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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浙江沿海有诸多港口,在建设海洋经济示范区背景下,为解决同一区域内所存在的港口之间无序竞争问题,促进港口群体效应的发挥和竞争力的提高,实现区域内港口的协调、可持续发展,港口联盟是一种可行的选择。但港口联盟若存在不足,就需要结合的实际情况,组建新的浙江港口集团,这有利于加快浙江海洋经济发展和实现“港航强省”的目标。
【关键词】 浙江港口联盟 浙江港口集团 构建措施
浙江省是海洋大省,海岸线长达6646km,并处于连接国内支线与国际航道的黄金位置,港口资源得天独厚,拥有建设世界一流港口的潜力。为促进浙江海洋经济的发展,加快浙江海洋经济示范区建设,实现浙江省“港航强省”战略目标,需要根据浙江港口实际条件,优化原浙江港口联盟,构建新的浙江港口集团,以提升浙江沿海港口的综合竞争力。
一、浙江港口联盟的产生和发展
港口联盟建设在国外起步较早,形式多样,并极大地促进了港口发展和国际航运中心的建设。在我国,港口联盟建设相对较晚,但发展速度较快。所谓港口联盟是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港口之间,为达到拥有市场、共同使用资源等战略目标,通过各种协议、契约而结成的优势互补、风险共担、生产要素水平式双向或多向流动,更好地实现集约化经营和市场竞争战略的一种合作模式。港口联盟旨在运用港口有限的核心资源,发挥自身最强优势,通过与别的港口或企业结盟来解决自己对某些资源质和量的需求,限制彼此间的恶性竞争,提高港口资源利用率,通过彼此间的紧密合作,实现共同发展。
1、浙江港口联盟建立的必然性
浙江作为一个海洋大省,在浙江港口联盟形成之前,全省的5个沿海港口各行其是,属于“一城一港一政”,相互之间联系很少,未能形成合力。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港口作为国际贸易得以实现的重要设施,其作用和地位也日益凸现。浙江沿海各港口要实现持续、协调的整体发展,合作建立联盟就成为必然。
(1)有利于加快浙江外贸经济发展。浙江是外贸大省,经济模式非常外向,具有“两头在外”、“大进大出”的特征。浙江省每年所需的各种能源物资走的大多都是水路,其90%以上的外贸货物也要通过港口水运的方式来完成,港口水运对于浙江省经济发展的重要程度越来越高。所以,通过建立港口联盟,将信息流、物流、资金流有机地组合在一起,衔接浙江地方港口的业务,整合航运、港口、国际贸易、海关等行业服务,实现货物快速集散与多式联运,有利于促进全省外贸经济的发展。
(2)可以提升浙江沿海龙头港口竞争力。宁波港作为浙江沿海港口的龙头,在上世纪90年代的建设高潮中,取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但在后来也碰到了发展的瓶颈问题,就是港口的深水岸线不足。随着船舶大型化的发展,港口的发展对泊位的深水化、大型化要求却越来越高。宁波港想要进一步发展,必须要有新的深水岸线资源,而通过港口联盟,宁波港可以获得相应的深水岸线资源。这有利于宁波港持续发展,也可以极大提升全省港口的竞争力。
(3)是中小港口发展的需要。浙江南北部的中小港口虽然在地理区位、岸线资源等方面也拥有相对优势,但由于其资金、管理等方面的缺乏和不足,在港口的基础设施建设与投入中举步维艰;而在与邻近大港的竞争中,生存空间被挤压的越来越小,继续发展面临着诸多困难。港口联盟和资源整合可以给浙南和浙北的中小港口在新的发展中,利用自身的资源优势创造发展的机会。
(4)避免不必要的竞争。浙江省沿海港口由于地理位置上的靠近,有着共同的经济腹地,再加上发展机遇相类似,使得各港口在功能定位上趋同,极易出现重复建设和恶性竞争,导致港口整体竞争力下降,而港口联盟就能协调彼此的利益关系,解决这一问题。
2、浙江港口联盟的发展历程及成就
2003年浙江省委、省政府提出,整合宁波、舟山两港资源,加快两港一体化建设,并确定“统一规划、有序建设、市场运作、加强协调”的指导思想后,浙江港口联盟进入到筹备阶段。2006年1月1日,“宁波―舟山港”名称正式启用,宁波―舟山港管理委员会同时成立,原“宁波港”和“舟山港”名称不再使用,开始推进两个港口一体化建设。此举正式拉开浙江港口联盟建设的序幕。
2007年7月,宁波港集团与温州港务集团签订了合作合资协议;2008年3月,嘉兴港与宁波港集团联手拓展集装箱业务和共同投资建设码头,开通了嘉兴至宁波集装箱内支线。同月,台州港与宁波港集团签订合作合资框架协议,开展投资建设港口设施,经营支线班轮。2009年3月《宁波―舟山港总体规划》获交通运输部和浙江省政府批复,并正式公布实施。当年10月,舟山跨海大桥建成,金塘港区大浦口集装箱码头投入运营,标志着宁波-舟山港口一体化进入实质性阶段。2010年1月,宁波港集团和台州海门港外沙港埠公司各出资50%共同组建台州湾港务有限公司。
