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范文大全 > 正文

开曼群岛避税港型离岸金融中心成功经验借鉴

开篇:润墨网以专业的文秘视角,为您筛选了一篇开曼群岛避税港型离岸金融中心成功经验借鉴范文,如需获取更多写作素材,在线客服老师一对一协助。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摘 要:开曼群岛作为世界上三大避税港离岸金融中心之一,虽然经历了2007年――2008年的世界性金融危机以及2013年爆发的塞浦路斯金融危机,依然保持了较好的发展势头。说明开曼群岛离岸金融中心有其自身的发展优势,一些经验和做法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通过分析开曼群岛离岸金融中心发展的历程、成因和特点,作者认为,避税港型离岸金融中心的发展不仅有其自身的独特优势,也有其自身的弱点和缺陷。因此,要保持避税港型离岸金融中心的稳定发展,必须充分发挥政府的作用,加强监管与国际协调,共同打击国际犯罪。

关键词:离岸金融中心;开曼群岛;避税港型

避税港型离岸金融中心一般来说是只有记账而没有实质性业务的,又称“逃税型”或“簿记型”离岸金融市场。这类金融中心多为岛国或小国,地理位置偏离大陆,具有相对的独立性。目前,世界上比较著名的避税港型离岸金融中心主要有英吉利海峡上的泽西岛和根西岛,加勒比地区的英属开曼群岛、维尔京群岛、巴哈马群岛和百慕大,英格兰与爱尔兰间的英属马恩岛以及南太平洋上的瑙鲁、萨摩亚群岛等。在这些国家或地区开展金融业务可以免缴利润税及营业税等,且营业成本与费用较低。根据2014年3月的最新的全球最具权威的国际金融中心地位的指标指数――《全球金融中心指数》(GFCI 15),目前排名前三的离岸金融中心有泽西岛、根西岛和开曼群岛,三者中较上期得分增加最多的是开曼群岛,说明开曼群岛离岸金融中心发展较快。所以,这里以开曼群岛为例进行分析。

一、开曼群岛离岸金融中心的形成与发展

开曼群岛(Cayman Islands)位于加勒比海的西北部。20世纪60年代以来,因拒绝参加牙买加的双重税收条约而成为英国的殖民地,开曼群岛也因此成为具有独立而特殊税收环境的地区。虽然面积很小,只有240多平方公里,人口也很少,不足3万人,但它却是世界上仅次于伦敦、纽约、香港和东京的第五大金融中心。在这里注册的银行和信托公司就有500多家,注册的公司有4万多家,与英属维尔京群岛、百慕大并称为世界三大离岸注册地之一。它还是全球最大的对冲基金资金管理地,根据对冲基金研究公司(Hedge Fund Research, Inc.,简称HFR)的数据,截至2011年三季度末,世界上33.38%的对冲基金在开曼群岛注册。

20世纪60年代,开曼群岛奠定了离岸金融业务发展的政治与法律基础。为了建设离岸金融中心,1966年,开曼群岛颁布了《银行与信托公司基本法》与《外汇管理法》。此外,开曼群岛在建设离岸金融中心时不仅十分重视提升政府的国际声誉,还重点加强了交通、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

20世纪70年代以来,美国、加拿大、英国及瑞士等国的银行、信托公司、保险公司及其他金融机构相继落户开曼群岛。最初主要是离岸公司与信托业务,不久离岸银行业务也快速发展。除了银行以外,保险公司和其他跨国投资企业也纷纷在开曼注册离岸公司,形成了相对多元化的离岸金融业务。到1972年,有3000多家注册公司及300多家信托公司入驻开曼群岛。近年来,得益于欧洲货币市场的迅速发展,开曼群岛的离岸银行机构以每年23.4%的速度增加,使开曼成为世界上人均拥有银行最多的地区。目前,开曼群岛已成为世界上最大的离岸金融中心之一。据统计,开曼群岛的离岸银行拥有高达8000亿美元的外来资产。离岸金融业务每年至少为当局增加2500万美元的收入,这占其总收入的15%以上。 根据国际清算银行的统计,截止2011年9月,在开曼群岛经营的银行来自全球45个国家,拥有离岸银行负债4.4万亿美元的42%,共计1.6万亿美元。

