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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仙蹲在肩膀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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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绿色的嫩葫芦毛茸茸地从藤蔓中坠下。祖父祖母坐在葫芦架下边,身上晃动着光点。我坐在小板凳上听他们讲话。就是这一次,祖母告诉我天仙的事情。我原以为天仙是女的,裙带翩跹,不用花力气便可乘风移动,专司散花和摘蟠桃之类好玩的美差。这次祖母的话使我推断出,天仙是一种空气中的妙体,外貌怪异,不分男女。故事如是说:当一个人死去,专负责取命的天仙前来抽取死者灵魂,犹如从棉花堆里抽出一支带刺的荆棘。而后死者被封入墓坑。两位长着黑面孔的天仙会出现在死者眼前。一位叫孟凯尔,一位是奈吉尔。它俩将命令死者回话,说出对及其使者知道多少。这时候死者应该口念“作证言”。此时天仙就说:“对了。我们知道你会说这些话。”说话时墓坑会显然扩大许多,足足有四百九十丈。柔和的五彩光亮从四壁升起,然后听到一个声音说:“你安息吧。”

“从一出生,我们每个人肩膀上都蹲着两位天仙。”祖母郑重地告诉我。肩膀上的两位在时时监督着人。人做的好事和坏事,它们都会记下来。将来人死了以后进入后世,将独自经过一座七孔天桥。倘若他这一生做的好事多,他将顺利通过天桥走向天堂;如果他干的坏事多,那么脚下的桥会突然变得像头发丝一样细,于是人将跌入火狱。祖母还说,要听见火狱的声音也不难,只需紧紧捂住双耳。我用手掌心捂紧耳朵,果然听见烈火在熊熊燃烧。

这些话引发我的大震动和大思考。我以我尚不足十岁的脑子开始琢磨“死亡”这一重大命题。

人一旦死掉,除了天堂和地狱,就再没有别的地方可去喽?我认为我到时候必须进天堂才行。这决定了我活着的时候应该成为一个什么样的人。

当我死掉以后,两位天仙一定会很快拿着本子离开。那么它们离开我以后会去哪里?

祖母不断地告诉我,一切都是定好的。甚至一个人尚未出生,就把他的死给提前定好了。死是一个不容猜测、打探和更改的机密。那么,自杀呢?一个人的自杀,究竟是提前安排好的,还是他公然违反安排、自行结果自己?

在我得知肩膀上有天仙这一消息之前,二位已经蹲在肩膀上多年了。前几年它们在本子上都记了些什么?

……

我开始拼命回想我以前都做过些什么。就连去田埂上玩我也在想这事。一条牛在沟中缓慢行走,把水踩浑,吃着两边沟壁上的草。靠近水面的那两排草整齐得像睫毛。青蛙在上方稻田里叫。这些都同从前没什么两样,可是我自己却好像同昨天不一样了。我无比清晰地感到两位天仙的存在。我一个人――不,是我们三个,沿着水沟,经过一户人家屋后。那儿有一大篷沙仁树,它的花呈铃铛状,质地使人想起玉、冰或者玻璃。在往常,我是无论如何也要偷摘一串,但今天没敢。

现在我做什么都得先想想。我顺着干河往下走,去曾外祖父家寻找玩伴。在雨季,洪水会从东面山脉湍急地流入这条干河,往西面山脉淌去,不知最终会流向哪里。洪水过后泥沙中嵌着许多沙质小岩石,轻轻一敲就碎成粉末。这是我见过的最柔软的石头。曾外祖父家是地主,他家的老房子,屋檐下边画得有莲花、鱼和蝙蝠。院子比檐坎矮得多。大雨过后这个大方块里集着水,小鸭子高兴地游来游去,甚至把扁嘴伸进水里去扒拉一下。我不由得以为那层薄薄的水里有鱼。院子的西南角是大门,门旁边有羊圈和兔子圈。这两个圈的味道不一样。我们玩捉迷藏。小表姨把嘴巴凑在我耳朵上小声说:“你躲到羊圈里去。躲到羊圈里我就逮不着你了。”我当然不会听她的,而是躲到门旮旯里。但还是被她轻易地找到了。小表叔胆子大,他敢在清真寺神圣的大殿里跑来跑去。他还敢躲进埋体匣(回民公用的抬遗体的匣子),将一只手从罅缝里伸出,双脚在匣内乱踢,把一位正想去礼拜的大人给吓得转身就跑。这事不用说肯定被他肩膀上的那两位记在本子上了。

