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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著”“别裁”起源时间考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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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指出关于“互著”、“别裁”这两种文献著录方法的起源问题,历来就有诸多分歧。梳理学界现存的种种观点,尤其是剖析王重民先生在《校雠通义通解》中的归纳与分析,考辨“互著”、“别裁”产生的历史背景,并指出两者起源于刘歆的观点是不容置疑的。

[关键词]王重民《校雠通义通解》 互著 别裁

[分类号]G257

《校雠通义通解》(以下简称《通解》)是王重民先生对清代目录学家章学诚《校雠通义》进行全面阐释的重要论著,它既有对《校雠通义》的整体评价,又有对各章节的分题点评,通篇贯穿了王先生自己的学术观点。就“互著”、“别裁”而言,王先生在《通解》中对章氏所下的定义及理论分析给予了高度的赞誉,但他并不认同章氏将“互著”、“别裁”的起源归于刘歆的看法,并就此进行了专门的论述。其实,“互著”、“别裁”不仅是我国古典文献著录中两种特殊的辅助著录方法,而且具有着备著述之源流、供检索之方便的理论和实践价值,但关于二者的起源时间问题,历来就有诸多分歧,而且至今一直困扰着目录学界。本文旨在梳理种种学术观点,并结合自己学习《通解》的体会谈几点认识,以期得到学人斧正。

1学界观点

“互著”是根据读者需要和学术渊源把一本书著录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类目内;“别裁”是把一本书内的重要部分或篇章裁出,著录在相关的另一类目里面。“互著”、“别裁”作为分类著录的重要辅助方法,它的完整理论是章学诚在《校雠通义》中首次予以精辟阐释的,但这一方法起源于何时,学界主要有以下几种看法:

1.1起源于西汉刘歆的《七略》

章学诚在《校雠通义》中首先提出此观点,他认为刘歆《七略》中“互著”、“别裁”法已兼而有之,并举证进行了分析。今人张舜徽著《汉书・艺文志释例》,设有“彼此互著例”和“单篇则行例”,积极支持了章学诚的观点。但吕绍虞《中国目录学史稿》、王重民《通解》对此加以否定,杨新勋也否定《七略》中有“互著”,但认为“《七略》一书有不成熟、不完善的‘别裁”’。

1.2起源于元代马端临的《文献通考・经籍考》

明确提出《文献通考・经籍考》使用了互著法的是王重民,他在《通解・序言》中认为:“我国第一次有意识地使用互著法,是第14世纪初期马端临撰的《文献通考・经籍考》。第一次“互著”与“别裁”兼用的是1620年祁承嫫编成的《澹生堂书目》。祁承烘在《庚申整书例略》中讨论了在分类著录中‘通’和‘互’的方法,即“互著”、“别裁”的方法。他虽在编制《澹生堂书目》时运用了这两种方法,但对于“别裁”的意义和“互著”与“别裁”交互为用的方法,还没有很深刻的认识”…。戴南海则举《经典释文》“互著”于经解门与小学门为例,对此进行了证明,并引马端临按语认为《经籍考》使用互著乃马氏“有意为之”。张冲《试析“互著”与“别裁”》一文也举“陆德明著《经典释文》互著于经解和小学两类,宋敏求《春明退朝录》互著于故事和小学两类”为例,认为马端临“真正最早有目的地运用互著方法著录图书”。叶树声《也谈互著与别裁的理论探讨始于谁》、刘石玉《互著小考》也都赞成王重民的观点,认为:《经籍考》确实“有意识地、自觉地运用互著法”。

1.3起源于南宋陈振孙的《直斋书录解题》

持这种观点的是张守卫,他在《“互著”“别裁”兼用始于》一文中,通过对《直斋书录解题》中采用“互著”、“别裁”实例的举证,认为:“南宋末年的陈振孙已在其《直斋书录解题》中多处使用了‘互著’和‘别裁’这两种辅的文献著录方法,不仅在使用‘互著’的时间上要早于元代马端临的《文献通考・经籍考》,而且在使用‘互著’的范围和意义方面也大大超过了马端临以及《文献通考・经籍考》……可见‘互著’与‘别裁’的发明权应归于陈振孙和他的《直斋书录解题》”。

