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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存在主义的角度看《局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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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缪是法国存在主义哲学的重要代表,因向“当代人类良知提出的种种问题”而获诺贝尔文学奖。他的作品通常揭示出人在异己世界中的孤独,个人与自身的异化,以及死亡的不可避免,但他在揭示世界的荒诞的同时却并不绝望和颓丧,他主张在荒诞中奋起反抗,在绝望中坚持真理和正义。《局外人》于1940年完成,1941年,加缪创作《希绪福斯神话》,后者为前者作了准确的注解。这两部作品或以小说的形式,或从哲学的角度,描写了荒诞社会下人的生存、斗争状态,变现出强烈的存在主义的特点。

存在先于本质

存在主义哲学认为人的“存在”在先,“本质”在后。首先是人的存在、露面、出场,后来才说明自身。所谓存在,首先是“自我”存在,是“自我感觉到的存在”,我不存在,则一切都不存在。所谓“存在先于本质”,即是“自我”先于本质,也就是,人的“自我”决定自己的本质。

正如《局外人》这个标题所揭示的一样,默尔索是个彻头彻尾的局外人。母亲去世,他无动于衷,不掉一滴泪。对于老板表示的提拔,他不置可否。女友玛丽希望结婚,他无所谓,帮助雷蒙只不过是在随意的心态下顺势而为。对于杀死阿拉伯人,他也没有表现出多大的震动与忏悔。在对他的审判过程中,在面对不公正的控词时,默尔索也显得冷静淡然,不为所动。在默尔索看来,“人们永远也无法改变生活,什么样的生活都差不多,而我在这里的生活并不使我厌烦”,“我实在看不出有什么理由要改变我的生活”,“……这一切实际上并不重要”。

检察官断言默尔索“实际上没有灵魂,没有丝毫人性,没有任何一条在人类灵魂中站神圣地位的道德原则”。传统的道德规范需要在母亲的葬礼上痛哭的人,因为母亲去世而不哭的人是不爱自己的母亲的。但默尔索认为“我很爱妈妈”,不过“这不说明任何问题”。默尔索就是这样一个存在,一个不能见容于传统伦理规则、价值观念的人,一个与现实社会格格不入的人。他是他自己生命的局外人,是现实世界的局外人,是世俗法则的局外人。

然而默尔索真的对世俗法则一无所知吗?在他向老板请假时说了句“这并不是我的错”后,他意识到,“我想我本不必对他说这么一句话”。门房问默尔索是否要看他母亲,他回答说:“不想。”之后又感到难为情,“因为我觉得我不该这么说”。此外还有很多“我本想……”“我本该……”。他敏感而清晰地知道,他的所作所为不能为社会、他人所容纳和接受,他也知道什么样的言行是在社会的可接受范围之内的。他知道如何说话、应答才能逢迎上司,怎样的行为才符合众人眼里的孝子形象,知道适时逢场作戏才能取悦于恋人、朋友。也就是说,默尔索其实对于这个现实世界的处事原则非常清楚。他本是一个局内人,他本可以是一个局内人。成为一个局外人,不是被动的,而是他有意识进行选择的结果。

选择与自由

存在主义的核心是自由,即人在选择自己的行动时是绝对自由的。它认为人在这个世界上,每个人都有各自的自由,面对各种环境,采取何种行动,如何采取行动,都可以做出“自由选择”。人在事物面前,如果不能按照个人意志做出“自由选择”,人就等于丢掉了个性,失去“自我”,不能算是真正的存在。

在《希绪福斯神话》中,加缪说道,“人们不断地做出存在所要求的举动,这是为了许多原因,其中第一条就是习惯。”的确如此。默尔索刚送母亲到养老院的时候,母亲经常哭,“那是因为不习惯”,过来几个月,如果要把她接出养老院,她又会哭的,“同样也是因为不习惯”。色拉马诺老头儿对他的狗又打又骂,看似厌恶它,一旦他的狗不见了,却又伤心焦急,因为他已经习惯了狗的陪伴。

默尔索并非不了解这种习惯,相反,他对那些世俗规则是洞彻清楚的,然而他选择漠视习惯与规则,以自己的处事原则和价值观念存在着。他在内心深处把自己和他人、和社会、和秩序分离开来,采取一种冷眼旁观的姿态来看待别人,审视自己。正是如此,默尔索才陷入了局外人的困境,可以说,默尔索是自己选择了局外人的身份。