一天母亲将我梳洗打扮一番,帮我穿上一条蓝色的、有着红玫瑰花图案的背带裙。全镇的小姑娘没有谁穿背带裙,因此我深以挎在肩膀上的两根带子为耻。可母亲偏说这才好看。她把我父亲的手表戴上,用袖子遮住,注意不使银光毕现,而后牵着我的手去街上。此时母亲心里一定很荣耀,虽然别人看不见她的手表。要知道,全镇子只有我父亲有得起手表。这次在集市上母亲花一毛五分钱买了三只塑料手表,目的是让我和弟弟也成为戴表的人。我看见两个大姑娘背着篮子,从街那边一路嗯嗯地哭着走过来,端起胳膊挡住脸。一些人簇拥在她俩身后。她们以这个姿势,从街南哭到街北,再折回来,从街北哭到街南。全镇都知道这两姐妹在赶集之际丢失了十元巨款。我认为那个偷了(或捡了)十元巨款的贼,他肩膀上肯定没有蹲着任何天仙,否则他不会敢做这种大坏事。如此说来,天仙并非人人肩膀上都有喽?

从街上回来,母亲去新宅子忙她的,我留在老宅里接着思虑。祖母住的那间屋子很黑。我走向墙角的老木柜。这是祖母的嫁妆。它抽屉的把手是一枚铜钱。我拈住铜钱往外拉,整个抽屉掉了出来。原来木柜还有一个黑而且深的肚子。我把手尽可能地伸进去,拽出一件宝贝――一双粉缎鞋面子,其上绣着缠枝的花。我翻抽屉原本是为了找剪刀,结果却有了这意外的收获。我拿着鞋面子翻来覆去把玩,终于想起最初的目的,于是就用剪刀将裙子上的两根背带剪掉了。用剪刀破坏(或者说是去除)某件东西的感觉很奇妙。我很想把鞋面子上的花剪下来。肩膀上的两位使我犹豫。可是“破坏”的意念像触角一样从心底伸出,向两手蔓延。我再也按捺不住,终于把鞋面子给剪开。同时心中产生了一个罪恶的想法:倘若我肩膀上没有天仙就好了,那我想干什么就干什么。

夜晚黑暗漫长。我想没有哪个小孩子会像我一样,当全世界都睡着了我还一个人醒着,而且严肃地瞪着眼睛。嵌在窗框里的树枝和月亮像一幅剪影画。院子外是一个巨大的旷野。祖母老说墙外那大片田野原是坟地,掘墓造田,那些安睡在墓穴中的完好骨架,一旦被锄头勾到墓穴之外,立刻就朽散了。现在我的意念,抑或是精神,在那个昏黑的旷野飘荡奔逃,根本无法收回来安眠。我的肉身被恐惧所攫,一动也不敢动。幸亏我肩膀上还有两位。它们从我一出生就蹲在那儿了,直到我将来变得像祖母一样老,它们也会一直陪着我。

它们使我松下心来。现在我明白天仙的好处了。

田野是一本书

我对颜色的认识,是田野教给我的。棉花颜色多变。早晨它洁白而脉络不明显,随着日出、日升和日落,冷色开始变暖,由淡粉红色逐渐过渡到深红偏紫,每一秒所呈现的颜色都同先前不一样。我甚至还发现过淡绿色的棉花,花瓣呈半透明,织满脉络,如同蜻蜓的薄翼。蚕豆花像一只小指甲大的孔雀,花心部位有黑色花纹,香味细而凉,钻进鼻孔,在脑子里游走,令人清新愉快。当玉米茁壮成林,嫩玉米棒子上冒出漂亮的缨丝,握在手中像一束冰冷的绣花线。缨的颜色从银白、粉红、浅黄到紫红,好像色调都全了。还有红薯花的颜色也让人说不清。花冠总体像只喇叭,说它的中心部位是淡紫色,可是却融进了一些蓝。越往外晕染,颜色就越淡,到了花瓣边沿,就几乎变成白的了。还是田埂上的那些野花容易辨别颜色。打碗花黄得就跟皇帝的龙袍似的;矢车菊的花瓣像天空一样蓝;野石榴花红得十分耀眼痛快。不过也有例外。田埂上的仙人掌花,颜色像天边绚烂多变、然而又始终是暖色调的彩霞。如果不看别的,只看花瓣,我简直不相信这是真花,而以为它是结实柔韧的锦缎。