经过这些年的合作发展,浙江已基本形成以宁波―舟山港为中心,温州港、台州港与嘉兴港为南北两翼的现代港口联盟体系,并实现了合作多赢的良好局面,各港口货物吞吐量和集装箱中转量有了极大的提升(见表1)。
特别是嘉兴港的货物吞吐量和集装箱中转服务都实现了质的飞跃。2008年至2012年集装箱相继突破10万标箱、20万标箱、35万标箱、50万标箱、75万标箱,连续五年增幅超过40%,实现了跨越式发展,生产指标增幅位居长三角14个港口首位。作为浙江港口联盟核心的宁波―舟山港,获得了从嘉兴港、温州港和台州港喂给的货源,也增强了宁波―舟山港的在联盟中的核心地位。2012年,宁波―舟山港货物吞吐量达到7.44亿吨,首次超越上海港,使其在2012年首次处于货物吞吐量世界排名第一的位置(见表2)。
二、浙江港口集团是浙江港口联盟优化升级的最佳选择
从目前我国港口联盟的实际情况看,有一些港口的联盟只是一种表面、形式、数量上的整合,而非本质、内涵和功能上的整合,未能有效改善港口布局和资源结构,难免出现所谓的“吞吐量组合港”、以及形式上整合和实质上游离的现象。这些现象在浙江港口联盟中也有一定的体现。
浙江虽已基本形成以宁波―舟山港为中心,温(州)、台(州)和嘉兴港为南北两翼的“一体两翼”现代港口联盟体系,但整体还是个较为松散联盟,存在着一些明显的现实问题。一是一体化进程进展缓慢。宁波港和舟山港整合后,虽然对外统一名称,但实际运作中仍各自为政,独立经营,在实质上并未真正实现一体化发展。二是港口之间协调不够。各港口建设缺乏经批准的统一规划作为依据和指导,岸线利用还比较粗放,未能做到优势互补、合理分工、共同发展,港口货物吞吐量未能合理分配分流,多式联运、转运衔接不协调,一定程度上重复建设的现象依然存在。三是总体服务水平较低。各港口的公共设施配套及相关服务跟不上发展的需要,存在港口库场的配套与集装箱业务发展的矛盾,难以提供规范化的物流增值服务。
要彻底化解原浙江港口联盟存在的问题,就需要优化升级,构建新的形式,升级后的浙江港口联盟就是浙江港口集团。所谓浙江港口集团,就以现在的宁波港集团通过收购浙江省其他港务集团股份或参与港口经营,形成以产权、业务为纽带的利益共同体,最终完成对各地港口集团的控股,形成以宁波港集团为母公司,各地港口集团为子公司的母子控股集团。集团按现代公司制度运行,统筹浙江省港口布局、开发与管理,实现市场化运作。可以说,浙江港口集团是浙江港口联盟发展的最理想形态,这是因为以下原因。
首先,有利于形成整体合力。通过整合之后的浙江港口集团,对各个港口的经营可视为同一港口,在建设发展中,统一制定发展战略,整合省内岸线资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集团在统筹协调各方利益的基础上,实施港务、海事等行政体制重新划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在集团内实现各港口资源的优势互补,共同促进发展。这就有利于实现整体利益与个体利益的完美结合,避免各港区间的不必要竞争,减少港口资源浪费,形成整体合力,提高区域港口的竞争力。
其次,有利于建设国际强港。在浙江港口集团的建设中,宁波―舟山港处于中心地位,通过集团内的资源整合与分配,宁波―舟山港能够获得货源上的强有力喂给,为其转型升级增添动力,为其发展铺平道路,有利于提升在未来的国际竞争中的地位,实施走出去战略,融入全球物流市场,增强综合竞争力,打造国际强港。
再次,有利于浙江“港航强省”战略的实现。通过浙江港口集团的建设,可以实现浙江区域内沿海港口资源的整合,使浙江省港口资源在浙江区域内实现最优组合,避免区域内同质港口的重复建设和相互间的恶性竞争,并形成强港带弱港、弱港和强港互动的格局,加速形成国际物流服务网络,造就一个能促进浙江省经济又好又快可持续发展的沿海港口结构体系,以适应国际物流供应链和浙江省外贸发展的需求,实现浙江“港航强省”的战略目标。
另外,有利于海洋经济发展。21世纪是海洋世纪。2012年年国务院正式批复《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规划》,使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上升为国家战略。浙江作为海洋资源大省,要实施海洋开发战略,充分发挥海洋资源优势,统筹海洋经济与陆域经济发展,必然离不开港口。通过建设浙江港口集团,强化港口合作力度,有利于加快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促进海洋大省向海洋强省的跨越。
三、构建浙江港口集团的对策
1、建立定期沟通的联席会议制度
