要伴随着从水土不服到自我革新、初具特色的过程。那么赤道原则本土化的难点在哪里呢?

中国作为第三大经济体目前正处于工业化和城市化中期,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仍是一项长期且艰巨的任务。国内金融机构接受赤道原则后,较为严格的信贷审批条件可能使一些大型项目由于环境和社会因素的评估难以获得信贷支持,或要求其增加额外成本以消除对环境的影响;而一些具有潜在环境和社会风险的项目仍可能是地方政府税收和商业银行盈利的重要来源,大幅度削减信贷规模势必遭遇相关利益者的抵制。这导致国内金融机构陷于发展或环保的两难选择中,甚至可以说这是赤道原则本土化面临的最大矛盾或风险。因此,第一个难点在于如何取信于客户,而取信于客户的前提又是取信于银行内部团队本身。

在赤道原则的落地实施部门――兴业银行法律与合规部看来,相比制度合规建设,推进可持续金融理念的认识转变更是个细活。“要让客户接受,那么你首先要让经营机构接受。”

不少分行行长起初对赤道原则并不理解,因为除了流程、思维模式的改变,部分项目可能因为新的做法直接抹掉盈利点。于是,法律与合规部便邀约部分分行“谈发展”。现在商业银行都倾向于做流贷、短贷,不行就做中长期流贷,但殊不知所有的贷款一出风险将直接侵蚀资本,因此要做精品项目,风险管理能力就需要很强。赤道原则不是限制,是教银行怎么更好地可持续发展,发展中要管理好风险,它就是一种有效的方式,可以帮银行和客户实实在在地解决问题;银行还可以把它作为责任营销手段,又可以当一张王牌。这样的宣讲方式引起了基层的兴趣,原来并非如当初所想。

为了加强内部能力建设,兴业银行随即展开系统培训,包括针对各岗位开展多层次、多角度、全方位的内部培训,并逐步形成长效的培训机制;针对赤道原则、可持续金融内容出版行内专刊,发表理论研究文章,并编写指导性读物,以多种方式开展理念和文化宣传贯彻。

先进价值观的深植还需必要的考核激励。眼下,兴业银行法律与合规部提出增加“赤道银行”项目营销费用及其他方面的考核建议,已获得董事长和管理层的原则同意。该部门认为,兴业银行项目贷款的规模并不大,一年大概几百个亿,如果增加这块费用,量其实并不是很大,但实际上体现出总行的价值导向。

为推行赤道原则,提升客户对赤道原则、环境与社会风险管理的认知度显得尤为重要,兴业银行专门召集大型客户展开赤道原则专题研讨,普及赤道原则在帮助借款人管理环境和社会风险方面的作用,介绍国内外跨国企业环境与社会风险管理的成功经验;同时,走访客户项目现场,了解项目环境与社会绩效情况,普及赤道原则知识,尤其向客户正确宣传赤道原则是帮助其提升项目环境与社会风险管理能力方面的理念、工具与方法。

“最重要的是落实到客户。”在实践中,兴业银行认识到不论是中小企业或是大中型国有企业,不论是水泥、煤化工行业,还是纯粹的化工原料业,不少企业目前所做的与赤道原则的要求相差并不太远,只不过没有系统化。也有客户不完全理解赤道原则的实质,认为纯粹是增加义务。但通过多次接触,企业逐渐明白,赤道原则能够帮助其消除涉及污染、生物多样性、土地拆迁、遗产保护、员工权益等潜在的风险点,让项目真正实现可持续发展。

就企业价值而言,赤道原则是能帮助提升价值的盈利模式,能带来发展机会。因此,在本土化的过程中也并行着符合中国国情的创新。比如,在信贷流程的更新上,根据客户对资金成本和时间成本的不同偏好,设计不同的环境与社会风险审查流程,由客户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去做选择。这样既符合赤道原则的宗旨,也使赤道原则更有亲和度,易于客户接受。

李仁杰行长指出,从银行的角度,不管是做客户,业务转型,还是公司治理理念提升,这都是一个很好的切入点。未来这几年,精品项目贷款的比重将会增加。环境保护部的官员对此评价为“你们是把这个当成事业来做”。

第二个难点也是推进赤道原则面临的另一个本土化风险。实施赤道原则过程中,除遵守中国社会环境相关法律法规和项目许可等要求外,金融机构和借款人主要参照IFC的《社会和环境可持续性绩效标准》和《行业特定环境、健康和安全指南》来开展社会环境风险评估和审核工作,其中不少内容直接引用了欧美的标准。相比之下,国内相关环境社会标准与《绩效标准》和《指南》存在一定差距,尤其对于土地征用和拆迁、少数民族、社区规划、装备技术标准、劳动安全等问题,国内相关规范缺乏系统性,可能导致企业在开展项目环境和社会影响评估时无法找到国内规范依据。同时,国内环境与社会影响评估能力不足,独立第三方评估机制尚不健全,且其评估能力无法完全覆盖赤道原则涉及的所有评估范围,在第三方论证和监督时,容易因适用规范或标准不同而产生歧义。