燕子在空中繁忙穿梭。快下雨的时候它们在低处盘掠。它们永远可望不可及,使人产生幻想。只有蝴蝶、蚂蚱之类的昆虫,我才有希望接触。蝴蝶此起彼伏,多得不知该捉哪只才好。于是我专注意那些与众不同的。比如一只大白蝴蝶,它翅膀宽大,而且有绿色斑点。它翩翩地落在什么植物上,轻盈的翅膀张合着,又打着圈子飞向别的植物,好几次都差点被我捉到。它引诱我一直追到田野尽头,最后我终于气馁,眼睁睁望着它消失在荒地中。

田野与山脉之间有着宽阔的荒地,笼罩着一层淡蓝色的空气,仿佛很凄旷,其实那里充满生机。闭着眼睛乱走一气,随便停住脚步,睁开眼睛,全是暗绿的茅草,一吹风,茅草的灰白色绒毛里子就被翻出来了。酸浆草上缠绕着金黄色丝状物,如同一大团乱麻被撕开以后晾晒在这儿。不知道这些夺目的玩意儿是谁搁上去的还是它自己长出来的。有一种草,它的穗状花香味很是浓郁怪异,捻碎以后我手里会留下黑色的小籽实。时隔三十年,我曾在一个火锅店与这位老朋友重逢,它被整株地放进底料汤里,与众多佐料一起沉浮翻滚。荒地上的小百合花刚刚开放,朵朵都像我一样年少。它的花冠长在弯曲的柄上,具有一种向前吹奏的意态。凡是小女孩子,大概都认为自己有权利摘花。所以我想摘多少就摘多少。而那时的田野和荒地是多么慷慨啊,每个时节都会有那么多花让我采!哪个时候开什么花、长哪种庄稼,大自然都会有所安排。一切都那么井然有序,偶尔有哪朵花不安分,提前几天亮相,也不影响大局。不像现在,庄稼界、蔬菜界、花界乃至人界似乎都有点乱套。

如果说田野是一本书,那我就是读得最好的那个学生,无须家长监督,我可以蹲在田埂子上从早读到晚。后来我被逼着去读另一种书。我被弄去入学那天,操场上站满陌生人。我被拽进一支队伍。队伍走向一张桌子。桌子后边的老师让我们每个人伸出右手,举过头顶,去摸左耳朵。摸不到耳朵的人就被认为是达不到入学年龄。我属于勉强能够摸到耳朵的那一类,于是被驱赶到一株大榕树下。树荫里有几十个小孩子在吵嚷。老师站在人丛中说了一些话,命令我们从“1”写到“10”,算是入学考试。所有人都蹲下来,用小棍子在泥地上划拉。当时我根本就不认识什么阿拉伯数字,就连蹲下去跟着别人胡乱划拉都不会。我倒可以用阿拉伯语背诵几段《古兰经》,虽不解其意,但差不多可以倒背如流;我还有一双额外的眼睛和耳朵,能看见别人看不见的东西,能觉察大自然的种种微妙气味和声响,洞悉层层腐叶之下的根系、蚂蚁、小虫,能说出每种花有几片花瓣。可是学校偏偏不考这些。到今天,我仍然固执地认为,当我像傻子一样站在那些会写字的孩子中间,惶恐得就要哭出来――那一刻意味着我一段好日子的结束。

老宅的夜和昼

大人从不注意小孩子的心灵。他们说话的时候,从不为我想想。祖母说:“昨晚那个东西又叫了。恐怕又要死人了。”祖母说的“那个东西”是鬼。她说鬼叫是一种呼啸,拖得很长,刚刚在屋外的夜空响起,尾音已经拖到极远的地方去了。祖母这番话害得我当晚用桌子抵住房门,并把窗子拴紧。在黑锅般的世界中,我侧身蜷缩,除了朝上的那只耳朵伸到外边倾听动静,整个身子全窝藏在棉被里边,憋得我全身都是水。

夜晚的声响跟白天不一样。风在各种质地的树叶上走动。因为风是有脚的。它还有翅膀。虫声不计其数而且互相呼应。如果把“听”的意念拉到院墙之外,旷野中涌动的气流就清晰可闻。在种种声音的混响中,我在等着“那个东西”叫。它知道在无边黑夜中、在茫茫村庄里有一个小姑娘在聆听它吗?此时我无比清醒,耳朵仿佛同天地接通,心脑合一,与屋外的大自然形成一种交感。这样等了很久很久,连狗也未曾叫一声,于是我睡着了。