默尔索的选择含有典型的自由选择的意味,而这种选择无疑是以一种个人化的方式努力摆脱世俗的束缚。“个人化过程中可能产生的两种结果便是服从与自发的活动。”人们被迫做出选择,要么从自由的沉重负担中逃脱,寻求一种新的依赖并服从它,要么进行自发的行动。那些局内人是不自由的,是主动寻求束缚的,表现出对自我的分离和对依赖对象的绝对服从。他们寻求一种积极的不自由,或者说,积极的束缚,并通过寻求依赖和束缚对自我进行确认,其实是把自己和他人及外物联结起来,然而这种联结必然会议某种程度和某种方式的妥协和退让作为选择的代价,即牺牲自由。默尔索选择了自发的活动。对于正常人来说是可怕的、无所适从的自由,默尔索却接受了它,接受了这种荒谬的存在,并不把他当做命运对人的惩罚。所以,当默尔索被神甫一而再再而三的说教惹恼时,他大声嚷道,“我好像是两手空空,一无所有,但我对自己很有把握,对我所有的一切都有把握,比他有把握得多,对我的生命,对我即将来到的死亡,都有把握。”

荒诞与对抗

存在主义认为,世界是荒诞的,人生是痛苦的。在这个“主观性林立”的社会里,人与人之间必然是冲突、抗争与残酷,充满了罪恶和丑行,一切都是荒诞的。而人只是这个荒谬、冷酷处境中的一个痛苦的人,世界给人的只能是无尽的苦闷、失望、悲观消极,人生是痛苦的。

《局外人》里的世界的荒诞性集中表现在对默尔索的审判上。默尔索的命案是糊里糊涂地犯下的,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应该可以从轻量刑。显然默尔索自己对此也很了解,因此,他认为“我的案子很简单”,甚至对司法部门管一些细枝末节的事感到“再方便不过”。然而,审判自始至终都是不公正的。因为它并不注意命案本身的事实过程,而是专门针对默尔索本人。默尔索在母亲的葬礼上没有哭,母亲死后第二天就和女友看电影,跟不三不四的人交朋友,这些与案情无关的生活细节被司法人员无限放大,竟成了判断默尔索“没有灵魂,没有丝毫人性”的根据,以致于默尔索的律师发出了“究竟是在控告他埋了母亲,还是在控告他杀了一个人?”的诘问。检察官义正言辞的宣称默尔索是“怀着一颗杀人犯的心理埋葬了一位母亲”,并且要求“取下此人的脑袋”。最终,法庭以“法兰西人民的名义”判处他死刑。

这样一件案子,如果发生在十九世纪法律制度尚不严谨的历史背景下倒还有几分可信,然而放在“法律制定的很完善”的二十世纪社会的背景下,就不那么真实而显得荒诞了。默尔索敏感地感受着这个世界的荒诞,他知道,在这个荒诞的世界中,“人会因为没有在母亲的葬礼上哭而被判死刑”。所以他选择局外人的困境,选择冷漠、超脱的态度,选择杀人与死亡,就是为了反抗这种荒诞。

既然人是生存在这样一种荒诞的世界里,那他就面临着如何对待荒诞的问题。加缪把人的态度概括为三种:一种是生理上的自杀,既然人摆脱不了荒诞的处境,那么自杀就是最简单的方法;一种是哲学上的自杀,这属于精神领域里的现象,即逃避荒诞的现实,寄希望于来世和天堂;第三种既是对荒诞的抗争。

默尔索的母亲是第二种,她不信任何宗教,却希望按宗教仪式安葬。默尔索属于第二种。他的冷漠、无动于衷,是对孤独的消极对抗,他的杀人行为实际上是一种自杀,因为他决定以死来嘲弄这个荒诞的世界。他的反抗更多的是精神上的,带有一点精神胜利法的意味,但这种方法使抗争成为可能的东西。等到《鼠疫》之中,这种消极的对抗便成为积极地抗争,成为对抗荒诞,证明自我存在价值的唯一途径。

默尔索洞彻世界的荒诞和生存的孤独,并以一己之力与之斗争,所以尽管最后要为他所坚持的真理付出生命的代价,他依然“觉得自己过去曾经是幸福的,现在仍然是幸福的。”正如加缪说过的,诞生到一个荒诞的世界上来的人唯一真正的职责是活下去,是意识到自己的生命、自己的反抗、自己的自由。(作者单位:温州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