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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农超对接”可行性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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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农超对接”,是指农户和商家签订意向性协议书,由农户向超市、菜市场和便民店直供农产品的新型流通方式,主要是为优质农产品进入超市搭建平台。““农超对接””的本质是将现代流通方式引向广阔农村,将千家万户的小生产与千变万化的大市场对接起来,构建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产销一体化链条,实现商家、农民、消费者共赢。伴随着国内通货膨胀和物价上涨的大形势“农超对接”这种物流体系中的新模式逐渐受到了人们的重视。”

关键词:“农超对接”;直供;新型流通方式;

一、哈尔滨市“农超对接”发展现状

(一)哈尔滨市“农超对接”开展背景

所谓的“农超对接”指的是有统一的物流配送体系、规模化经营的零售终端体系,即超市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社从生产者手中或农产品产地直接购入农产品,期间不经过任何供应分销环节,直接经超市等配送机构,分配给各门店进行销售的一种新型农产品供应体系。

黑龙江省农产品生产在质量和数量上在全国均占优势地位,绿色食品种植面积6430万亩,认证产品1250个,均居全国第一位。蔬菜种植面积达664.8万亩,这为哈尔滨市作实行“农超对接”提供了巨大的优势。

随着我国通货膨胀的不断扩大,各种农产品的价格也在飞速上涨,人们对食品质量的要求也在不断提高,“农超对接”得到了越来越多的政府、企业和农民的重视。

(二)哈尔滨市“农超对接”的发展现状

哈尔滨市将依托现有产业基础和优势,围绕乳品、肉牛、生猪、蛋禽、果蔬、水稻、玉米、大豆、林木、食用菌等10大产业,组建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到2015年,预计全市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到8000个,入社农户达40余万户,占农村总户数的35%。

2012年12月10日哈尔滨市政府正式颁布《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若干意见》。《意见》规定,哈市通过在城区内建立直销店,在社区设立配送中心,定期举办洽谈会,配备专用运输车等方式,多措并举提速“农超对接”。今年哈市将进一步抓好“农超对接”,建立“农超对接”资料库,鼓励沃尔玛、家乐福、大润发等大型连锁经营企业发展直营式连锁经营,建立健全直采配送体系,力争“农超对接”农产品经营比重超过30%;探索“合作社+农户+农批+超市”的模式,扩大“农超对接”的参与范围;大力推进农餐对接,积极组织农业生产合作组织与我市餐饮企业进行对接,推进特色农产品定单生产、公司化运作。

同时,不断完善农民专业合作与市场对接机制。鼓励和扶持质量安全优、品牌效应好、农户成员多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各大连锁超市直接对接。通过定期举办专卖场对接洽谈会、“一村一品”进超市活动、产品展示推介会等形式,为超市与农民专业合作社搭建对接平台;在批发市场和条件成熟的大型超市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生鲜农产品直销专区(专柜);积极探索在哈市及经济发达城市建立特色农产品展销中心。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运销农产品的,除按规定享受国家和省绿色通道政策外,自2012年起,由市农业部门和商务部门安排专项资金,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逐步为生产鲜活农产品的农民专业合作社配备100台“农超对接”专用运输车辆,并配发公安、交通运输部门制发的专用通行证,允许其在市区内禁止货运车辆通行的路段通行。

二、哈尔滨“农超对接”存在的主要矛盾

(一)采购批量化与农民小生产之间的矛盾

目前所实行的“农超对接”大都是与生产基地合作式联营,以此保证蔬菜的优良品质和稳定的供应。由于目前许多合作社还处于初级阶段,规模较小,供应能力与商超需求不对等。所以部分大型超市一般不和小合作社谈,导致一些小农户的品质稍差的蔬菜暂时无法进入超市的采购渠道,而同时,一些蔬菜产地的农户比较“散乱”无法联合同超市谈供应商合同,不能保证稳定供应,所以无法进入采购渠道。这样的门槛,让几十户或者成员更少的农村合作社望而却步。

(二)较长的支付周期

超市对供应商货款结算一般采用银行结算支付方式,且有一定的结算周期,而这往往难以被习惯现金交易的农民合作社接受:“农超对接”过程中,超市采购有着一定的付款期,付款滞后令农民“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传统销售理念受到冲击,所以不少中小农户还是喜欢将菜卖给蔬菜贩子,从而达到“钱货两清”。超市较长的货款支付周期,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农民合作的积极性。

