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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水上安全隐患“亮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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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里之堤毁于蚁穴,安全隐患不能轻视,更不能置之不理。水上安全监管只有做到防微杜渐,把安全隐患扼杀在摇篮中,才能更好地巩固辖区水域的安全形势。此次广东海事局开展的水上安全大巡察,既是对辖区水域安全隐患的一次摸底,也是对水上安全隐患的“亮剑”。

加强水上安全生产监管,既要严格执法,又要加强督查,及早发现安全隐患,做到防范于未然。针对辖区水域安全,今年4月,广东海事局制定了一个历时八个月的水上安全大巡察行动,并作为年度重点工作落实,希望能让平安两字在广东这片湛蓝之海远扬。

水上安全大巡察要如何查,怎么查,查到安全隐患又会怎么办?

对此,《广东海事局辖区水上交通安全大巡察工作方案》作出明确指示,广东海事局将组织局机关通航、船舶、危防、船员、船检、应急、法规、海事公安等处室业务骨干联合组成巡察组,采取自查、巡察、回头看“三步曲”,对汕头局、湛江局、各分支局(下称“各局”) 及所有海事处进行安全大摸底,这是一次真正意义上的“翻箱倒柜”式的巡查。同时,在水上安全巡察中发现的问题,有关单位要严格落实跟踪整改措施,若有失职将会进行追责。

全面筑牢水上交通安全防线

为贯彻落实2017年广东海事工作会议关于开展辖区水上交通安全大巡察的工作部署,全面履行海事部门监管职责,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解决水上交通领域“认不清、想不到、管不到”的问题。广东海事局各相关业务处室联合开展辖区水上交通安全大巡察,聚焦主业、发奋图强,对辖区实行“翻箱倒柜”式的蹲点检查,唱好自查、巡察、回头看“三步曲”,推动事先预防、事中事后监管无缝对接,通过检视海事部门的履职情况,全面掌握辖区安全工作情况,不断提高安全监管水平,全面筑牢水上交通安全防线,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辖区安全形势总体稳定,推动海事“三化”建设,打造人民满意的广东海事。

本次水上安全大巡察中,广东海事局将以水上交通安全监管为中心,确保全面履行法律法规赋予和《广东海事局有关机构主要职责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规定》明确的安全监管职责,做到不缺位、不越位,筑牢安全监管责任链条,有效监督辖区船舶适航、船员适任、船载适当、环境适宜。

同时,在各单位开展自查的基础上,通过蹲点巡察的方式,对汕头局、湛江局、各分支局及所有海事处全覆盖巡察、对辖区可能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全覆盖巡察。通过安全巡察,着力发现辖区安全突出问题,着力查找突出问题解决不力的原因和破解办法,积极完善辖区安全督查工作机制。针对安全巡察反馈的问题,将会逐一制订有效整改措施,按照时限要求落实整改,对安全巡察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进行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实行闭环管理。

历时八月安全大摸底

据了解,本次水上大巡察将历时八个月,通过自查排查、访谈交流、查阅台账、验证评估、蹲点检查和随机抽查六个方式开展。4月份为各局自查阶段,各局对安全监管工作的开展情况、内部安全情况进行自查,对辖区重点部位安全状况进行排查。同时,由广东海事局机关通航、船舶、危防、船员、船检、应急、法规、海事公安等处室业务骨干组成的五个巡察组,将会在4月份至10月份期间,对已经开展了自查的各局实施2-3周的巡察,并向领导小组报送巡察工作报告,巡察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将会反馈到被巡察单位,被巡察单位根据问题制定整改措施。11月份,各巡察组对被巡察单位开展为期一周的“回头看”巡察,检查巡察工作报告中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对存在问题置若罔闻、不落实整改的单位,由领导小组进行问责。

