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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媒体的信息传播特点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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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不同于大众传媒组织化、机构化的传播特征,自媒体强调传播者的主动性和传播内容的个性化与自主性。活跃于自媒体平台的网民,通过主动拉取和创造信息,使自己从被动的受众变为积极的“产消合一者”,实现了对人的主体性的重构。其信息传播方式由大众传媒的“教堂传播”模式发展为“集市传播”模式,在信息传播控制方面,则体现出先“出版”后“过滤”的特点

关键词:自媒体;传播者;传播方式;传播控制

中图分类号:G206.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8122(2012)09-0094-03

新媒体技术的不断发展,推动了自媒体传播形态的多样性,如以图文为主的网络论坛、博客、微博和以视频为主的播客等,目前博客、播客、微博成为中国主要的自媒体平台。文章在解析自媒体内涵的基础上,对自媒体的信息传播者、信息传播方式和信息传播控制等信息传播特点加以探析,从而深化对自媒体信息传播规律的理解。

一、自媒体内涵解析

自媒体这一概念源于美国IT专栏作家丹?吉尔默(Dan Gillmor),2001年9月28日,他在个人博客上首先提出了journalism3.0的概念。根据他的分类,journalism1.0指的是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大众媒介,是单向的线性传播形式;journalism2.0指的是在互联网技术的推动下,传统媒体的网络版以及新闻门户网站等,这一阶段的新闻传播速度更为快捷,但仍然是一对多的新闻传播形式;journalism3.0指的是网络论坛、博客、微博等点对点的、双向互动的新闻传播形式,这一时期的新闻传播主体由专业传播机构转为普通公民。2003年1月,他在《哥伦比亚新闻评论》上发表了《下一代的新闻业:自媒体来临》(News for the next generation: here comes ‘we media’)的文章。2004年7月,丹?吉尔默出版了他的专著《草根媒体》(We the Media - grassroots by the People and for the People),本书探析了未来新闻业的转变,认为普通公民将成为新闻制造者。

由上可见,丹?吉尔默先后提出了自媒体(we media)与草根媒体(we the media)两个术语,区别在于定冠词the,由此也暗含了自媒体与草根媒体在新闻主体方面的区别,即自媒体的新闻传播主体是非新闻工作者,而草根媒体的新闻传播主体是非新闻工作者中的普通公民,不包括政治人物、娱乐明星等社会知名人士。由此可见,自媒体的覆盖面大于草根媒体,因此笔者倾向于使用自媒体。目前国内学界将自媒体与草根媒体(grassroots media)、公民媒体(citizen media)、参与式媒体(participatory media)等交换使用。

笔者认为,所谓自媒体(we media),是指传播者通过互联网这一信息技术平台,以点对点或点对面的形式,将自主采集或把关过滤的内容传递给他人的个性化传播渠道,又称个人媒体或私媒体。不同于大众传媒组织化、机构化的传播特征,自媒体强调传播者的主动性和传播内容的个性化与自主性。对信息时代的传播方式,传播学鼻祖施拉姆早就做出预测,“这个革命的信息时代的一个趋势是……更多着重点对点而不是点对面的传播,和个人越来越大的使用‘媒介’的能力而不是被‘媒介’所利用”[1]。

二、自媒体的信息传播者:由被动的受众到积极的“产消合一者”

大众传播有两个重要的研究领域,即大众媒介的效果与大众媒介的使用,大众媒介的效果侧重研究大众媒介对其受众做了什么(what can the message do to the audience),而大众媒介的使用则侧重研究人们用媒介做了什么(what can the audience do with the message)。在20世纪大众媒介的效果研究过程中,出现了魔弹论、有限效果论和强效果论,1959年,围绕媒介对受众做了什么这一研究主题的循环往复,贝雷尔森发出了“传播研究看来将要死亡”的说法。而卡茨却认为,正在死亡的是大众传播的说服研究领域,而研究人们用媒介做了什么,是解救媒介研究的另一条康庄大道。

1964年,雷蒙?鲍尔在其《顽固的受众》(The Obstinate Audience)这一经典研究中,提出受众通常是相当主动的。1974年,卡茨、布拉姆勒、格里维奇在《个人对大众传播的使用》这一经典论文中,列举出1968年两位瑞典研究者提出的使用与满足的模式(uses and gratification model)包含的两个重要要素:其一,受众使用大众媒介是有目标导向的并被设想为主动的;其二,大众传播的使用过程中,受众掌握着主动权,能主动将需要的满足与媒介的选择联系起来[2]。而斯图亚特?霍尔的编码解码理论,恢复了受众在传播研究中的本原地位,认为传者和受众的关系是平等的。此后,大众传播内容的积极解读者(active reader)、积极的、主动的受众(active audience)这些概念,取代了被动的、消极的受众(passive audience)概念,得到更多研究者的认可。人们使用媒介的目的各异,大众传播媒介的使用者是有控制权、选择权的。而自媒体平台上的网民,是对传统传受关系的颠覆。从信息的主动解读到信息的主动创造,自媒体传播改变了受众的被动地位。荷兰电讯传播专家包德维克和万肯(J.R.Bordewijk and B.van Kaam)于1986年提出了训示、交谈、协商与登录四种传播模式,著名传播学者丹尼斯?麦奎尔认为,训示模式是典型的大众传播的“旧媒介”所采取的模式,随着新媒介的发展,从传播者到接收者的传播权力平衡已经发生了深刻变化,他认为,根据对内容提供和选择进行控制的能力的不同,传播关系有所区别,趋势是由训示向协商或交谈模式转变,如图1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