新的一天平安降临。闺房外,石板路的边沿,茉莉花驻满露珠。这蓬老茉莉树是曾祖母的母亲跛着小脚在旧社会栽种的。大概她老人家预知道后来的院子是这个样子、很需要这样一蓬老茉莉树。我站在这儿,一抬眼就看见东面院墙脚那排石榴树。树干和树枝黑若焦炭,花朵在朝阳中放着点点红光。

老厨房里光线暗淡。顶壁很黑。地中央摆着一张小饭桌。桌边是火炉子。伸出的火焰舔着铜壶。小瓦罐里的米已经被烤得焦黄。祖母用她布满斑点的手拈起一撮茶叶放进瓦罐。祖父提起铜壶注入一股开水。啪一声,浓烈的焦米香、茶香和牛油香驾着雾汽弥漫。这是油茶。在我们这地方,不喝油茶就不算吃早饭。

吃完早饭,祖父必定要回房躺着看书。他的屋子极乱。桌面上堆满杂物和药瓶。除了床上有一块地盘供他躺、一张藤椅供人坐之外,其余一切地方都堆着书报。哈里发(穆斯林学生、继承人)来拜望他,祖父在床上半躺着同他们说话。我很为房间的凌乱和空气污浊不好意思。于是就趁祖父去邮局取报纸,把屋子收拾打扫一番。我以为他会夸我。

中午,祖父从屋内走出,眼镜挂在脸上,目光从眼睛上方望过来,问:“你把我的《布哈里圣训》收到哪里去了?还有,昨天的报纸我还没有看。”我也不知道这些东西哪里去了。下午,祖父从垃圾堆里捡回一顶白帽、一支铅笔和一把凿子。我也不知道自己是如何将这些东西扫出去的。

祖父看什么书,我就跟着看什么书。我把认识的字找出来,推测一下旁边的字是什么意思。后来我认识的字越来越多,可以连缀起来、足够我琢磨出整段的内容了。原来,“阅读”就像一道门,门上有锁,当我来到门前,它就自动打开了,我不费吹灰之力就走了进去,以后再也没有出来。成年后我想:祖父是因为外在世界与他的内心不符,所以才钻进书堆里去寻求精神的解脱,那我又是为什么呢?我的童年孤单迷惘,很多东西焖在心头(我这里用“焖”而不用“闷”),从不曾变成话语说出口、变成问题问出口。造成这种情状的原因是先天寡言,也因为后天被父亲严禁多嘴。我缺少玩伴,于是我只好同书玩;我想说而无法说的东西太多,于是我今天就选择了用笔来说。

烈日使院子充满甜蜜的植物香气。祖父递给我一只竹筛,派我采摘茉莉花。要是全天下的任务都像这个任务一样就好了。小小的白茉莉多若繁星,白天采完,到傍晚又会盛开一批。风穿过墙边的石榴树吹来。众多麻雀在石榴树上、在柿子树的浓荫里吵架。我悄悄走前两步,突然使劲顿足、拍巴掌。它们一齐飞走,轰!那声音够响的。大门洞里蜷着蹄子睡觉的羊,被这声音给吓得从台阶上跳下来,蹦进羊圈,用它的角砰地把门关上。葫芦架下的花狗立刻跃起,四处巡嗅,花尾巴在满院子花草和白菜间摇曳。我继续端着竹筛子摘花。我的手已经被染香。狗回到葫芦架下睡觉去了。羊走出门来,吃扶桑花的叶子。不知它刚才开门是用蹄子还是用脑袋。麻雀们飞回来接着吵。风继续透过墙边的石榴树吹来,带着庄稼的味道。我知道墙外的田野正缤纷着。我知道田野的尽头是一圈荒地和山脉。那些山团头团脑,使人想去爬。

哎,哎,白天的院子、田野、大自然,是一个亲切、芬芳、美丽的丰盛之所。晚上的院子、田野和大自然呢?它们会变成另一种情状。不过也并不使我痛苦。正由于黑夜中的孤单,我的天赐的想象力才得以勃勃生长。

才子佳人

我幼时看见的那个戏台,是个漆黑寂静的破庙。四个飞角已经坍塌,屋檐下的彩画剥落得只剩几圈影子,瓦壕沟里积着灰尘、长着草。那时我常纳闷泥土是谁用畚箕端上去的、如何能端得上去。祖母说,她小时候背着弟弟或者妹妹在这里看戏,这戏台差不多就像现在一样旧了。当年,背上的那位不等戏散场就闹着要回家,老是用手揪她的耳环,于是她从此就不戴耳环。

