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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生局孕前服务和管理工作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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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人口计生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孕前服务和管理工作的通知》(人口计生委)和县人口计生局《关于做好孕前管理和服务专项推进活动的实施意见》为进一步做好我县孕前服务和管理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规范运行《市孕前管理动态数据库》,实现应参查人员排查情况、重点隐患清理情况、长效措施落实情况、季度综合服务情况以及补救措施落实情况的动态化管理和自动化比对,建立健全管理动态、工作常态、底数清晰、即时分析、自动比对的孕前管理和服务工作机制。

二、具体内容

(一)实行孕前动态管理工作机制

1、底数明晰。各镇(区、场)和村级要通过入户调查、技术随访、部门信息核对、季度综合服务等,摸清全员人口的生育、死亡、婚姻、怀孕、手术、迁移、流动等基本信息,并重点核查计划生育管理隐患、季度服务人员排查参查情况、长效避孕措施落实情况、补救措施落实情况、出生实名登记核查情况等。

2、信息准确。要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不得人为的虚报、错报、瞒报、漏报信息。尤其是计划生育管理隐患信息、季度服务人员排查参查信息、长效避孕措施落实信息、补救措施落实信息、出生实名登记核查信息等。县级将对计划外生育、流引产等重点信息的隐患上报情况、季度服务的排查、参查情况实行结果追溯;对计划内生育的孕情上报、人口计划安排情况实行倒查;对季度服务排查、参查及后续问题落实进行全程跟踪和抽查;对隐患上报、出生核查、长效措施及补救措施落实信息实行不定期抽查。追溯、倒查、跟踪、抽查的结果均纳入年底目标责任制管理或业务考核评估中。

3、上报及时。要确保信息的时效性。所有个案信息的《平台》上报月份应为发生日期的当月,凡信息上报月份在发生日期的次月及以后的,均视为信息迟报。凡《平台》信息上报日期和发生日期相差3个月及以上的,年底业务评估加重扣分。同时对重点隐患的清理情况、补救措施的落实情况、长效措施的落实情况实行村、镇、县三级月报制度(市《孕前管理动态数据库》正式运行后,实行周变更制度),季度服务情况和参查人员排查情况实行季报告制度。

4、引导服务。各镇(区、场)统计员要将梳理的季度综合服务应查人员名单、现存的计生管理隐患名单、应落实长效节育措施人员名单、应落实补救措施人员名单等于每次季度服务当日和月底及时将服务结果反馈村级、镇包村人员和技术服务人员,同时上传到县人口计生局;每月4日前将四类人员中的现存的计生管理隐患名单、应落实长效节育措施人员名单、应落实补救措施人员名单一式5份,分别交村计生专干、包村计生工作人员、包村镇副科级干部、技术负责人,并上报县人口计生局;同时在季度服务结束后,根据信息采集与处置分离机制的要求,填写、传递、上报重点隐患的交(催、督)办单。各镇(区、场)微机员要按照技术随访服务的要求,及时提供各类应随访服务人员名单,为服务提供方向,增强服务的针对性,从而引导相关服务工作的开展。

5、形成常态。各镇(区、场)不能将此项工作作为阶段性突击任务,要树立经常抓、长期抓、抓长期的工作意识,从而确保基础信息鲜活,各类分析数据能即时反映最新的工作动态。

(二)分类落实长效节育措施

在避孕节育服务中,要坚持“长效为主、奖补结合、积极倡导、分类服务”的基本原则。

1、长效为主。树立避孕为主的工作理念,强化长效措施的落实,引导已生育一个孩子的群众首选放置宫内节育器,鼓励已生育两个及以上孩子的群众选择绝育手术。

2、奖补结合。探索建立长效避孕措施激励机制,在坚持免费为主、长效为主基础上,积极探索对不属于国家规定的免费技术服务项目范围的服务项目,给予一定的手术经费补贴或减免的办法。

3、积极倡导。积极转变工作理念和方法,深化知情选择,强化宣传“人流”不是避孕的方法,客观宣传人流可能带来的近期和远期并发症,让育龄群众从思想上认识到落实长效避孕措施对自身的好处,引导群众主动选择以长效为主的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措施。

4、分类服务。在“免费、长效”双为主的前提下深化知情选择,奖励绝育,鼓励剖宫产同时施行绝育术,积极引进吉妮致美新型宫内节育器,努力提高一般宫内节育器的期内落实率和覆盖率,打造数字化药具供应圈,充分发挥药具避孕的衔接和补充作用,努力提高避孕节育的科技含量,逐步形成知情选择条件下避孕节育方法多元化格局。

三、工作要求

1、大力宣传。宣传人口和计划生育的相关法律、法规,做到家喻户晓。宣传避孕节育是降低政策外怀孕的有效措施,是维护育龄妇女身心健康的有效途径,也是孕前服务和管理的工作重点。各地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广泛的社会性宣传活动,提高长效避孕措施落实率。

2、认真组织。各镇(区、场)要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措施,排定落实进度,明确责任人,根据应落实长效避孕措施人员名单,按知情同意技术规范要求落实长效避孕措施。同时,保障必要的人员、设备和经费投入,形成长效避孕措施落实的有效机制。

3、严格督导。各镇(区、场)要及时掌握各村(居)避孕措施落实情况、现存隐患情况等。在市《孕前管理动态数据库》运行前,长效措施落实信息、补救措施落实信息实行个案每天即时变更《平台》,婚姻信息、怀孕信息、出生信息、隐患信息实行月变更,同时在每月的4日前将有关名单和汇总上报县人口计生局。季度综合服务情况和参查人员的排查情况,除每天上传当日服务人员情况外,在季度次月的4日前上传截止月底的服务人员参查和落实情况。在市《孕前管理动态数据库》运行后,该库内信息实行周变更制度。县级将对各镇(区、场)长效措施及补救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不定期的调度、分析、通报,对长效措施和补救措施落实率低、落实进度慢、工作不力的镇(区、场)实行提醒或预警制度。

四、质量控制

县级除按照市人口计生委的要求,采取经常性电话调查、不定期入户核查、季度服务个案信息备案、信息追溯、过错追究等措施,保证长效措施的落实外,还将对发现的虚假信息采取更加严格的质量控制措施,以大幅度提升基础信息统计准确率。具体为:

1、对库内有但未列入应参查对象的政策外生育人员以及虽列入应参查对象但未列入重点隐患人群的政策外生育人员,按1:1.5计入计划生育率的考核;

2、对正常参加季度服务又落实长效措施的政策外生育人员,按1:2.5计入计划生育率的考核;

3、对未列入季度服务对象又未列入孕前管理数据库的政策外生育人员,按1:3计入计划生育率的考核;

4、对虚报的计划内生育和提供虚假管理证明的,按照计划外生育处理,并按1:2计入计划生育率的考核;

5、对孕情迟报的计划内生育,凡备份库内无此人的,按1:0.2计入计划生育率的考核;

6、对年初人口计划漏安排的计划内生育,按1:0.5计入计划生育率的考核;

7、对虚假的参查、虚假的长效措施和补救措施,根据样本推整体,并按1:3核减后,计入季度综合服务指数和长效措施落实率的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