二、开曼群岛离岸金融中心快速发展的原因

(一)优越的地理位置和自然条件。开曼群岛位于发达的北美与最大的发展经济体拉美之间,与发达国家――美国很近,并与全球最大金融中心之一的纽约及离岸金融中心之一的迈阿密位于同一时区。而且,开曼群岛风景优美,适宜居住,有利于吸引各类高端人才。

(二)政府的推动。20世纪60年代,为了建设本国的离岸金融中心,开曼政府不仅颁布了《银行与信托公司基本法》以及《外汇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还加强了交通、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注重提升政府的国际信誉。这一切为开曼群岛离岸金融中心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和物质基础。

(三)优越的税收环境。根据开曼群岛的税收制度,开曼群岛仅有少数税种,比如进口税、工商登记税等,来调节进口以及收入,没有所得税、资本收益税、不动产税及遗产税等,素有“避税天堂”之称,这为开曼群岛发展离岸金融提供了重要的竞争优势。

(四)有利的发展机遇。20世纪60年代以后,随着世界经济的快速发展,国际经济与金融环境发生了很大变化,这为开曼群岛建设离岸金融中心的提供了重要的契机。首先,跨国公司获得了巨大发展,生产和资本出现了国际化趋势,迫切需要灵活自由的国际资本流动市场,以满足跨国公司国际业务迅速发展和资金频繁调动的需要。其次,随着经济实力的不断增强以及外汇储备大量增加,世界上发达国家开始放松外汇管制,汇率开始随利率与物价的变动而变动。汇率波动幅度的加大使跨国公司面临更大的经济风险,它们需要新的金融产品与金融服务来应对这一风险。同时,利率、物价与汇率波动本身也为投机牟利创造了新的机会。再次,国际上一些短期资本持有者,鉴于美元总的地位相对下降和资本逃避的需要,也需要一个不受各国法令管制的资金“避难所”。第四,很多传统制造业为了追求流动资产的收益性,开始将货币资产转变为金融资产,越来越多传统的非金融类公司也开始介入金融服务业,开展金融服务,使银行业面临的竞争压力越来越大。为了应对竞争带了的压力,银行开始寻求新的出路,拓展新的业务和领域,逐步走向多元化。开曼政府正是抓住了这些有利时机,及时开放金融市场,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极大地促进了离岸金融业务的发展。

三、开曼群岛离岸金融中心的特点

(一)不开展实际业务,仅仅是簿记中心。开曼群岛像其他许多避税港型离岸金融中心一样,仅仅是全球化风险管理链条中的一个节点。大量的国际贸易和现金业务要纳入大型的国际资产组合中进行操作和管理。这些实际业务常常并不是在开曼群岛开展的,而是在其他离岸金融中心进行的,开曼群岛仅仅是这些业务的簿记中心。

(二)税收十分优惠。开曼群岛是世界著名的“避税天堂”,以税收和地理上的优势吸引大量投资者。1978年,英国皇家颁布法令,明文规定,永久免除开曼群岛的缴税义务,包括商业税和个人所得税,开曼群岛成为英国皇家法令特许的无税区。所以,开曼群岛不征收任何所得税、资本利得税、公司税和遗产税等。同时,开曼政府对于在岛上注册但不在岛上经营的豁免公司,提供20年内不征收所得税的保证,而豁免信托公司可得到50年内不课征所得税的保证。该保证不受税收政策变化的影响。

(三)金融高度自由。有其他国家相比,开曼群岛的金融自由化程度很高。从1980年开始,开曼群岛废除了一切与外汇管制有关的法例,货币资金可以自由流动,允许黄金和外汇自由买卖,对银行存款也无任何限制,无准备金要求。而且,获得A类许可证的金融机构可以在岛内外任何地方从事不受限制的经营活动。

