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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我人一起“博”你欢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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踩人总是不对的

2006年2月2日 韩寒

我身边朋友说,被《金刚》感动得哭了。

这事是不对的。被《金刚》这部电影感动得哭了没什么错,但因为这猩猩哭了是错的。

电影是很不错的,节奏,特技,细节,配乐,演员都很好。

但是,为这猩猩哭什么大发呢?

男人为这猩猩哭就更加没道理了,假若真有这猩猩,作为男人的我们,也就被踩死的命。人家猩猩又不喜欢你。

猩猩不小心杀了这么多人,这事就是不对的。喜欢一个姑娘不能成为赦免的理由。

即若金茂大厦上爬了这么一个踩死很多人的猩猩,我等自然希望他被降伏。不管什么理由。我们不能美好地希望把它关到动物园里。

全世界,只有一个人值得为猩猩哭,就是里面的女主演。其他女人,也就被猩猩拿起来看一看再被扔掉的命。

女人也不能以猩猩来要求自己的男朋友。我们也有很多猩猩不能的本领。猩猩就不能MSN。女人不能因为自己男人不能和恐龙打架就对自己的男人失望。我们要想到,导演猩猩和恐龙打架的,是个男人。

猩猩是一定要被击落的。电影院里那些看见猩猩把飞机打坠毁了就鼓掌的人,心理都是不健康的。飞行员上有老,下有小,牺牲了还要被观众叫好,这什么世道。这一切就因为一只猩猩喜欢上一个姑娘吗?

况且,姑娘未必喜欢猩猩。假设,猩猩是我的最爱,但被飞机打死了,掉下了帝国大厦,我等应该当场殉情。但是,女主演非但没有当场殉情,在猩猩尸骨未寒,甚至还没有掉到地面的时候,和另外一个男人拥吻了。只能证明对猩猩的,不是深爱,甚至不是爱情。

就算和猩猩生活在岛上,也未必幸福。姑娘们想想,你看着自己的男人一堆大便比自己还大一倍的时候,你会幸福吗。吃什么啊,想扯蛋了怎么办啊,这些都是问题。性生活怎么办啊;女方最后肯定要跑到土著人那边去。这才是悲剧啊。况且,猩猩那么多毛,从不洗澡,还经常运动;势必很臭。看一次夕阳就行了,还真天天看啊。

这一切,只能怪猩猩爱错一个东西。世间悲剧就是错爱。

还要怪人类打扰了猩猩。这是代价。

但是,踩人总是不对的。要现实,要现实。生活就像女主人公的内衣一样结实。

永远不要觉得《金刚》的爱要胜过你身边陪你看电影的男人。

――摘编自

致陈凯歌大师的一封公开信

2006年3月20郭江涛

凯歌大师,今天专门就您《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作者胡戈一事给您写信,只想表达一个意思・希望您重新考虑打官司一事。

我想,打官司只是一种手段。如果打赢胡戈这一官司;能消除《馒头血案》给您带来的精神刺激;降低其在社会上的 “负面”影响;警告小朋友对您的花花草草进行破坏的企图;从而拨乱反正,重建您作为一个电影大师的高大形象。那么我觉得您不妨一告。但在我看来,您的不但达不到以上目的,相反还可能造成南辕北辙的效果。所以请您不妨听听我的劝阻。

首先,我们做一个假设。假设您能赢。但我要说:赢又如何?告倒一个胡戈,江湖立马就风平浪静了吗,小孩夜啼听见“陈凯歌”就噤若寒蝉了吗……如今是什么年代?什么权威不能腹诽,什么偶像不能拷问?真实的情况恐怕是:一个胡戈倒下了,千万个胡戈冒出来。从另外一个角度说,您即便打赢这个官司,无非也就换得一声道歉。其实,以您如今的身份,只要拿起桌上的电话,威严一声:”小胡么?”您就可以听见抱歉了。古人说:不战而屈人之兵为上策。但如今您郑重其事穿上鲜花盔甲,叫嚷着要单挑,对手却是一个瑟瑟发抖的“小馒头”,您不觉得惭愧?可诉可不诉,不诉!大师,您犯了第一个忌讳。

您犯的第二个忌讳是:犯众怒。《无极》放映以来,各种讥诮都有。为什么那么多谩骂您不理会,却偏偏捡一个胡戈来较劲,您以为小胡没有背景?您大错特错。你可以去告宋祖德,你告他上法院也好,告他进监狱也好,你看我们会理会他不?小胡不是没背景,他的背景是大众。不是胡戈成就了《馒头血案》,而是大众成就了胡戈。当然您也可以鄙视群众的审美判断,但是您也得承认,就是同一批人给您贡献了两亿票房!