1.4起源于明代祁承蟆的《书目例略》

清人文廷式认为,祁承烘《书目例略》实开“互著”、“别裁”之端。他在《纯常子枝语》卷26云:“《例略》云……同一书也,于此则为本类,于彼亦为应收。同一类也,收其半于前,有不得不归其半于后,如《皇明诏制》,制书也,国史之中固不可遗,而诏制之中亦所应入;《五伦全书》,敕纂也,不敢不遵王而人制书,亦不可不从类而入纂训”、“如欧阳公之《易童子问》,王荆公之《卦名解》,曾南丰之《洪范传》,皆有别本而今仅见于文集之中,惟各摘其目列之本类,使穷经者有所考求。……即如《弁州集》之《艺苑卮言》、《宛委余编》,又如《冯元敏集》之《艺海洞酌》、《经史稗谭》,皆按籍可见,人可知也凡若此类,今皆悉为分载,特明注原在某集之内,以便简阅”。清楚地表明“互著”、“别裁”之法,祁承燠早已有意识地使用,要比章学诚早得多。台湾昌彼得也在《互著与别裁》一文中认为:…互著’与‘别裁’,无疑地是适应我国图书的特性,能使分类趋于妥当的两项编目辅助法。其法创始于明末的祈承嫫氏,而试验于他编的《澹生堂书目》”。罗友松、朱浩的《“互著”、“别裁”的理论探讨始于谁?》一文也分析认为,“互著”、“别裁”理论始于明代《澹生堂书目》。

1.5 起源于明代高儒的《百川书志》

王国强撰文《中国古代书目著录中的互著法和别裁法》认为:“由《文献通考・经籍考》、《百川书志》所分别创造的“互著”、“别裁”法在明代书目中得到了较广泛的应用,《百川书志》率先采用互著成法”。“互著”为元代马端临最早采用,而“别裁”的最早发明者当是明代高儒编制的《百川书志》。李丹也通过对现存明代书目的考查,认为率先采用“互著”法并发明“别裁”法的应该是编于嘉靖19年的《百川书志》。

尽管关于“互著”、“别裁”法的起源有各种说法,而且都有一定的例证和理论支持,也有一定的响应人群,但在学界影响较大的仍然是王重民“互著、别裁起源于马端l临《文献通考・经籍考》”的观点。不仅因为王重民是著名的目录学家,重要的是王重民在通解章氏《校雠通义》时,采用较大篇幅对章氏起源于刘歆《七略》说的举证进行了极为详细的剖析和批判,并且在批判的基础上形成了上述观点。王重民批判章氏说的主要理由有5点:①章学诚把“重复著录”说成是刘歆《七略》中固有的家法,就是说已经使用了互著法,前人没有做过这样的解释;②章学诚所举《七略》中重复互著的10个例子都在《兵书略》,而任宏校兵书所据为专官典守的现实传本,并未发觉和刘向校的《诸子略》互相重复,“所以并没有互相取得联系,有意识地使用互著法,为兵书‘申明流别,独重家学”;③“目录理论和方法的历史发展,在西汉末年刘歆等第一次建立系统分类目录的时候,不可能懂得互著法”。刘向、刘歆编的是藏书目录,著录的是现实藏本,就更不容易使用互著法;④章学诚自己的观点和他在《校雠通义》之《互著》、《别裁》中的论证自相矛盾,不能自圆其说;⑤王重民在《通解》中列表比对、分析了章氏“刘歆

《七略》说”的主要举证,即《伊尹》、《太公》、《管子》、《荀卿子》、《鹃冠子》、《苏子》、《蒯通》、《陆贾》、《淮南子》、《墨子》10种书分布在《兵书略》和《诸子略》中的类目和卷次,认为“如果按互著法的正确意义来说,10种书只有这一种(即《鹗冠子》)是符合的;其余9种,依据上面的分析,应该说是别裁而不是互著”。“但那些别裁,又都是章学诚所说的不但不是像《隋书・经籍志》或《文献通考・经籍考》之‘幸而偶中’,而是据‘别出行世之本,故亦从而别载之尔’的‘别裁’,因而都不是有意识地使用别裁法,也就都不是别裁”。

2观点分析

通过认真拜读和仔细思考王重民及学界其他种种关于“互著”、“别裁”起源时间说的研究成果,不难发现,其举证、论说、结论的关键点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