化解这一难点的兴业智慧是: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在国内的法规、文化框架下尽力而为,同时积极建立内外部专家评审机制、寻求第三方评估机构介入并拓展相应资源。根据赤道原则“适当偏离”的原则,兴业银行加强向环保部、IFC及其他赤道银行的沟通与学习,紧密结合环保部、银监会、人民银行的绿色信贷政策,调整内部规范。赤道原则的《指南》对63个行业的环境技术方面的问题提出了可供参考的标准,其中与兴业银行有关的约20多个。在本土化过程中,兴业银行采取的做法是:一方面多途径、多渠道地寻求与各个行业的国际标准相对应的国内标准,并进行对照比较,发现不少国内指标与赤道原则要求的指标一致,甚至高于赤道原则的指标要求,对于这些指标而言,满足国内标准显然就满足了赤道原则的标准,不存在本土化上的困难,但对于那些与国际标准存在差距的指标要求,如果确实因各种约束条件所限暂时无法与国际标准接轨的,则提出合理解释;另一方面,对于一些定性指标,例如对土著居民、人权保护等问题,因为存在理念、文化上的客观差异,一般更多的还是依照国内法规进行处理。

此外,对于具体项目操作时面临的标准缺失或不适用,解决之道是,建立银行内外部环境与社会风险专家评审机制,积极拓展国内外第三方评估机构资源,并根据国情酌情调整评估流程,使之具备可操作性。

在赤道原则推进的过程中,兴业银行积极与政府沟通,及时反馈进展,在协助政府改善投资环境,完成节能减排、环境治理阶段目标的同时,获得政府机构的理解与进一步支持,实现可持续金融发展所需的“适度”、“发展”和“兼顾盈利激励”政策环境。兴业银行董事会秘书唐斌认为,这其中的“适度”就是根据自身经营情况和实力,采用“适当偏离”的原则,力所能及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发展”就是在不同的社会环境和银行的不同发展阶段下,动态调整所承担的社会责任内容;兼顾“盈利激励”就是把履行社会责任与拓展银行业务和提升服务水平结合起来,在保护环境、减少排放等社会责任活动中,保持一定的盈利激励,确保银行履责的内在动力和承受能力。

关于如何开展创新和本土化相结合,高建平董事长进一步指出,在经营理念上要高度重视银行社会责任和可持续发展,突出对利益相关者权益的保护,把争取商业利益和履行社会责任有机结合起来,实现银行与企业、社会和环境的和谐与可持续发展;在管理体系上,建立健全环境社会风险管理体系,全面定义银行风险,加强信贷业务的环境社会风险评估,将环境和社会因素纳入银行的日常经营管理和业务流程中;在金融工具上,发展节能减排项目融资,创新开发风险分担机制,创设多样化融资安排,积极通过业务和产品创新支持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在报告制度上,自愿定期社会责任报告和可持续发展报告等非财务报告,反映银行在环境保护和社会责任方面的业绩,以及对可持续发展的影响和贡献。

IFC执行副总裁兼首席执行官拉尔斯・特内尔对中国商业银行界出现的这一转变给予了高度评价。他说:“作为一家主要的中国商业银行,兴业银行采纳‘赤道原则’标志着中国银行业向前迈出了重要的一步。兴业银行在严峻的宏观经济环境下仍然稳步推进‘赤道原则’的工作。从长远角度而言,这必将为银行带来良好的商业效应。”

结语

赤道原则在中国的落地生根还有漫长的路要走。IFC副总裁兼首席执行官拉尔斯・特内尔认为,中国当前正面临如何应对环境恶化和满足那些在改革开放与经济转型中没有充分受益的人群需求的巨大挑战。兴业银行在可持续金融领域的探索和努力让IFC看到了希望,也引起了国内相关部门和同行的注意。

整个2008年,银行业相关监管部门各类指引和意见频出,积极推动了商业银行建立绿色信贷机制,促进节能减排,落实环保政策,研究采纳赤道原则。规模占据国内金融业半壁江山的工行关注绿色信贷久已有之,是国内最早推出绿色信贷的商业银行,目前正在研究赤道原则。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示范银行――建设银行目前也正积极开展相关准备研究工作,加快信贷政策与赤道原则的接轨,确保贷款项目以对社会负责任的方式运转。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也在积极研究采纳赤道原则的可行性,在项目融资中充分考虑社会与环境问题,践行绿色信贷。

“兴业银行和其他实施绿色信贷的银行相比,有着独特之处。我们已经看到越来越多的中国金融机构有兴趣和愿望来效仿兴业银行,采纳更高的环境与社会标准。” IFC中蒙区首席代表叶麦克说。

2008年9月,中信、交行、兴业等13家股份制商业银行签署社会责任宣言,庄重承诺将积极主动承担应尽的社会责任,与社会各界携手推动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为中国经济、社会与环境的可持续发展不断作出新的更大贡献,这是国内股份制商业银行首次集体绿色宣言。正如兴业银行行长李仁杰在会上所阐述的,商业银行拥有更为广泛的影响力,因此,应当承担更大的社会责任。兴业银行从能效融资到赤道银行的实践,实际上就是通过将社会责任与自身业务结合起来,奉行战略连接的策略,在银行的业务拓展和具体经营环节中体现社会责任。从中我们不难相信,中国银行业正凭借科学发展观的积极实践者身份,逐渐改善与利益相关者的关系,促进社会发展,真正成为卓越的企业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