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塞上美食三小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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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奶茶

蒙古人从小喝惯奶茶,几天喝不上就会想得慌。只不过奶茶煮起来颇费功夫,在喀喇沁旗的锦山镇,很多人习惯去奶茶店开始一天的时光。

都说广东人的早茶是中国最复杂的早餐,其实内蒙人要是以茶待客,那排场也极为壮观。除了一铜锅浓浓的奶茶外,还有搅打过的鲜奶油、炒米、荞麦饼、咬一口就流油的蒙古羊肉包子……甚至还会摆上几瓶白酒,气魄十足。

王蒙先生写伊犁的奶茶,说是维族人一喝要喝一天。这内蒙的奶茶,是一喝能管半天。为什么?一是浓郁,奶茶是用砖茶加鲜奶熬制成,喝时通常要加少许盐,还可以加黄油、泡炒米和奶制品食用。可以说是半茶半饭,十分顶饿暖胃;二是营养丰富,昔日蒙古人没有吃菜蔬的习惯,也吃不着,终日除了肉就是奶,这维生素从哪里来?就全靠茶叶了。

所以过去草原民族若是和汉地互市,这砖茶是第一等大宗物资。蒙古族嗜茶,且视茶为“仙草灵丹”,过去一块砖茶可以换一头羊或一头牛,草原上甚至有“以茶代羊”馈赠朋友的风俗习惯。可见奶茶的珍贵。

说实话,到了内蒙几天,一直好酒好肉招待着,肠胃颇有点不适。本来看了这茶,也觉得发腻,没想到在主人殷勤劝说之下,喝了几碗,不但一股鲜咸的味道压住了五味不和的肚肠,还觉得浑身都有了劲,真是不能小觑。

在席上还得了另一样珍味——鲜奶油。这鲜奶油是从牛奶中提取的脂肪,打成浆糊状,加上炒米和大量的砂糖。吃到嘴里,不但一股奶香直扑鼻端,而且碎碎的甜味和谷物的香味也一点点的涌上来。这么好的搅打鲜奶油,我吃过能与之媲美的,只有在奥地利维也纳的德梅尔糕饼店,也就是茜茜公主当年常去的那家,才吃过鲜、浓、香能与这小奶茶店里的相提并论的隽品呢!

近年内蒙出了不少速溶奶茶、奶茶粉,带回一包,想回味一下时,发现实在差的太远。看来在什么地方吃什么东西,真是一点儿都不能勉强的。

手把肉

蒙古人的好客是有名的。汪曾祺先生讲过一个故事,说过去,有人骑马在草原上漫游,什么也不带,只背了一条羊腿。日落黄昏,看见一个蒙古包,下马投宿。主人把他的羊腿解下来,随即杀羊。吃饱了,喝足了,和主人一家同宿在蒙古包里,酣然一觉。第二天主人送客上路,给他换了一条新的羊腿背上。这人在草原上走了一大圈,回家的时候还是背了一条羊腿,不过已经不知道换了多少次了。

到了内蒙当然要吃手把肉。手把肉,即白水煮切成大块的羊肉。一手“把”着一大块肉,用一柄蒙古刀自己割了吃。这做法听着确实不怎么诱人。有同去的女孩子怕膻,当地人则说,内蒙的羊才不膻,是因为羊吃野葱、野蒜,自己把膻味解了。不知道这说法是否靠谱,但我们吃的羊肉确实不膻。

这手把肉的正宗吃法,据说一只整羊只能煮30分钟,说白了就是半生不熟血糊刺啦。内蒙人认为这样更好消化。端给我们的当然是不带血的,不过也确实嫩得很,肉质也非常鲜嫩紧密。当然,这手把肉我们是在宴席上吃的,所以自然切得细细的端上来,少了麻烦也少了乐趣。据说蒙古人用一把小刀,就能把整块带骨的羊肉吃的一点肉丝儿都不见。

这手把肉是蘸料吃的,有盐末儿、韭菜花、豆酱……据说过去蒙古族人得食盐不易,有时候手把肉甚至是淡着吃的,最多沾点盐。说句实话,我没吃过这么香的羊肉。而且,这么香的羊肉,的确也不需要太多的佐料。我想起了上海的白斩鸡、意大利的生牛肉、日本的生鱼片……这世上但凡是肉质新鲜到了极点,而且用最原始的方法加工(甚至不加工)的肉类,才能用这种最简单的方法吃。稍微不那么新鲜一点儿的,就只好煎炸烹炒了。

所以,此中有真味,欲辨已忘言。这道理,写文章如是;做菜,也是一个道理。

蘑菇酿鸡蛋

说起这次在内蒙吃到最惊喜的东西,奶茶、手把肉还算不上。因为那惊喜是可以预期的,而只有预期不到的惊喜,才是真正的惊喜。

这天从玉女峰下来,一行人已经是饿的头晕眼花。咕咕嚷嚷一路到王爷府镇上,一群人见了一个门面稍微齐整点的小店就一拥而进。没想到门口的水牌上还有鱿鱼、海鲜……当时心头就是一阵不爽,你说这草原小镇的小馆子还要做什么鱼,能靠谱么?

所以点菜的时候,都小心翼翼,什么土豆丝炒肉,什么大白菜,一丝一毫不敢点那些时髦的菜式,生怕遇到效颦的东施,或是登陆时间太久的水族。

过了一会儿菜陆陆续续上来,不知道谁点了一只蒸鸡蛋。这蒸鸡蛋还不是那种黄澄澄的水波蛋,而是圆圆的蛋黄,大片的蛋白,泾渭分明,十分粗犷。不知道谁拿勺舀了一大块,惊叫一声,这里面还有东西啊。马上伸过五六个好奇的脑袋,估计是想发现点什么虫子之类。

被勺子切开的蛋羹里,流出一片金黄。金色的是蘑菇,黄的是酱。舀的这人吃了一大口,说了一声,一点儿也不好吃,然后马上又舀了一大勺。同行者中有精明点儿的立刻叫起来:“不好吃你还舀什么?”于是勺子筷子,如雨点下去。

说实话,那真不是盖的。那金黄的是一种不知名的蘑菇,肉肉的、鲜鲜的,有一种雨后松树下的泥土般清新又沉郁的味道,配上喷香的肉碎和面酱,那一股厚重的香,真是难描难画。

这些年在云南吃过鸡枞、在坝上吃了口蘑、在法国吃了松露……也许都是预期太高,吃过以后觉得也不过如此。可这小镇小店里的蘑菇肉酱,不说假话,把它们全盖了。

叫过老板来问,说是什么蘑菇这么好吃。老板讷讷地说不上来,向导问了几句,一脸鄙夷地看着我们一行人:“这就是我们旺业甸森林公园里摘的肉蘑嘛,怎么,你们大城市里的人就得意这口儿?有啥稀罕哩……”

然后就说起这旺业甸的蘑菇。向导说,这肉蘑不过是普通的一种,算不上啥稀罕物。论价钱、论名气,远远比不上“塞上白蘑”之类的出名,因此也没啥人养殖。当地人到了季节,一群群的上山采,配肉炖。多了的就晒干。我们这次去还不是吃蘑菇的季节,吃的是去年的干货,要是新鲜的……写到这里不敢想了,那岂不是要把舌头咬下来?

看来,这世上的好东西不是太少,而是太多;但就像人一样,不出名的人是大多数,但大才在民间,默默无闻的,未必就不是更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