・使用“互著”、“别裁”法是不是“有意识”,谁最先“有意识”地使用了互著别裁法,谁就是这一分类编目方法的创始人。王重民认为起源于元代马端临的《文献通考・经籍考》,是因为马氏第一次“有意识”地使用了“互著”法。戴南海、张冲等学人遥相呼应,认为《经籍考》使用“互著”乃马氏“有意为之”,马端临是“真正最早有目的地运用互著方法著录图书”的目录学家。昌彼得也支持这一观点,却从质疑《七略》的角度提出:“在《七略》目中所著录纂辑的书颇多,倘若刘歆编目有意别裁的话,那些纂辑的书大多可以裁篇别出而分别著录的,决不仅有此一二个孤例”。文廷式认为“互著”、“别裁”发端于明代的祁承嫫,不仅因为祁承焕在《书目例略》中“有意识”地使用了“互著”、“别裁”法,重要的是祈承烘在《庚申整书例略》中对“互著”和“别裁”做了比较透彻的说明:“互著,互见于四部之中也。作者即非一途,立言也多旁及。……故同一书也,而于此则为本类,于彼也为应收。同一类也,收其半于前,有不得不归于其半于后。……故往往有一书而彼此互见者,有同集而名类各分者,正为此也”、“通者,流通于四库之内也。事有繁于古而简于今,书有备于前而略于后”…。简言之,祈承烘“有意识”地使用互著的原因有二:①作者的立言尽管有主旨、有主题,但往往会涉及到其他的主题,并不能严格专注于一点上;②从著作本身而言,谈论的内容并不限于一个门类。南京大学武秀成则更是从概念的厘定上强调了编著者“有意识的”行为:“所谓‘互著’,就是编目者有意识地将一种书分别著录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类目中;‘别裁’则是将一种书中的一部分有意识地析出而著录在另一类中”。相反,章学诚认为起源于刘歆,是因为他看到了刘歆编纂的《七略》中有合于“互著”、“别裁”法的例子。

・把章学诚的“别裁”理论“本篇之下标子注,申明篇第之所自”看做是确定“互著”、“别裁”法起源的标准。因为马端临、祁承嫫在其所编纂的书目中都正确地运用了这一标准,而刘歆所列举的例句,尤其是“别裁”,并没有做出明确的标注,所以“幸而偶中”、“别行本”成为章氏动摇自己观点的理由。张守卫则更明确提出,不仅是分别著录,还需“以子注‘见某类’等字样标明其互见之处”。温志拔以为,编著者自注说明“见某类”应是必需的。王国强撰文引用诸多例证,正是依据“见某类”的字样,断言“发明别裁的书目应当是明嘉靖19年(1540年)高儒编的《百川书志》”。因此,温志拔将“互著”的外延归纳为:“编著者本人之行为,非他人或后人归纳;有意识的行为,具体应表现为自注说明;同一部书的著录;能揭示书之相似而不同的性质等”。

・视“互著”、“别裁”理论的产生为“互著”、“别裁”的源头。清人文廷式断言,祁承烘《书目例略》实开“互著”、“别裁”之端,依据就是祈氏对“互著”、“别裁”从理论上有着精详的论述,因为祈氏在《澹生堂书目》“庚申整书例略”中提出并阐释了“因”、“益”、“通”、“互”的术语,其中“互”和“通”就是后来章学诚所说的“互著”与“别裁”;叶树声认为“互著”、“别裁”始于马端临,就是因为马氏对“互著”、“别裁”已经有所认识,并有一定的理论作根据。王重民提出“互著”、“别裁”源于元代马端临《文献通考・经籍考》”的观点,也是基于对理论的探寻,他在《通解》卷1中明确指出:真正最早有目的地运用“互著”方法著录图书的是元末马端临的《文献通考・经籍考》,而第一次“互著”、“别裁”兼用的则是祈承烘的《澹生堂书目》,到清代目录学家章学诚时,才明确提出“互著”、“别裁”的系统理论和方法,并在其《校雠通义》中进行了系统的阐述。

