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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域经济发展的实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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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依据柯布-道格拉斯(Cobb-Douglas)生产函数,利用样本县的经济与金融数据,对鞍山市县域金融支持县域经济发展进行了实证分析。结果表明,农信社、城市商业银行及村镇银行等新型金额机构对县域经济发展促进作用明显,而大型国有银行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作用弱化。同时,提出加强县域金融制度与渠道体系创新,金融产品创新,完善担保体系与政策支持等对策。

关键词:

县域金融;县域经济;实证分析

县域经济是以县域为中心、以产业为纽带、以市场为导向、以农村为重点、以县域行政范围为基础、以实现生产要素充分流动和产业高度聚合为途径的,既相对独立又高度开放的一种经济形态,是联系城市与乡村的纽带,是国民经济的基础[1]。据国务院政策研究室叶兴庆《以创业带动县域经济发展》的数据,中国有2070个县域经济单位,县域国土面积910万平方公里,占95%;国内生产总值6.1万亿,占59%。全国已转移的农村劳动力中,县域经济体吸纳了65%,其中乡镇企业和县域中小企业吸纳了80%[2]。可见,县域经济是统筹城乡发展、推动城镇化、工业化的重要支撑,是国民经济重要组成部分,县域经济的状况对整体国民经济的影响举足轻重[3]。改革开放以来,尽管县域经济得到迅猛发展,但县域经济的发展一直受到资金短缺、县域金融支持不足的制约,尤其在大型国有商业银行在商业化改革并逐步退出县域的过程中,其服务县域经济的职能明显弱化,信用社在成为推动县域经济发展的中坚力量的同时,地方性商业银行、村镇银行等其它商业银行也在支持县域经济发展中发挥了主要作用。尤其是近十年来,在中央政府“三农”政策的指导下,新型县域金融机构不断诞生。新型金融机构也成为推动县域经济发展的新生力量。本课题选择鞍山县域地区(海城、台安、岫岩三县区)金融发展水平指标(金融机构贷款与金融机构存款)与县域经济发展指标(GDP指标),通过实证分析,揭示县域金融在支持县域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并通过剖析县域金融制约县域经济发展的深层次问题,为县域金融更好地促进县域经济发展,也为政府部门和金融管理部门制定县域金融发展政策等方面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

一、变量选择与实证检验

(一)变量选择依据柯布-道格拉斯(Cobb-Douglas)生产函数,县域产出、劳动力投入数量和资本投入规模3个指标是定量化分析县域金融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主要指标,假设产出为Y,劳动力投入数量为L,资本投入规模为K,因劳动力具有相对富足性,而金融资源具有稀缺性,假设资本为主要的决定因素,因而本课题研究选取产出Y和资本投入规模K两个指标。本课题以中国人民银行鞍山中心支行提供的鞍山市海城、台安、岫岩三县区1990-2013年县域年度数据为基础,实证分析县域金融对县域经济发展的支持作用。在变量选择时,用县域内的生产总值代表产出,表示县域地区一定时期内的经济发展状况。用县域金融机构的贷款总量代表资本投入规模,表示县域的金融发展水平。由于县域内的存款总额也是代表县域金融发展水平的主要指标,同样以县域内的存款总量代表县域资本投入规模,与县域内金融机构的贷款总量共同表示县域地区的金融发展水平。

