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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美国美国是世界上农业最为发达的国家之一,是世界上最大的粮食生产国及出口国,也是农产品占国际市场份额最大的国家,但是美国从事农业生产的人口只占到总人口的4%左右,如此少的人口比例却有最高的农业生产效率,与美国有着高度发达且完善的农业信贷体系密不可分。1.农业信贷组织体系健全完善美国的信贷合作组织也有3部分,是以农场主的资金合作信贷为主线,农业商业性金融机构和农业政策性金融机构为基础,共同构建了美国完善健全的农业信贷体系(图2),较好地满足了农业生产融资的需求。(1)遍布全国的商业银行提供农业信贷资金。在美国大概有95%以上的商业银行为农业发展发放贷款,贷款的类型涵盖农业生产、流通的各个领域。遍布美国小城镇的近5000家商业银行及其分支机构经营与农业相关的贷款业务,发放的农业贷款数额占到其贷款总额的50%以上,商业银行的贷款是农业信贷的主要来源。遍布小城镇的商业银行及其分支机构,与农场主的关系密切,能够及时了解农场主在生产过程中的资金需求,对农场主的资产及信用状况也有记录,因此,商业银行愿意发放贷款给农场主,而并不担心其偿还能力。(2)农业合作信贷体系是农业信贷资金的核心体系。美国的农业合作金融机构主要是由联邦土地银行、合作社银行及联邦中期信用银行三大银行系统组成,接受联邦政府农业信贷管理局(NCUA)的领导(图3)。农业合作信贷金融机构不以赢利为目的,当一些收入较低的农民以及小型农场主无力获得商业银行贷款时,农业合作信贷金融机构可以为其提供较低利率的农业贷款,并向这些群体传授金融理财知识,帮助提高理财能力。其组织形式及机制上也体现的是互助合作的精神,通过吸收会员入股来吸收存款,体现的是一种人合性质的金融管理体制。(3)农业政策信贷体系也很完善。美国农业政策信贷体系是根据美国1916年颁布的《农业信贷法》组建的直接隶属于农业部的农民家计局、农村电气化管理局、商品信贷管理局及隶属于国会的小企业管理局所组成。这些政策性金融机构的主要职能是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产品流通、农业机械购置、农村社区扶贫、农业自然灾害及农村农业水质改良等项目提供中长期(最长时间为45年)低息无抵押贷款,是属于一种政策扶持性的贷款。2.农业信贷资金配置得到政府的财政及政策支持尽管美国农业现代化水平高,是大农场的经营模式,但是农业终归是属于高风险的产业,而且投资周期长、回报率低也影响了农业信贷机构发放农业贷款的积极性,在信贷资金的配置上必然需要政府财政及政策的支持。①在信贷储备金的来源上,联邦政府提供了大量的财政拨款,为这些金融机构提供扶持。像联邦土地银行最初的储备金80%是来自于政府的财政拨款,而政策性银行的储备金90%是来自于政府的财政拨款。②在控制农业资本市场的风险,美国农业信贷金融机构有一部分资金是向金融市场发行债券融资,如合作社银行不办理一般性的存款和储蓄业务,通过发行债券募集资金,政府一般对这类债券市场进行适当的风险调控。③为农业合作社银行提供免税政策。根据1960年颁布的《联邦信用法案》,为了鼓励合作社金融机构的发展,对其收入免征联邦收入所得税,对其社员免征个人利息所得税,极大降低了农业合作社银行的成本与风险[1]。
(二)印度印度与中国有诸多相似之处,也是发展中国家中重要的农业大国,其农业人口的比例占到了全国总人口的70%以上。自印度独立以来,历届政府都将农业发展作为重要的施政政策,尤其是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印度放弃工业优先发展的战略,重点发展农业,近40年来,印度农业发展势头良好,基本实现了国内粮食生产自足。在农业发展的过程中,农业信贷资金配置体系也起了重要作用。1.多层次健全的农业信贷体系印度农业信贷体系组织具有多层次性,不同的信贷系统有各自不同的功能,且各系统之间互相配合(图4)。印度的农业信贷体系主要有国有政策性农业信贷机构、农业合作信贷机构、国有商业银行和私人商业银行组成。其中,农业合作信贷机构是主要的农业信贷资金提供者,能够提供各种期限的低息贷款。印度的各种商业银行共有100家,7万余个分支机构遍布全国,其中约3万个分布在农村小城镇。商业银行主要是向农民提供各种短期贷款,印度农业信贷资金大概有1/3是源于商业银行的贷款,商业银行已经成为仅次于农业合作信贷机构的农业金融机构。2.各信贷机构分工明确印度农业政策性金融构较为发达,主要有国家农业农村开发银行、地区农业银行、印度工业信贷和投资公司等。其中,国家农业农村开发银行是政策性金融机构的核心部门,其职能是为农业、传统手工业及农业加工企业提供信贷资金。除此之外,还为地区农村银行、从事农业信贷业务的商业银行及各种信贷合作银行提供融资服务。地区农业银行主要是为边远地区无地、少地的农民提供无息无抵押贷款服务。印度工业信贷和投资公司主要为农村小企业,农业加工企业提供中、长期低息贷款业务。在农业合作信贷系统中,土地开发银行可以为农民提供长期的(最长50年)的低息贷款,农业信贷合作社可以为农民提供短期、中期低息贷款。印度农业保险体系也很发达,有自愿险与强制险,根据农业保险制度,凡是获得了生产性贷款的农户必须参加农业保险,其他的农民可以选择自愿参加。3.农业信贷资金配置得到政府的政策支持印度政府为农业资金配置推出了很多优惠政策,主要有农业贷款提供利息补贴,补贴可以支付给农民,也可以给金融机构;政策性银行及保险机构为商业银行提供再融资服务,分散农业信贷风险等。
