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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446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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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年10月18日,吉林省双辽市第一中学5名学生陈正南、林勇、孙正磊、赵卓然(应本人要求,隐去真名)和焦铁良在上课时被捕,原因是这年的9月2日,双辽一中发生了一起团伙入室抢劫案,408寝室的19名新生被抢(以下称为902案)。这5名学生被认定为犯罪嫌疑人。和他们一起被捕的还有两个社会青年王洪涛、刘允志。

从此,7青年开始了“倒霉的耻辱的非正常的生活”――狱中羁押446天,之后,取保候审,然后,“无罪释放”。前不久,这7位“含冤者”及其父母曾向双辽市公安局、双辽市检察院提请包括名誉侵害和精神损害赔偿(445万元)在内的480万元的赔偿申请,在遭拒后向上级法院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请裁决,目前,还没有得到答复。

一眼可见的简单

“凡是有点法律常识的人,只要看卷宗,就可以断定这是一宗错案。”按有30年律师工作经验的7青年的辩护律师之一、四平市首辅律师事务所律师夏景范先生的“常识”看,“902”案从始至终不但是“错误所在不容颠倒”,而且是“简单而荒唐的”――

公安认定“首犯”的根据――王洪涛脸上有疤,所以肯定要戴口罩,而据被害人讲,“902”案犯“恰恰”戴口罩。

“物证”“朝三暮四”――被抢手表一块,被害人案发当日证实是上海牌,可是为了和收集到的手表牌号相符,时隔5个月后又说是宝石花牌……

“被告人供认”“驴唇不对马嘴令人啼笑皆非”。各人供词矛盾重重,仅“进入作案现场的路线”就有5种。“有罪证据”是荒唐的,辩护律师认为他们的“无罪证据”是“直接的充分的显而易见的”――

案发日,王洪涛有母亲及当班工人证实9月1日夜至2日晨“在家睡觉”,焦铁良、林勇、刘允志9月1日出发去锦州看焦病危的父亲,9月3日返回,去回均有送站亲友及熟人证明……“难道他们有分身法不成?”

回忆

王洪涛等人的回忆:“……这时姓杨的脱了衣服走过来便打我耳光,大约打了十五六个,然后把我推倒在床上,抓起我头发再拖到地上,然后又从地上把我扯起来,他松手的时候,地上落了一撮头发……他们打一阵问一阵,我不承认他们就接着打,我抓住裤带不放手,他们就抱住我的脑袋往墙上撞……我求他们别打我了,姓杨的一听就火了,说‘谁他妈的打你了’,他还说要与我大战三百回合,我现在承认也晚了……他一边抽我,一边让我自己数着,数错一鞭子就加五鞭子……他们给我铐上脚镣说要把我带出去毙了,又说如果承认马上就叫我回家,说我的同学早就办好手续回家了……他们让我和其他人的口供一致,可是因为我根本没做所以‘一致’不上来,他们就打我,后来他们说一句,我就跟着重复一句……可是他们还是没让我回家……

“……这一百来鞭子打得我遍体鳞伤……同号人帮我脱掉棉衣,内衣已与肉粘在一起了,只好连皮一起揭下来……当时我的眼里没有泪水,只有愤怒,我罪犯何处,法犯那条,只因为我脸上有疤吗?我还是个人吗……”

当年,7位少年十六七岁,除王洪涛、刘允志外,其他5个均是双辽一中高中二年级的学生,学习都属上等,按照市重点双辽一中的升学比率估计,“上大学不成问题”。另外其中3人是班干部,1人曾在华罗庚数学竞赛中获二等奖。

而今,这7个“被无罪释放”的年轻人的境况是这样的:王洪涛精神恍惚流浪在外,为还债刘允志在郊区抬水泥板,其余5个学生参加了今年的高考,只有赵卓然接到了长春一所医学院的通知,陈正南在外地亲戚家“换环境”,林勇在农村种地,孙正磊和焦铁良待业在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