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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高校“去行政化”管理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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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目前,关于高校“去行政化”改革的课题讨论异常火热。当下部分国内高校的行政化管理偏离了高校“做学术”这一神圣使命,妨碍了高校的发展和创新,因此“去行政化”势在必行。从高校“行政化”管理的基本现状以及弊端分析入手,针对这些情况,提出了一些高校“去行政化”的建议,为高校管理机制的转型提供参考。

关键词:高校 去行政化 行政权力

一、引言

去行政化,不是不要行政,而是去掉高校行政管理中“官本位”,恢复高校的办学自主性和学术至上。中国高校的“行政化”形成具有历史性和社会性,十分复杂,因此“去行政化”依靠高校自身很难完成。正值社会主义改革的大好情景下,高校应充分认识其内部行政管理的不足,合理构建新型、良好的高校管理运行机制,为高校“去行政化”的改革做好充分准备。《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明确提出,探索建立符合学校特点的管理制度和配套政策,克服行政化倾向,取消实际存在的行政级别和行政化管理模式。因此,高校的“去行政化”,将是当前及今后很长一段时间内高校改革的主要方向及目标。

二、高校行政化管理现状

1、政府部门对高校的行政化管理

过去的几年,政府部门通过行政手段过多干预学校工作,大大削弱了高校办学自主的权利。对高校的管理中,行政组织层级明显。以命令与服从为原则,职位、职权、职责从上到下呈直线型分布,高校几乎彻底沦为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的附属物和辖地。此外,高校的行政化管理中,权责严重不对称、责任主体缺失。一方面,校领导没有足够的办学自,却需要承担保证教学的质量和效益责任;另一方面,政府部门干预高校的运行,却无需为自己错误的决策承担责任。

2、高校内部的行政化管理

据了解,我国高校内部组织架构与政府部门设置如出一辙。管理层次关系繁琐,幅度大,严重降低了学校工作人员积极性和办公效率。根据高等教育法,我国高校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高校校长负责本学校的教学、科研等管理工作。而校内组织结构设置、负责人选拔、学校政策及基本管理制度的制定等由高校党委负责。校党委是学校管理的权利核心,学校的任何组织、个人以及工作都必须围绕党委开展开。目前,我国高校内部的组织机构设置大体由党委系统、行政系统和学术系统三部分构成,其中党委系统是权利的核心。

3、高校行政化管理的弊端

自上而下的单向行政化管理,削减了高校必要的办学自利,学术空间被行政权力剥夺,导致人才培养质量和社会贡献度不高。过度的行政化管理,致使高校价值观倒错,官本位思想严重。学术氛围被冲淡,科研教学人员无心科研教学,一门心思奉承上级、往上面爬。学术人员得不到足够的重视,就无法调动其教学科研的积极性,出工不出力,背离了高校办学的初衷。同时,过度的集权,容易滋生校园腐败。

三、高校“去行政化”管理的思考

1、规范政府部门全力范围,赋予高校充分办学自

法、德、美等发达国家成功的教育实践已经证明了“政学分离”是一种比较先进的教学管理模式。但是,在我国基本上沿用计划经济时期的管理模式,高校隶属于教育行政部门,“官本位”积习深重。目前,我国的公共教育管理体制中政府的角色定位模糊。政府教育部门既是高校的举办者,又是管理者,甚至还插手了办学中的一些细节问题。高校的办学自不够,很难制定出高校长远发展目标,选择合适的培养方式,为国家发展大计输送大批具有时代特色的人才。

因此,“去行政化”的第一步就是去除政府部门对于高校管理的过度行政干预,赋予高校充分的办学自。规范政府部门行政权力范围,督促行政权力的行驶,控制行政权力行驶的手段。教育行政部门工作,应该着力于教育的宏观管理上,比如教育规划、教育政策、法规的制定、教育体系结构等等。

2、做好权利分配,强化高校学术权力

大学管理体制既要遵循高等教育发展的客观规律、要求,更要要突出院校特色。“去行政化”大趋势下,高校应谨遵《高等教育法》法令,逐步推进学校改革。高校内部“去行政化”管理意在重新构建高校内部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的关系,去除官本位,实现学术本位的管理。通过合理的内部组织架构设定、权利分配,更多让学院领导、科研人员直接参与学校大事的决策。校党委分权,激发学院的办学主体优势,顺应“教授治校”趋势。加强学术委员会、学位委员会的决策权力,规范高校内部权利行使机制。学术委员会在学科建设、学术研究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借助于“教授治学”模式,充分发挥发挥学术人员在教学、科研管理中的潜力。

分权院系,突出院系的办学自主,并发挥其主体功能。首先,明确教学院系的职责权利,从制度根本上保障教学院系的办学自。其次,规范教学院系内部议事规则,加强教学院系领导班子,提高教学院系管理水平和能力。最后,做好教学院系民主管理,下移管理重心,把高校“去行政化”的理念落到实处。与此同时,学校可以建立一些集体代表性机构,提升大家的参与,达到强化民主管理与监督。

总结起来,高校内部的“去行政化”内容可以归集为:行政与学术之间关系的协调;恢复学术本位管理;分权实现院系办学自主。

3、行政人员服务意识的树立和强化

行政人员服务意识的有效树立和增强,是高校“去行政化”的又一重要内容。受传统官僚思想以及公共行政运行规范制度的不完善等影响,行政人员的服务意识淡薄。因此,增强和树立行政人员的公共服务意识,对推行高校“去行政化”具有重要意义。行政部门的本质是为高校的长远发展、教学、科研、学术管理提供必要的服务。有效的行政管理服务下,教学科研人员与行政人员各司其职,共同致力于学校的长远发展。

四、结论

“去行政化”不等于舍弃行政。市场经济的大环境中,高校没有有效的行政管理控制是不行的。“去行政化”的精髓在于:规范行政权力范围、弱化“官本位”意识、崇尚学术、充分发挥“教授治学”效能。行政与学术二者关系的有效协调,才能保证高校组织系统的正常有效运转,推动高校又好又快发展。

参考文献:

[1]刘东亮,熊均平.高校内部“去行政化”管理策略浅析[J].管理观察,2013,(05).

[2]段溢波.高校去行政化:内涵、原因与途径分析[J].科教文汇,201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