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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无公害农产品发展对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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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每天消费的食物,大部分是直接来源于农业生产的初级农产品。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关系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已引起全社会的广泛关注,成为农业生产中必须解决的新课题[1]。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对农产品市场消费安全化、健康化需求日益增强,优质、安全的无公害农产品正日益受到人们的青睐,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已随着市场日益增大的需要而迅猛发展,逐渐成为新时期促进农产品生产区域化布局、标准化管理、产业化经营、市场化发展的重要手段,也是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提高农业综合竞争力的有效途径,更是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居民消费安全的重要举措[2-3]。

1云南省无公害农产品发展现状

自2001年国家“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实施以来,按照国家农业部有关要求,云南省各级农业部门积极采取措施,大力推行农业标准化,积极发展无公害农产品,全省无公害农产品取得了快速发展,总量规模不断扩大,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较为显著,为确保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做出了积极贡献。

1.1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规模不断扩大

产地是产品生产的第一车间,实施产地认定是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的重要基础和前提。为加快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步伐,云南省自2007年起组织实施无公害农产品产地整体认定项目,在全省范围内采取整体认定的方式,以县为单位分批开展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取得了显著成效。截至2011年底,全省已有83个县(区、市)完成了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工作,全省累计认定无公害农产品产地种植规模达317.33万hm2,畜禽养殖规模达9 131万头(只、羽)。产地整体认定项目的实施,集中了财力、物力和人力,节约了认定成本,缩短了工作时间,为各项目县及全省无公害农产品的快速发展奠定了重要基础。

1.2无公害农产品数量逐年增加

在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关心支持下,云南省无公害农产品从无到有,从少到多,从地方认证到全国统一认证,无公害农产品认证规模不断扩大,数量逐年增加,且认证产品种类、品种也日益丰富,涵盖了蔬菜、粮油、水果、茶叶、林产品、畜禽产品、水产品及其他特色产品。截至2011年底,全省累计认证无公害农产品1 110个,较2002年增长了数十倍,较2005年也增长了2.43倍,认证产品生产规模达39.4万hm2,畜禽养殖规模达1 294万头(只、羽),认证产品实物产量达568万t,年产值逾143亿元。其中,无公害种植业产品852个,占总数的76.75%;无公害畜禽产品173个,占总数的15.59%;无公害水产品85个,占总数的7.66%。

1.3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稳步提高

为保障无公害农产品质量安全,云南省各级农业部门切实加强以农药、兽药、饲料及添加剂、肥料等生产资料为重点的投入品监管力度,认真组织和配合国家及省级相关部门开展各种农产品的监督检查、抽检工作。多年来,全省获证无公害农产品未发生任何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尤其在近年各级相关部门组织的各种抽检活动中,全省无公害农产品抽检合格率均达100%以上。瘦肉精事件发生期间,全省所有经认证的无公害生猪(猪肉)经抽样检测,均未检出瘦肉精等β-肾上腺素兴奋剂,合格率达100%。同时,各级农业部门定期开展以无公害农产品标志规范使用为重点的市场监督检查和假冒伪劣产品打击工作,有效保障了无公害农产品质量,维护了无公害农产品的品牌形象。

1.4无公害农产品工作体系日趋健全

近年来,在各级政府的关心支持下,云南省各级农业部门通过积极工作,广泛宣传,多方争取,相继组建了无公害农产品管理机构,改变了10多年前仅省级机构从事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管理的工作格局。全省16个州市均成立或明确了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工作机构,配备了专职人员,且90%以上的县区也明确了具体工作部门(或科室、站所)和人员。目前,全省已基本建立一支相对稳定、专业的工作队伍,累计有无公害农产品(种植业、畜牧业和渔业)注册检查员逾330人次,逐步形成了省、地(州)、县3级联动的较为完善的工作机制,为全省无公害农产品的发展打下了扎实的基础。

2云南省无公害农产品发展存在的问题

2.1认识不足,重视不够

云南省无公害农产品经多年的发展虽已略有成效,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认识不足,无公害农产品的整体发展仍较缓慢,尤其是部分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领导对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未能给予足够重视。同时,大部分生产者、经营者对无公害农产品、标准化生产一无所知,仍按传统方式生产经营,还有部分生产者仅为争取奖励和项目而认证或跟风认证,对其产品认证证书和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的宣传使用却不予重视。广大消费者无公害消费意识尚浅,对无公害农产品只有要求而缺乏需求,消费群体十分有限。

