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范文大全 > 正文

农民\二元经济与中国模式

开篇:润墨网以专业的文秘视角,为您筛选了一篇农民\二元经济与中国模式范文,如需获取更多写作素材,在线客服老师一对一协助。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美国著名经济学家、公共选择理论主要奠基者曼库尔・奥尔森曾经指出:“人们往往在历史的神秘法则面前感到困惑:为什么许多声威赫赫的庞大帝国逐渐衰亡或毁于一旦?为什么许多蛰居蛮荒默默无闻的民族悄然崛起,创造了巨大的财富与灿烂的文化?”著名中国问题专家郑永年教授在《中国模式:经验与困局》一书中,通过观察中国三十年改革开放的实践与经验,向世人讲述以“东方巨人”的姿态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的中国,如何凭借神秘而独特的“中国模式”发展壮大,甚至可能成长为国外学者眼中的“下一个超级大国”。

与一些专家和学者洋洋洒洒地论述中国经济所取得的丰功伟绩不同,郑永年教授在总结“中国模式”经验的同时,也看到了中国未来发展可能面临的困局,并努力探索破局的关键。在《中国模式:经验与困局》中,他敏锐地发现了“中国模式”的核心变量――农民,清醒地认识到了在中国市场经济改革与发展过程中农民做出的重大牺牲,更睿智地指出了农民在中国未来发展中将要扮演的重要角色。

中国的农民问题是特殊二元经济结构的产物,农民问题的解决和“中国模式”的突破都与二元经济结构的破解密切相关,其中的关键在于农业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实际上,在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针对发展中国家如何通过农村劳动力转移实现内部结构变迁与经济增长,迅速摆脱贫穷落后并实现现代化,实现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转变,发展经济学家间曾发生激烈争论,先后出现了刘易斯模型、舒尔茨理论、费景汉――拉尼斯模型、乔根森模型和托达罗理论等多种发展思想。这些研究的成果无不体现出实现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解决农民问题对发展中国家实现经济持续稳定发展的重要意义和深远影响。

前几年,国内学术界曾有过一场关于“刘易斯拐点”的争论,焦点集中在中国农村劳动力是否已开始由“剩余”向“短缺”转变。虽时至今日,这场讨论仍在继续,但在“刘易斯拐点”之争背后,昭示着中国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正面临着各类资源的强烈约束,不仅自然资源难以承受,人力资源也难以为继。自改革开放以来,过分依靠充足劳动力的发展模式将不得不结束,中国的经济增长方式不仅要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更要注重向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说,在中国经济增长方式向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大背景下,我国将面临许多新的问题。

当前,农村劳动力向城市单一转移和流动的趋势依旧明显,“农民工”始终是城市的边缘群体,难以融入城市生活。首先,体现在用工制度上。改革开放以来,户籍管理制度和劳动用工制度虽有所松动,但一直未能完全放开。在城市,事实上仍存在着城市户口市民拥有相时的就业特权,而农民工则面临在就业行业、工种、岗位等方面的三种类型的“壁垒”,即禁止进入、限制进入和允许进入,这人为地抬高了农民工的就业门槛。由此造成的结果是,整体文化素质较差的农民工往往只能从事一些条件艰苦的体力工作。这些工作大多稳定性差,他们不得不经常变换工作的岗位和地点,在城市阶段性、间歇性地打工,不得不采取“候鸟式流动”的方式,即在农忙和就业无门时回到农村,形成“半工半农”型的城乡间流动就业方式。其次,体现在同工不同酬上。和城市职工相比,外在的制度歧视和内在的素质差异决定了农民工所处的地位相对处于劣势,这不仅使得他们付出同等劳动却得不到同等的经济待遇,也使农民工的劳动力价格缺乏弹性,造成他们的工资长期处在低水平。城市职工的各种福利待遇与社会保障更是农民工的奢望。最后,体现在社会地位方面。农民工在城市工作生活,往往有许多“眼睛”关注着他们:警察准备了一大堆的防范措施等着他们,劳动部门也管着他们,老怕外来民工影响了城市下岗工人的再就业,政府部门的相关条例也约束着民工,担心他们的无序涌动对城市的生活、就业和社会安定带来冲击。总之,农民工长期难以获得城镇居民身份和对应的社会地位,缺乏正常的社交生活,从Ⅲ对所生活的城市缺乏归属感,甚至产生对立抵触的情绪。