至于第三条理由。大家都把您作大师看。就算您谦虚不承认,那至少是一大人物。大师也好,大人物也好,什么大,不是派头大,而是胸怀大。“你狂任你狂,清风拂山冈,你横任你横,明月照大江”……如果您有这样的自信,请问小小一个”馒头”又怎么能像棉被下的豌豆一样硌得您老辗转反侧呢?都说小人是“蚍蜉撼大树,可笑不自量”,那么请问,您见过哪家的大树会跳起来踩蚍蜉呢?

大师,我之所以建议您不要胡戈,那也是为您好,大家真诚地希望您能够保留电影大师的一点尊严。

大师,您说您诉讼是因为您也是人,也有喜怒哀乐,也有人的本能。但是我们还是希望您选择不:

因为,选择诉讼,只是选择本能;选择宽容,则是选择高于本能的人格。

――摘编自(流水落花)

我要领个达尔文进化奖

2006年2月10日 和菜头

朋友们,一年中最激动人心的时刻到来了。现在特隆重地颁发最新的达尔文进化奖,以表彰那些在人类进化中走得最慢的人们,是他们,使得我们生活的折磨和压力不那么难以忍受。得到本次大奖殊荣的是:

lAMES ELLIOT――作为加利福尼亚长滩市的;隹打劫者,当他把点38左轮对准受害人开枪时,枪卡壳了。这时他做了非常有建设性的举动――把眼睛对;隹枪口仔细瞄了一眼,同咐口动了扳机――这次枪没有卡壳。

以下诸位是这个奖项的有力争夺者:

1.一个瑞士酒店的厨师被一台切肉机夺去了一根手指,他愤然向保险公司要求赔偿。保险公司怀疑是他操作过失,于是派了一个代表来检查机器。这个代表自己尝试操作了切肉机,他也失去了一根手指――于是,这个厨子的赔偿要求得到了批准。

2.一个男人在暴风雪的芝加哥街头奋力铲雪一个小时,终于给自己的车清出了一个停车位。当他把车开来时,发现一位女士已经抢了他的位置――可以理解,他朝她开了一枪,把她干掉了。

3.由于在一个非法酒口巴停车喝酒,津巴布韦的一个司机发现自己巴士上的20名精神病患者全部逃跑了,而他应该把他们送到BULAWAYO的精神病院的。出于害怕他的粗心大意被领导批评,这个司机把车开到了附近的一个公共汽车站,允诺免费搭乘每个乘客。他把这些乘客送到了精神病院,并且告诉医院工作人员这些“病人”非常容易激动而且胡言乱语充满幻觉――这个诡计直到三天后才被识破。

4.一个美国少年因为头部被开来的列车严重撞伤而送进了医院。当警察问他怎么受伤时,他说他只是想试试看自己能够把头伸 到行进中的列车多近的地方――然后他就晕了过去。

5.一个男人走进路易斯安那州某个便利店,拿出20元纸币要求破开,当职员打开收款机时,他亮出自己的手枪并要求职员把收款机里所有的现金给他。职员很快照做了,他拿了钱迅速消失,但‘巴自己的20元钞票留在了柜台上――他一共拿走了15元。(事实上这引起了一场法律上的争论:如果一个人拿枪威胁着要给你钱,这算不算犯罪?

6.一个阿肯色小伙子似乎想喝啤酒想得要命,于是他朝一个卖酒商店的橱窗扔了一个空心砖,打算砸破玻璃,抢几瓶酒逃之夭夭――他没有注意到橱窗是树脂玻璃做的,空心砖反弹回来,把他砸得失去了知觉。整个过程被录了下来(我猜想这个家伙会不会把商店告上法庭)。

7.ANN ARBOR新闻报的犯罪专栏报道说密歇根州一个男子凌晨5点持枪走进快餐店打劫。职员拒绝说如果没有点餐他没法打开收款机。于是这个男子点了份炸洋葱圈,但职员说早餐时间不提供这玩意儿――该男子深感挫折,怅然离去。

年度特别大奖

警察在西雅图街道上发现一个严重不适的人蜷缩在一辆房屋汽车旁,那人后来承认他企图用虹吸管偷汽油――但他错误将吸管另一头放到了汽车房屋的粪桶里。

――摘编自(和菜头的BLOG)

