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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美的阳光真的很温柔?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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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的阳光真的很温柔

出国后一直很忙,都搁浅了自己喜欢的文字游戏。今天偶尔去母校的BBS上,发现邮箱已经爆满,收到了许多祝福。久违的师兄也想我了,他问我,北美的阳光是不是真的很温柔呢?我回答他,是的。我没有告诉他,只是在我遇到E之后。

刚到Edmonton的时候,我们学校对国际学生很好,不仅报销飞机票,还把我们安排到了Downtown的一个高层旅店。当时和我一起乘飞机来的,只有老刘哥一个人,因为别人早就到了,只有我们晚到。我看到老刘哥,就像是抓到了救命稻草,他也像照顾小妹妹一样照顾我。我这个人胆子很小,刚到一个陌生的地方还很恐慌,总和他寸步不离。

正在吃到了北美的第一顿饭的时候,他的Roommate回来了。一个个头不高,身材结实,相貌清秀的中国男孩。我刚到加拿大觉得真是荒无人烟,老外都很少见到,更别说中国人了。于是我立刻很高兴地准备跟他说话。没想到这小子一张口就开始说流利的英语,连普通话都不会说。然后,只好客气的用英语打了个招呼,他就匆匆忙忙走了。老刘哥说,这家伙是个香蕉。“What? 什么是香蕉?”就是外黄内白。

这个学校的研究生入学很麻烦,录取了你,给你奖学金,但还要你考试,考大学学过的所有专业知识。在考过了一箩筐的入学考试之后,终于可以开始上课了。我们专业的中国人还蛮多,而且都坐到前排。我进入教室的时候,人已经基本到齐了,我的眼睛滴溜滴溜地搜寻着空桌,这时我又看到了坐在一堆老外中间的他。老刘哥告诉我他叫E,可是我却叫他“老刘哥的同居密友”。我扭头轻声地对老刘哥说:“你的同居密友也在啊!”因为我不喜欢不会使用祖国语言的人,也就是香蕉,上了4个月的课,却没有说过一个“Hi”。

转眼放了圣诞假,老刘哥不堪重负重新回到了祖国怀抱,我则孤苦伶仃地留在这个并不喜欢的地方继续努力。

家里人为了不让我觉得孤独,为我联系到了一个叔叔。圣诞放一周假,叔叔全家热情地邀请我去他家,Edmonton南部的一个城市Calgary。 好巧啊!E的家也在那个城市。夕阳红色的晚霞给这座城市镀上了一层暖色,让我感到了寒冬中的温暖。我很相信第一印象,就因为这个,我喜欢上了Calgary。到了叔叔家里,温暖的不止是空气,我像是回到了中国自己的家。从这之后,每次想到或者说到Calgary,我潜意识里都是家的感觉。

这学期我只有一门课,而且还有实验。我做事向来小心翼翼,做实验的时候就不敢太快了。正当我聚精会神地处理我的样品的时候,一个身影出现在我的对面,原来是E。他本来不和我一起做实验,可是今天他却忽然跑了来。我说过我不喜欢香蕉,而且人家不和我说话,我才懒得主动说,于是我还埋头继续我的实验。这个时候,E跑了过来问我“How do you pronounce your last name?” 我笑笑告诉了他。我知道我的姓老外都不会读。可是他马上就可以按照我的发音读出来,还告诉我,粤语里应该拼成choi,所以他不认得。然后他告诉我,他会说粤语。哦,难怪他不和我们说普通话,看来也许错怪了他。

快到期末考试的时候,国内出现了大变故,我的情绪一阵低落,吃不下饭,睡不着觉,瘦得像脱了水一样。我的朋友都说我像朵Weak Flower那么弱不禁风。我自己也感觉到,面颊明显陷了下来,而且注意力减退了,都没法认真复习功课。这时,E又出现了,陪我说话,耐心地开导我,给我讲他经历过的事,“逼”我去上自习,给我买饭。最后,我的这门课拿了A,和他不无关系,直到现在我都很感激他。4月的Edmonton还飘着雪花,从实验室出来,太阳早已经收了工。本来说好和T组的师兄一起回家,可是师兄说他要工作到凌晨。他知道我胆子小,不敢走夜路,他就把我托付给了同组的E,E则很爽快地答应下来。走在路上,我发现他的脸色很难看,他才告诉我他刚好有很重的偏头痛。我从来没有过头痛,可是我看到他苍白的脸色和紧抿的嘴唇,我知道他必须回家休息。可是固执的他却坚持要送我回去,直到看见我开了大门进去挥手和他再见。我当时真的好感动,E是这么一个好人,可我开始还对人家有那么多偏见。

(.cn/ecanada)

我被小偷光顾了

“事故”发生地――Gloria Jean's Coffees,长这么大,生平第一次被小偷光顾了。

今天是周末,照常开会,由于大家都不喜欢严肃的学术环境,于是我们每次都光顾Town Hall附近的Gloria Jeans,在轻松的环境中边享受咖啡边讨论课题。和往常一样,我习惯性的将书包放在地上,热火朝天的和组员们讨论起来。两小时后散会,一低头忽然发现我的书包不翼而飞!此小偷的功力了得,在围成一圈的五个人面前神不知鬼不觉地把我鲜艳的橘黄色包包“顺”走了。

最近丢东西的朋友特别多,无论是在学校自习室、图书馆还是公共场所,有的丢钱包,有的丢书包,有的丢笔记本电脑,相比之下我的损失不算惨重。一串钥匙,一部手机还有装有80元澳币的钱包。本人的阿Q精神深深地安慰了我,今天本打算带着信用卡去逛街,后来想想只想买双袜子,于是将人人能刷的信用卡换成了现金。上周本来打算将用了4年的钱包换成新的Cartier,由于新钱包的格子比较少就没换,本来打算将新买的Bally手机链挂在新换的Nokia电话上,后来一想还是下个月回国再换吧,所以新手机和手机链也没带。这样一想,我还算是将损失减到了最低,唯一让我比较恼火的就是18+的身份证和学生卡连同上上周刚拿到的Concession没了,周一要到学校去补办,手机中朋友的电话也没了!

悉尼治安不错,大部分老外都丝毫没有警惕性,包包从来不拉上拉锁,我也习惯了走到哪里都把包扔在地上。但人多又杂,虽然小偷不多,街上抢劫或入室抢劫的人也不少,没有受到打劫的惊吓,我也算是幸运了。去年我的室友晚上回家,被一个16岁的少年抢劫,吓得花容失色;朋友的朋友晚上在公车上,坐在后面的中东人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抢走了他手中的PSP;上周一个韩国女游客深夜在公车上被打劫殴打,钱包和数码相机被抢走;此外还有无数同学丢了钱包,甚至新买的手提电脑;一个好友3年前在期末考试前丢了书包,所有的书,Notes还有作业都不翼而飞,影响了考试,最离谱的是一个小偷在偷了朋友的包之后给手机里的联络人发了短信:“对不起,我实在缺钱,所以只拿走了钱包中的现金,我将被偷人的书包放在某某处,请来拿回。”这小偷也算有点良知。

(.cn/michelle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