组建新的浙江港口集团应先由浙江省政府牵头,建立定期沟通的联席会议制度,把省内的港口都纳入到集团中来,并通过制定章程、规则保证集团权威性和能够约束所有的港口,调整现有的港口管理体制,使新的集团能很好的发挥组织和纽带的作用。联席会议的运作方式是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的召开集团成员大会,出会的成员代表应该是各个港口的核心人物,以便能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解决,以保证集团的顺利运转。联席会议应为浙江港口之间的信息沟通和技术交流提供平台,协调港口之间的关系,维护港口企业合法权益,督促港口企业规范经营,维持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联席会议应建立港口规划和建设的长效问责制,并对那些违反联盟相应条款的港口企业根据情况轻重给予惩戒。
2、健全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
利益是集团形成的最主要动力,但由于集团各成员可能存在着信息不对称等诸多障碍,使得利益分配上容易出现问题,如若再缺乏协调、一致目标和信任等,就会导致关系的破裂。利益分配上的不公平最容易成为集团解体或缺乏向心力的极大推手,因此,建立健全公平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是非常关键的因素。浙江港口集团在确定利益分配方案时,应遵循以下几个原则。(1)分配要科学。分配时必须有充分的依据,使用科学的方法,同时不仅对合作产生的有形收益分配,还要对无形收益进行分配。(2)分配时要公平。要坚持统一分配的标准,参与集团的港口所获得的收益应该与其所投入的资源以及承担的风险相对应。(3)要遵循民主决策。利益分配方案的制定必须由集团所有成员一起决策,最终方案的制定应交由全体成员协商讨论通过之后才能实施。(4)应协调局部利益与集团利益。在制定利益分配方案时,既要考虑各港口企业的局部个体利益,也要保障集团利益的最大化。
3、建立统一的信息平台
及时互动的信息网络是港口高效运作的必要条件之一,对降低经营成本,提高服务质量,吸引更多货源有着重要作用。目前浙江港口的电子口岸建设滞后于业务发展,不利于港口间的信息化对接。所以应建立一个信息交互平台,整合各个港口之间的信息,加大信息共享力度,以适应现代港口物流对信息的及时性与灵活性要求。通过建立起覆盖浙江港口集团的EDI系统,实现港口之间、港口与承运人、货主、口岸单位以及其他相关单位之间的计算机联网,以保障港口成员之间的信息共享和信息的快速传递。同时,应做好信息的及时更新和录入,以保障集团成员所获得信息的有效性。
4、改善区域口岸环境
口岸的软硬环境建设水平、工作效率是影响港口发展的重要因素。但是,浙江有些口岸单位在管理港口企业时,其管理观念与方式依然还处在传统上,使得口岸服务缺乏灵活性,降低了通关效率。要保证新集团顺利工作,就需要改善其口岸环境,推进物流通关一体化建设,实施“选择申报,多点放行,统一平台,全省联动”的一体化模式,加快省内物流速度。这可以由省政府相关部门牵头,建立协调制度及机制,在海关、海事等领域设立相应机构,建立高效便捷的一体化通关服务体系。同时,要深化电子口岸建设,实行进出口数据信息跨部门交换、联网核查、网上办理进出口手续,全面实现报检、报关、报税电子化;整合各口岸查验单位,推行集中式联审、联检、查验,实现一站式服务;延长业务受理时间,实现全天候通关。
5、加强人才培养和人员的交流
近些年来,随着以港口物流业为核心的临港服务业的快速发展,实用型技能人才的短缺,已成为浙江省各港口物流发展的突出问题。因此,对各港口来讲,需要培养或引进一批具有创新能力和创新意识的港口物流业的专业技能人才,以服务建立浙江港口集团的需要。比较来看,宁波―舟山港在人才培养方面优势明显。它不仅有自己的港口职业培训学校,多年来还通过与多个大学建立合作培养人员,利用自己培训中心对集团内人员进行全员培训,选派骨干职工、程技术人员到国外进行短期培训和考察,每年都会引进涵盖各个领域的专业技术人才,使得员工中的高学历人员比例不断提升,业务能力不断加强。所以,要重视各港口人才培训部门之间的交流力度,改革与完善人才培养机制。对宁波―舟山港来讲,对集团成员除提供必要的资金,技术以外,还应加大对其相关人员的指导与培训,加强人员之间的相互交流,其它成员港口可以组织人员到宁波-舟山港挂职学习。
(注:本文获浙江省自然基金项目“浙江建设海洋经济示范区背景下海港与陆港协同发展研究”(申请编号:Y12G020027,批准号:LY12G02003)、宁波市软科学项目“建设海洋强国背景下宁波港与内陆港联动发展研究”(编号2013A10053)、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临港现代服务业与创意文化研究中心”的资助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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