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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独家庭社会支持体系构建的社会调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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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本文以广西普通大众为调查对象,通过对大众开展“失独家庭社会支持的现状调查,掌握有关数据和意见建议,有针对性地提出对失独家庭社会支持的建议,从而构建完善的“失独家庭”社会支持体系

【关键词】失独家庭 社会支持 调查研究

【中图分类号】G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50-9889(2017)04C-0021-03

所谓“失独家庭”指的是失去独生子女的家庭,即倒金字塔型的家庭结构失去其唯一的支撑点,而致使家庭结构瓦解。在“二胎”政策未出台前,根据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鼓励已婚夫妇有计划地生育子女。因此,许多家庭选择要一个孩子,成为独生子女家庭。事实上,独生子女家庭存在着较高的风险,一旦子女遭受意外死亡,便形成残缺的家庭结构――失独家庭。这类家庭大致分为两种类型:暂时性失独家庭(可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和永久性失独家庭。根据研究需要,本文将失独家庭界定为:父母年龄在50周岁以上,独生子女因疾病、意外事故、自然灾害等原因死亡,且没有领养及再生育的家庭。这些失独者因年龄、经济或其他因素,不能或不愿再生育和领养子女,随着他们逐渐步入老年阶段,将面临老无所依、老无所养的困境。然而,这些失独家庭往往不为社会大众所关注,难以得到广泛的社会支持。为了掌握普通大众对失独家庭的关注了解情况,以期构建完善的失独家庭社会支持体系,本文以广西普通大众为例,通过问卷调查的形式展开调查。

一、数据调查概况

(一)数据来源。采用问卷调查的方式,发出问卷1300份,收回1026份,回收率78.92%。其中,有效问卷为1001份,有效率97.5%。调查对象为广西普通大众群体,在性别结构上含男性470人,女性531人;在年龄结构上,15岁至25岁的712人,26岁至35岁111人,36岁至45岁67人,46岁至55岁65人,55岁以上46人;学历结构上,初中及以下133人,高中284人,本专科546人,硕士研究生30人,博士研究生8人;城乡结构上,城镇人口439人,农村人口562人,调查对象分布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合理性。

(二)研究方法。问卷调查分为两大部分:第一部分,掌握大众对失独家庭现状的了解情况;第二部分,了解大众对失独家庭开展社会支持的意见与建议。

调查问卷涵盖客观题和主观题,客观题采用EXCEL2010中的CUONTIF函数对统计选项进行频数分析的方式(选择频数与有效样本比值);针对客观题题作分类统计,辅助使用SPSS进行相关统计与分析。

二、研究结果与分析

社会支持是一定范围内人与人之间的一种稳定的社会关系,个体在社会支持系统中可以获取各种资源支持。失独家庭通过社会支持系统可以缓解精神紧张,消除心理阴霾,得到物质支持,提高社会适应能力。大众作为社会支持系统的主力军,通过调查研究获取大众对失独家庭关注支持的数据和意见建议,是非常必要的。

(一)大众对失独家庭现状的了解c思考。具体如下:

1.大众了解失独家庭信息的渠道。掌握普通大众对失独家庭信息的了解渠道是加强对失独家庭社会支持研究的重要内容。调查显示,47.19%的人选择以网络了解失独家庭有关信息,其次为电视(41.38%)、纸质媒介(34.47%)、他人告知(30.46%),通过其他方式了解失独家庭信息的比较少。可见,普通大众获取失独家庭信息的渠道多种多样的,其中网络、电视、纸质媒介等方式占有较大比例,尤其是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网络信息技术发展,网络已经成为大众了解失独家庭信息的重要载体。

2.大众对困扰失独家庭因素的思考。调查结果显示,大众认为困扰失独家庭的因素呈现多样化的趋势,其中68.40%的人认为源自心灵的创伤成为失独家庭最大的困扰;63.10%的人认为是缺乏子女关怀;43.10%的人认为是社会关注度不够,难以感受社会温暖;34.70%的人认为是物质生活水平低;31.70%的人认为是国家政策抚慰力度欠缺;26.30%的人认为是周围人的特殊看待;7.0%的人认为是其他困扰。

通过调查分析发现,失独家庭首先面临的是心理上的冲突,其次是物质生活上的困扰,社会大众认为得到心理上的抚慰疏通比在物质生活、社会关注度和国家政策方面得到的关怀更为重要,当然所有这些因素对于失独家庭来说都是十分必要的。