(二)实证检验首先,对县域内的生产总值原始数据序列和县域金融机构的贷款总量、县域内的存款总量进行对数平滑处理。对数处理后的县域内的生产总值用符号GDP表示,县域金融机构的贷款总量用符号LOAN表示,县域内的存款总量用SAV表示。其次,对变量GDP、LOAN和SAV的数据序列进行单位根检验。运用计量经济学Eview6.2统计软件,对GDP、SAV、LOAN序列进行了分析。对各统计变量进行单位根检验的结果是,各统计变量的t统计值均大于t统计量的临界值,表明原序列存在单位根,是不平稳的。对原序列一阶差分进行单位根检测,检测结果见表1。从GDP序列一阶差分看,因为-2.889400<-3.004861,所以在95%的置信水平上GDP的一阶差分序列拒绝原假设,即GDP一阶差分序列不存在单位根。从LOAN序列一阶差分看,由于-3.332221<-3.632896,所以在95%的置信水平上拒绝原有假设,LOAN的一阶差分序列不存在单位根。从SAV序列看,其一阶差分序列存在单位根,SAV的二阶差分序列不存在单位根,是平稳的序列。上述分析可知,GDP与SAV不可能存在协整关系,即经济增长与存款序列之间不可能存在协整关系。GDP与LOAN的一阶差分序列均不存在单位根,且同阶平稳,存在协整关系。本文基于DHSY模型构建GDP和LOAN之间的基本误差修正模型。分析模型可以看出,县域内的前期GDP对当期GDP增长的影响较强,影响系数达到0.846769,表明前期GDP对当期GDP的传导值达到0.846769倍,说明当期GDP的增长对后期GDP的增长具有较强的带动作用。金融机构的前期贷款对GDP的影响是正的,且贡献系数接近18%;而当期贷款对当期GDP的影响为负,表明县域金融对县域经济的推动作用存在一定的时滞性,此结论与经济现象相吻合。利用格兰杰因果检验分析GDP与LOAN之间是否存在伪相关关系。经检验,得到GDP序列和LOAN序列的格兰杰因果关系如表3所示蒽从表3看出,贷款不是GDP成因的概率为0.0320,表明在95%的置信水平下,县域金融机构贷款是促进县域经济增长的原因,县域金融对县域经济的增长具有显著的支持作用;而GDP不是贷款成因的概率为0.1196,表明GDP增长不是贷款增长的主要原因,但GDP的增长对贷款量增长的影响作用明显,表明GDP的增长也会带动LOAN的增长,此结论同样符合实际经济现象。国有商业银行不断撤出县域地区,对县域经济发展的贡献呈现逐年下降趋势,县域经济发展主要依赖于农信社、地方性商业银行和村镇银行等新型金融机构。本课题利用中国人民银行鞍山中心支行提供的完整的鞍山县域金融机构1990~2013年的贷款额与县域GDP数据,构建GDP与县域金融机构贷款变量间的多元线性回归模型,进行回归分析。本模型的相关系数(R)=0.996751022864792,表明变量间的相关性很高。决定系数(DC)=0.993512601582009,表明模型的精度极高。通过上述模型分析可见,x4(建行)的系数a4为负数,表明建行对县域经济发展贡献为负,呈现历年减少趋势。除建行以外,其它各商业银行与农信社的系数均为正值,表明它们对县域经济发展的贡献为正向的。其中X1(工行)、X2(农行)、X3(中行)的系数都很小,表明这些银行对县域经济发展的贡献度较小;X2(农行)的系数最小,表明农业银行在促进县域经济发展中没有发挥与其战略定位相一致的作用。X5(农发行)的系数为0.1,表明与其它大型国有商业银行相比,农业发展银行作为政策性银行,在推动县域经济发展中发挥了比其它国有商业银行更大的作用。在鞍山地区,农信社对县域经济发展的贡献最大,贡献率到达53%,成为县域金融推动县域经济发展的主力军。其次是其它商业银行包括鞍山银行、邮储银行和村镇银行,它们对县域经济发展的贡献率在30%以上。

二、基本结论

(一)县域金融发展与县域经济增长互相促进模型分析看出,县域GDP与县域金融机构贷款变量之间存在高度的相关性。分析表明,县域金融发展对县域经济的增长具有显著的支持作用。同时,GDP的增长对贷款量增长的影响作用明显,这说明县域金融供给是推动县域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GDP的增长对贷款量增长的带动作用明显,表明县域金融的发展不仅能够有力地支持县域经济的增长,反过来,县域经济的增长又能带动县域金融机构对县域地区增加资金投放,二者互相促进,良性发展。

(二)大型国有银行服务县域经济的职能弱化模型分析结果显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与工、农、中、建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在促进县域经济发展中所发挥的作用极为有限,甚至出现负贡献的现象,这表明大型国有商业银行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职能明显弱化。这一分析结论与鞍山县域金融服务县域经济的实际相吻合。中国人民银行鞍山中心支行提供的统计数据显示,自1994~2013年,鞍山县级和县级以下国有商业银行营业网点大规模撤并调整,有效性贷款机构大幅度缩减,县域金融机构对县域地区的存贷比由1994年的97.8%下降至2013年的34.1%;1994年以前的统计数据显示,五大国有银行的存贷比高于1,表明对县域的贷款投放高于存款的吸收。具体统计数据见表4。五大国有银行吸收的县域地区存款一直呈上升趋势,而对县域地区的贷款却呈现出下降趋势,自2008年开始出现了大幅度地下降。

(三)农信社与其他商业银行已成为推动县域经济发展的主力军在鞍山县域地区,农信社、城市商业银行(鞍山银行)和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村镇银行共同成为推动县域经济发展的主力军。模型数据分析表明,在县域金融支持县域经济发展中,农信社、鞍山银行与村镇银行等新型金融机构发挥了重要作用,对县域经济增长的贡献度达80%以上。其中,农信社对县域经济增长的贡献度就高达50%以上,成为促进鞍山县域经济增长的重要因素。表5显示,鞍山的农信社与其他商业银行(鞍山银行、村镇银行)在服务县域经济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存贷比基本在50%以上,对县域的贷款一直处于较高的水平。同时也可以看出,随县域存款量的不断增加,存贷比也随之增加,表明农信社、鞍山银行、村镇银行等县域金融机构始终以服务县域经济为核心,成为推动县域经济发展的主力军。