(四)既有严格的保密制度,又打击贩毒洗钱等国际犯罪活动。为了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政府信誉,开曼政府不仅一直很重视银行的保密问题,而且积极加强其境外金融操作的信誉。1989年,开曼政府通过一项法律,判定贩毒洗钱行为违法,这在加勒比海地区是首开先例的。开曼政府还于1990年与美英等国签订了《共同法律协助协定》(Matura legal assistance treaty),以共同防范国际犯罪组织利用离岸金融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如贩毒或洗钱等)。在防范国际犯罪行为的同时,开曼政府还致力于保障合法商业行为的隐秘性。早在1966年,开曼政府就颁布了《银行和信托公司管理法》,规定了为客户保密的原则。1976年,开曼政府又制定了《保密关系法》,规定对泄密者最高可以判处两年徒刑。

四、几点启示

(一)避税港型离岸金融中心的发展有其自身的独特优势。综观世界上比较著名的避税港型离岸金融中心,它们都有一些共同的特征:不像其他类型离岸金融中心那样大多是经济发达的国家或大都市,而它们大都是发展中的中小岛国或城市,虽然经济不很发达,有的甚至被联合国列为最不发达国家之一,但却政局稳定,没有战乱,自然地理条件优越,风景优美,气候宜人,尤其是不征或征极少税费,几乎没有金融管制,而且替客户保密等。开曼群岛也是如此。可以说,这些就是避税港型离岸金融中心发展的独特优势。

(二)政府的声誉在离岸金融中心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国际资本不仅追求资本的收益性,还追求资本的安全性。所以,跨国金融机构和国际投资者十分重视投资国政府的信誉。良好的政府信誉和对私有财产的有效保护,是吸引跨国金融机构和国际投资者的重要因素。在这方面,开曼政府做的非常好。开曼政府一直以来都十分注意不断提高其国际信誉,而且以法律的形式保护个人和机构合法财产的所有权。这可以说是开曼群岛离岸金融中心快速发展的重要原因。

(三)要保持避税港型离岸金融中心的稳定发展,必须加强监管,打击犯罪。既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又打击贩毒洗钱等国际犯罪活动是开曼群岛离岸金融中心稳定发展重要保证。当然,作为离岸金融中心,还必须加强金融监管。否者,作为避税港型离岸金融中心更容易出现问题。比如,2013年3月21日,作为世界上重要的避税港型离岸金融中心的塞浦路斯,全面爆发了银行业危机。当然,这种金融监管,不是直接的金融控制,而主要是灵活运用现代化的监管手段,监控资金的流向和流量,时刻关注银行资金来源和运用的杠杆率与集中度,引导资金流向实体经济,并确保金融机构合规经营。塞浦路斯金融危机的教训是深刻的,为我们发展离岸金融业务敲响了警钟。但我们也不能因噎废食,只要我们加强金融监管,不断提高监管水平,避税港型离岸金融中心仍然会在国际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

参考文献:

[1] The Z/Yen Group. The fifteenth Global Financial Centres Index (GFCI 15). MARCH 2014.

[2] 李兵兵.开曼群岛离岸金融中心的形成与发展透析[J].商业时代,2009年36期.

[3] 王勇.离岸金融:国际金融的新角力场[N].国际商报,2013-10-17第 C03 版.

[4] 宋语嫣.对塞浦路斯金融危机发生和加剧原因的探讨[J].金融经济,2013年第11期下 .

作者简介:刘明显(1964-10),男,汉族,河南遂平人,经济学博士,教授,主要研究方向:行为金融、金融产业集聚、金融寻租等。

刘婉婷(1989-3),女,汉族,河南遂平人,辽宁大学人口研究所,土地资源管理专业,硕士生,主要研究方向:土地流转。

注:本文是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1BJY144)和广西教育厅项目(201202ZD077)的阶段性成果。本文是《国际典型离岸金融中心经验借鉴》系列论文之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