2.2资金投入不足,政策扶持不够

发展无公害农产品是一项公益性事业,在基地建设、标准化生产、产品认证、产品检测、市场营销、宣传培训及监督管理等方面均需要政府予以足够的资金支持。但目前云南省尚没有无公害农产品发展专项资金,也没有制定出台相关扶持措施和政策。各州市、县区的资金支持也不到位,只有少部分地区针对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制定了奖励措施,大部分地区都没有设立专项投入,尤其是县级财政支持几乎为零。日常认证工作通常需借助其他项目经费来完成,至于抽检、监管及宣传等工作就更难开展。没有资金和政策的扶持,不仅影响了广大生产者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也制约了各级农业部门无公害农产品的发展与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2.3总体规模小,发展不平衡

与其他发达省份相比,云南省无公害农产品发展总体规模较小,发展较慢,且由于各地经济发展和自身条件的差异导致地区间发展不平衡。据统计,截至2011年底,无公害农产品累计认证最多的是曲靖市、昆明市、红河州,认证产品数依次为246、161、105个;最少的是德宏州、怒江州、迪庆州,仅有9、7、6个;且无公害农产品空白县区还有22个,占全省县区总数的17.05%。从产品结构来看,种植类认证产品占总数的76.75%,畜禽类产品占15.59%,水产品只占7.66%。而在种植类产品中,蔬菜类产品占64.00%,水果类产品占17.93%,粮油类产品占9.90%。在畜禽类产品中,禽蛋产品占61.20%,生猪占33.58%,牛羊产品只占5.22%。较为单一的产品结构和生产布局制约了消费者对无公害农产品的选择,也不利于开拓云南省无公害农产品消费市场。

2.4通过认证后宣传不足,品牌效益难以显现

无公害农产品要求标准化生产,生产经营成本高于普通农产品,其价格理应高于普通农产品。但由于无公害农产品数量规模总体较小,市场有效供给不足,且产品档次不高,包装差,难以刺激广大消费者的消费欲望,农产品优质优价难体现。同时,由于多数生产者缺乏品牌培育意识,不重视自身宣传,不愿意在其上市农产品或包装上加贴无公害农产品标志,使其产品认证证书成为摆设,更有甚者抱有侥幸心理随意用标,致使“一标多品”、“一号多品”等超范围、超期用标行为时有发生。不用标或不规范用标不仅起不到宣传作用,而且会降低其产品档次,更难体现无公害农产品的经济效益和品牌效益,间接挫伤了广大生产者从事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的积极性[4]。

2.5通过认证后监管力度不够

与认证工作相比,云南省无公害农产品的监管工作相对滞后,重认证、轻监管现象普遍存在。虽然各级农业部门采取多种措施加强监管,但在实际工作中,往往因资金、人员、职能、手段等因素致使监管不到位、查处不得力,监管制度、措施流于形式,监管收效甚微。监管不力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对以农药、兽药、肥料、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为重点的生产投入品监管查处和生产管理监控力度不够。二是针对无公害农产品的日常督查、指导,产品抽检范围、数量、次数十分有限,对不合格产品的处罚难度大。三是超范围、超期用标、假冒用标等不规范用标行为未能及时查处。认证后监管不力不仅给无公害农产品质量安全留下安全隐患,而且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无公害农产品的品牌形象。

2.6工作体系有待健全完善

目前,虽然在各级政府的关心支持下,全省各州市及大部分县区成立或明确了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工作机构,但几乎都是加挂牌子,且多数县区尚未挂牌,存在业务多、人员少、稳定性差、无专职人员从事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工作的现象。再加上各地机构设置不统一,部分县区农业、畜牧、渔业主管部门相对独立,不利于协调开展工作,致使发展无公害农产品在部分地区成为附属工作。据初步统计,到2011年底,全省专(兼)职从事无公害农产品工作的人数逾300人,但大部分人员尤其是县级机构工作人员业务素质相对较低,业务能力弱,多数县区尚没有具备能开展工作的资质,检查员或检查人员数量少,专业单一,部分单位仅有1人,现场检查、抽检工作往往还需要州、市或省级工作机构派人参与。工作体系不健全,很大程度上影响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工作的顺利开展。

3加快推进云南省无公害农产品发展的对策

3.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发展无公害农产品是从源头上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提高农产品质量水平的重要措施。要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提高农产品的竞争力,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必须提高对发展无公害农产品重要性的认识,将无公害农产品的发展纳入当地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规划。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在机构、人员、经费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逐步建立健全以农业部门为主,发改、财政、商务、工商、质监、科技等部门参与的协调工作机制,广泛调研,科学规划,针对重点产业(或产品)大力推进无公害农产品标准化生产,认真研究制订有利于无公害农产品发展的扶持政策和措施,切实为发展无公害农产品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3.2增加投入,加大扶持

