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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媒介的社会发展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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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1982年《湖南妇女报》复刊到现在,新时期中国女性媒介的发展历程不过20余载,其生存现状与理想状态亦相差较远,但其潜在的社会价值和发展空间仍然是毋庸置疑的。正所谓挑战与机遇共生,困境与出路并存。获得必要的资源和空间是任何一个组织生存与发展的必备条件,妇女媒介也不例外。从宏观社会语境来看,中国女性媒介要获得长足发展与良性循环,必须拥有两大社会资源:一是要具备明确的女性主义立场,二是要获取广泛的社会支持渠道。本文拟针对女性媒介未来可能的发展趋势做出一定的展望和战略性的对策分析。

“历史上曾经存在过的女性,不是永远沉默着潜隐在历史的背后,就是被迫按照既定的话语模式发言。”①面对大众传媒对女性的歧视和女性报道的边缘化、泡沫化现象,要想保持大众传媒中女性的独立和自强,便不能寄托于社会上“女士优先”的绅士精神,而应来自传媒自身深层意识的彻底觉醒和成熟,来自女性自我主体意识的觉醒和成熟。具体到女性媒介中,就是要树立鲜明的女性意识和确立宽泛的女性视角。因为只有拥有了明确的女性意识,女性媒介才能向社会成员输入新的思想,以女性视角传递女性声音,反映女性生命意识的觉醒与抗争,帮助女性群体寻找到“自身感”,进而改变现实社会中广大妇女的生存境遇和人生命运以促进整个社会男女两性的和谐相处与协调发展。而如果说拥有明确的女性主义立场是女性媒介自身发展的主观要求,那么获得广泛有力的社会支持则是女性媒介发展所需的外部保障。为实现男女平等,党和国家出台了相应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国家机制不断完善。但是发展女性传媒的路径不能仅仅依靠法律法规的设立和完善,还需在业务层面上做一些战略性的对策思考。

设立女性传媒监测网络,建构多元化的监督女性媒介的社会控制体系

构建监督女性媒介的社会控制体系就是加强社会动员,整合社会力量,完善对媒体的全面监督。在此过程中,我们可以联合社会科学研究机构的专家、大专院校师生及妇女工作者等多方社会力量,建立制度化、多元化的女性传媒监测网络,形成政府、非政府、民间等多层次的,开放、稳定、有序的媒体监督机制,设立举报热线,保障大众监督女性媒体的渠道畅通。成立于1996年3月8日的“妇女传媒监测网络”,是中国内地第一个也是迄今为止唯一一个以关注妇女与传媒的关系为旨归的公民社会组织。其在依托、利用现有政策和资源,促进媒体民主化方面的经验可圈可点。但作为一个新生事物,“妇女传媒监测网络”仍存在不少亟待解决的问题,如其网络还未伸展到省、市一级,其力量还局限在舆论宣传和声讨上,对处罚尚缺乏实质性的措施和权力。为此,笔者认为,政府和媒体应在现有体制的基础上,继续推广和完善“妇女传媒监测网络”的评估机制。从标准、指标、奖惩等方面着手,科学设置传媒监测指标体系,定期媒体监测报告,再将有关情况及时反馈给传媒决策者和媒体工作者,在为制定传媒监控政策提供科学的调查依据的同时,②对宣扬性别歧视、性别偏见以及存在严重贬损女性形象的栏目或节目进行审查与监督,采取罚款、责令修改、停播、吊销许可证等断然措施,加强惩处力度,以真正达到杀一儆百的警示作用。

建立妇联组织与媒体机构的联系制度,促进女性传媒与妇联工作的良性互动

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中国妇女的思想、工作、生活都发生了显著变化。妇联的组织形式、工作内容和工作方式也在发生变化,将妇女工作的触角伸向传媒,通过妇女报刊去影响、引导妇女,是今后妇联工作的重要手段之一。在充分认识妇女报刊对妇联工作和妇女事业发展的重要性之后,各级妇联组织应把利用妇女报刊促进妇女发展纳入议事日程,利用自己严密的组织网络和强大的资源动员能力,加强与媒体机构领导层的交流和沟通,争取传媒把关人的理解和支持,依靠传媒的传播活动来推进社会性别平等,实现妇联宣传工作社会化。譬如,可通过联合举办培训班、召开座谈会等活动形式,帮助媒体从业人员学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全国妇联可与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联合设立“优秀女性传媒”、“优秀女性作品”等奖项,对积极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凸显男女平权意识的女性媒体和新闻从业人员予以褒奖;各级妇联组织的信息网络也要积极收集各行各业涌现的优秀妇女典型的宣传材料和妇女发展状况及其现实需求的报道线索,定期向女性传媒提供新闻素材以丰富其报道资源。