我从未见这个老戏台演过戏。有个叫马桃的小孩,她父亲是瞎子,而且她家房子被雨水泡得塌了一只角,于是她们家就被允许住在这个老戏台上。我看见马桃从后侧的台阶走上去,她父亲朝天翻着大白眼珠子,扶着她的肩膀跟在后边。我挺羡慕她的。

在镇的东面,小学校的下方,有个高大亮敞的新戏台,远看去是个巨大的水泥框子,顶上搁着个三角形,三角形里嵌着个凸起的五角星。大人把新戏台叫做“讲用台”,我以为是“讲应台”。镇上的业余俱乐部,我以为是“剧萝卜”,常在那儿演戏。剧萝卜的行头不好看,孟良和焦赞的衣服是用被窝面子缝的;帽子上的绒球是用毛线剪出来的。而且剧萝卜演起戏来总是出洋相。一个卖糕点人家的儿子演杨宗保。他出场时喊了一声“马来――!”踩着锣鼓点子跑圈子。四个跑龙套的跟在他身后表示几万大军。杨宗保刚跑半圈就摔了一跤。后边的大军刹不住阵脚,大家人仰马翻。杨宗保赶紧爬起来,继续踩着锣鼓点子绕场跑。另一场戏,当刀斧手押着朱文信下去砍头,花云气得又是揉链子、又是横着搓步子,又是跪在地上甩头发,结果把头发给甩地上了。花云很生气,一把抄起头发,站起来就回后台去了。

戏演得够糟的,台子下边还挤得不得了。大概是因为大伙都想瞧瞧熟悉的人扮上是什么样子。相反,戏曲电影倒没什么人看。

只有老太太肯花三毛钱买票看戏曲电影。祖母每次都把我带去。每次我都瞧见有大量老太太在电影院门口的长台阶上坐着。门一开,大家都进去,请识字的人拿着票找位子。其实就是一个老太太占领三个位子,也坐不满电影院的三分之一,可老太太们非要对号入座不可。

我到这儿来,是想看小姐和丫鬟。但并非每出戏都有小姐丫鬟。有时候,整部电影就见个大黑脸包公和一个老夫人,他俩站着唱、坐着唱、走着唱,打躬作揖唱,我耐着性子等到他们唱完,也不见一个小姐上场。有的戏虽有小姐,但小姐太老,比丫鬟难看得多。据说那是梅兰芳。梅兰芳也不行。她(我以为梅兰芳是女的)既然已经不漂亮了,就不应该再演小姐。此外我还对男扮女装上京赶考之类的戏很有意见。连我都看得出那是个女的,可电影里的人偏要故意犯蠢,假意看不出那是女的,任由她中头名状元,还故意招她做驸马。我虽是小孩子,可眼光大着呢!我认为,一部电影的好坏取决于小姐。而小姐之美取决于她的眼睛和眉毛必须斜着往上插,嘴唇必须鲜艳欲滴,头上的珠花必须颤动而发光。出于对小姐的仰慕,我用红薯叶的茎掐成小链子挂在耳朵上,拿被单做裙子,在堂屋里学小姐走路。链子摇了几下就断了;被单也不能形成绣花裙那样的效果。我理想中的形象是,在绣花外裙下边,有一截白色的裙摆垂向脚面,走起路来仅露出个鞋尖――鞋尖上也绣着花。

我不喜欢秀才,尤其是穷秀才。他们的帽子像个方块,脑后还拖着两根长带子,穿直襟长袍,整个一寒碜道士。真不知小姐为何会愿意跟这样的人在后花园相会。双方又是施礼又是甩袖子,又是说又是唱,折腾半天。我虽一句也听不懂,但我知道他们这是在干什么。以后我就得耐心等着,等老夫人或者员外出来嫌贫爱富。老家伙再怎么反对,小姐也不会改变主意,反倒会在某个夜晚,派丫鬟到后花园去当面赠送给秀才一包银子。戏演到此,倘若不节外生枝、丫鬟突然被坏人谋财害命,而是顺利将银子交到秀才手中的话,那就意味着秀才马上就要金榜题名了。一旦他中了状元,就不再是穷酸道士样儿,而是身穿大红袍,胸口正中一团绣花,腰上挎着个圈子,帽子不但有扇翅,还插有两根麦穗般的东西――祖母说这是皇帝钦赐的“宫花”。这身打扮着实令我振奋。凤冠霞帔――这是我最想得到的行头,被放在盘子里端给小姐。而后鼓乐喧天,二位拜堂成亲了。进洞房的时候,状元手牵一根大红绸子走在前边,小姐蒙着盖头,执着红绸子的另一端,由丫鬟扶着走在后面。洞房里,大红蜡烛成对燃烧,灯笼、酒杯、盘子什么的都得成双。总之一切都是喜气洋洋的。状元将小姐的盖头一掀,小姐的脸在凤冠霞帔,尤其在红烛映衬下显得比什么时候都美丽。小姐低着头,不露牙齿地笑,用袖子半遮住嘴和下巴。直到今天,我仍然认为,拜堂、掀盖头是女子嫁人的经典场景。不拜堂、不掀盖头就不算嫁。

