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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实行有序流转是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重要环节,是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提高土地产出的有效手段,更是建设现代农业的必由之路。加快土地流转步伐,加速实现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与现代农业的顺利对接,实现增加农民收入。上半年,深入雪溪、南院、洲岭等乡镇,通过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等形式,开展农村土地流转情况摸底调查,分别听取了有关乡村干部、种植大户和承包农户对土地流转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据调查,截止2011年4月,全县耕地面积14.3万亩,流转面积3.16万亩,占耕地面积22.10%,其中粮食作物流转面积2.23万亩,占耕地面积15.59%。现就我县农村土地流转的主要特点和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措施,进行初步研究与探讨。
一、我县农村土地流转的主要特点
1.从流转过程来看主,具有自发性。我县土地流转中大多数是出租人和承租人间自发进行的。而且流转涉及面窄,形式单一,主要以出租和无偿代耕为主。
2.从流转方式来看,具有随意性。土地流转出户与流入户以口头约定建立的流转关系接近占了三分之一。参与土地流转的农户中只有四分之一的没有签订任何形式的合同。
3.从流转期限看,具有短期性。从目前统计上来的流转情况,土地流转期限在一至五年的占一半以上。五年以上的除了种植大户、专业合作社外,其他的比较少,而且流转的数量也不大。我县土地流转主要集中在5年以下。
4.从流转对象看,呈现多元化。随着我县农业结构调整和效益农业的发展,一些原来的农业专业大户扩大了经营规模,新的专业大户不断涌现,其中农业企业,专业合作社等成了租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新生力量,比如温州天遥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泰顺粒旺板栗专业合作社、泗溪廊乡杨梅合作社等。家庭农场承包耕地也占了相当一部分,如翁山的联众农牧场等。
5.从流转的形式看,具有多样性。土地流转的形式主要有转包、出租、转让、互换等。农业开发公司、合作社、大户中主要是以转包的形式为主,小农户则存在出租、无偿代耕、互换为主。
二、农村土地流转存在的主要问题
1.流转行为不规范,土地承包纠纷隐患较多
从调查情况看,土地流转的随意性和不稳定性较明显,许多流转都没有建立稳定的流转关系。流转期限很短,除农户之间的互换和少数业主租赁开发为长期外,其他流转年限一般为1年。不少农户采用“口头协议”,私下进行自发l生的流转,没有遵循一定的程序和履行必要的手续,未通过流转合同来规范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纠纷隐患较多。
2.土地流转范围较小,规模化经营程度不高
调查显示,我县土地流转主要发生在本村村民之间,大多以村内流转为主,向科研单位、企业和村外人员流转不足。目前,我县流转土地的经营面积大部分在20亩以内。总的来说,我县土地流转还处在一个自发的、分散的、无序的小规模状态,大多数农户还没有因为土地流转而获得更多的收益,还没有因土地流转实现土地、资金、技术和劳动力资源的优化配置,不能很好地适应加快建设现代农业的新要求。
3.传统思想观念的束缚
农民恋土情结较为严重,把土地作为命根子来看待,认为只要有了土地,生活就有了保障,宁可粗放经营,甚至不惜撂荒弃耕,也不愿将土地流转出去。部分农民对土地流转政策心存误解,有的认为土地流转就是对承包地的重新调整,也有的怕转出后,政策一变失去承包权,就会没有“依靠”不“安全”;另外,多数农民小农经济思想意识仍然比较严重,小富即安,投资兴业怕担风险,务工经商怕丢地权,满足于守土经营的现状。
4.土地流转机制不健全
我县土地流转尚处于自发阶段,缺乏有效的市场机制,还没有形成市场化运作的土地流转机制,缺少土地流转中介服务组织,流转信息不畅,土地评价缺乏依据,农民咨询没有门路,土地流转对象与范围选择余地小,流转形式比较单一,往往出现农户有转出土地意向,却找不到合适的受让方,而需要土地的人又找不到有承包地的出让者,影响了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还没有形成鼓励土地流转的激励机制,乡村两级引导和服务不到位,缺乏有效组织农民“以地生财”的能力;乡镇农经机构撤并后,人员较少,职责不明,且兼职较多,无力对土地流转合同进行指导和管理。土地流转政策宣传不到位,有的农户想转出土地,但又怕失去土地承包权,有的地方在引进业主,签订合同和为业主提供必要支持等服务跟不上,影响了土地流转的规模和效益。