五方面下大工夫监管

据悉,本次水上安全大巡察将以“健全安全监管体系情况、履行安全监管职责情况、查摆重点部位安全情况、深化安全专项行动情况和强化内部安全管理情况”五个方面的内容重点开展工作。每个方面的内容又进一步细化,其中履行安全监管职责情况、查摆重点部位安全情况、深化安全专项行动三个方面是重点中的重点,巡察的细项均达七项或以上。

针对“健全安全监管体系”方面的检查,巡察组将综合采用访谈交流、查阅台账等方式开展,结合整个巡察的情况作出对各海事局“健全安全监管体系”情况的评判,而不是仅根据对各海事局机关的检查情况来作出评判。评判要点包括:各单位领导对辖区的情况是否熟悉;重点难点部位的监管措施、重大事故的预防措施是否具有针对性,成效如何;贯彻安全监管工作部署是否及时、有效,相关岗位人员是否知晓相关工作部署,是否有连续完整的工作记录;涉及安全监管的职责是否明确,是否有严重的缺位情况;推进智慧海事监管的机制是否健全;海事处执法人员是否具备应知应会的执法知识;各地海事局、海事处每月至少对辖区安全形势进行一次全面分析并制订针对性监管措施。

针对“履行安全监管职责”方面的检查,巡察组将综合采用访谈交流、查阅台账、验证评估、蹲点检查和随机抽查等方式开展,主要检查各海事局与安全监管有关的业务管理情况,围绕船舶适航、船员适任、船载适当、环境适宜,检查海事部门是否全面履行安全监管职责。

评判要点包括通航环境和秩序管理、船舶监督、船员管理、危管防污、船舶检验及险情应急处置等方面。该方面的检查将采用两人一组,其中至少有一人精通相应业务的形式,在检查时,对照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上级部署,并根据专业判断和管理经验,评估业务管理开展的情况,不仅要检查海事局机关层面的工作,还应检查海事局组织强化本业务线条的工作开展情况,并与对海事处的检查结果相互验证。

针对“查摆重点部位安全”方面的检查,巡察组将综合采用访谈交流、查阅台账、验证评估、蹲点检查和随机抽查等方式开展,主要根据辖区重点监管对象,以及辖区曾经发生过重大事故或者可能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选取了相关重点部位,实际操作中可根据需要进一步拓展和细化。在检查过程中,既要检查各海事局对这些重点部位实施强化监管的情况,判喔鞯ノ欢哉庑氐悴课坏募觳槭欠衤涫盗思忧考喙艿囊求,又要实际检查这些重点部位的安全情况,判断这些重点部位是否存在发生重大事故的隐患和风险。在安全大巡察过程中,应对这些重点部位进行全覆盖的抽查。

针对“深化安全专项行动”方面的检查,巡察组将综合采用访谈交流、查阅台账、验证评估、蹲点检查和随机抽查等方式开展,该方面的检查与开展履行安全监管职责检查一起进行。

针对“强化内部安全管理”方面的检查,巡察组主要采用访谈交流、查阅台账、随机抽查等方式开展,将会安排专人对照检查内容开展内部安全检查。

把安全巡查落到实处

据了解,本次广东海事局水上安全大巡察是对广东辖区水上安全监管工作的一次全面“体检”,是推进全面履职、确保辖区安全形势稳定的重要举措。为此,广东海事局对巡察组及各局都作出了特别要求,要求各单位、各部门以及各巡察组要高度重视,秉承敬业精神、工匠精神、团队精神,讲政治、讲大局、讲规矩、讲协调、讲奉献、讲廉洁,精心部署,落实巡察方案和领导小组的各项部署和要求,确保巡察工作顺利开展。

同时广东海事局要求,巡察工作要以问题为导向,坚持“聚焦主业、底数要清、方向要明、措施要实”的基本原则,全面检视履行安全监管职责情况,查摆突出安全问题。巡察组在巡察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广东海事局安全大巡察工作纪律》,对安全巡察发现的问题,有关单位要严格落实跟踪整改措施,对敷衍塞责、严重失职、整改不力的,要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