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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农村人口转移趋势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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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河南农村人口转移是新型城镇化的重要支撑。从转移的规模、地区和流向看,呈现出由小到大,由慢到快的扩散和回流趋势;从转移人员的结构、转移方式和角色变化看,逐渐趋向合理化、技能化和市民化;从转移人员的组织方式、行业分布和劳动收入看,趋向有序化、非农化、增长性收入的保障化。

关键词:河南农村人口;转移;趋势

河南是农业大省,人口大省,农业劳动力资源丰富。近几年,河南农业劳动力转移呈快速增长趋势,由小规模、盲目性和无序性逐渐向大规模、目的性和有序性转化。本文以此为视角,从转移的地域、方式、角色身份的转变、目的性、流向、转移的人员结构和行业分布情况等研究河南农村人口转移的趋势。

一、从转移的规模、地区和流向看,呈现出由小到大,由慢到快的扩散和回流趋势

1.河南农村人口转移的规模逐渐扩大

关于人口转移规模的扩大可以从多个角度进行说明,本文选取河南省农业人口中从事非农产业人数的比例和农业人口减少,非农业人口增加的具体数据进行佐证。第一,农业人口中从事非农产业人数的比例逐渐扩大。如图:

数据来源:《河南统计年鉴2008》

1979-1983年河南省农业人口从事非农产业的比例在5%以下;1984-1988年期间增长较快,1988年接近20%;1989-1994年增长缓慢,在15%-20%之间徘徊;1999年以后连续攀升,2007年农业从业人口中从事非农产业的人数比例为40%。第二,农业人口中从事非农产业的人数呈现出“一减一增”的变动。根据于书伟的调查:从2000年到2011年的11年间,农业从业人口从3559万人减少到2665万人,共减少904万人,减少了25%,年均递减约2.3%。工业和建筑业的从业人数增加较快。从事工业的人数从354万增加到848万,增加了494万人,11年间增加了1.4倍,年均增长12.7%。建筑业人数从280万增加到527万,增加了247万,年均增长8%。1

2.农村转移人口向周边地区和沿海城市区逐渐扩散,后又出现回流趋势

80-90年代由于中国乡镇企业的发展,对劳动力的需求剧增,农村剩余劳动力就地流向乡镇企业,离土不离乡,进厂不进城。这个时期有60%以上的农村剩余劳动力仍旧在本省流动。2000年以后,河南省农村人口向东南沿海扩散,西部内陆和海外地区也有部分转移人口。转移的人口结构由原来的纯劳动力转向劳动力的重要他人也随之转移,大量农民工子女随父母进城上学,部分农民工在城市买房后举家迁入城市。2005 年农村劳动力在外省打工的近 684 万,比 2000 年增加299.47 万人,增长 77.9%,年均增加近 60 万人、增长 12%。其占全省农村劳动力转移人数的比重已达 45%,五年提高了10个百分点。“十五”期间,河南转移到外省的劳动力数量占转移总增量的71.3%。在首次到外地务工半年以上的劳动力中,直接到省外的比重达 94.6%。3转移人口主要流向东南沿海地区的广东、上海,特别是深圳。部分子女开始随父母到城里上学,2011年秋季,河南省安排符合入学条件的农民工子女27.3万人,入学率超过99%,基本实现了“应入尽入”。4

2010年以来,随着河南省二三产业的进一步发展,城市承载能力的增强和鼓励回乡创业政策的出台,农村转移人口的回流趋势增强。数据显示,2011年河南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2465万人,比上年新增102万人。除部分海外输出外,农村劳动力就业省内转移1268万人,省外输出1190万人,省内务工人数首次超过省外,所占比例超过半数,达到51.44%。5

二、从转移人员的结构、转移方式和角色变化看,逐渐趋向合理化、技能化和市民化

1.转移人员结构趋向合理化

从年龄上看,80后成为河南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主力军,受同辈影响往往一进入劳动年龄就希望通过打工赚钱。随着农业现代化水平的提高,一些70和60人员也力所能及的到外地打工,这部分劳动力能吃苦,对工作环境的要求不高。有研究表明河南省转移劳动力以中青年为主,年龄在18-45岁之间的占76.89%,其中80后人数多于其他年代的人数。6从性别上看,男性劳动力高于女性,女性劳动力在转移人口总量中的比重快速增长。从文化程度上看,初中文化水平居多,为转移人口总数的60.78%,小学和高中的人数基本持平分别为转移人口总数的18.16%和18.73%。

2.转移人口的技能化水平逐年提高

劳动技能一直是河南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一个瓶颈。为了解决转移人口的技能问题,稳定就业,河南省政府部门启动农民工技能培训的阳光工程,2004-2006年近40万农民工接受专业技能培训。截止到2011年河南省已经累计培训农民工1080万人,占转移劳动力人数的43.8%。参加技能培训人员数比2010年增加145万人,比例比2010年提高4.2个百分点,比2009年增加356万人,比例比2009年提高11.7个百分点。7河南人社部门的信息显示,2014年以后,在组织开展农民工专项就业服务活动的同时,加强技能培训和就业创业服务的政策已经被摆到了突出位置,以应对河南劳动力市场的最新变化。

