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苹果的创始人史蒂夫・乔布斯(Steve Jobs)的去世,让IT业界乃至全世界的苹果迷扼腕叹息甚至悲痛不已。乔布斯的职业生涯充满了传奇色彩,他不仅仅在父亲的车库里创建了苹果公司,是它的缔造人。为了从百事可乐挖来约翰・斯库利(John Sculley),乔布斯说出了也许是他一生中最具说服力的话,“你想一辈子卖糖水,还是改变整个世界?”但是,当斯库利就任苹果CEO几年之后,乔布斯却被他一手创建的公司驱逐。
上世纪90年代中期,苹果陷入了困境,曾经主导过驱逐乔布斯好戏的斯库利最终也被驱逐。苹果的产品线缺乏吸引力,更为糟糕的是,该公司一直引以为豪的操作系统也丧失了优势。与此同时,乔布斯创建了一家新公司NeXT计算机,主要开发工作站。有“互联网之父”美誉的蒂姆伯纳斯・李(TimBerners―Lee)最初就是在一台NeXTT作站上创建了最早的网站。1996年,苹果宣布收购NeXT,标志着乔布斯的回归。
从此以后乔布斯披荆斩棘,带领苹果走出困境。在热爱艺术的乔布斯的带领下,苹果的数码产品不仅仅是工作娱乐的工具,还代表着时尚的潮流,于是世上又有了新一代的追星一族――果迷。
跟比尔盖茨相比,乔布斯不仅职业生涯富有传奇色彩,他的成长经历和个人生活也是一个曲折的江湖传说。
乔布斯的生父简达利出生于叙利亚,后来到美国攻读博士学位,与乔布斯生母辛普森相识并恋爱。乔布斯出生时,辛普森为未婚妈妈。后来辛普森决定让别人来收养乔布斯。她最终为乔布斯选定的养父和养母为保罗・乔布斯(Paul Jobs)和克拉拉・乔布斯(Clara Jobs)夫妇。
2005年,乔布斯曾在斯坦福大学毕业典礼上发表演讲。在这次演讲中,乔布斯谈到了当时辛普森不太愿意在收养协议上签字,原因是辛普森更倾向于为乔布斯找到具有大学教育背景的养父母,且希望乔布斯将来也能够上大学。而乔布斯的养父和养母答应将来一定要乔布斯上大学,辛普森才决定让这对夫妇收养。再后来,简达利与辛普森组成家庭,并育有一女,名为莫娜・辛普森(Mona Simpson)。莫娜目前身份为作家。后来简达利与辛普森因感情不和而离婚。
简达利与辛普森离婚后再婚,目前与第二次婚姻所生子女生活在一起。简达利当前居住在美国内华达州里诺(Reno)市,并在那儿经营一家赌场。
乔布斯后来与生母和妹妹莫娜都见过面,互相往来,但是却拒绝与生父简达利见面。生父曾数次给他发邮件,据乔布斯的家人说,乔布斯从来没有回复过这些邮件。
据称简达利直到2005年才在偶然一次机会中得知乔布斯是自己的亲生儿子,开始跟他用邮件联络。而据熟悉这家人的人士透露,简达利甚至对他看着出生的亲生女儿莫娜也并未尽过做父亲的责任。
莫娜1993年发表的一篇小说名为《消失的父亲》。简达利认为,该小说中所描写的这位父亲应该是以自己为原型。
如果说他未能对乔布斯尽过人父的责任,其原因是他对女友怀孕及将孩子送人收养并不知情,因为当时乔布斯生母的父亲坚决反对他们结合,而五十年代的社会环境,未婚先孕对于女性来说在名誉上会带来致命的打击,遭受社会的歧视,那么他对婚生女儿莫娜不管不问,无论如何说不过去。
这或许是乔布斯拒绝跟生父见面的理由。也难怪美国报纸关于乔布斯生父的原版报道后面,很多美国网友称其生父为“的捐献者”。
值得一提的是,在某一次电视访谈中,当主持人称保罗・乔布斯(Paul Jobs)和克拉拉・乔布斯(Clara Jobs)夫妇为乔布斯的养父母时,乔布斯纠正说,他们是他的父母。
在那篇叙述乔布斯身世的新闻下面有二十多条美国网友的评论,只有一条评论接近于国人的道德观。该网友说“不管怎样,儿子就是儿子。(A son is a son,regardless,)”
