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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7月14日至7月17日,我县持续降雨80多个小时,全县27个乡镇不同程度受灾。绝大部分乡镇累计降雨量在350毫米左右,邵家桥、__、三道水、思林、许家坝等10个乡镇累计降雨量超过400毫米,其中最大降水量邵家桥镇达412.7毫米。由于__河水持续上涨,洪水水位高程达到374.39米,超警戒水位,县城河街出现内涝,沿__乡镇部分地方被洪水淹没。截至目前,我县共发生307处地质灾害(新增地质灾害点264处,老地质灾害点43处),其中:滑坡177起、塌陷56起,公路坍塌74起。严重损毁不能居住的房屋1065栋,完全倒塌房屋233栋,受灾人口38528人,安全有序转移群众12668人,紧急成功避险群众840人,直接经济损失4.9741亿元以上。同时,全县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部分群众防灾意识不强,警觉性不高,思想麻痹大意,存在侥幸心理,避险措施还需强化落实。二是县电力、交通、通讯等基础设施条件较差,抗灾御灾能力较弱。农户地处偏远,居住分散,一旦遇到突发灾害,电力、交通、通讯等严重中断,损毁较大,预警、灾情信息迅速传递与收集将造成较大障碍。三是监测监控手段滞后,预警准确度不够高。目前,我县地质灾害监测以人工为主,缺少技术手段,预测不够准确,监控不够全面。特别是对暴雨过后次生自然灾害的监测监控不到位。
当前是地质灾害发生的高发、易发期,各乡镇、各街道办事处、各部门要清醒认识我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进一步统一思想,强化措施,明确责任,将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作为第一目标,切实履行职能职责,相互支持,协调配合,切实抓好当前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一)查漏补缺,加强灾害综合防御。一是全面排查隐患。各乡镇、各街道办事处、各部门要组织力量抓好危路、危桥、危库、危塘、危房、地质灾害易发点等隐患排查工作,建立到点到户的灾害隐患资料档案,为实施群测群防打牢基础。二是明确监管责任。对排查出来的各种灾害隐患,要及时安排专人监测,一旦发生异常情况,要立即报告,同时,及时采取应对措施,避免危及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对不属于地质灾害监测点、实际上又确实存在安全隐患的地区,同样要按照地质灾害监测点的要求搞好监测排危工作。三是切实开展“十有县”建设。推进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建设的规范化、标准化,深化县级地质灾害防灾机制和体制建设,提高县级地质灾害防治能力,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四是落实避险措施。对排查出来的每一个灾害隐患,要及时落实避险措施,明确撤离路线、安置办法和包保责任人。对处在危险区域、需要立即撤离转移的要及时组织群众撤离转移,防患于未然。五是综合排危防治。县交通、交警、农机等部门要加快危桥、危路的排险进度,确保通行安全,避免道路施工引发塌方、泥石流等灾害;县安监部门要加强对矿山企业的安全监管,彻底排查安全隐患,限期整改。六是作好应急准备。县交通、民政、供电、通讯等部门要加强应急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管理和救灾物资储备,做好各种应急准备,确保灾害来临时指挥便捷、运转有序,同时,要加快灾后重建力度。各乡镇、各街道办事处、县级有关抗灾救灾队伍,要有针对性地加强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技能演练,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和实战能力。
(二)建章立制,健全完善预警监测体系。一是要落实防灾预案和责任制。各乡镇、各街道办事处、各部门要认真执行应急值班、险情巡查和灾情速报制度,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全力抓,制定完善防灾救灾预案,落实应急值班人员,保证通讯畅通,确保防灾救灾工作正常运转;要组建好相应的地质灾害抢险救灾队伍,扎实开展应急演练;要加强对广大群众的安全知识教育培训,让群众掌握预测灾害、排危避险的常用知识,切实增强防范意识,提高自测自救能力。二是要完善监测网络。各乡镇、各街道办事处、各部门要建立健全“群测群防,群专结合”的监测预警网络,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走群专结合的路子,既要落实乡(镇)、村、组干部和监测员责任,又要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力量实施即时监测,遇有险情及时预警,果断避灾,快速撤离。对威胁到50户以上地质灾害隐患点要开展地质灾害应急演练。三是要完善快速应急机制。各乡镇、各街道办事处、各部门要建立应急救灾快速响应机制,灾害预警信息一经发出,要立即启动预案,通过网络、电话、传真、广播等方式,尽快将预警信息传达到基层,传达到农户。对现代通讯手段不能覆盖的地方,也要建立起以喊话、鸣锣、放鞭炮直至徒步通知等方式的信息传递通道,确保预警信号在最短的时间内传递到每一个基层单位、每一个农户,实现无缝覆盖,让老百姓一旦遇到实际灾害快速有序转移,应急队伍快速抵达现场救援。四是要建立层级联动机制。县国土、气象、水务等部门要加强联系,完善综合应急平台,努力提高灾情预报和抗灾救灾的整体合力。各乡镇、各街道办事处、各部门要结合实际,针对灾情重点认真研究并切实把握成灾规律、防灾体制和政策措施等重点环节,确保灾害防治工作能够重点突出、全面推进、取得实效,形成县、乡、村、组、户分片层级联动网络,发生灾害能够快速响应、层级联动、有序高效。五是要建立跟踪防控制度。地质灾害发生具有突发性和滞后性,往往在主要灾害结束后一定时间内还有可能发生次生灾害,因此,除灾害前、灾害来临中进行严密防范外,各乡镇、各街道办事处、各部门要建立灾后跟踪防控制度,加强灾后延时监测,事后跟踪防控,预防次生灾害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科学
规划,加大源头防范治理力度。一是执行评估制度。由于我县山高坡陡,地质环境脆弱,工程项目建设如果缺乏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极易人为引发地质灾害。道路建设、削坡建房、矿山开采等工建活动要严格执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加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从源头上防范引发新的地质灾害。今后,对未进行地灾危评的项目,县国土资源部门不得供地,县住建部门不得办理相关手续。二是减少监管监测盲点。要制定动态详查制度,通过详尽的普查,将未列入备案的盲点地带及时列入监测和治理范围,做到早发现、早防范、早治理,最大限度减少安全隐患。三是制定防治规划。按照“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由县国土资源局牵头,各乡镇配合对全县受直接威胁的 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统筹梳理,根据轻重缓急,制定分类防治规划;要明确阶段性目标任务,整合相关部门资源,对能治理的,尽早治理,确实无法治理的,坚决实行搬迁避让,对可能引发新地质灾害的区域,要落实管控措施,不得开展建设行为,,!