并非每一场戏都有拜堂的结局。有时穷秀才中了状元以后就会变心,与另一位大官家的女儿成婚。原先那位小姐伤心得生病,头上勒着块布,坐在桌前,用藏在袖子里的手托着脸。这使我感到失望。那些观众老太太们更是愤愤不平,指着银幕骂负心人。但戏快演完的时候,那个负心人跪在堂上,前方站着个太监在读圣旨。而后太监将手上那根状似马尾的东西拂了一下,另一只手托着圣旨,昂首而去。负心人仍跪在地上发抖。两个差役走上来摘掉他的帽子、扯去他的官袍。四名刽子手将他高高举起,抬下去砍头。万岁替大家出了气,观众老太太们都叫好,可我总觉得不称心。回到家还很惋惜,以致睡不着觉。长大以后我有个根深蒂固的观念,觉得爱情必须要有结果才行,而且是美好完满的结果――就是从这里来的。

幔帐

我根本就想不起,小学前三年老师是怎么上课的。我不知道自己是如何学会了阿拉伯数字、汉字和汉语拼音。我的脑子上仿佛蒙着一层幔帐。给我留下印象的,似乎都与学习没什么关系。唯一与学习有关的画面是,一位姓范的女教师(我以为是饭老师),穿着黄色的花衬衫,挥手打拍子指挥我们唱歌。每个学生都拼着劲儿吼,有的还站起来吼,唱得就跟吵架似的。

教室旁有被扭坏的水龙头,朝天涌水。学生喝水的时候围着水缸挤成一团,张开嘴巴去接。喇叭花在水缸边开放。花茎是空心的,像一根放大了几十倍的葱。每一根茎上必然会同时绽放五只大喇叭,红得惊惊诧诧的,而且花心部位有着谜一般的白纹。学校不允许摘花,只允许捡花。因此我盼望起风,好让那棵看不到顶的老树飘下白花来。下课钟一敲,我准第一个跑出去捡。这种花质地娇嫩,几乎一碰就凋谢。花瓣使劲朝后仰。其中有一片花瓣色彩斑斓,像古戏中的花脸。到今天我仍不知这种花的确切名字。但我常常在菜市场与之重逢――它们此时已经被开水烫过,蹂躏成团状,而且彩色花瓣被剔除了。据说杜鹃花也是这样,白色的被认为可以食用,颜色鲜艳的就被认为有毒。

学校大门外很空旷。场地尽头横亘着“讲用台”。平时讲用台上空寂无人,有一些雀子在梁上叫。有时顶子上的喇叭会突然响起,会说:“刚才水火油响,北京时间××点整。”水火油就是煤油。我想不通,为什么水火油一响,北京就知道时间?若干年后的一天,我脑子一闪念,突然顿悟,原来广播里说的是“刚才最后一响”。

一些大男孩常常爬上讲用台打闹,而后乱哄哄地从前沿纵身跳下。我们通常绕到侧面,沿着水泥阶梯上台,在那上边模仿演戏。等一位秀才把强盗打跑了以后,小姐就一边施礼,一边拿腔拿调地对秀才说:“啊――多谢相公!”我每次都只有当观众的份,老老实实地抱着各位演员的外衣,看守众多的书包。要想当演员,得李冰说了算。她学习成绩很好,而且她家住在医院,因此她有权利指挥别人。我不知道怎样才能使她选我当演员,也不晓得怎样才能当上她的贴身跟班。

后来有一天,一位新同学被领进教室。她叫黄琼梅,单薄的肩膀上搭两条细发辫,仿佛没有腮帮子,只见鼓凸的眼睛和螳螂般的尖下巴。她嘴里咬着自己的书包带子――那书包是皮质的。单凭这一点,她就比李冰强。更何况她的学习也很好;而且她是从丽江来的!以后班上就出现两大派系。李冰派的人路过我们面前,一齐朝地上吐口水。我们这一派的人则一齐跺脚。有时两位头目会突然和好。于是全班女生就会出现短暂的大团结局面。爬讲用台的时候,穹顶上的鸟给惊得乱飞。