三、促进县域金融发展的对策

实证分析表明,大力发展县域金融是解决县域金融制约县域经济发展矛盾的关键。当前,国有商业银行不断退出农村地区,县域金融服务渠道萎缩不畅、县域金融服务体系不健全、县域金融服务县域经济的功能弱化、金融产品创新不足等问题突出。为此,对促进县域金融发展提出如下建议。

(一)加强县域金融制度创新,促进金融服务渠道体系的创新与完善金融需求的多样化要求金融资源能够在管理层实现共享[4]。通过金融制度创新,鼓励县域金融机构中的银行、保险、担保机构与县域民间金融进行战略合作,创新服务渠道形式,探索构建综合性县域金融服务渠道体系模式,形成县域银行类正式金融服务渠道、民间非正式金融服务渠道、保险与担保体系统一和谐的多渠道体系兼容的县域金融服务渠道体系,实现渠道体系资源与结构的优化,有效发挥县域金融在县域经济中的核心作用。通过县域金融制度创新,促进县域各类金融服务渠道的融合,创新渠道形式,优化渠道结构,完善服务功能。

(二)构筑完善的县域金融服务体系中国县域经济发展已经步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5],为满足县域经济发展的需要,增强县域资金流动,必须进一步完善县域金融机构服务体系,构建由国有商业银行、地方或区域性中小金融机构、合作性金融组织与民间金融组织和谐共存、层次分明、功能补充、结构完善的县域金融服务体系[6]。通过政策引导国有大型商业银行服务县域经济,大力发展县域新型中小金融机构,发挥民间金融在服务县域经济中的重要补充性作用。积极促进县域保险、担保、小额贷款公司等服务县域经济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发展。

(三)加快县域金融服务产品的创新县域金融机构要适应县域金融需求的发展,深入研究县域金融市场特征,不断创新金融产品,满足差异化、多元化的县域金融需求。积极推行各种创新性的信贷模式,设计适合与满足县域经济发展需要的金融产品。政府与金融监管部门要鼓励金融机构进行战略合作、错位竞争、差别服务,避免金融产品与服务同质化的恶性竞争。积极开拓服务县域的中间业务或理财业务品种,满足县域居民更高层次的金融服务需求。

(四)创新担保方式,建立有效的担保体系构筑和完善多层次、多形式的信用担保体系,为畅通县域金融服务渠道提供有效保障。县域金融机构要扩大有效担保品范围,创新贷款担保方式,探索发展基于订单与保单的金融工具。完善多层次、多形式的信用担保体系。积极推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通过探索“银行+信用村+农户”“银行+合作社+社员”“银行+公司+农户”或“银行+担保公司+农户”“银行+特色项目+农户”等模式,实现商业银行在支农服务方面多品种“集团作战”方式,化解市场风险[7]。探索发展由银行和保险公司参与的多种形式的信用共同体,加快担保方式创新,建立与完善有效的县域担保体系,增强县域金融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保障功能。

(五)继续加大政策支持与扶持力度在中央政府“三农”政策指导下,中国人民银行要在差别性存款准备金率和存贷款利率等制度支持县域中小金融机构、新型金融机构服务县域经济的同时,还要制定相关政策引导大型国有商业银行向县域地区延伸,发挥大型商业银行服务县域经济的主渠道作用,满足县域中小企业来自各类金融机构全方位的金融服务需求,促进县域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刘小利,刘传富.发展中的县域经济呼唤多元化县域金融服务体系[J].农村经济,2006(12):73-74.

[2]陈文胜,王文强,陆福兴.县域是中国改革与发展的主战场[N].光明日报,2014-08-02(5).

[3]王姣,宁媛媛.辽宁省县域金融服务功能强化研究[J].农业经济,2013(8):29-30.

[4]张向民.县域金融服务创新中存在的困难及建议[J].西部金融,2010(12):34-35.

[5]郭艳玲.县域金融需求与供给趋势研究[J].金融发展研究,2012(1):41-44.

[6]马小宁.县域农村金融机构的建设与对策[J].经济研究导刊,2011(18):76-77.

[7]李剑锋,王延涛.农村金融服务渠道体系的创新与完善[J].农业经济,2012(2):50-51.

作者:张晓芳 刘桐源 张志军 胡煜寒 单位:辽宁科技大学 经济与法律学院 辽宁科技大学师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