防止人为引发的地质灾害发生。各乡镇、各街道办事处要扎实抓好地质灾害搬迁避让这一民生工程、惠民工程,认真组织实施搬迁及治理,对辖区内未列入规划的,要采取“监测+搬迁+治理”的方式综合防治。县国土部门要积极向上争取资金,整合项目资源,倡导社会捐助和村民自治,合理利用资源,加快推进地质灾害治理,逐步消除地质灾害隐患。(四)严肃纪律,加强督查,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县国土资源局要配合县政府督查室、县监察局等部门创新督查方式,加大督查频率采取定期检查、随机抽查、实地暗访等多种方式,开展现场督办、专项督查和重点督查。要注重督查实效,通过强化督查,及时发现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各个薄弱环节,有效促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高效落实。督查中要深入乡村、农户、灾害现场,收集一线资料,掌握一线数据。对存在问题要敢督、细查、真办。特别是汛期来临,各乡镇、各街道办事处、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巡查排查力度,及时发现和整改存在问题,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和报告制度,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及时传递信息,对工作不实、措施不力、等情形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将按相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安全生产无小事。建筑安全生产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是科学发展、以人为本的重要内容。做好建筑安全生产工作不仅是县住建部门应尽的法定职责,更是人民群众检验我们行政能力的重要标尺。我们一定要从贯彻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以对人民生命高度负责的态度,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深刻汲取以往事故教训,反思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提出强有力的措施,做到常备无患;必须坚持安全生产警钟长鸣,做到持之以恒,常抓不懈;必须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及时排除各类事故隐患,确保建筑安全。
(一)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和完善工作机制是抓好建筑安全工作的重要环节。随着建筑工地的逐年增多,在安全监管装备落后、技术缺乏的条件下,各乡镇、各街道办事处、各部门要在认真总结以往监管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各项监管工作机制。一是建立企业安全生产内控机制。督促企业开展“零事故活动”,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现场管理,增强作业人员自主组织实施风险识别、安全检查、隐患整治、事故抢险工作能力,完善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全员参与内控机制。二是建立健全日常安全执法监察工作机制。通过实现执法监察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督促生产经营建设单位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企业决策、管理、操作各个层面、各个环节,提高安全执法工作实效。三是建立安全生产工作综合督查机制。县住建部门和各乡镇按属地管理原则进行督办,对重点时段的建筑安全工作要成立专门的综合督查组,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方式,对各建筑企业建筑安全工作情况进行综合督促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督促责任单位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重大安全隐患要进行公告,并对隐患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对不按期整改或拒不整改安全隐患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严肃处理。
(二)加大建筑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力度。切实加大对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力度,确保整治实效。县住建部门要加强对城镇建设工程及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商引资建设项目施工安全监管,依法严厉打击非法发包、承包、转包、无资质施工、建设项目未批先建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加强建设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监管,严防为赶工期、赶进度,而降低安全标准、忽视安全防范的行为。一是建设工程项目未经主管部门审批,不履行建设管理程序,非法从事建筑活动的,一律督促停工整改。二是建设单位任意肢解工程,随意压缩合理工期,干涉施工单位项目管理的,一律督促停工整改。三是施工单位超越资质范围承包、违法分包、转包工程,违规托管、代管、挂靠的,以及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证书和生产许可证,非法从事建筑活动的,一律停工整改。
(三)加强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建筑安全生产意识。各乡镇、各街道办事处、各部门要继续开展形式多样、主题鲜明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使从业人员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知晓安全法律法规、掌握安全防范技术知识;要大力弘扬安全文化,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抓好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监管人员、工程监理企业监理人员、建筑施工企业法人代表、项目经理、安全管理人员的再教育培训工作,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意识。
同志们,地质灾害防治和建筑安全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各乡镇、各街道办事处、各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强化措施,攻坚克难,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