四、促进农村土地依法有序流转的对策措施
1.加强对土地流转必要性的宣传
要让基层干部群众认识到,土地不仅仅是农民就业和生存的手段,更是一笔庞大的资产,加快土地流转正是合理利用这一资产、增加要素收入的有效手段。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大力宣传有关土地流转的法律法规和通过流转土地增收致富的典型,让农民了解政策,消除误解,放心流转。同时,要提高基层干部“以地生财”的意识,引导农民提高组织化程度,增强集中土地、运作土地的能力。
2.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
充分发挥城郊乡镇的地缘优势,引导农民集中土地资源,积极发展生态农业、观光农业和高效农业;依据各地产业特色,引导农户向龙头企业、种养大户有偿转让土地经营权,壮大特色产业规模;积极鼓励外出务工又不愿放弃土地的农民,采取各种形式依法把承包地流转到种养大户手中。同时,积极引导同村同组农户以互换形式加快土地集中,改变目前土地布局过小、过散、过乱的问题,切实提高耕种效率。
3.建立健全土地流转管理机制
要按照“流转形式多样化、运作方式市场化、实施程序合法化、流转合同规范化”的要求,建立健全土地流转机制。一是规范土地流转程序。土地流转必须签订规范的流转合同,明确流转的形式、数量、年限、条件及双方的权利、责任、义务等。全面建立农村土地流转登记制度,由村委会备案,乡镇土地承包管理部门登记,使流转管理工作正常化、规范化。二是强化管理服务。要建立乡镇土地承包管理机构,强化县土地承包仲裁机构职能,妥善解决人员编制、工作经费等具体问题,及时向农民提供规范的土地流转合同文本,建立完善土地档案,妥善处理土地流转纠纷。三是建立土地流转服务体系。要积极探索通过市场调节土地流转的长效机制,县级建立土地流转信息库,乡镇成立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开展土地流转供求登记、信息、土地评估、政策咨询等服务工作。
对于土地流转的形式,要坚持多样化,重点推广租赁制。这是因为土地租赁制简便易行,农民容易接受。土地租金也比“土地使用权流转收益”更为明确、清晰和规范。土地流转的时间一般不宜过长,因为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土地市场的发育,土地的远期价值难以准确评估。土地流转时间过长,难以保护农民的长远利益。
4.制定鼓励土地流转的政策措施
进一步明确土地权属,允许农户把土地作为要素在市场上依法自由流转,促进农业生产要素优化组合,保障农民权益。要大力发展农民合作组织,支持专业户、专业村的发展,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建立土地流转扶持资金,对于全部转出土地的农户给予一定的补助,扶持其进城务工创业;对于引导农户流转土地较多、增收效果显著的乡镇和行政村给予适当奖励;对于通过采取土地流转合作方式集中农户土地进行规模经营,并能切实带动农户增加收入的龙头企业和种养大户进行重奖,并从扶持资金、税收政策、技术指导等方面给予倾斜。
5.加快推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
坚持以转移农民、减少农民促进农村土地流转。继续坚持招商引资,加大项目建设力度,扩张企业规模,增加就业岗位,采取优惠政策鼓励企业更多地吸纳当地农村劳动力就业。大力发展新型服务业。如餐饮娱乐、物流配送、旅游服务、产品推介等,引导城郊乡镇、中心集镇附近以及旅游景点沿线的农民率先从土地上脱离出来。加强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整合现有培训资源,采取多种培训方式,由财政负担经费对农村劳动力进行针对性培训,提高农民转移就业的能力。加大劳务输出力度。建立城乡统一的就业制度和劳动力市场,健全劳务协作机制和信息网络,建立长期稳定的劳务输出基地,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引导更多农民在输转中实现劳务移民。
6.逐步完善农村社会保障机制
尽快把已经放弃经营土地、进入城市就业的农民纳入城镇社会保障体系,实现与城镇社保的对接,避免再次返乡与民争地。加大对农村社会保障的财政投入力度,探索建立农村人口养老保险制度,进一步扩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覆盖范围,促进最低生活保障体系向农村延伸,特别要加快解决60岁以上和已经丧失劳动能力人员的社会保障问题,让他们放心的流转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