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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制品的分类及使用中的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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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i:10.3969/j.issn.1007-614x.2012.07.041

应用微生物(细菌、噬菌体、立克次体、病毒等)、微生物代谢产物、寄生虫和动物的毒素、人或动物的血液或组织等,直接制成或用现代生物技术、化学方法制成,作为预防、治疗、诊断特定传染病或其它有关疾病的制剂,统称生物制品

种 类

疫苗:用病毒或立克次体接种于动物或经组织培养后加以处理而成。有死毒疫苗,如乙型脑炎疫苗、狂犬疫苗等;有减毒活毒疫苗,如麻疹疫苗、流脑疫苗等。①人用狂犬病疫苗:凡被狂犬或其它疯动物咬伤、抓伤时应立即处理局部伤口,并于0、3、7、14、30天及时注射本疫苗。注射疫苗期间切忌饮酒、浓茶等刺激性食物以避免反应。②冻干麻疹疫苗:接种对象为8个月以上麻疹易感患者,有严重疾患、发热或有过敏史者不得接种,注射时切勿使消毒剂接触疫苗。

菌苗:分死菌苗及活菌苗两种。死菌苗如霍乱菌苗、百日咳菌苗等,这类菌苗对人体产生免疫力不高需要多次重复注射。活菌苗如结核菌苗、鼠疫菌苗等,这类菌苗进入人体后能生长繁殖对人体刺激时间长。二者相比活菌苗具有以下优点:①接种量小;②接种次数少;③维持免疫时间长效果好。吸附霍乱菌苗:主要用于卫生条件差、霍乱流行地区易染人群,初次注射者与上臂外侧三角肌处注射2次,间隔4~8周。发热、结核患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冻干鼠疫活菌苗:住在疫源地或通过疫源地区的人员每年免疫1次。菌苗在上臂外侧上部划痕接种严禁注射。免疫缺陷症者及妊娠期哺乳期妇女禁用。

类毒素:用细菌产生的外毒素加入甲醛后使变为无毒性但仍有免疫性的制剂,如破伤风类毒素、白喉类毒素等。吸附精制破伤风类毒素 主要用于创伤机会较多的人群,孕妇接种预防新生儿破伤风。发热或有过敏史及注射此毒素后发生神经系统反应禁用。

免疫血清:是抗毒、抗菌、抗病毒血清的总称,如破伤风抗毒素、狂犬病血清等。这类血清中含有大量抗体,注入人体后就可以获得免疫力。精制破伤风抗毒素 用于治疗及预防破伤风,皮下注射在上臂三角肌处,同时注射类毒素时注射部位须分开。儿童与成人剂量相同。

人血液制品:如冻干人血白蛋白、人血丙种球蛋白等。人血白蛋白:系由经乙肝疫苗免疫健康人的血浆中分离提取制成,本品不得分次使用,有不良反应时停用。

诊断用品:供诊断用,如结核菌素等。

噬菌体:由特定宿主的噬菌体制成。

生物技术制品:用基因工程制成的免疫制剂。

使用注意

生物制品保存条件直接会影响到质量,温度愈高保存时间愈短,最适宜保存条件是2~10℃干燥处,如已过期即不可使用。生物制品使用时如质量不好、接种剂量过大、接种途径错误以及不正确掌握禁忌症常发生各种反应,注射动物血清制品前需做过敏试验,阴性方可使用,阳性必须进行脱敏后才可注射,详细询问病史如有无过敏史及癫痫,反应发生后立即皮下注射肾上腺素,给以必要的治疗。制品安瓿有裂纹、标签不清、药液变色、絮状物或经结冻均不可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