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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了伦敦向北,是通往诺丁汉的路,一路葱茏。绵绵细雨中的平原和丘陵上,一片片农田,犁耕得细密整齐划一的田垄,耕地上散落着棵棵孤零零的树。这景色恰似泰纳画笔下的英国乡村风景:不像美国和澳洲的乡村那么广漠无垠,海阔天高;不像瑞士的乡村那样别墅成队,享乐味道十足;又没有德国的乡间那般的阳光灿烂,绿得耀眼。这里的绿,绿得悠闲、静谧、恬淡。
田园里的都市
从劳伦斯的《恋爱中的女人》和《虹》等一系列以诺丁汉城乡为背景的小说中,我们了解到九十年前的诺丁汉是一座灰色古雅的小城市,有一两条繁华的主街道,商贾云集;有庄重的旧大学,壁垒森严如同教堂;山坡上有高档的洋房住宅,其余的是灰暗的窄街,光洁的石子路,还有世俗嘈杂的集市。城外有运河通往附近城乡。《虹》里汤姆・布朗温带小安娜逛的牛市也在诺丁汉,农民的狂欢场景被劳伦斯写得活灵活现。这座城像上世纪初的任何中小城市一样,是工业文明与农业文明的交会点。
一进诺丁汉,扑面而来的就是古色古香的老房子,教堂林立。错落山坡上,城市依山而建,起伏的马路两旁是开间很小的店铺,让人想起狄更斯笔下的老古玩店。这就是原汁原味的维多利亚式的诺丁汉,它能让你想起很古老的旧照片。欧洲的城市都是保存得这么好,哪怕你像马克・吐温笔下的温克尔那样睡上百十年,醒来照样能原路回家。
这样的场景已经是经历了1960年商业开发的劫后残景了。据说诺丁汉的市中心一带在60年代还是一派中世纪古城风貌,逶迤起伏的石子路,小店铺鳞次栉比,其中有很多旧书店。诺丁汉大学的教授告诉我那时他们正上大学,手头拮据,老城的旧书店就成了他们经常光顾的地方,一边淘旧书,一边淘小古玩,一边考古,研究这座英国中原最古老的城市,消磨一天的时光,十分惬意。可惜60年代他们的经济“起飞”,为了给商业腾地方,盲目地拆除了市中心的中世纪旧城,盖了大商场和超市。回想起来后悔不迭,痛心疾首!好在城市发展不够凶猛,加之人们觉醒得早,古城的第二环――维多利亚时期的城区被及时保留了下来,幸免现代化厄运,所以诺丁汉城现在看上去还古风犹存。但那些传统的旧书店却是连根儿没了,浓郁的文化氛围也随之淡薄了许多,只在城外还有两家旧书店算硕果仅存。
诺丁汉地区因为地处英国中原腹地,所以幸免于两次世界大战中德国飞机的轰炸,那些古老的民居城堡等得以保留下来。而伦敦因为是首都,大战中屡遭空袭,很多老建筑惨遭毁灭。如果你要看整体的维多利亚时期的城镇面貌,还是来这些腹地的小城市和小镇子,绝对原汁原味,不知道的还以为是电影厂搭的19世纪老街道的布景儿呢。在英国拍19世纪的电影,绝对不用千辛万苦地建什么影视城和影视基地,整个英国就是一个大影视基地。
居民住宅区里大多是两层的红砖小楼和小花园,和伦敦郊外没有太大区别,只是朴素的红砖楼多了一些,那是19世纪工业化时代遗留下的老屋。外飘窗户,悬着窗纱,窗纱离窗台有几寸高,露出窗台上的泥陶和小摆设儿,几乎家家如此。那些简朴的房子配上这种窗纱,透着强装优雅或说穷讲究的情致,英文称之为genteel。原来对genteel这个词很敏感,觉得是对19世纪狄更斯和萨克雷小说中穷酸臭美的中低阶层人士的讽刺。后来精读劳伦斯的著作,发现他笔下的伊斯特伍德小镇上遍地皆是那种genteel之人,包括劳伦斯的母亲。但真到了英国,开始同情甚至敬佩起这种genteel精神:它透着一种朴素的美,一种出污泥而不染的姿态,甚至是人穷志不短的精神。