有多少被体检置于死地

2006年1月6日郑渊洁

若干年前,朋友劝我经常体检,说是可以将疾病消灭在萌芽状态。于是我去医院没事找事无事生非体检了一回。结果检出糖尿病。我在痛心疾首感激那位朋友的同时,惶惶不安地去书店买回一摞关于糖尿病的医书。一路看下来,我毛骨悚然,糖尿病这么可怕?最后会剁了脚瞎了眼心脏还要罢工?三多三少是症状?浑身无力?还迅速消瘦?从这天起,我在家里上楼梯只能上到二层就浑身无力,三层都是让人抬上去的,一个月内,我的体重骤减了30斤。亲友开始为我介绍名医偏方,我偷偷写了遗嘱。两个月后的一天,给我体检的医院通知我,化验单出错了,我的化验单和一位糖尿病患者的化验单搞混了。从那天起,所有糖尿病的症状从我身上烟消云散,体力骤增。人活的是精神,人的自我暗示能力堪称世界之最。经常听人主,单位体检,查出某某得了癌,不久就撒手人寰。我就想,如果他没参加体验,没准现在还活蹦乱跳地看博客呢。

――摘编自《郑渊洁的BLOG》

交通违章

2006年1月7日 郑渊洁

刚才驾车从郊区进城,在一个十字路口,我没看见禁止左转弯的标志,我看见我前边的一辆汽车打了左转灯,我也就打灯;隹备左转。这时,一位交警过来对我说,此路口不可以左转弯。我说,“为什么前面那辆京蛋左转弯你不管?”他问我:“什么叫京蛋?”我认不全英文字母,前边那辆汽车的牌照是京后边有个类似于阿拉伯数字的零,我一直管这样的车叫京蛋。交警正色道:“那是公安局的车,叫京欧。你涉嫌诬蔑警察,我可以罚你。念你初犯,这次算了。”我忙坦白:“我不是初犯,这样叫了几年了。”警察笑了,挥手让我直行。我到了住地赶紧上网查京蛋,果然是警方的车,而且今年就取消了,是为了防止警察耍特权。平生最十自双重原则,不能左转弯就都别转。。还有就是外国使馆的汽车怎么违章警察都不管,这是照顾他们还是把他们往阎王殿送?

――摘编自(郑渊洁的BLOG)

单纯依旧

2006年01月18日范冰冰

熟睡,电话铃响。来自上海,妈妈病了往常的美尼尔氏症状,吐,天旋地转,高频耳鸣,头疼欲裂。医生说可能是脑梗,星期二出最后的结果。爸爸说,把定好的新西兰之旅取消口巴。挂上电话,并没有马上给承办的旅行社打电话,又闭上跟,想睡去。

不是不着急,只是用睡的方式来思考。

妈妈也会有得重病的一天,在我记忆中,妈妈永远是个健康的女人,化妆,打扮,跳舞,和“家庭妇女们”聚不完的会。小时候总有同学说起自己的妈妈是长期病休在家的,或是身体不太好的,或是不能劳累的,可我的妈妈永远是健健康康的,从未让我和爸爸担心过,所以我总感觉是幸福的。但是今天,脑梗,这个常见的病好像应该跟我的妈妈没有关系,半天,缓不过神来。

那么,妈妈年纪也大了,是吗,也要开始把她当老人看了,心底里很不情愿。记得以前黄磊说你们家老头老太太,我极不乐意,因为我的眼里爸爸妈妈不是老头老太太,黄磊马上说好,那就你们家大哥大嫂。从那以后,他看见我爸妈就会在老远开始挥手喊:“大哥大嫂,你们来啦!”我妈也会高兴地说来啦来啦{就这样,爸妈咸了好朋友嘴里的大哥大嫂,我也希望他们永远只是大哥大嫂。

突然想起来在我回北京前的那几天,曾见过妈妈的脸上突然起了一大块紫色的瘢。但是半天就褪了,问怎么回事,说是在家看韩剧《加油,金顺[》,演到感人的地方,她就跟着哭得死去活来,前一天还曾经因为金顺的母亲终于见到了亲生女儿而激动得满脸通红发紫,我说以后,真的不能让你再看电视剧了!

就是这样的女人,常常因为别人的幸福而满足,痛苦而伤心,甚至于是虚构的故事。依然会认真地把故事情节告诉我,我不以为然时,她会睁大了眼睛说真的,真的有这样的事!我会无奈地摇头去干自己的事,总是就剩下她拉着我奶奶再把故事讲一遍。

当然不能不让她看电视,也无权阻止她为剧中人物的命运而哭泣,只是希望她不要再这么天真了。

真的不知道还有几个人会像我天真的妈妈一样相信所有,倾其所有的感情来对待每一件所见所闻。人们,似乎不再相信幸福会长久,不再相信有简单的爱情,不相信别人也是可以被相信的。甚至于我,一度也不再相信还会有童话般的爱,还会有一对一的爱,我听信着周围人告诉我生活的残酷,企图让自己适应对于忠诚的麻痹。我还愚蠢地以过来人的角色再度把这种不单纯传达给别人。但始终有一天,又清醒地认识到,勇敢和单纯是与生俱来的,敢爱敢恨的人永远是决绝地面对自己的真实情感,她,不会因为经历和世故而丢失自己的真实,随波逐流。这样的人,即使受了世故的伤害,依旧单纯!

