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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期权激励制度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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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股票期权激励制度作为一种国际公认的有效激励方式,已经在我国的部分企业中实施,并发挥了显著作用,正逐渐成为人们讨论的热点。本文论述了股票期权激励制度的相关概念及作用和优势,分析了我国实施股票期权激励制度的现状,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

关键词:股票期权激励应用研究

股票期权激励制度发源于企业竞争最激烈的美国,于20世纪八九十年代得到了迅速发展。其产生的背景主要是着眼于解决投资方与主要经营者之间的利益矛盾,建立对经营者的长效激励机制。自20世纪90年代初,我国开始引入股票期权激励制度,目前,仍处于试点阶段。

一、股票期权激励制度的概念

股票期权,是由企业的所有者向经营者提供激励的一种报酬制度。通俗的说是买方(期权持有者)拥有在未来一段时间内或某一特定时间,以事先约定价格向卖方(股票持有者)购买特定数量股票的权利,但买方并不因此负有必须买进的义务。这里的期权又别于期权市场上的可交易的期权,该项权利必须由行权人本人行使,不可以上市流通或转让,本身也没有价值。

运用该激励制度的一般做法是给予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一种权利,允许他们在特定的时期内(一般3-5年),按某一预定价格(通常是该项权利被授予时的价格)购买本企业普通股。这种权利不能转让,但所购股票仍能在市场上出售,这样经营者就可以获得行权当日股票市场价格和行权价格之间的差价。

期权的行使期限,也就是期权制度的实施对象在获得期权后,所拥有的一段时间或某一特定时间的行权期限。超过行权期限的,其权利自动失效。一些国际性的大公司,特别是美国公司一般规定期权的行权期限较长,大约为十年,而国内则相对较短,很多专家建议上市公司股票期权行权期限一般不得少于五年,同时不得超过十年,规模较小的企业行权期限相应的就会更短。

二、股票期权激励制度的作用及优势

实施股票期权制度是为了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个人利益同公司股东的长期利益联系起来,避免以基本工资和年度奖金为主的传统薪酬制度下经理人员的行为短期化倾向,使管理人员从公司股东的长远利益出发实现公司价值的最大化,使得公司的经营效率和利润获得大幅度提高。

1、能够在较大程度上规避传统薪酬分配形式的不足。传统的薪酬分配形式,如承包、租赁等虽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刺激管理者积极性的作用,但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企业改制为独立法人经济实体,原有经营管理者的收入分配形式的弊端就会出现,如经营行为的短期化和消费行为的铺张浪费。股票期权则能够在一定程度消除上述弊端,因为购买股票期权就要关心企业的长期发展,企业在较长时期内业绩的好坏直接影响到经营管理者收入。

另外,针对我国国有企业中经常出现的“59岁现象”,股票期权制度可以矫正部分国企管理人员的短视心理,在股票期权制度下,管理人员在退休后或离职后仍可以继续拥有公司的期权或股权,会继续享受公司股价上升带来的收益,这样出于自身利益考虑,管理人员在任期间就会从股东的长远利益出发实现公司价值的最大化,而不仅仅将注意力集中在短期财务指标上,从而有效地克服了传统激励机制下管理者行为的短期性。

2、有利于企业吸引和稳定优秀人才。一般来说,期权制度仅限于那些对企业的发展起着关键作用的人才。通过股票期权激励制度,优秀人才可以获得相当可观的回报。同时期权制度强调未来,能够为企业留住绩效高、能力强的核心人才,是争夺和保留优秀人才并预防竞争对手挖走关键人才的有效手段。同时股票期权激励制度又在很大程度上激发优秀人才的创造力,为公司做出更好的业绩。对美国38个大型公司期权实行的情况分析表明,所有公司业绩都得到了大幅度提高。

3、股票期权激励制度可以降低企业的成本。所谓成本主要是指由于经营管理者代替股东公司进行经营、管理而引起的额外成本。由于信息不对称,股东无法知道管理人员是在为实现股东收益最大化而努力工作,还是已经满足平稳的投资收益率以及缓慢增长的财务指标;股东也无法监督管理人员到底是否将资金用于有益的投资。通过股票期权使管理者更加注重企业的长期收益,将管理者的利益与投资者的利益捆绑在一起,从而激发管理人员的竞争意识和创造性,无形中就有可能将成本降到尽可能低的标准。