诺丁汉像许多西方城市一样,只有一个繁华的小市中心,有火车站、汽车站和大商场,然后就是绵延不断的居民区和小镇子,靠几条大街串联起来。许多城市城区很小,但周围方圆几十公里的延伸地带都算“市”,如西澳大利亚的佩斯市,但公共交通绝对没有诺丁汉这么方便快捷,因此那些小镇子本质上说算不得是城市的一部分的。而诺丁汉刚好处于伦敦、伯明翰这些大都市之间,不时会有花园园林,甚至田野穿插其间。居民区中间甚至有成片的各家分配的园子,可以种蔬菜、经济作物和鲜花。绿色植物疯长着,各家有各家风格,看似城市里的乡村。这些由方便的公交系统联系在一起,组成一个很适于居住的花园。在这里居住有一种与世无争的逍遥感,没有大都市的喧闹,但出了门又有公交车把你和城市、和人群连在一起。这种城市是典型的中下阶级的城市。我向往这种都市和田园若即若离的地方,周围还有一所美丽的大学,有古色古香的小市镇供日常生活之用。诺丁汉真是文人的理想居住地,朴素的美和小布尔乔调加上半分小农趣味的舒适让人觉得可以接近,因此让人敢于喜欢。
曾经乱糟糟一团
劳伦斯曾激烈地谴责过英国人身上这种泥土气质,在《诺丁汉矿乡杂记》中指责诺丁汉“只是乱糟糟一团”,进而说“英国人的性格中从未表现出人的城市性的一面”。我相信这类半乡半城的城镇在20世纪初叶肯定是惨不忍睹的样子,因为还在形成过程中,加之那个时候正是工业化中期,环境一定是像劳伦斯说的那样“无可救药的卑贱”。现在的诺丁汉,依然能看出当年成形时的雏形,格局没有变,世纪初建的房子都还依然,那时肯定如劳伦斯说的那样是“恶魔般的工业促进者们在英国大地上胡乱建起绵延数英里的红砖‘住家’,像一块块可怕的疥癣”。可贵的是这些红砖小楼经过上百年的风雨基本没有垮掉,保留了当初的原貌,街道经过了修整,家家有了漂亮的小花园,整体环境改善后,这些红砖楼倒透着质朴的美了。
劳伦斯不幸生长在工业化最为残酷的阶段,看到了人类对自然最为无情的掠夺和摧残,并记录下了这一切。我们今天的人读了劳伦斯的作品并来到后工业化的英国,看到劳伦斯描述过的那些摧残后的破败风景又大多被恢复了,看到工业化年代的简朴建筑经过修饰展示在工业化前的风景线上,真是别有一番滋味:时光纵横交错、支离破碎,一切都在劳伦斯的家乡交织、定格、叠印,像电视的抽帧效果那样扑朔迷离。
但劳伦斯似乎不像热爱乡村和矿区那样热爱城市,他笔下没怎么正面描述过诺丁汉。当年他从矿区小镇伊斯特伍德来这个城市上中学和附属于伦敦大学的学院,这个城市的中产阶级氛围和早期的资本主义文明对他来说是异己,他融不进去,这里没有他的位置。《虹》中的厄秀拉狠狠地咒骂过那所大学学院对人的压抑,一连用了好几个“虚伪”。现在那个旧大学的主楼成了诺丁汉另一所地区性大学――特伦特大学的一部分,依旧是那种哥特式教堂般深沉的石头建筑,在市中心的莎士比亚路上,与安谧典雅的中产阶级住宅和教堂为邻。附近有皇家剧院和皇家音乐厅,不远处就是劳伦斯曾就读的诺丁汉中学,那座凝重大气如贵族庄园城堡的古老中学是中原一带最负盛名的学府,据说创办于16世纪。这一带是旧诺丁汉的文化教育区。劳伦斯这个矿工的儿子前后在这个高档文化区里学习和生活了5年,这一带留下了劳伦斯青少年时代最为值得纪念的足迹。没有这片文化艺术区域的最初熏陶,劳伦斯怕是要埋没在矿区的小学校里一辈子不得出息了。这一带如今虽然略显杂乱,旧建筑破落了,新建筑风格迥异,两者很不和谐,但还是能透过平庸的市井感觉到当年的贵族气息,这种氛围在离伦敦几百里的中部算得上高贵之最了。
劳伦斯和布特爵爷
而对于新诺丁汉大学,劳伦斯不乏讽刺。那时英语系所在的这座标志性主楼刚刚竣工,在郊外的山上很是抢眼。这300英亩的葱茏山地是药业大资本家布特所捐赠的,这所园林式大学,在英国大学里首屈一指。校园里依旧有他家的私人园林和别墅,可谓园中园,门口赫然标着:私家住地,外人免进。劳伦斯对此很是愤愤不平,写诗嘲弄了一番:诺丁汉那座阴郁的城,在那里/我上了中学和学院,在那里/他们建了所新大学,为了/分配新的知识//它修得堂皇方正,靠得是/高贵的掠夺,通过/好心的杰赛・布特爵爷/精明的算计//儿时的我绝没想到,当我/把可怜的零钱交到/布特的钱柜上,杰赛会/把成百万同样诚实的小钱转手//堆起这些小钱,最终会/耸立而起,方方正正/庄严辉煌/成为//一所大学,在那里/精明的人会分配一剂剂/精明的赚钱良药,用/浅显易懂的语言//未来诺丁汉的孩子们/会成为赚钱的理学士/诺丁汉的电灯都会耸起,说/我是靠布特公司得的文学士/从此我懂了,尽管我早就明白/文化的根是深深扎在/金钱的粪堆里,而学问/则是布特公司最后的一条涓流。