她的单纯,但愿已遗传给了我,虽然我认为这是造成她病的直接原因。因为我坚信爱、单纯、天真,会让这个世界的所有女人依旧可爱,依旧美丽。

――摘编自(范冰冰的BLOG)

我见到了“儿子”――释小龙

2006年1月17日 李冰冰

一进酒吧,气氛还是很浓烈的,各种各样的酒,各式各样的杯子,还挺琳琅满目的。泉子以主人的身份热情地迎了上来,把我带到“指定地点”,第一句话就问我:“还看得出来吗9认得出是哪一个吗?”天意吧,我搭眼儿一扫,就把目光落在了那个坐在最边上的,有些腼腆的,有些害羞的,不停地用手捂 着嘴巴,蹭着鼻子的男孩身上。我登时目瞪口呆,嘴巴张得老大,倒抽了一口“暖气”。“啊”了半天――这就是我“儿子”吗?真是太大的变化了,完全是判若两人。望着眼前这个小帅哥,斯斯文文,却是一头爆炸的“玉米烫”的卷发,十分扎眼,我的印象中他不是狂野范儿啊!我认识他的时候他就没有长过头发,一直是个小秃和尚(后来问他才知道,这“玉米烫”是天然的,长出来就这样)。再看看这眉眼、五官,没错!都是原来那样,他咋就不是原来那人了呢?――长大了!比原来都大了三四号了!真是长大了,个子也高了,终于比我高了,原来才到我下颌儿底下(长高是他最大的愿望,他最喜欢长个儿了),肩宽体阔,结实强壮得像堵墙,倍儿有安全感,完全是个大人了。

他还是那样,什么都没变,天性纯朴,本质善良,不爱说话,不爱打闹,还那么单纯。从坐下的那一刻,我就在仔细地端详着他,没断了跟他说话。问长问短,问寒问暖。别说旁边的人了,我都能感觉得出,我眼神中的那种关爱、心疼和想念。真是太久没有见到这个孩子了。上一次见面大概是四年前吧,我们一起在浙江台州获得2002年的 “双十佳”演员奖,记得那天晚上的发型我还问他好不好看(那时自己还不太会捣拾)。我清楚地记得,”儿子”觉得好看,但泉哥当时持反对意见,我没理泉哥,听了“儿子”的意见。“儿子”比泉哥小,肯定比泉哥新潮。如今时过境迁,大家都有了些变化,我甚至不知该怎样去表达一个姐姐对他的一份牵挂和关爱,甚至是一份模糊的“母爱”。

我们一起拍戏的时候是1999年,他才11岁不到,人小小的,虎头虎脑,球球蛋蛋,很顽皮。我们常常在回酒店的路上,坐在演员车里玩“人在江湖漂和小蜜蜂”啥的,他那个认真劲儿呀,就别提了,输一局会让你再跟他玩三局的,可当回事儿了!那时候他就会玩电脑,就能在电脑上看碟,这些前卫玩艺儿我都跟他学的。我们还买了 ”跳舞毯”,常到“儿子”的房间去蹦!最开心的就是我们一起拍的“大头贴”了,我们把它从中间一剪为二,一人拿一半,一直到现在我都珍藏着,一张都没舍得贴I没想到的是,“儿子”的珍藏方式跟我一样,也是一张都没舍得贴,这欠我才知道,几乎让我热泪盈眶。

那年,一起相处了有四个半月,拍了一部叫《少年包青天》的戏,一块玩、一块吃饭、一块拍戏、一块熬夜,一块辛苦、一块奋斗。真的是很喜欢他,很爱这个孩子,看着他那可爱的样子,我常说,“儿子!太好了,姐姐真是太喜欢你了!我要有个这样的儿子该多好!以后你就给姐当儿子吧。”我特爱搂着他,亲他胖胖的脸蛋,还会”咬”他一口,弄得他有时候会跟我生气的,但我知道他不是跟我真生气。那时我还能背得动他呢,现在三个我也背不动他呀!

是我年纪大了吗?不知为什么,见到他的那一刹那,我的喉咙是有些哽咽的,很想哭,泉哥说他也是,他也有这种感觉,因为我们都很爱他!过几天,他就要回美国读书了,这也是我最大的期望,拍了这么多年的戏,少了好多时间读书,他还小,未来的路还很宽广,真的希望他一切都好……

“儿”行千里姐担忧,爱你,我的”儿子”――释小龙!

――摘编自(李冰冰的BLO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