妇女公民社会组织介入与干预女性媒体,为后者培育生存发展的社会土壤

在西方,女性媒介是指由妇女个人或非政府妇女组织控制和经营,不热衷于追逐商业利益的小众媒介,它们是西方女权运动直接影响下的社会产物。而与西方自下而上自发形成的模式不同的是,目前中国大多数的女性媒介都隶属于各级妇联组织,具有明显的官方背景。1995年北京世妇会的召开对促进中国关注妇女运动的妇女组织和社团机构的建立和发展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在过去的10年间,我国也涌现了大量的公民社会组织,这些组织的成员自己一般不属于该组织服务或代表的社会阶层,他们参与或组织起来是为了某种公共目的,如向弱势群体提供服务,代表这些群体的利益向政府进言。正是在这个意义上,笔者认为,我们可以学习西方,完善并赋权非政府妇女公民社会组织,建立一些由这些民间妇女组织控制和经营的公共女性媒介机构,针对中国妇女的发展需要,为其提供制度化的利益诉求渠道,建构与开拓非营利性、专业性的社会服务,开展一些促进性别公正、推动妇女进步和发展的公益项目,开辟并拓展女性公共话语空间。

加强女性传媒从业人员的性别意识培训,以提高其呈现平等性别关系的能力

制媒者的性别意识是当前媒介文化建设的关键。制媒者以何种价值观念来再现女性现实生活、塑造女性形象将会通过传媒强大的性别模式建构和传播功能直接影响受众的性别观念。我们每个人都在传统的性别文化中长大,或多或少接受了某些性别成见。许多性别歧视、成见并非媒介故意所为,它往往出于媒介对性别问题的无意识或是对传统成见的“自然”反映。正因如此,新闻从业人员尤其是女性媒介的制媒者更应自觉接受社会性别意识培训,运用社会性别的评判眼光对所有被视为“自然”的东西进行反省,担当起“把关人”的职责;更应具备一种公正的社会性别意识,努力营造性别平等的社会文化环境,减少传播中的性别歧视;关注女性的话语权问题,帮助她们树立正确的价值取向;使女性媒介真正成为倡导和传播两性平等的信息和舆论平台,“向社会宣传妇女,让妇女了解社会”。

要将社会性别视角这种观察问题的哲学视角变成制媒者分析问题的自觉意识,女性媒介必须将性别意识培训列入从业人员常规性政策业务培训的核心议题,定期组织制媒者参加由各级妇联和高等院校举办的培训班,参加有关妇女理论和现实问题的国际国内研讨会;将相关社会性别知识引入到记者资格、职称的考核中;定期组织开展对传媒中女性形象的个案讨论,提高记者对有歧视倾向的媒介个案的辨别能力和批判能力;让相当数量的、具有自觉社会性别意识的人进入传媒决策层,拥有较大的制媒自,将性别观念纳入传媒工作的各项政策和方案的主流,逐步建立对媒介中女性形象的评估与监督的机制;建立行业管理机制,包括制定专业准则和行为守则以推动专业自律。

开展针对民众的性别教育和媒介素养教育,为女性媒介发展提供受众基础

由大众传媒引发的问题已不再单属于媒介自身,而早已嬗变为一个宽泛的社会问题。问题的解决既要依靠对传媒行为的规范,也需要通过增强社会成员的媒介素养来实现。受众并非应声倒地的靶子,他们反馈回来的信息往往会影响传播者。倘若受众具备一定的辨别力、理性认知等媒介素养和自觉的社会性别意识,能明确判定媒体中呈现的性别刻板形象是具有冒犯性的,能直接质疑文本传播的信息,能对媒体文本设置的编码方式进行霍尔意义上的反思性、抵抗性解读,那么这种强大而宽泛的舆论监测网络无疑会形成良好有效的循环机制,大力推进女性媒介发展的历史进程。

女性主义学者荒林就曾指出,性别观念的形成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受众观念要想有所改变,最重要的是依靠教育,如果一个人的文化素质很高的话,外部的媒体就伤害不了。基于此,我们要积极开展针对妇女、儿童乃至全体社会成员的性别教育,如可在学校设立社会性别教育课程,通过性别文化中的生动案例或优秀作品让公民在青少年时代就对其有所认知,还可以社区为单位进行社会性别意识普及教育和宣传,让社会性别的概念和理论大众化,培育民众树立正确的性别文化意识,提高民众对媒体中和社会上的性别成见现象的认知能力,逐渐摆脱潜意识中存在的性别成见,在启发并强化公众社会性别敏感的前提下开展广泛的媒介批评和社会批评,努力成为对女性传媒进行审视和纠偏的他律者,为女性传媒在中国的发展壮大提供良好的受众基础。

综上所述,本文针对中国女性媒介的未来发展及其相关社会实践活动的开展提出了一系列看法和建议,表达了笔者追求男女平等的理想社会的良好愿望。国际行动援助中国办公室妇女权益和社会性别主题协调员的冯媛在2006年妇女节前夕曾发出这样的呼吁――“让媒体成为促进性别公正和社会进步的利器”。在此,笔者想大声地说――这一社会使命,请自女性媒介始!

注释:

①陶东风徐艳蕊:《当代中国的文化批评》[M],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209页

②沈美华:《传媒工作者社会性别观念和行为取向调查及对策的战略思考》[J],妇女研究论丛,2002年第2期

(作者系湖南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副教授,博士;本文系湖南省教育厅课题“女性主义与中国传媒”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