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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年,那些家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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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个茶几,玻璃的,双层,很好看。当时买的是二手货。一户人家要搬家,在巷子里贴了转卖启事,一张A4白纸,油性笔写下的笔迹,努力写出端正,让人看明白。启事上说他有一台电脑,一套音响,先是说了电脑和音响的好,然后是出售的价钱,最后一行顺带提了一下,还有一张茶几,低价出售。我站着看了一会,也知道电脑和音响是好东西,那时还不会用电脑,对电脑有一种隔了距离的敬畏。如果有钱,我当然会买下电脑,那些因为搬家而急于出售的东西,通常不会骗人。但那时的我没钱,我在电子厂,一个月才800块的工资,我只能够有买一张二手茶几的余钱。

五十块钱,那户人家就把茶几卖给了我。那是一个小家庭,夫妻两人,刚结婚的样子,都很黑,男的矮瘦,女的颧骨很高。我猜是广西人。我试着和他们说粤语,果然,他们笑了一下,用粤语问我是哪里的。我说是广东的。他们说是贺州人。气氛明显好了些,仿佛已经是朋友了,就因为说了一样的话。男的说茶几买的时候一百多块钱,很好。他问我电脑和音响要不要。我摇头,我说我有。他显然有些失望。如果再没有人向他买电脑和音响,他将带着它们辗转到另一个城市去。他们辞去了工厂的工作,要去另一个城市发展。

玻璃茶几被我放在房间最显眼的地方—其实十平方的房间,放哪都是显眼的。谁也不能否认,当房间里多了一件喜欢的家具,那种欢喜,比什么都美,就像家里来了一个盼望已久的贵客。“贵客”还不善言语,就那样默默地坐着,受着你一切的礼待。我喜欢这样的客人。我把房间里比较中意的东西都摆放在茶几上面,好第一时间就可以一览屋里的精华。比如,我把女朋友送的一个台钟放在上面,左边;右边是几本爱看的书,故意不放得整齐,故意随意一点。当然,最重要的是,它是一个茶几,它上面得有一副茶具。最后这点才是我要买一个茶几的原因。

茶具早就有了,家乡人爱喝茶,到哪都带着一副茶具。即使是现在,随便在街上一看,那些小店小铺,要是柜台摆了茶具的,十有八九,便是我们那一带的人。好长一段时间,我只是把茶几藏起来,有时间(这样的时候越来越少),才拿出茶具,独自斟饮;有朋友来,冲茶接待是必须的,那时候,便只能几个人围坐在地板上,边喝茶边聊天。气氛挺好。但谁都希望有一个可以围坐的茶几。

老家有那种更为齐全的茶几,价格昂贵,出门在外,还远没有那样的奢求。我就想着有一个普通的茶几,朋友来了,至少有个接待的地方;即使没朋友来,独自一个人,一个简单的茶几,有时也可以营造出一个好的氛围。喝几杯不是很贵的茶,铁观音,碧螺春,或者茶,看几页书,刻意做出来的惬意,对于一个打工者来说,是不应该被嘲笑的。

那天晚上,我恨不得就趴在玻璃茶几上睡觉。不怕人笑话,我半夜起来,特意开灯,看了玻璃茶几一会,擦拭一番,才满意睡下。我不知如何复述当时的心情,像是无意中娶回来一个美好的新娘。

之后,玻璃茶几伴随我三年之久,辗转几个住所。中间有一两次,旁人都建议扔了它吧,都坏了。确实,一年后,由于我在茶几上面放了过多的书籍,导致底下一层木板弯曲,都碰着了地,看起来没那么好看。但我还是舍不得扔,那块结实的玻璃曾给过我不少关于生活的想象,那样的想象对我来说是多么的重要。

三年后,我已经结婚,妻子有一次把一锅热水放在了玻璃茶几上面,扑哧一声,很清晰。我知道,玻璃炸裂了。我突然想起它曾经的主人,那对广西贺州的小夫妻,不知身在何处,也许已经从那个城市搬往另一城市,需要转卖更多的家具——他们还记得玻璃茶几么?也许,他们也不是玻璃茶几真正的主人,他们买来的也是二手货。总之,可以设想,一张玻璃茶几在一个个打工者的住所里轮流登场,默默无闻,期间被数次低价出售,有惋惜有不舍,更多的是无奈……终于到了我这里,它裂开了,它完蛋了,它走完了生命最后的旅程。

而我们还得继续。

那些年,我买过最贵的家具是一个书架,说是最贵,其实也就一百块钱。它同样是在旧货店买的,却不是二手货,崭新,一人多高,灰褐色,八格,面上装了可以拉动的玻璃门,底下是一对柜子。我本不打算买书架,妻子也反对,不同意买这么大件的家具,将来搬家麻烦。我们这些打工者,之所以不喜欢买家具,除了没钱,便是怕搬家。但那天我一看到那个书架,就喜欢上了,一股强烈的想拥有的感觉。说实在话,那是一个不理智的决定。

书架占去了房间大部分的空间,使房间看起来更为窄小。那时我还租住在南昌村一栋握手楼的八楼,尽管住得那么高,房间里仍是暗无天日,大白天都要开灯,因为旁边有比八楼更高的楼房。房间惟一的光来自一个向北的窗户。问题来了,除了北边那面墙壁,还真的挪不出其他空间可以摆放一个书架,这样一来,书架就得挡住北边的窗户,使得房间失去那个有光的源口,彻底陷进了黑暗之中。如何选择,我想了半天。妻子是坚决反对挡住窗口的,还不仅是光的问题,透过那个窗口,妻子还能在夜里俯瞰南昌村热闹的夜市,偶尔还有打群架,混乱一片的场景,妻子尽收眼底,那机会她觉得不能错过。妻子叉着腰,看我如何摆弄刚买回来的书架,她实在说不出什么话来了,她气坏了,嘴里憋着一口气。

