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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瓶梅》的“梅”指的是庞春梅。她不仅是书中第三号女主角,而且是西门庆玩完以后十多回故事中唯一的中心人物。这个角色在文学意义上的重要性,可以用两句话来说:她是中国古小说中第一个用力描写的具有鲜明个性的女奴,也是《红楼梦》里惹人喜爱的晴雯的前身。
春梅原本是西门庆夫人吴月娘房中丫环,后来拨给潘金莲使唤,因为有些姿色,16岁那年就被西门庆“收用”了。男主人占有婢女不需要什么理由,也不必给什么名分,她依然只是个丫环,身份低下。但她却总是能够惹得风滚云翻,在一片混乱的喧闹中摇曳生姿。
“性聪慧、喜谑浪、善应付”,这是春梅能够强过人的第一个条件。凭借这一点,她得以和同样是聪明绝顶的潘金莲互相帮衬,沆瀣一气,也能够恰好地拿捏贪色的西门庆,借用他的威势。另一方面,也是因为她生来性气高傲,行事泼辣,使许多人对她不敢轻视。总之,她从不因为自己是个丫环而甘受委曲,认为自己有足够的尊贵---小说这样去写一个婢女,颇有些特殊之处了。
第22回写乐师李铭被西门庆请来教春梅等四个丫环学乐器。这李铭惯常出入妓院,占女人便宜是职业性的娱乐,另外几个丫环也就跟他打情骂俏、闹成一团。等到李铭单独教春梅时,难免手上有些顺带的动作。不料春梅大骂起来:“好贼王八!你怎的捻我的手?调戏我?贼少死的王八!你还不知道我是谁哩!” 直吓得李铭抱头鼠窜。
第75回写女艺人申二姐在西门庆府上给吴月娘的大妗子唱小曲儿,春梅和一群人另在一房,想让她过来唱一回,申二姐不屑地说:“稀罕他也来叫我?”意思是丫环没这身份。这把春梅给惹火了,冲过去一阵毒如蛇蝎般的痛骂,还气狠狠地向众人说道:“方才把贼瞎两个耳刮子才好。他还不知道我是谁哩!”
春梅总想让人知道她“是谁”,理解为她在强调自己跟西门庆上过床,已不是普通的丫环,这也没什么错。但从全书来看,就知道不仅如此,她连潘金莲、吴月娘,不高兴起来也是要顶撞的;就是西门庆,她也说过“看你不上眼”。
有一回吴神仙来算命,西门庆让春梅也夹杂在众妻妾之中,那吴神仙说她命相奇佳,“必得贵夫而生子”,“三九定然封赠”。事后吴月娘、西门庆都嘲笑算命的信口胡言,春梅却不以为然:“凡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莫不长远只在你家做奴才罢?”还有到西门庆死后,吴月娘首先把春梅给卖了,甚至连衣服首饰都不许带走。潘金莲触景伤情,哭个不休,春梅却一脸的淡漠,说是这才好,“自古好男不吃分时饭,好女不穿嫁时衣”。这种口气、这种神情,我们读后出的《红楼梦》,会再三地遇见。
评论者多以为《金瓶梅》写西门庆死后的部分气力疲软,不够精彩。但至少从全书的结构来说,这部分绝非赘余。春梅被卖,意外地成为周守备夫人,实际上她成了一个性角色颠反的“西门庆”。她包养陈敬济,又和一个19岁的家人周义私通,最后因为“贪淫”而“死在周义身上”,这死法和西门庆完全一样。这时候,她是不是知道“我是谁”而对人生比较满意了呢?却也说不明白。但至少,在这些关系中,她是操纵者。
开头说庞春梅是晴雯的前身,喜欢晴雯的人也许会认为这过于唐突了那位美好的“芙蓉女儿”。《金瓶梅》和《红楼梦》的作者对人生的看法、对女性的态度有很大的差异,他们笔下的人物面貌是不同的。以常规的道德观来评价,春梅是不折不扣的“”,晴雯跟宝玉至多是“”,似乎不该相提并论。但要说“身为下贱,心比天高”,不甘心于奴婢的命运,庞春梅确实是晴雯的老师,她们都代表着不幸的女子对中国古代社会残存的奴隶制的奋力抗争。
骆玉明:
复旦大学中文系古代文学专业教授、博导,兼任《辞海》编委、古代文学分科主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