我非常希望自己变成李冰或者黄琼梅。我从来没有受过老师夸奖。我不知道怎样才能获得荣誉。并不曾有一个人,或者出现一件事,将我脑子上的幔帐拉开,使我变聪明一点。

即将升四年级的那个暑假,祖父把我带到金沙江流域的一个地方去上学。我们坐一辆大红拖拉机(此种拖拉机曾印在一元人民币上,由一名女拖拉机手所开),沿着公路往南几十公里,在路边一个叫“娃娃箐”的地方下车。祖父撑一把大黑伞,牵着我的手,向西走上一条漫长的路。我们经过好几个村庄、穿过若干田原。被砍掉上半部分的玉米秸秆上歇着蜻蜓。它们同我从前见过的蜻蜓并不同,个头比较矮粗,尾部扁平,红中偏黑,要么黑中偏紫,闪着一种金属般的光泽。

我同祖父住在清真寺里。每天夜晚,他直挺挺地坐在高凳子上,肩膀后边的黑板上写满弯曲的阿拉伯文,为十来个哈里发(穆斯林学生、继承人)授课。早晨祖父牵着我的手去上学。

学校就在金沙江边。风来的时候沙就来,鼻子、耳朵、眼睛里全有,桌面上也常常铺了薄薄的一层。一位老男亲戚说,在这地方呆上一年,吃进肚子里的沙够打一只土坯。害得我常常摸自己的肚子。母亲托一个赶马车的人捎来一条粉色纱巾,嘱咐我将整个脑袋包住,但我并没有包。班上的男同学几乎全达到娶媳妇的年龄,女生也都差不多可以嫁人了。我年纪最小,而且因为是班主任的孙女,于是在穿过后门前往江边玩耍的时候,就有学生抢着背我。在一个星期天,一个牧马的男同学甚至把我背到了遥远的上坪坡。

上坪坡缺少植物,丘陵一个接一个,无边无涯,好像哪儿都不避风、哪儿都是裸的。这里的土壤只能种高粱和小米。小米穗子很粗,马尾般下垂。高粱把根深深扎进缺水的土地,穗子放射出一种无法形容的红光。亿万高粱穗子如同漫山烈火,令人震惊。干燥的风使整个上坪坡萧瑟,使高粱的烈火越发燃烧。如果能有一场雨把这里滋润过来,那将是一个什么样子?事实上这儿几乎终年不下雨。我的鼻腔深处在发痒,似有两条蚯蚓往外爬。用手往鼻孔处一抹,是红的。我想起更小的时候上街,看见一条同我一般大小的鲤鱼躺在地上,几个人在用刀砍,满地都是殷红的血,整条街都是腥味。那一刻的颜色和气味是多么深刻地刺激着我。现在我鼻腔里也在源源不断地产生这种颜色和气味。我忍受着恐惧,捂着自己的鼻子,感到恶心和耻辱。从这以后,流鼻血的毛病就一直缠着我,直到初中二年级才痊愈。

流鼻血会使人变聪明吗?我聪明起来了。最初的“聪明”概念来自于,祖父躺在凉席上,两手枕在脑后,闭着眼睛,吩咐我倒碗开水。我怕烫,于是就把碗放在盆里,再往碗里倒开水,而后端着这只盆送给祖父。他用手巴掌覆盖过来抓起这碗,高兴地说:“你真聪明!”