其他的评论,大多数对乔布斯表示了理解,有些读者自己本身是被收养的孩子,有人表示自己的生活中已经有了父母和妻子的父母,不想再把第三方扯进自己的生活;有的已经知道自己的生父母是谁,在哪里,自己只是还没做好相认的准备;有的读者干脆就像我在上面所说的,称其生父仅仅是个没有承担任何抚养责任的“的捐献者”,言下之意他不配也没有资格做乔布斯的父亲。
有人干脆说,见与不见,由当事人自己决定。
这不由让我想起一个女友老公的经历。女友的老公是个土生加拿大人,父母离婚,他跟着父亲住。在卡尔加里的冬天,有一个晚上他在同学家讨论功课,错过最后一班公交车,最后叫了出租回到家里,比父亲规定的回家时间晚了一些(加拿大的某些城市出租车不是出门就能叫到的,要打电话招车),他回到家已经躺下,被父亲从热被窝里拖出来披件棉衣扔出门外。他缩在一角好容易等到天亮,找公用电话打给远在安大略的母亲,问可不可以到母亲那里。
母亲和继父用热情的双臂欢迎了他。他长大成人后一直拒绝跟生父见面,即使生父过世也未原谅对方。但是他对继父一直非常好,当他亲父一般。似乎周围也没有人“以血浓于水”,“你要原谅”等这些理由来劝他,家人们都尊重他的个人选择。
在此之前,我一直以为基督教提倡原谅与宽恕,而在基督教是主流宗教的西方社会,周围的人也会以此为理由来劝他。
谁知道事情完全相反。
另外我也在网上看到一个网友上来叙述,说当年迫于经济压力,父母把最小的妹妹送人,现在父亲生了重病,可能时日无多,于是这位大姐找到被养父母视如掌上明珠长大的妹妹,要她回去认父。而妹妹跟她交流没问题,一直对认父一事非常抵触,采取拖延战术,最后干脆掐断了姐妹之间的联系。
当时论坛里的围观群众分为两派,一派认为父亲不管怎么说给了这个小女儿生命,血浓于水,怎么都该认,否则以后良心会不安;而一派则认为,这么多年这个生身家庭都没尽过什么养育责任,没有任何理由要求人家相认。
还有一次是一个女人抱怨自己的嫂子不肯原谅自己的父亲(嫂子的公公),因为在一次翁媳冲突中公公做得比较过分辱骂了嫂子。这个小姑子怨恨地问,就算是父亲做错了,一个人临死前的愿望你都不能满足吗?
我觉得这一点上西方人比国人开明。国人好像认为只要是亲人,只要是年长的,无论做得怎么过分,因为有血缘,因为你是亲属,女人就该迁就男人,子女就欠了老人的,无论如何对方做了什么样的错事,受害人都要选择原谅,否则承担道德责任的将是那个被害者。
这实在是一种比较邪门的是非观和道德观。我也许只能这样解释这种现象――西方人《圣经》里的宽恕和原谅是上帝对凡人的,也是凡人自己对自己的个人要求,而我们中国人的道德标准,往往是要求别人的,自己可以例外与豁免,所以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往往是西方人尊重个体感受,强调个人选择,而中国人倾向于宽以待己,严于律人。
话题回到乔布斯。他为什么不肯跟生父见面,他也许会在自传里有所自白,也许将永远是一个谜。但是血缘的力量究竟有多大?父亲对子女家庭的不负责任,是不是也遗传给了他?乔布斯在年轻的时候曾与前女友布瑞南生下女儿丽莎,他一度在法庭上说“自己没有生育能力”来逃避抚养责任,不肯承认这个女儿,布瑞南曾短暂靠救济金扶养女儿。好在之后乔布斯在丽莎两岁的时候还是承认了自己与丽莎的父女关系,并一直承担着父亲的责任,不仅仅是金钱上的,还有精神上的关注。
亡羊补牢,为时未晚,他跟生父之间的遗憾,并没有延续到他跟女儿身上。
让我们祝愿乔布斯一路走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