三、我国股票期权激励制度的实施现状

我国多年的企业改革,尽管在企业激励制度方面的设计也不少,如承包、租赁、奖金等,但这些制度都是着眼于短期激励。短期激励虽然能在一定程度上调动管理者增加当年利润的积极性,但会出现管理者为追求眼前利益而牺牲企业长期发展的行为,使许多企业出现严重的潜亏,或者缺乏长期发展的后劲。在我国经营管理着的收入构成中,长期报酬的比例很低,所以,设计我国企业经营者的薪酬计划中,应当把长期激励作为重点。也因此,股票期权制度近几年在我国成为讨论的热点。我国A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措施的第一部成文法是1999年泰达股份推出的《激励机制实施细则》,而最早公布股权激励方案的上市公司是福地科技。当时广东福地共有16位高管人员从中受惠,每人获得奖金从32万元到36万元不等。现在,我国很多城市已经开始进行股票期权制度的探索,上海、武汉、深圳还制定了对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实行股票期权制度的办法,一些在香港上市的红筹高科技公司如四通、联想、方正等,也纷纷引人股票期权激励制度。

四、我国实施股票期权激励制度的对策

1、正确确定股票期权制度的实施对象。国际性大公司的股票期权制度实施对象有日益扩大的趋势,从原来仅授予总裁等几个关键职位发展到目前包括高层管理人员,董事、外籍专家、咨询人员或律师等多元化的参与主体。国内股票期权激励制度的实施对象主要为企业的高层管理人员,在一些企业也包含技术和业务骨干。另外还要结合我国实际情况,积极稳妥地推行多种形式的经营者持股。采取股份期权、奖励股份、分期购股、抵押贷款购股等多种改革形式,实现经营者持股经营,形成激励与约束结合的新机制,构建经营者和企业的利益共同体。

实施股票期权激励制度,还必须设定获得期权的行权条件,比如说公司总经理,必须在公司利润率达到一定水平,公司资产达到一定规模时才能获得期权,将股票期权激励制度的实施与员工绩效挂钩。

2、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建设。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中还没有对股票期权激励制度的明确规定,与股票期权制度关系比较密切的主要有《公司法》、《合同法》、《证券法》、《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股份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规定》等。这些法律、法规都没有涉及股票期权制度的基本框架及实施细则。因此股票期权激励制度实施过程中的许多操作细节如股票期权的股份来源问题,经理层持股与出售的问题以及股票期权制度的生效条件等都无法可依,甚至有些操作和现有法律法规相抵触。这都严重妨碍了众多上市公司对股票期权激励制度的实施。如何通过立法程序制定全国性的股票期权激励制度管理法规,如何协调股票期权激励制度与现行法律法规的冲突,在当前已显得十分迫切。有关部门有必要参照国外的实践对股票期权实施过程中的行权价格、有效时期、期权数量上限等方面作原则性的规定,另外还有必要修改现行的相关的规章制度以适应推行股票期权激励制度的需要。

3、建立有效规范的资本市场。有效完善的资本证券市场是股票期权激励制度充分发挥其功能的最重要的外部条件,所以我们首先应该培育有效、稳定的资本市场。监管层要不断加强对股票市场的规范,审慎调节市场供求比例,积极倡导理性投资,推动股市的理性运行。

4、完善企业外部的业绩评价、监督体系。该体系中的机构既应包括上级主管单位,财政和工商税务等政府部门,也应该包括各种专业性的金融会计和审计等独立的机构,尤其是会计师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因为股票期权激励制度所追求的片面价格上涨,可能导致企业经理人员勾结会计师事务所等在财务上造假,虚抬公司的股价以获取收益,这种行为最终会引起企业一系列的财务危机和经营危机。只有建立科学、透明的评价、监督体系才能有效防止公司经理人造假,提高公司股价的可信度,并且帮助广大股民获得真实的信息,从而促进我国资本市场的稳定发展。

总之,我国企业实施股票期权激励制度尚处于探索阶段,并不是所有的上市公司都已经具备实施股票期权激励制度的条件。因此,该项制度不宜立即全面铺开,而应该采取试点方式。在不断完善相关体制和法规,改善和规范资本市场以及加强监管的同时,逐步扩大股票期权激励制度实施的范围。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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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陈清泰吴敬琏股票期权激励制度法规政策研究报告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117

[3]陶金论我国股票期权制度的本质及其制度条件当代经济2003(4)

[4]李浩关于经理股票期权制的理性思考经济与管理20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