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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形势下中国高等院校招生制度策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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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随着教育部倡导的新课程改革的相继实施,新形势下各省级招生考试部门在录取政策及原则上也进行了针对性的变化,从而致使高等院校在招生录取过程中遇到了许多新问题,有待合理的解决。本文主要通过针对400余所公办本科院校的招生章程及录取原则进行研究,总结出一些共性问题,通过对招生章程及录取原则的调整予以解决。以便于高等院校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招生录取原则的基础上,在具体录取环节上更加顺畅的进行。

【关键词】 新课程改革 招生章程 录取原则

通过对2010-2012年高等院校在招生录取过程中所遇到的共性问题的剖析,适当的调整和修改招生章程及录取原则,使之得到合理及科学的解决,是保障在新形势下招生录取工作能够顺利进行的前提。具体共性问题和招生章程及原则的制定如下:

1. 对于同等条件下考生的录取

高考录取过程中经常会遇到在同志愿同分数的考生比较集中现象,特别是在“低分末段”的情况下,此种情况出现的频率较高,如不能制定一条公平合理的规章制度进行录取,则很容易使考生产生争议,严重影响录取工作的进程。

为了解决生源充足省份对同分同志愿及条件相同的考生(主要为低分末段且所填报专业志愿已无法满足均需调剂的考生或拟录取专业所剩计划不能全部满足相同分数和志愿考生录取)录取问题,便于录取人员进行生源的选择,免去不必要的遗留问题,做到公正、公平、有章可循,使学校挑选到基础更适合学习该专业的考生,建议按照以下两种方案进行:

第一种:按照拟录取专业的学科门类划分:

(1)拟录取专业学科门类属于工学类、理学类、医学类考生按照理科综合、数学、外语顺序优先为单科原始成绩高者安排专业。

(2)拟录取专业学科门类属于经济学类、管理学类考生按照数学、理科综合(或文科综合)、外语顺序优先为单科原始成绩高者安排专业。

(3)拟录取专业学科门类属于文学类、法学、教育学类考生按照语文、外语、文科综合(或理科综合)顺序优先为单科原始成绩高者安排专业。

第二种:按照考生报考科类划分:

(1)理工类考生录取依次以数学、语文、外语成绩的高低为录取顺序。

(2)文史类考生录取依次以语文、外语、数学成绩的高低为录取顺序。

2. 对于基础学科要求较高的专业录取

对于要求某一基础学科要求较高的专业,为了使考生在学习过程中不至于过于吃力,顺利完成学业,在专业调剂过程中,建议加设单科成绩要求,具体涉及专业和对应基础学科如:英语和商务英语专业(英语成绩),新闻学和汉语言文学专业(语文成绩),数学与应用数学和计算机类专业(数学成绩)等等。此外,由于计算机类专业在专业课教学中所使用的计算机语言及编程多以英语为基础,因此,建议该类专业只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

3. 对于非一志愿考生的录取

如学校在计划较多省份录取,出现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则录取非一志愿考生,应明确录取条件,以保证生源质量和报到率。具体录取条件为:

3.1学校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实际高考成绩原则上不低于该地区已投档的第一志愿考生的平均分。

3.2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时,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若其分数高于学校在该省份所录第一志愿考分最高者,还可满足其专业志愿。

此外,在生源较充足的省份,还可将5%-10%的计划录取二志愿高分考生,并在录取的二志愿高分考生降10-20分与一志愿考生结合志愿情况竞争录取专业。

4. 对于以“平行志愿”为投档原则的省份录取

由于大部分省份已经实行了平行志愿投档原则,为了对应此投档原则上的变化,建议修改录取原则,以激励实行平行志愿省份的考生以第一志愿第一排序报考学校。提高学校在这些省份的录取分数,具体做法为:

4.1在投档分数线以上且被各省(市、自治区)高校招生办公室投档进入学校的考生,一旦专业服从调剂、且体检不受限,将全部予以录取。投档比例定为1:1.05,录取低分末段时可采取剩余专业电话确认,以防止追加计划过多。实现计划相对平衡。

4.2对于试行“平行志愿”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凡将学校填写为A(第一顺序位)的考生(以考生所在地区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电子档案为准),在高考成绩达到学校在该地区提档分数线的前提下,将享受加3—5分排序确定录取专业的优惠。

5. 对于艺术类考生的录取

为了提高艺术类学生的综合素质,达到扩充生源范围(即文化课优异考生和专业课成绩优异考生均可以作为填报对象),使学校拥有足够的录取生源;则录取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5.1按照文化课和专业课成绩制定一定比例,采取综合成绩进行录取。

高考文化课和专业课成绩达到该省(自治区、直辖市)控制分数线,(高考文化课成绩×X%)+[校考专业课成绩×(100-X)%]计算总分后的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对各省校考专业成绩前三名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本省最低控制分数线者,在各省招生政策许可的情况下,将按校考专业成绩予以优先录取。

5.2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先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投档,学校对进档考生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若专业课成绩相同,文化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6. 对于按照大类招生计划的录取

随着高等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入,“宽口径、厚基础、强实力、高素质”的人才培养模式和方向成为了新的趋势,原有的以按专业录取、入学后按专业培养的传统模式受到了挑战。大类招生作为一种新型的人才培养模式,顺应了时代前进和高等教育改革的发展趋势,正逐渐被国内高校所采用。 所谓大类招生培养模式是指在高校本科生招生中按照学科大类或文理科大类,不分具体专业进行招生。进校后,低年级的学生进行通识教育,高年级学生按照学生的意愿再具体选择专业、分流培养。大类招生培养模式实现了由学生接受单一学科背景下的专业教育,向接受多学科交叉、通识教育基础上的宽口径教育的转变。而此种培养模式正在实验阶段,因此大部分高校采取了“实验班”作为此模式招生计划的统称。即为“实验班”则要求进入此种模式学习学生,应具备良好的文化基础,较强的事物领悟能力。因此为保证招收该模式生源的质量,应在招生章程中附加以下条件:

6.1实验班所占招生计划只招收有志愿考生,以保证生源思想上的一致性。

6.2实验班录取考生的文化课成绩不得低于该省的重点本科分数线,以保证生源具有良好的文化基础。

6.3按学科门类招收实验班的院校,应设定相应单科成绩要求(如工学类实验班,应设定理科综合成绩要求),以保证生源对新知识的领悟能力。

综上所述,在高考教育课程改革的模式下,必将促使高考招生录取制度的调整,希望通过本文对现有招生录取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的集中体现,使高等院校有针对性的调整现有招生录取章程及录取原则,以应对及合理解决改革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最终将章程及录取原则的调整与新课改保持一致性、同步性,从而保证我国高考招生录取体系在“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下继续前行。

参考文献:

[1] 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 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简章 http://.cn/zsgs/

zhangcheng/, 2010-2012.

[2] 邓丽丽,兰文巧. 市场营销策略中国高校招生中的应用[J]. 中国集体经济, 2009,(09).

[3] 朱毅峰.平行志愿背景下地方高校招生宣传策略探讨.浙江师范大学学报,2009(4).

(作者单位:哈尔滨商业大学 学生工作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