为使农民工真正融入城市生活,我国政府已经开始统筹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及相关的就业制度、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养老保险制度、社会保障制度、教育培训制度和农村土地制度等经济社会制度的配套改革,为农民工搭建公共就业服务的平台,提升农民工的城市生存发展技能,促进农村劳动力由数量型向质量型转变。但从目前情况来看,在反就业歧视与促进机会平等方面还需要更多的努力,新型城乡小同群体利益关系的协调机制尚未构建完成,农民工及其家庭在就业、教育、收入和生活等多方面的平等合法权益仍有待更多的政策与措施给予保障。

为加快二元经济结构破解,实现“中国模式”的突破式发展,中国除了依靠农村劳动力流动的“城市外化”维度,继续加强非农产业发展对农业剩余劳动力的安置作用外,应当增强对“农村内化”的探索,加强农业剩余劳动力的内部转移,充分发挥农业内部的组织创新与技术进步对农业剩余劳动力的吸纳作用。

农业剩余劳动力的内部转移具有以下四方面的优势:第一,劳动力向农村内部转移所花费的经济成本、心理成本、教育成本和投资规模都远低于向城市外部转移的水平。第二,这种转移缩小了农民在技术上的跨越难度。由于农业剩余劳动力普遍文化程度低,而现代工业部门对劳动力素质、文化和技术的要求越来越高,农业剩余劳动力要想实现一步到位的技能提升并不现实。随着农业技术的不断提高,农村工业不断发展,农业劳动力运用技术的能力也不断提高,从而为进一步的转移提供了技术保障。第三,可以促进农村各要素的重新配置,从整体上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将大量剩余劳动力“脱农而出”,为农业劳动力的进一步转移提供了可能,从而为实现最终的转移作出了保证。第四,可以有效地锻炼劳动力素质,提高农业剩余劳动力的转移质量,为高层次、彻底转移创造了条件。

要实现农业剩余劳动力的内部转移:第一,要扩大农业内部就业容量。虽然我国早已摆脱了农产品长期短缺的局面,但农产品的品质和农业结构都有待进一步提高和优化。应充分利用农村结构调整带来的机遇,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农业。通过农业综合开发,加大农业发展深度和广度;进一步改造中低产农田、质量低下的水面和草场,通过合理垦殖、综合治理合技术改造等多种形式,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增加劳动就业机会。第二,要大力发展农村第三产业,拓宽农业剩余劳动力的就业渠道。目前,我国农村第三产业主要集中在一些传统、低水平的交通运输业和商业服务业。应大力发展交通业、物流业、农技服务、技术信息咨询等服务业。第三,继续发展乡镇企业和民营经济,扩大农村就业容量。乡镇企业和民营经济一直以来都是解决农村就业问题的重要途径,是吸纳农村劳动力的主要场所。要进一步降低民营经济的市场准入门槛,按照“四不限”原则,全面放宽市场准入条件,提供发展民营经济的优惠条件,建设环境宽松、条件优惠、管理规范的工业园区,为民营经济和乡镇企业的发展提供政策支持和运作平台,鼓励和支持外出打工人才回乡创业,组织农业剩余劳动力就近就业。

长期以来,中国处于一种以劳动力无限供给为典型特征的二元经济发展过程中。无论是政府的政策制定、制度安排,还是企业的产业组织选择和技术选择,或整体经济的产业结构形成,都在这种二元经济结构特征下进行的。改革开放三十年形成的“中国模式”也不可避免的带有这样的特征。虽然对许多发展中国家来讲,中国模式已经成为了一个重要的发展经验,但对于我们自身,“刘易斯转折点”等问题的持续争论,预示着中国经济将进入一个我们并不熟悉的发展环境,三十年改革开放的历程只是我们摸着石头走过的“河道”,其意义虽然重大,经验值得总结,但依旧面对着充满不确定性的未来。我们只有认真面对新的问题,进行制度创新和政策调整,采取适度的措施,才能抓住经济发展阶段性变化的机遇,实现质的突破,创造更为丰富的财富和更为璀璨的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