鉴于以上分析,笔者认为诸位学人在对“互著”、“别裁”两种分类著录方法进行探源时,忽略了两个基本问题:①应该如何看待“有意识”与“无意识”的问题,“有意识”与“无意识”是否应作为立论的依据;②实践与理论的关系问题。王重民在《通解》卷1中指出:“凡古代的科学方法都是从实践中逐渐发觉,逐渐成立起来的”。无疑就是在告诉学人,“互著”、“别裁”法的产生也正是经历了这样一个过程:从无意识(或下意识)到有意识,从不知到知、从知之不多到知之较多、从实践到理论。显然,这个过程是符合认识论发展规律的。既然任何科学方法的产生都要经历下意识、逐渐发觉、发觉并形成理论这样一个实践过程,那么,对“互著”、“别裁”起源的探寻为什么一定要从“有意识”开始呢?也许刘歆在编纂《七略》时,只是下意识地感觉到“兵书”中的部分典籍,就其内容来说,同时编在“诸子”中也很有必要,故而没有将其删除,并没有认识到这也是一种重要的分类方法,但这种做法毕竟存在了,就不能否认。其实,在首创典籍分类法并进行分类时,认识的不完整性、行为的不自觉性是完全可以理解的。此后的目录学家,也许正是在学习、阐释、借鉴《七略》的分类法时,逐渐认识到了这种做法的必要性,才“有意识”地使用它,并不断探索其理论意义,只是这个过程太漫长。比如,班固在根据《七略》编制《汉书・艺文志》时,就是不了解《七略》中“互著”与“别裁”之意,认为是误著,对其进行了删并和调整;唐代魏征等编写的《隋书・经籍志》、后晋刘啕等编写的《唐书・经籍志》、宋代欧阳修等编制的《崇文总目》、郑樵编写的《通志》等,都或多或少地使用了“互著”与“别裁”法,但他们仍然没有意识到这就是“互著”和“别裁”,也只能算是不自觉的使用;直到南宋陈振孙的《直斋书录解题》、元代马端临的《文献通考・经籍考》、明代祈承燠的《澹生堂书目》、高儒的《百川书志》、清代章学诚的《校雠通义》等才变不自觉到自觉使用“互著”、“别裁”法,并逐渐形成了完善的理论,也才有了“互著”、“别裁”的概念。虽说章学诚对于“互著”、“别裁”在分类著录上的辅助作用有精辟的见解和透彻的理论,而且在分类编目的实践中运用得也很精到,但他并未将功劳记在自己的账簿上,而是明确提出最先使用“互著”、“别裁”方法的是汉代的刘歆,也许章学诚正是洞察到了“互著”、“别裁”法的这

个漫长的发展过程,才得出如此清醒的结论。笔者赞同章氏的观点,正是基于这样一种认识:探讨任何一种概念或理论的源头,不应该仅把有无意识而为作为唯一的评判标准,因为任何一个理论体系的出现,都要经历由无意识到有意识、由不成熟到成熟这样一个过程,“互著”、“别裁”分类著录方法的形成也不例外。

3几点认识

笔者之所以不赞成王重民及其他学人关于“互著”、“别裁”起源说的观点,除了不认同仅把有无意识作为立论的支撑点之外,还基于以下几方面的认识:

・尽管刘歆编纂《七略》时并非普遍使用“互著”、“别裁”法进行分类著录,只是在《兵书略》、《诸子略》中出现了一些实例,或许这些实例并不完善,并不代表刘歆的初衷,是不自觉的,也即并非有意识而为之,但它毕竟出现了,是事实,而且和后世的“互著”、“别裁”实例没有太大的区别,因此,就不能否认它的存在,完全可以理解它是“互著”、“别裁”法的滥觞。

・王重民在对《七略》重复的10种书列表分析后,指出“如果按照互著法的正确意义来说,10种书中只有这一种(即《鹛冠子》)是符合的(但不是有意识的);其余9种,依据上面的分析,应该说是别裁而不是互著”。无论王重民如何论证刘歆《七略》中的“互著”、“别裁”例,但毕竟10种书中有一种符合“互著”,其余9种符合“别裁”,因此,它的存在就应该被肯定。另外,王重民的列表分析,其依据是10种书在《兵书略》和《诸子略》中的类目和卷数,因类目和卷数有差异,故不能算是“互著”,完全没有考虑刘向、刘歆著录典籍时可能出现的实际情况。譬如何法周在《与互著法》一文中,通过对现存传本宋人所编《武经七略》本《尉缭子》与唐人魏征所编《群书治要》本《尉缭子》篇目、篇数、内容、文章风格、史志记载以及山东临沂银雀山西汉墓出土《尉缭子》简本的考订,曾得出结论:《武经七略》本《尉缭子》就是《汉书・艺文志第十》所载的兵家“《尉缭》3l篇”、《群书治要》本《尉缭子》就是《汉书・艺文志第十》所载的杂家“《尉缭(子)》29篇”。至于它们相差的两篇,不同之处在于:兵家《尉缭》将“兵令”、“兵教”皆分为上下篇,计4篇;而杂家《尉缭》不分,计两篇。就其两家《尉缭子》的内容、文章风格等而言,经比勘,基本相同,略有小异。何法周的考订又一次说明,刘歆《七略》中将一书著录于两个类目的实例确实是存在的,也可能还有很多,只是因为文献的散佚,无法进行原书比勘而已。同时,何法周的考订也提醒学人,如果缺乏充分的实证,仅靠表面现象是难以得出科学结论的。