原来这就叫聪明!朦胧黯淡的幔帐被拉开一丝缝,一线光亮透了进来,照耀我今后的生活。祖父布置作文,命我们描写故乡的一件什么东西。我想起故乡的橄榄。橄榄是一种很会哄骗嘴巴的野果。成熟时它很酸涩,不成熟时它是苦的,但实际上它最后总会使我们的嘴巴变甜。当我嗓子痛而又害怕吃药的时候,我就无比想念祖母用盐水浸泡的橄榄。我这篇《我爱故乡的橄榄》被祖父拿到教务处刻成蜡纸,油印出来作为范文发到每个语文老师手里。这是我首次“发表”作品。当祖父在课堂上读这篇文章的时候,我觉得胸膛发胀,两腿发紧,热流直往脸上涌。这滋味既难受又好受。我无法处理这种强烈的情感,只好趴在桌子上,把脸埋在手臂里。以后我很想把这事写信告诉李冰和黄琼梅,但没写成。后来的某天,我画了个古戏中的小姐,顶着发髻,垂着珠串和耳环。我用祖父写对联的红纸蘸着口水为小姐抹上胭脂。这幅画引来赞叹。很多同学拿着图画本来请我画小姐。我似乎就要变成李冰和黄琼梅那样的好学生了。但在数学方面,我仍蒙在幔帐之中。数学老师长相粗陋,上牙床向前突出。我对不美的人或事物有一种天生的排斥,所以我从不听他讲课。考数学的时候我当然什么也算不出来,只好在试卷上画了几只鸟和几双眼睛。结果这位老师用了一节课来批判我。此刻我的反应同上次一样:胸膛发胀,两腿发紧,热流直往脸上涌。我只好再次趴在桌子上,把脸埋在手臂里。祖父对这个数学老师不以为然。另外有一女教师向祖父告状,说我“骄傲”,遇到她从不打招呼,祖父更不以为然。

一年后,我被送回老家。我又回到从前的学校了。现在的教室是一幢又老又稳的砖瓦房。一道木楼梯从正中将它分成两半。教室前边的泥地被践踏得结实光滑,嵌着不少瓜子壳。今天我进入记忆仓库中翻腾,并未找出任何与植物花草有关的画面。我只记得,我的同桌名叫何小华,是一个黑瘦俊俏的男孩子。我们的桌面正中刻着一条线。如果他的胳膊不慎伸过这条线,我立马用自己的肘子尖把对方撞回他自己的地盘去。之前我并没有这样对待他,而且敢于同他讲话,结果导致全班笑话和议论我,说我同他“好”。

数学老师姓古,矮小矫健。我从未见过哪位大人的腮帮子像他那样红。若干年后,这位老师已经退休,他晨跑归来坐在厨房中,突然歪倒在地去世了。他的猝死肯定与他的脸色有关――书上说成年人的脸色猩红是因为血脂极高。这位老师头发茂密,后脑勺很圆。他在课堂上指着自己的后脑勺说:“这就是小数点。”这个伟大的小数点嵌在黑板上写着的几个数字之间,随着学生们的叫喊,向左移动几位数,这表示原数在变小。当然喽,他的后脑勺要是往右移动,数就会变大。原来数学并不难学。蒙在我脑子上的幔帐终于被拉开了一段――无比重要的一段。大量光线从天空射入。

我的脑子从此与学校的振频开始接通。我终于从观众变成了演员,可以在少年之舞台上表演一番了。每到节庆,我们这些演员就忙得不得了。提前借来纱巾无数,以红色系列为主。到时候脑袋上罩一只发卡,形似于发带的那种,发卡上顶着一团用纱巾扎的大红花,白衬衣上系红领巾,下半身穿花裙子,足踏白色塑料凉鞋。老师用黑炭为我们画眉,用油彩涂抹我们的脸颊。表演的时候大伙在台子上一边唱一边比划,左右手各舞一条纱巾。动作都是根据歌词编的。比如唱到“美丽的小鸟齐飞翔”就两手展开,作扇动翅膀状;“火热的心儿向着党”,就把两手收回来摁在胸口上。

一次体育课,一位年纪大些的女生跳沙坑,耸起的胸脯在衣服下边晃荡,男生们集体发出哄笑。我突然恐慌起来,害怕自己某一天也变成她这个样子。幸亏,我目前仍然瘦若麻杆、胸膛单薄。五年级就要结束,我们即将毕业。大伙都向家里要钱买纪念品送人。谁要是送我一张价值七分钱的画,那我也得回赠她一张价值七分钱的画才合情合理,否则就会被议论。有一天下午,我坐在教室里,感到极不舒服,认为自己需要上厕所。似乎有一个什么预感,使我往身后看了一眼。看到的东西令我惊慌失措。我再不敢站起来了,生怕别人看见我裙子上的秘密。放学时我忍受着小腹部的不适,把书包带子尽量放长,用书包去遮挡裙子上的那片血迹,羞愧地穿过操场往家逃,书包随着急匆匆的步伐在后腿上一打一打。我幻想自己能有一个从不流血、也不会产生大小便的肉体。我宁可永远躲在朦胧的幔帐之中,永远不要长大。然而帐子被彻底拉开了。世界改变了。前方是一个充满疼痛,充满麻烦,充满未知的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