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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职锻炼干部选派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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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市委各部办委,市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党委(党组),各人民团体党组:

为认真贯彻市十一次党代会和省、市组织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再掀发展新高潮,在经济社会发展实践中培养锻炼优秀年轻干部,按照“八个一批”干部挂职锻炼的总体安排,现就做好*年挂职锻炼干部总结鉴定和*年挂职锻炼干部选派工作通知如下:

一、关于*年挂职锻炼干部总结鉴定工作

按照黄组通[*]49号文件精神,*年选派的挂职锻炼干部挂职锻炼时间为一年,全部挂职锻炼干部于7月31日前返回原单位。

1、各接收单位接此通知后,要及时通知挂职干部对本人挂职锻炼期间的学习、工作和个人思想作风等方面的表现进行全面总结,认真填写《挂职锻炼干部总结鉴定表》。各接收单位要认真负责地对挂职干部作出鉴定。各派出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要主动与挂职干部接收单位衔接,到接收单位对所派出的干部进行考察,全面了解挂职干部挂职锻炼期间的学习、工作和思想作风等方面的情况。总结鉴定和考察工作要求于7月31日前全部完成。《挂职锻炼干部总结鉴定表》、挂职锻炼干部考察材料由派出单位统一收集整理,并于8月4日前报市委组织部(综合干部科)备案。市委组织部将采取一定的方式了解干部挂职锻炼和考察工作情况。

2、干部挂职锻炼期满后,由派出单位根据干部的德才表现情况统筹考虑,妥善安排,合理使用。要根据总结鉴定情况和他们在原单位的工作及任职情况,安排相应的工作岗位和职务,以便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对在挂职锻炼期间表现突出的,优先予以重用或提拔。

3、对挂职锻炼期间表现优秀、本人自愿留在挂职单位工作、接收单位同意留任的挂职锻炼干部,经派出单位和接收单位协商一致后,可以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二、关于*年挂职锻炼干部选派工作

按照全市干部挂职锻炼“八个一批”计划,今年主要围绕“再来一次思想大解放,再掀一轮发展新高潮”学教活动、黄金山开发、招商引资、综治维稳、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等主题,开展干部挂职锻炼工作。

(一)选派对象和条件

选派对象主要是年龄在40周岁以下(*年6月以后出生)的正科级干部,或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3年6月以后出生)的副科级干部。后备干部及发展潜力较大的优秀年轻干部、选调生优先选派。

(二)选派人数与名额分配

1、服务黄金山工业区建设一批。从市直单位和县(市)区选派10名干部到黄金山工业区挂职。

2、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一批。从大冶市、阳新县选派28名干部到市新农村建设示范点挂职。

3、服务综治维稳一批。从公开招考的副县级干部中选派5名干部到市局挂职(任督查员)。

4、服务综合部门一批。从县(市)区选派一批干部到市委总值班室、市政府总值班室等市直综合部门挂职。

5、服务基层乡镇一批。从市直部门和大专院校后备干部中选派一批干部到乡镇(街道)挂职。

6、服务招商引资一批。从市直相关部门和县(市)区选派100名干部到沿海发达地区挂职。

7、服务对口支援一批。从市直相关部门选派3名干部到对口支援地区曲松县挂职。

8、上挂省直单位一批。从市直相关部门和县(市)区选派干部到省直单位挂职。

(三)挂职时间和挂任职务安排及管理

今年选派的挂职干部挂职时间一般为1年,挂职干部按在派出单位所任职务大致对等安排挂任职务。所挂任职务不占接收单位领导职数。挂职干部实行派出单位与接收单位双重管理,以接收单位管理为主。挂职期间,在原单位担任的职务不免,各项待遇不变,可以享受挂职单位的有关福利。

(四)有关要求

实施干部挂职锻炼“八个一批”计划,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努力再掀发展新高潮,为经济建设提供坚实人才支撑而采取的一项重要措施。各地、各部门和各单位党委(党组)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选派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好人选推荐和接收工作。派出单位党委(党组)要把好人选推荐关,舍得把那些富于开拓创新精神、具备发展潜力、有培养前途的优秀年轻干部选派出来挂职锻炼。接收单位党委(党组)要精心组织,切实安排好挂职锻炼干部的工作,使其有明确分工并具体负责某方面的工作,为挂职锻炼干部发挥作用、经受锻炼提供舞台。

干部挂职锻炼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挂职锻炼干部人选由各县(市)区及市直各有关部门推荐,报市委组织部审定。各地、各单位推荐的挂职锻炼干部人选名单、《挂职锻炼干部登记表》,于7月25日前报市委组织部(综合干部科,传真:***;电子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