・王重民认为,任宏编校《兵书略》根据的是专官典守的传本,刘向编校《诸子略》依据的是中秘藏书,二人虽说一起校书,但并没有互相取得联系,并未发觉有相互重复的问题。但事实是,“每一书已,向辄条其篇目,撮其指意,录而奏之。会向卒,哀帝复使向子侍中奉车都尉歆卒父业。歆于是总群书而录奏其《七略》”。可见,校书是由专人,而各书叙录和《七略》却是由刘向、刘歆父子完成的。因此,刘向、刘歆在编纂《别录》、《七略》时,不可能看不到《诸子略》与《兵书略》中著录的图书有重复现象,何况整个《七略》著录的图书只有38种603家13 219卷,数量并不算多。再者,班固编纂《汉书・艺文志》时都能看出其中的重复,唯有刘向、刘歆看不出来吗?笔者认为,刘向、刘歆之所以没有将其删除,并将其收录在《别录》、《七略》的“诸子略”、“兵书略”中,一定是觉得这些书分别著录在两个类别中都有必要、都很合适。至于班固将《七略》中一书两著的典籍删其一,并采用“省”、“重”等字样来标识,何法周认为这就是班固著录“互著”的体例,并非章学诚所言:“自班固并省部次,而后人不复知有家法,乃始以著录之业,专为甲乙部次之需尔”…。换个角度思考,班固是史学家,《汉书・艺文志》只占《汉书》“纪、表、志、列传”之“十志”之一,因此,他不可能像刘向、刘歆编纂《别录》、《七略》那样专心思考每一部典籍的著录问题,也不可能完全理解《七略》的分类学意义。

・王重民在《通解》中认为:章学诚所说《兵书略》中10个“互著”的例子(《鹗冠子》或可除外),实际也和《弟子职》、《三朝记》两例一样,都是当时的别行本,任宏和刘歆都是按照别行本著录的,既不是“互著”,也不是“别裁”。但王重民又说:10种书中只有这一种(即《鹗冠子》)是符合的(但不是有意识的);其余9种,依据上面的分析,应该说是“别裁”而不是“互著”。尽管王重民全面否定了章氏提出…互著’、‘别裁’起源于刘歆《七略》说”的全部例证,而且多采用章氏本人《校雠通义》中的一些矛盾观点,何况先生又说“其余9种,应该说是别裁”。但笔者仍然要问,别行本与重复本有什么区别?仅因为一个是全本,一个是残本吗?既然是全与残的关系(或者说是全部和部分的关系),只是为了保存不同的版本,为什么又要将其著录在两个不同的类别里?

・早于刘歆《七略》的《史记》和晚于《七略》的《汉书》在编纂列传时,其实已经在运用“互著”法了。如《史记》记载子贡,其学术思想人《仲尼弟子列传》,其经营商业的事迹则入《货殖列传》;《汉书》对董仲舒、王吉、韦贤等都有专传,以记他们的文学政治,至于他们传经的事迹则都入《儒林传》。列传中的“一人两传”与目录中的“一书两出”,其本质是一样的,都是一处为主,一处为从,“详略互载,使后人溯家学者可以求之无弗得,以是为著录之意而已”…。

显而易见,在汉代出现“互著”、“别裁”的分类编目方法不足为奇,“互著”、“别裁”法起源于刘歆《七略》是毋庸置疑的。

参考文献:

[1]章学诚,王重民,校雠通义通解[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9.

[2]张冲,试析“互著”与“别裁”[J].图书与情报,2005(2):79一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