3.转移人员的市民化趋势进一步显现

在河南剩余劳动力转移的初级阶段,主要以“候鸟式”和“摆钟式”转移为主,即农忙时回家种田,农闲时外出打工,一段时间在A处,另一段时间又迁往B处。打工的主要目的是赚钱。随着打工时间的延长,农民工的技能也在快速增长,对城市愈加熟悉和适应,融入城市的愿望也愈加强烈。特别是80后,对传统农业劳作已经生疏,而对专职、专业的城市工作逐渐习惯;长时间在城市生活,很少回家,定居在城市已经成为很多人的追求。总之,转移人口从职业定向到生活习惯再到自我发展已经趋向市民化。更为重要的是在城镇化建设的大背景下,河南省将在户籍制度、城镇保障性住房、城镇医疗、子女教育等方面制订有利于转移人口在城市安家落户的政策,加速了转移人口市民化的进程。据统计,截至2011年底,河南省城镇人口突破4000万人,城镇化率达48%。

三、从转移人员的组织方式、行业分布和劳动收入看,趋向有序化、非农化、增长性收入的保障化

1.转移人口的组织化水平逐渐提高

初期阶段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具有自发性、不稳定性等特点。自发性是指农村劳动力的转移主要靠同乡、同学和亲戚等关系。2005年,濮阳市劳动部门组织输出农村劳动力仅为7.45万人,占转移劳动力的2%,经中介组织介绍的有16.26万人,占33.08%,自发外出务工的有25.44万人,占51.76%。不稳定性是指农村人口转移的短期流动性和兼业性。河南农村人口转移的一个重要特征是家庭和务工单位之间的短期流动。原因在于大多转移劳动力不了解工作单位的特点和性质,盲目转移,结果不适应劳动岗位又返乡回家,从而使劳动力转移处于外出和返回的不稳定状态。兼业性是河南农村人口转移的又一典型特征,有些人以农业为主,兼营二三产业,有些人以二三产业为主兼营农业。这种农业和非农产业之间的“游走”式转移严重影响了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有序性。目前,在中介组织尚不成熟的情况下,政府以组织者的身份开始介入农村人口转移工作,从系统论出发,整合劳动、商务、农业、教育、工商、居委会、共青团和妇联等部门资源,进行有效的资源管理,以稳定有效的劳动力转移为抓手,密切配合,形成农村人口转移的协同机制。与此同时,将宣传、农村转移人口技能培训,相关政策的制定和信息网络化平台的建构等层层推进,把农村人口转移引向有序。

2.转移人员的行业主要分布在第二产业,第三产业有缓慢增长的趋势

自从河南农村剩余人口转移以来,第二产业是转移人口的聚集地,目前,这种情况没有太大的改变,如图:

注:本数据来源于邢玉华的硕士论文《中原经济区建设中河南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问题研究》(2013)

从近三年来的河南农村转移人口的行业分布看,第二产业占人口转移总数的近70%,虽然有所减少,但幅度不大。原因是农村人口的转移与我国的非农产业结构密切相关,比如,随着对外开放的进一步深入,“三来一补”行业由深圳扩大到东南沿海地区及内陆地区,这些行业中电子、机械、玩具、家具、服装等属于高密度劳动密集型行业,需要大量的劳动力,而且简单的加工制造对技术水平的要求不高,由此吸引了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很多农村转移人口汇聚于此。第三产业以其就业面广、就业弹性大、劳动力需求量大等的特点,理应成为吸纳劳动力的主要行业,从农村转移人口的分布趋势看,第三产业所占的比重将会不断提高。

3.农村转移人口的工资收入水平和保障化水平快速提高

在农村人口转移的初级阶段,一方面,依靠体力的农民工对二三产业比较陌生,对工资的期望水平较低。另一方面,农民工的权利和利益没有得到企业和社会的重视,很多企业把农民工视为廉价的劳动力,社会又没有相关的制度性标准,造成农民工工资水平低下。中期阶段,随着“民工荒”的到来,农民工由“卖方”市场转向“买方”市场,工资水平开始提升。由2008年的每人月平均收入1270元增加到2012年2315元,每人月平均增加了 1045元,年平均增长率为16. 2%。与2010年相比增加675元,增长41.2%。2012年河南省农村转移就业劳动力工资构成为:月工资小于1600元的占全部务工人员的比重为15.9%,1600-3000元之间的占60. 1%,3000元以上的占24%,比2011年同比增长48.6%。拖欠农民工工资是河南农村剩余人口转移的一个突出问题。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屡禁不止就在于法律法规缺失、惩治力度不够和拖欠者的违法成本过低。工资是劳动者的基本保障,为了保障农民工工资及时足额发放,河南省加强了农村转移人口工资保障的制度化建设。比如,2013年5月,根据《刑法修正案(八)》对恶意欠薪者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出台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认定标准,即拖欠个人劳动报酬8000元、集体劳动报酬4万元就可以追究刑事责任,为打击欠薪提供强有力的执法依据。2013年8月河南省政府印发《关于全面加强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源头治理工作的通知》,基本构建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长效机制。同时,加强了行政执法力度,形成行政司法联动机制,严惩恶意拖欠者。据河南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介绍,五年来河南省相关部门已经累计为118万多名劳动者追发工资待遇17.2亿元,其中为104万多名农民工追发工资待遇15.6亿元。

新型城镇化的过程也是农村人口逐步转移到城市的过程,2011年河南农业人口6234万人,占河南人口总数的59.4%。要达到2020年城市化率56%的目标,还需要至少转移农村人口1000多万,把握人口转移的趋势,并在此基础上制定相关政策法规和切实可行人口转移方案,对城镇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引文注释

1于书伟.河南省农村人力资源结构状况简析[J].人民论坛,2013(11).

23刘源.河南农村劳动力转移问题研究[D].北京林业大学,2008.

4567河南省社会科学院城市发展研究所课题组.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实现农村人口有序转移研究[J].区域经济评论,2013(01).

[基金项目:2013河南省政府决策研究课题,《河南农村人口转移的状况、特点和趋势》(2013B238)]

(作者单位:洛阳师范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