最终想出一个不算办法的办法:把床挪到窗户下,书架放在原来床的位置。如此一来,窗户对着床,便要在玻璃上贴上一层报纸。也就是说,妻子看南昌村夜市不像之前那么方便了。

和玻璃茶几一样,书架开始成为租房里最贵重的客人。那些散落四处的书终于可以从各个角落收集在一起,如一个分散的家庭,获得团聚一般。床头上的,箱子里的,茶几上的,甚至是鞋架里的,一本本,一摞摞,重新擦拭,分类,码齐,精神抖擞。干完这一些,我额上流满了汗。我站在书架前,半分钟就上前拉一下玻璃窗,抽出一本,打开看,半分钟又放进去;再半分钟,又抽出一本打开看……我近乎神经质的行为,为一边的妻子所耻笑。

拥有一个书架,曾经是我的梦想。当然更大的梦想是拥有—个书房—那已经近乎奢望了。

我每天擦洗书架一次,这个活妻子不愿意帮我,我也情愿自己动手。除了在书架里放书,我还把自认和书沾上关系的物件也往上面摆,比如某个奖杯,某次征文比赛的证书,甚至是一本作协会员证,我都愿意往上面摆——使之看起来更像是一个展架。有时妻子会把牛奶罐子,一盒劣质香水,甚至一瓶刚买回来的酱油,有意无意也往我的书架上放,我看见了,立即会指出她的不对,并把它们从书架上撤下。我像个洁癖患者,保护着书架的洁净。

毕竟不是多好的书架,不到一年时间,那些薄薄的三合板终于被书压弯了。我不敢再往书架上增添书本。屋里的书明显不是一个书架所能够装得下的了,有些书还是在屋里四处流窜,电视机上,床头床底,厕所里,鞋架上……它们盼望着我再买回一个书架。然而我的租房再也装不下另一个书架了。

刚买电脑时,并没有电脑桌。我把电脑放在一张柜台上,柜台里装的是女儿的衣物和尿布,柜台一角还放着奶粉,有时我打字,不小心撞翻了奶粉罐,巨大的声响吵醒了深夜里熟睡的妻女。女儿哭,妻子嘀咕。我把奶粉罐拾起,小心翼翼放好,继续打字。即使在那时,我也没想过要买一个电脑桌。我真的不敢多想,那一年,便是2008年,北京奥运,我开始写作,我跟妻子说:“等下一届奥运会的时候,我可能是一个作家了。”妻子笑,看妈妈笑,女儿也笑。我其实没那么多钱可以买电脑,钱是二哥给的,钱不是我向二哥要的,是母亲向二哥要的。具体说,是我要母亲向二哥要的,但母亲一直坚持是自己向二哥要的。

第一个电脑桌,其实不是买的,和电脑一样,也是向人要的。那时我刚到前进路一家广告公司上班,刚接触写字楼,让一个在车间里呆惯了的我一时没办法适应那么舒适的办公环境。那么好的办公室,墙上挂着字画,阳台上有花草,那些藤子爬到屋顶再垂下来刚好够着额头。一人一台电脑,电脑放在电脑桌里——哦,那就是电脑桌,把一部电脑各就各位,显示屏,主机,键盘,鼠标,甚至是音响,都有固定的放置。底下还有抽屉,上面一个架子,据说可以放打印机,但如果摆上几本精致的书,会更好看些。才知道,一个电脑桌可以让一台电脑看起来更像一台电脑。

不久,公司办公室重新装修,统一更换了电脑桌。老电脑桌都当废品卖掉,叫来几个老头拉走。我久久观望,想着向主管提出要一个电脑桌,花钱买也行。始终说不出口。似乎是主管看出了我的意思,问我一句,要不要一张?我当即点头,高兴起来。我最终不花一分钱得到了一个好的电脑桌。由于公司离租房还挺远,我又把电脑桌拆成一堆木板,在几位同事的帮助下,终于挪上了公交车。那是一次浩浩荡荡的搬运——我愿意这么认为,至少在我内心,真觉得是一场搬运:把一种生活方式搬到另一个地方一般让人心情激动。

重新组装花了我一个晚上,那时是夏天,汗水流了不下几桶。就在狭窄的租房,我努力把一个拆碎了的生活重新拼装。一切都是那么的恰到好处,一台电脑放置进去,就像是给它穿上了一套崭新的衣裳。果真如之前所设想的那样,我在横架上放上几本喜欢看的书,有时打字,一抬头,便看见它们,抽一本出来,也不看,就抽出来,然后再放上去。生活一旦有了这份闲心,一切似乎也就美好了起来。那段时间确实是我心情最为顺畅的一段时间,我得怀念和肯定期间一个电脑桌所起到的作用。

无数个夜晚,我坐在电脑前打字,是它们见证了那么多文字的诞生和成长。

去年开始,我改用笔记本。台式电脑便给了女儿学习。自此,我很少再靠近那个电脑桌了,我承认是我的遗忘,或喜新厌旧。先是电脑桌的抽屉坏了,再是放主机的板子塌了。它正在逐步衰老下去。其实它早就被人遗弃,是我让它延长了寿命。它便注定在我的租房里走完最后一程,经历最后一块木板的塌陷,最后一个螺丝的松动,直至轰然倒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