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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安思危:游玩享乐时不忘旅游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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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在国外,旅游保险由来已久,在澳大利亚、美国、日本等国几乎成为旅行必备。然而,旅游保险进入中国消费者的视线还是在近些年,而且随着一些旅游安全事故的发生,旅游保险才渐渐浮出水面。增强人们对旅游保险知识的了解,可以避免人们由于对旅游保险知识的缺乏而酿成的悲剧。本刊提醒各位旅游爱好者,在游山玩水尽情享乐的同时不要忘了给自己投一份合适的保单。

据国家旅游局统计,汶川大地震共造成游客死亡54人,重伤10人,轻伤15人。此次汶川大地震无疑再一次向国内旅游者敲响了安全警钟。旅游中任何意外事故或突发的自然灾害都会给旅游者的旅行带来困扰甚至是灭顶之灾。

地震破坏了汶川,更呈现出我国旅游者安全意识的薄弱。在悲痛与哀悼之余,我们更该关注如何让旅游变得更安全呢?如何把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点?旅游保险到底能保证什么?

首先要明确旅游保险的定义。旅游保险是指旅游者根据旅游保险合同的约定,向保险公司支付保险费;保险公司对于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死亡、伤残、疾病或者合同约定的其它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目前市场上,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最常见的旅游保险类型:

一、旅游意外保险:

旅游意外保险是指旅行社在组织团队旅游时,为保护旅游者的利益,代旅游者向保险公司支付保险费,一旦旅游者在旅游期间发生意外事故,按合同约定由承保保险公司向旅游者支付保险金的保险行为。其赔偿范围主要包括:人身伤亡、急性病死亡引起的赔偿;受伤和急性病治疗支出的医药费;死亡处理或遗体遣返所需的费用;旅游者所携带的行李物品丢失、损坏或被盗所需的赔偿;第三者责任引起的赔偿。

需要提醒注意的是,从2001年9月1日起,国家旅游局不再强制旅行社为游客购买旅游意外保险。笔者在此要提醒各位游客,在与旅行社签订旅行协议时,务必确认自己是否已获得此项保险权利。如旅行社未替您办理该项保险,建议您自行联系保险公司,按自己的需要选择可投保的其他旅游保险。

二、旅游救助保险:

旅游救助保险是保险公司与国际救援中心联合推出的一种保险,这种保险对于出国旅游十分合适。旅游者无论在国内外任何地方一旦发生意外事故或者由于不谙当地习俗法规引起了法律纠纷,只要拨打电话,就会获得无偿的救助。

三、旅客意外伤害保险:

旅客意外伤害保险在旅客购买车票或船票时,实际上就已经投了该险。其保费是按照票价的5%计算,每份保险的保险金额为人民币2万元,其中意外事故医疗金1万元。保险期从检票进站或中途上车上船起,至检票出站或中途下车下船止。在保险有效期内因意外事故导致旅客死亡、残废或丧失身体机能的,保险公司除按规定付医疗费外,还要向伤者或死者家属支付全数、半数或部分保险金额。

四、旅游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旅游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每份保险费为1元,保险金额最高可达1万元,一次最多投保10份。保险期限从游客购买保险进入旅游景点和景区时起,直至游客离开景点和景区。该保险比较适合探险游、生态游、惊险游等。

五、住宿旅客人身保险:

住宿游客人身保险每份保费为1元,一次可投多份。从住宿之日零时起算,保险期限15天,期满后可以续保。每份保险责任分三个方面:一为住宿旅客保险金5000元,二为住宿旅客见义勇为保险金为1万元,三为旅客随身物品遭意外损毁或盗抢而丢失的补偿金为200元。在保险期内,旅客因遭意外事故,外来袭击、谋杀或为保护自身或他人生命财产安全而致身死亡、残废或身体机能丧失、或随身携带物品遭盗窃、抢劫等而丢失的,保险公司按不同标准支付保险金。

在旅行中欣赏美景、尽尝美食的时候,不要忘记,它同时也是存在风险的。让我们在做旅游计划之前,也将旅游保险纳入自己的计划当中。买份适合的保险,操作简单的手续,将旅行中的风险降到最低限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