(三)超市的门槛较高

在“农超对接”中,超市在与农户签订购买协议时,会给出一定的保护价格。但正是有了保护价的“保护”,超市在收购时,对其质量的要求也比较严格。再加上农民的质量管理意识同超市的要求差距甚远。农民长期以来习惯与传统农产品经纪入、批发商打交道,以量取胜,“良品莠品”都能卖钱。当超市要求他们按照标准对产品分等级的时候,往往做得不彻底,唯恐剔除次品会影响到自己收入,导致产品验货时达不到超市的要求和标准,造成农超双方不必要的损失。

三、哈尔滨市“农超对接”可行性分析

“农超对接”的本质是将现代流通方式引向广阔农村,将千家万户的小生产与千变万化的大市场对接起来,构建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产销一体化链条,实现商家、农民、消费者共赢。

(一)消费者态度的转变

对于“农超对接”带来的好处,消费者最直观的感受就是农产品价格的下降,越来越多的人喜欢去超市买菜了。消费者直接感受到的是价格的下降,而他们看不到的,还有生鲜产品质量的提高。通过“农超对接”采购的生鲜产品,都经过严格的农药残留检测、冷链物流等,既保证了新鲜,又降低了安全隐患。

(二)政府支持力度的提高

政府加大对农产品物流基础设施的投入,加强对农产品物流发展的宏观管理,制定和完善相应的政策法规,各部门和各级政府相互协调、相互配合支持农产品物流的发展。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加快流通产业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39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的意见》([2011]59号)要求,交流各地经验和做法,推进新阶段“农超对接”工作,12月13日,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加强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说明政府在对资金支持、减免农产品增值税方面,对提高农产品流通有着实质性动作。

(三)沟通渠道的逐步完善

“农超对接”突破了过去农产品供应链上诸多中间流通环节的阻碍,直接使超市与农民“握手合作”,实现了农民、超市和消费者的共赢。“农超对接”后,农民合作社可以根据超市反馈的信息,组织农户开展标准化生产,在促进农民持续稳定增收的同时,还通过建立农产品追溯制度,实现了农产品质量的全过程监控。在“农超对接”中,超市应建立完善的物流体系。超市只有建设覆盖农产品生产、加工、运输、销售全过程的物流配送系统和冷链系统,整合生鲜供应链体系,才能提高鲜活农产品进入超市卖场的速度,降低鲜活农产品的流通成本和减少店铺的缺货率,提高鲜活农产品的新鲜度和质量安全水平,为顾客及时提供充足、多样、低价、有品质保障的鲜活农产品,让消费者的“菜篮子”更加安全。

四、结论

“农超对接”作为农民出售农产品的一种新模式,如同所有新生事物一样,在起步阶段必然会面临各种问题和挑战。不可能期望农民一夜之间就掌握现代企业的经营理念,他们的生产技术和设备也不可能马上就能满足现代超市的要求。事实上,经超市所传递出的消费者的需求,就是“现代农业”的要求,通过“农超对接”项目发现问题,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与途径,不仅可以降低交易成本,提升农产品的安全性,增加农民收入,而且也会加快我国农业和农民走向现代化的速度,这将是“农超对接”的重要意义所在。

首先,与传统蔬菜流通模式相比,“农超对接”蔬菜产品的价格波动幅度相对较小。一方面为对接的蔬菜提供了稳定的供给,另一方面也使对接蔬菜的零售价格波动幅度不高于农贸市场。

其次,“农超对接”可以较好的兼顾城市消费者和蔬菜种植户的利益。当前,超市利用“农超对接”的主要目的是依靠低价优质的蔬菜来吸引众多消费者。在降低流通成本与减少流通环节的条件下,超市将缩减的成本让利给消费者和农户:采购价格普遍高于农村经纪人,保障了菜农和蔬菜种植基地的收益;制定相对较低的零售价,也有利于降低城市居民生活成本和增进居民消费福利。

再次,“农超对接”可以较好地促进产销衔接。超市可以较好掌握零售终端的实时市场信息,根据市场需求的不断变化对种植基地或农业合作社下订单,引导对接产区的种植面积及蔬菜品种进行适度调整,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蔬菜基地和农户由于供求信息不对称所导致的盲目生产。

做好“农超对接”,不仅仅事关我们生活中的食品安全,对于提高农产品的质量、增加农民的收入,都会产生不可低估的影响,同时我们也意识到,“农超对接”也不简单地是农产品的生产者、消费者和流通企业的事情,它是一个事关全社会的复杂的系统工程,要做好这件事情,还有很长的路要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