发展无公害农产品是政府推动的公益行为,是密切关系到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一项民心工程。各级政府都应高度重视,将无公害农产品发展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安排无公害农产品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农产品基地生态环境改善与建设、无公害农产品标准及生产技术规范的制订和推广应用等。动员和支持广大农产品生产者开展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工作,采取以奖代补的措施对从事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的企业或个人予以扶持。同时,要加大各级农业部门用于开展产品认证、产品抽检、例行监测、市场监管、标志推广、宣传培训、市场开拓等工作的经费投入,确保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的各项相关工作顺利开展。

3.3加大宣传,营造氛围

各级政府及农业部门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无公害农产品的基本知识、成功发展经验和实例,广泛介绍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管理过程,宣传相关法律法规等。引导和支持广大无公害农产品生产者规范用标,鼓励其积极参与各种农产品市场开拓活动,加大产品认证后的品牌宣传。通过各级政府、农业部门及农产品生产者多形式的宣传,逐渐提高社会各界对发展无公害农产品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逐渐引起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领导的高度重视,以争取政策、资金上的更大支持,从而为全省无公害农产品的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3.4加强培训,促进发展

各级政府及农业部门应加大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相关培训的工作力度。以科技进村入户、绿色证书、阳光工程等为平台,通过举办培训、印发资料、信息交流等形式对广大农产品生产者、管理者进行培训,逐步提高广大生产者和管理者对生产无公害农产品重要性的认识,使其了解和掌握无公害农产品标准化生产、产品认证管理及相关法律法规方面的知识,积极主动从事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经营。同时,也要加强各级农业部门从事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广大农业科研人员及管理者指导农户生产与开展认证管理的业务能力,从而促进全省无公害农产品的快速健康发展。

3.5强化监管,确保质量

强化监管是确保产品质量安全和维护无公害农产品品牌形象的重要措施。各级政府及农业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切实加强认证后产品的生产经营与规范用标管理,主要措施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协调组织相关部门开展以种子、农药、兽药、饲料及添加剂、肥料等生产资料为重点的投入品监督检查,严厉打击生产和销售假冒伪劣农用物资的违法行为。二是认真组织或配合国家和省级相关部门开展农产品质量例行监测或针对无公害农产品生产企业、基地、农产品批发市场(超市)的监督抽查、抽检工作,严厉查处不合格产品及生产单位。三是积极指导和支持无公害农产品生产者规范用标,定期组织开展以标志使用为重点的市场监督检查,联合工商、质监等部门严厉打击过期用标、乱用标的假冒伪劣行为,以维护无公害农产品品牌形象,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3.6健全工作队伍,保障事业发展

体系队伍是推动无公害农产品发展各项工作的基本保障。随着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宣传及各种资金政策的扶持力度不断增大,广大生产者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会越来越高,无公害农产品发展规模会不断扩大,认证和监管的工作量也会不断增加。如果没有一支相对稳定、高素质的检查员队伍进行有效的监管,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的质量就很难保证,必然会导致认证形式和内容严重分离。因此,各级政府及农业部门要高度重视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工作队伍建设,健全机构,完善制度,改善条件,充实人员,加大技能培训,切实培养一批素质高、业务精、能力强的人才队伍,以满足新时期全省无公害农产品发展工作需要。

4结语

无公害农产品是在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形势严峻、突发事故频繁发生的背景下产生并发展的,是国家实施“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农产品基本消费安全的“底线”,目前已成为我国认证总量规模最大、公共安全品牌影响力最强的一种农产品认证形式[2,5-7]。大力推进标准化生产,积极发展无公害农产品,保障农产品的消费安全,使民众吃上安全、放心的农产品,是各级政府履行监管职责以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基本要求,更是各级政府及农业部门认真贯彻《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践行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举措。

5参考文献

[1] 金发忠.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申报与审查[M].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2010.

[2] 马三喜.建立无公害农产品强制性认证制度的法律分析[J].法制与社会,2009,12(35):53-54.

[3] 刘海波,刘永军.论无公害农产品开发的重要意义及技术保障[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2008(5):60.

[4] 林海华,林青青,林海阳,等.关于无公害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控的探讨[J].中国农技推广,2010(8):7-8.

[5] 刘建华,朱彧.新时期无公害农产品科学发展的几点思考[J].农业质量标准,2009(4):25-27.

[6] 江应松,李慧明.无公害农产品认证意愿的博弈[J].华侨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4):22-27.

[7] 樊红平,朱彧,万靓军.实施强制性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的探讨[J].中国蔬菜,2007(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