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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运营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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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指出了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既是排污企业污染防治设施的组成部分,也是环境保护部门的监管工具。介绍了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现状,分析了当前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营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探讨了政府主导的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第三方运营模式,以期提供参考。

关键词:第三方运营; 污染源;监控设施

中图分类号:X50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9944(2016)12015602

1引言

污染源自动监控是利用自动化、信息化等技术手段对污染物排放企业的污染物排放情况实施自动监控的一种环境管理工具,能科学、准确、实时地掌握主要污染物排放数据,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等与污染物排放相关的各类信息,及时发现并查处违法排污行为。现就实施政府主导,第三方运营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进行探讨

2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现状

目前,有1万余家国家重点监控企业纳入了国家重点监控的范围。以贵州为例,全省就有500余家排污企业安装了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这些分布在全省各类排污企业现场端的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和省、市级的监控平台,共同构成了一张贵州省的污染源监控大网,基本实现了对全省绝大部分重点污染源的24 h实时监控。

3当前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营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污染源自动监控现场端设施是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污染源现场安装的自动监测监控设备、仪器、仪表及配套建设的站房、门禁系统等。当前,以贵州为例,主要有3种运营方式:第一种是排污单位自行运行;第二种是排污单位自主委托给第三方运营单位运营;第三种情况是自主委托给治污设施第三方运营单位运营。

3.1从排污企业来看

由于设施设备是排污企业投资建设,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排污企业有偷排动机,排污企业在自动监控设施设备的建设期就有了抵触的可能。在建设完成后,消极管理、消极维护。从主观上讲,排污企业不具备积极主动、客观公正地运营、管理的动机。这就导致排污企业自动监控设施设备的运行管理水平差,部分设备老化故障频繁,设备维护保养不及时,或出现故障后不能及时修复和更换,自动监控设备厂家或商良莠不齐,安装调试、运行管理不规范等,最终导致自动监控设施不能正常运行的恶性循环。

3.2从政府环保部门来看

由于自动监控设施设备涉及机械电子、信息技术、分析化学等多门学科,专业性很强,其运营具有很高的专业要求。环保部门由于长期承担环保相关的各项监督管理和执法工作,污染源自动监控对应学科专业技术人才明显不足,并受“编制管理制度”限制,环保部门在对污染源自动监控的管理上遭遇人员和技术上的瓶颈限制。

3.3从排污企业自主委托的第三方运营单位来看

部分排污企业自动监控设施设备委托给第三方运营单位管理,但由于多数第三方运营单位运维规模小,技术人员少,业务水平不高,管理不规范,运行水平偏低。另外,第三方运营单位受雇于排污单位,设备供货商、第三方运营单位、排污单位可能形成利益共同体,致使自动监控数据不能真实反映企业排污状况,自动监控也还不能发挥预期的作用。

4政府主导的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第三方运营模式探讨

实施政府主导的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第三方运营,能“拉通、拉直、拉真”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解决现实存在的大量问题。

4.1实施主体及第三方运营单位确定

省级环保部门主导,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统一组织污染源自动监控第三方运营单位的招投标。中标第三方运营单位必须要有专业的人才队伍,在自动监控运营领域业绩好,能对自动监控设备进行专业化、集约化、规模化管理。招标时,既要限定运营收费价格,同时也要划定合理的辖区范围给运营单位,保证第三方运营单位能规模化良性运营。市级环境保护部门是运营工作的实施主体,组织辖区内排污单位将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移交给招标确定的第三方运营单位运营,并负责日常管理考核。

4.2运营经费筹集

非污水处理厂国控、省控污染源由省级财政、项目所在地财政、排污企业三家按4∶4∶2的比例筹资。根据这种筹资比例,政府财政共承担了8 %,企业只承担2 %,由过去企业全部承担变为政府主要承担的格局,强化了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作为环境监管工具的属性,弱化了其作为污染防治设施的属性,规避了排污企业消极建设、消极运营、消极维护的问题

县级及以上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第三方运营费用由省级财政、项目所在地财政按3∶7比例筹资。这种筹资比例,体现了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公共设施属性。项目所在地政府对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这一公共设施的运行要负主要责任,包括支付污水处理费,也包括要对自动监控设施的运营支付费用。

4.3环保部门、排污单位、第三方运营单位的职责确定

4.3.1环保部门的职责确定

下达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建设计划,负责辖区内排污企业自动监控设施的现场监管,根据自动监控反映的企业排污信息开展环境执法工作,负责污染源监控中心数据平台运行日常管理维护,负责对辖区内自动监控系统第三方运营进行考核,自动监控数据有效性确认、数据分析整理及上报,督促排污单位按规定比例及时支付第三方运营经费。

4.3.2排污单位的职责确定

排污单位是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端的法律责任主体,对由正常运营的监控设施反映的排污数据负责。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运行污染治理设施,按相关运营合同和协议的约定,给第三立运营单位正常运营监控设施提供必要条件。

4.3.3第三方运营单位的职责确定

第三方运营单位必须具备符合技术标准、规范、规约要求的监测分析、校验、运营能力,能保证自动监控设备正常运行。要对监测数据真实性、准确性、数据传输有效率负责;按照污染源自动监控的数据规范和质量控制要求,保障设备正常运转率、自动监控数据传输率及有效率达到相关要求;能迅速处理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故障,及时恢复正常运行。要向环保部门报告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故障情况,举报排污企业环境违法行为。要按有关规定对排污企业生产技术及排污数据保密。

4.4考核及费用支付

市级环境保护部门每季度对辖区内的第三方运营的自动监控设施运维情况进行考核。省级环保部门根据市级运维及考核情况,结合日常抽查和重点督察,确定最终考核结果。考核时按评分细则对第三方运营单位量化考核评分,考核评分作为支付运营费的依据。考核内容主要有:设施运转率、数据传输有效率、日常运行运转情况、本季度监督性比对监测情况、影响正常运转的故障报修及修复情况、在线监测仪器校准、日常保养维护。每套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季度考核合格的,按规定支付运营经费。考核不合格的,扣除全部运营经费。同时,须制定退出机制,符合退出条件的,省级环保门可以责令第三方运营公司退出本省的污染源自动监控运营。

5政府主导的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第三方运营的意义

政府主导的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第三方运营与企业自主运营或者自主委托的第三方运营比较,具有重要的积极意义。

(1)环保部门能达到有效监管的目的。通过政府占主体的筹资模式,政府从社会第三方购买专业服务,把对重点污染源的监管权紧紧掌握在手中,对第三方运营单位进行严格管理及考核,解决了环保部门因专业技术人员数量不足或专业技术水平不足导致对大量排污企业监管不到位的难题。

(2)排污单位可以减少人力、财力开支。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是较精密的仪器,需要有较高素质的技术人员来操作与维护,设施设备交给政府主导的管理规范,专业技术整体水平高的第三方运营单位来运营,可以减少人力与运营费用的支出,排污企业可以集中精力搞好生产。

(3)第三方运营单位的收益能得到有效保证。由于在政府的主导下,第三方运营单位在某个区域内运营多家(多套)自动监控设施,减少了市场的恶性竞争,能达到规模化、集约化经营管理,只要按规定运营,收益能保证,能良性运营。

参考文献:

[1]

张亚茄,邓兴华.污染源在线监控设施市场化运营之思考[J].环境科学与管理,2009(12).

[2]管擎宇,王晓,彭亢晋.污染源在线监测管理中对营运方的考评[J].环境科学与管理,20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