二、国外农业信贷资金配置制度比较
德国、美国、印度的农业发展水平、农业生产的条件和社会文化有差异,但其农业的发展过程均得到了农业信贷资金的大力支持,他们之间既有共性也存在差异。
(一)共性之处1.农业合作信贷金融体系均很发达从德国、美国、印度的农业信贷资金配置制度来看,无论是农业已经实现了现代化的美国、德国,还是正处在现代化过程中的印度,都非常重视农业合作信贷金融制度及机构的设立,美国有联邦土地银行等,德国有中央合作银行,印度有土地开发银行及各邦的信用合作社。金融合作基于的是人合加资合的一种资金组织形式,在基层通过会员缴纳股金,将农民吸收为会员,为成员提供一系列的金融服务,将大量的信贷资金投向农业生产领域,促进了农业的发展。2.政策性的信贷机构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政策性的信贷制度是通过国家的财政支持为农业的发展提供金融服务的形式,代表的是国家政策在信贷领域的实施。德国、美国、印度3国的政策性金融机构在农业信贷资金的配置过程中起到了很大的作用。有些商业银行或者合作银行不愿意介入的领域,政策性信贷机构就发挥了作用,比如一些收益较低,风险大,资金需求大带有公益性质的大型农业工程贷款。政策性银行本身也为其他类型的金融机构提供融资服务,对农业信贷资金配置起间接的支持作用。3.农业信贷制度比较灵活美国的农业短期贷款方式非常灵活,当借款人需求资金时候允许使用,有盈余时再偿还。在印度,一般的短期贷款如果连续90天不归还就视为不良贷款,而农业贷款则是看生产周期,而不按照一般的贷款制度衡量。针对农业贷款都是利息低甚至是无息,无需抵押,审批手续简单,贷款次数频繁且灵活。4.政府为农业信贷制度提供一系列的优惠政策农业本身是弱质的,但是对一个国家而言又是基础性的产业,各国政府在设计农业信贷制度过程中均制定了一些优惠政策,比如政府为政策性银行或是合作金融机构注资,为农户或银行提供利息补贴,免征农民的利息税和银行的营业税等。
(二)差异分析德国、美国、印度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政治经济制度的差异,农业发展水平的差异使其在农业信贷资金配置制度上亦有所不同。1.农业信贷制度类型有差异在德国,合作信贷机构是发放农业信贷资金的主要机构,几乎占到了农业信贷资金比例的80%左右,德国的农业信贷资金配置制度是典型的合作型农业信贷制度。而在美国,商业银行和农业信贷合作机构占农业信贷资金的最大份额。在印度,尽管农业合作信贷机构是提供农业信贷资金的主力军,但是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都直接参与信贷资金的发放,故美国、印度的农业信贷制度可以视为综合型的农业信贷制度[1]。2.农业信贷机构的作用有不同在美国,商业银行主导了农业信贷市场,印度虽然农业信贷资金的主导者是合作信贷机构,但是遍布全国的商业银行也积极参与到涉农贷款之中,德国则完全是合作信贷机构占主导地位。3.政府对农业信贷支持力度不一样在美国主导者是商业银行,印度则是农业合作信贷机构,当然这两个国家也有政策性银行,这两个国家政府不但提供直接的资金支持,还有政策支持。在德国主导者是农业合作信贷系统,政策性支持是国家的主要支持,一般不提供资金支持。
三、经验与启示
德国、美国、印度3国的农业信贷资金配置制度,都具有完善发达的信贷体系,灵活简便的农业信贷制度;合作信贷金融机构是农业信贷资金配置的核心机构,发挥了主导作用;政府的支持及良好的法律保障是农业信贷资金配置制度的基础。从由此可以为中国的农业信贷资金配置制度提供一些借鉴。1.按照信贷合作制度改造中国农村信用社合作金融制度体现的是人合资合的统一,合作金融制度的优势在农业信贷制度中体现很充分,中国农村信用社也是在合作制的基础上建立的,但是经过近些年的发展,农村信用社的商业性越来越强,合作制已经徒有虚名,还原农村信用社的信用合作的本质是必要的。2.合理分工涉农信贷机构的职能目前,农村信用社在农村信贷资金配置中具有绝对的优势,需要继续发挥和维持。农业银行网点多,但是法律上并没有强制性要求其为农业信贷资金配置提供服务,但是可以发挥其网点近农村优势,积极为农民服务。近年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推行的小额贷款很受农民欢迎,在农业信贷市场上的份额不断增加,可以让其继续发挥保持。中国农村发展银行目前提供贷款的业务范围仅仅局限在粮、棉、油的收购方面,远远不能满足农业信贷市场的需求,可以继续扩大其贷款范围[2]。但是需要对这几家涉农金融机构进行合理分工,使其发挥各自的优势。3.设计更为灵活的农业贷款制度小农经济是中国农业的根本特征,且土地所有制也是中国特色的一种制度,一些关于抵押担保制度不能照搬商业贷款模式,应该在担保制度上充分考虑农业特性,在审批程序上更为简单易行。4.发展农业信贷市场需要政府的大力支持中央政府及地方政府可以为农业信贷机构及农民提供资金支持、利息补贴支持;加强立法,规范农业信贷金融机构的职能及信贷市场秩序;加强风险管理,吸引更多的金融机构为农业信贷资金配置制体系服务,促进中国农业的现代化发展。
作者:闫文单位:河北金融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