但无论怎样,劳伦斯是他们镇上第一个获奖学金上诺丁汉读中学的高材生,后来又读了大学。在那座沉郁凝重的大楼里,他获得了进入社会的通行证并彻底摆脱了下矿井挖煤的命运。劳伦斯反对的不是知识,他恨的是知识分子的虚伪和大学教育制度对人的异化,恨的是死读书、读死书的知识分子的迂腐与自命不凡、自欺欺人。至于对新大学的讽刺也是可以理解的,是阶级的仇视。布特是药业大王,赚了大钱,其公司是诺丁汉甚至英国的“支柱产业”,诺丁汉的发展很是得益于布特等几个大资本家。劳伦斯是劳动阶级出身,认为布特捐资大学是沽名钓誉,是拿了赚取的包括他在内的百姓的买药钱给自己立牌坊做秀,免不了对此加以讽喻。但现代的诺丁汉恰恰将布特视为骄傲,为他树碑立传。他后来被封了勋爵称号,真正是造福一方的善人。当然,在世界范围内他的名气最终是无法同劳伦斯比的。让诺丁汉人民当饭吃的是布特爵爷,劳伦斯则是饭后的清茶咖啡,装修精美的客厅里的画框。对一座名城来说,两者缺一不可。两人的铜像都矗立在诺丁汉大学风景如画的校园里:布特的铜像守候在大学门前波光潋滟的湖畔,劳伦斯赤脚手捧鲜花的全身铜像则立在图书馆旁。两座铜像的位置恰如其分,两种精神――产业与文化精神的制衡使这座校园显得气氛和谐。
诺丁汉真是一个钟灵毓秀、人杰地灵的地方。有人为它创下了物质文明,也有人为它留下传世的精神财富,两者相得益彰,这个城市和这个城市的后人该怎样对他们的先人感恩戴德。
那日从布特和劳伦斯的塑像前经过,忽地冒出一个可笑的想法:当年布特或市政府如果将劳伦斯弄成专业作家,来个文学与企业联姻,劳伦斯就省得一生穷困潦倒,那可恶的肺病就不会将他折磨致死,舒舒服服地给布特写点报告文学或电影脚本,或干脆给布特当影子作家什么的,会怎么样?他们俩当时怎么都没往这方面想呢?劳伦斯还居然对这样的大款冷嘲热讽。劳伦斯既没觊觎过什么诺贝尔,也没想过给布特们当,连把持英国文坛的布鲁姆斯伯里圈子都不去攀附,英国拒斥他,最终他死在了法国,火化后骨灰越洋去了美国入土。劳伦斯浪迹天涯边走边写,坚称“为自己的艺术”活得硬气,死得也硬气。这股子拗劲儿不得不叫人敬佩。文学如果没有这点基本的精神支撑就不称其为文学了。结果竟是布特和劳伦斯平分秋色,都成了诺丁汉的骄傲。
诺丁汉大学,起伏的绿色丘陵和广阔的绿茵草坪上点缀着一座座或古典或现代的建筑,山下是绿玉般的湖泊。那座上了诺丁汉的宣传手册和明信片的著名钟楼和白色大理石建筑就是校长办公室和英语系的所在。绿色的山峦和白色城堡样的建筑就倒映在湖水中,湖光山色,引得白天鹅和各色水鸟在此盘桓翱翔嬉戏。这330英亩的山林和绿地是诺丁汉在英国足以骄人的标志,据称是全英国最美丽的校园之一,民意测验其知名度位居英国大学前三名。
诺丁汉大学和这座城市的大部分地区一样质朴,不少教室甚至还是小平房,非常简朴,但收拾得很是小家碧玉样,自然亲切,叫人打心眼里喜欢。校外是湖泊、绿地和一座小镇,静谧朴素的两层红砖尖角小楼配上别致的小花园。小镇上这样古色古香的环境绝对配得上给大学做陪衬,而且恰到好处。当初建大学时,这些小楼真算得上是别墅,但毕竟100年过去了,这种红砖小楼历尽沧桑,已是美人迟暮。但那种优雅的氛围依旧,走在这种19世纪的场景中,如梦如幻。
当然像我这种闲适的访问学者并不多,大多数还是刻苦用功的学生们。这里的学生看上去过于质朴、纯洁、娴静了,一个个背着大书包苦行僧般地在校园里穿行着,箭步如飞地赶车赶课。见不到中国校园里那种学生们精明如商人的模样。每天置身于这样一些纯朴甚至面带憨直的青春勃发的青年男女之中,穿行在林木葱茏、绿草如茵的校园里,实在是赏心悦目,心灵变得单纯,进而打心眼里觉得年轻了许多。
怀旧的氛围,青春的气息,劳伦斯的文学火种,布特的产业和慈善精神,这些构成了诺丁汉独特而迷人的风景,让人沉醉而流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