3.大众对影响失独家庭走出心理阴霾因素的思考。调查显示,普通大众认为影响失独家庭走出心理阴霾的因素很多,其中较为突出的是缺乏及时的心理疏导(65.67%)、社会关注与支持度不够(52.6%)、传统的“养儿防老”观念(49.15%)、社会各方压力(46.05%)。然而,现今对失独家庭心理救助的机构十分匮乏,且失独家庭需要的心理求助往往更为专业,因此解决影响失独家庭走出心理阴霾的主要因素――及时的心理疏导较为困难。此外,国家政策的不完善、社会关注支持度不够、社会压力等也影响失独家庭走出心理阴影。

(二)大众对失独家庭与社会支持方面的思考。具体如下:

1.“抱团取暖”的社会支持方式。调查显示,有60.24%的人认为“抱团取暖”的方式对失独家庭而言是很好的一种方式,有利于失独者加强沟通与交流,相互心理抚慰,尽快走出心理阴霾;仅有15%的人认为这种方式不太好。

2.政府与社会对失独家庭的社会支持。调查显示,社会大众认为政府与社会对失独家庭的支持方式包括制定完善与失独者权益保护等相关的政策法规(64.66%)、整合社会资源加强社会关注与支持(41.24%)、开展针对失独群体的专项的心理疏导和志愿者服务(40.14%)、其他方式(7.21%)。

调查表明,要加强对失独家庭的社会支持,首先要制定完善的针对失独家庭的政策法规,解决其后顾之忧,使这些失独者可以老有所依,老有所养,也从侧面证实针对失独家庭的养老问题举措力度不够。其他措施,依次为整合社会资源构建针对失独家庭帮扶的多元支持体系、提供专门的心理疏导和志愿服务等。

三、失独家庭社会支持体系构建的反思与建议

根据上述调查结果,要构建完善的失独家庭社会支持体系,加强对失独家庭的社会帮扶和支持,需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一)拓宽大众了解失独家庭的渠道。随着独生子女家庭的不断增多,失独家庭的队伍也逐渐庞大起来,构建完善的失独家庭社会支持体系变得尤为重要。社会支持体系的构建完善依赖于普通大众的广泛参与,因此拓宽大众认识了解失独家庭的渠道成为失独家庭社会支持体系构建完善的关键。随着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人们获取信息的渠道多种多样,对于失独家庭有关信息的传播渠道在“失独者”许可的前提下要多种多样,采取互联网、新媒体、纸质媒体、电视等多种形式,使社会大众广泛了解,进而关注参与到对失独家庭的支持帮扶中来。

然而,失独家庭是个较为敏感的话题,私密程度很高,受社会文化的影响,部分失独者往往不喜欢被公开报道,不愿受到周围人的特殊看待。社会大众虽然想了解与帮助失独家庭,但却很难获得关于失独家庭的详细信息。因此,可以通过建立失独家庭信息库,设立失独家庭社会帮扶站,搭建失独家庭与社会大众沟通联系的平台,采取隐秘的手段对失独家庭进行多对一的支持帮扶。这样既能增加社会大众对失独家庭的了解关注乃至加大帮扶支持力度,也能注意保护失独者隐私。

(二)深入了解失独家庭的需求状况。著名的心理学家马斯洛认为,人的需求是多种多样的,按照从低到高分别为生理的需求、安全的需求、爱和归属需求、尊重的需求、自我实现的需求。其中,生理需求是最基本的,也是最原始、最本能的需求,包含人的衣食住用行;其次为安全的需求,具体表现在个人安全、家庭安全、财产安全等;爱和归属需求包含亲情、友情、爱情等精神支撑,人对情感需求往往胜于对生理的需求;尊重的需求主要是他人和社会对自己的认可;自我实现需求是最高等级的需求,就是要充分发挥自身潜能,实现自我的超越,受到社会广泛认可。

调查显示,失独家庭存在物质生活帮扶、心理疏导、社会关注认可等多方面的需求。然而,不同的失独家庭的需求是分层次的,一些较为富裕的家庭失独后,物质生活满足不是问题,最为突出的是缺乏爱的归属;一些主要依赖于子女生存的失独家庭,子女死亡后物质生活的满足成为最大的问题,生理的需求远大于社会认可和爱的需求。因此,要构建完善的失独家庭社会支持体系,首先要获取失独家庭详细信息,了解不同失独家庭的不同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社会支持。

(三)构建完善失独家庭社会支持体系。具体如下:

1.完善对“失独家庭”的政策法规支持。政府在构建完善失独家庭社会支持体系上有着义不容辞的责任,也理所当然发挥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一方面,计划生育政策对于育龄夫妇的生育行为产生重要影响,“失独家庭”的产生也是推行计划生育政策的伴生现象,政府有义务和责任帮扶“失独家庭”;另一方面,从救助社会弱势群体的角度,政府也应当给予其支持和帮扶。

调查显示,政府对“失独群体”的社会支持应包含养老金的补贴、提供特殊养老保险、加强就医补助、建立专门服务于失独者的养老院等。这些问题的解决关键在于政府出台相关政策法规。现有的政策法规中,没有专门针对“失独家庭”这个群体的,仅有我国于2001年颁布的《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其中规定:“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和收养子女的,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给予必要的帮助。”但是,对于这个“必要的帮助”究竟是什么样的标准且如何施没有作明确的说明。

随着失独群体越来越庞大,失独家庭问题越来越突出,近年来,一些政府部门逐渐地关注这一特殊群体,如北京市制定的“暖心计划”,为失独家庭提供养老保险、疾病身故保险、意外伤害身故保险、意外伤害医疗保险等,重点解决这些家庭的养老和医疗困难,真正保障这一群体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因此,对于完善失独家庭的政策法规,应从经济、养老、医疗等多方面给予规定,明确责任主体、保障内容、实施方式等,真正使各项制度实施落地生根,解决失独家庭忧虑。

2.整合社会资源,构建多元社会支持体系。据调查显示,失独家庭的问题主要集中在心灵创伤、社会关注、物质生活上,面对失独家庭的普遍问题,政府的力量是有限的,关键要整合社会资源帮助失独家庭解决问题。

首先,要构建以社区为依托的“失独家庭”家园,社区是失独家庭的生活乃至精神家园。社区要利用自身优势,加大对失独家庭关怀,提供各种社区服务,开展各种社区福利活动包含各项保险、精神文化活动、心理辅导、人性关怀等,给予失独家庭更多的帮扶和支持,使其融入集体,感受集体温暖。

其次,发挥亲戚邻里朋辈的作用,这个群体对失独家庭有着特殊的意义,也是与失独家庭接触最多的群体,要发挥其与失独家庭的天然密切联系优势,帮助开导和关怀失独者,使其尽快走出心理阴霾。

最后,整合社会大众资源加强对失独家庭的帮扶支持。社会大众的力量是巨大的,要利用各种途径增加失独家庭与社会大众联系,发挥社会大众帮扶支持作用,开展各种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进行专业的心理辅导和物质帮助,使失独家庭尽快融入社会,帮助走出心理阴霾,提高其社会适应力。

3.提升失独家庭自我救助能力。哲学上内外因辩证关系的原理告诉我们,内因是事物变化发展的关键,固然政府和社会的关注支持对于失独家庭的救助很重要,但是最主要的还是要提升失独家庭自我救助能力,搭建失独家庭交流平台,提高互助的能力。

调查研究发现,对于失独家庭来说,心灵创伤是失独家庭最大的困扰,心理辅导和心理倾诉是失独家庭急需的,但也往往是缺失的。有关部门要尽快帮助失独家庭建立起与外界的交互联系,通过网络新媒体等方式,搭建失独家庭群体与外界的联系,使失独家庭在社会交往中获得更多的精神安慰和支持,转换心理状态。此外,特别是要搭建“失独家庭”之间长效化的沟通交流渠道,以便开展各种相互安慰、互助取暖的活动。调查研究也显示“抱团取暖”的方式对失独家庭而言是很好的一种方式,有利于失独的父母尽快走出心理阴影。

失独家庭的无能感、无力感是他们的负面经验所致,是与环境互动的结果。较低的自我效能感导致失独家庭与社会脱节,随之获取社会资源的机会减少,不利于失独家庭走出心理阴霾,由此造成一种恶性循环。政府和社会要尽快介入到失独家庭物质和精神生活世界,对失独家庭进行物质和精神增能,提升失独家庭自我救助能力,让失独家庭开放怀抱、拥抱快乐。

【参考文献】

[1]穆光宗.独生子女家庭的权益保障与风险规避问题[J].南方论丛,2009(3)

[2]谢启文.增能:解决失独家庭问题的新视角[J].人口与发展,2013(6)

【作者简介】王顺顺(1983― ),男,山东青岛人,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讲师,研究方向:思想政治教育。

(责编 王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