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范文大全 > 正文

博鳌亚洲论坛年会报告精选

开篇:润墨网以专业的文秘视角,为您筛选了一篇博鳌亚洲论坛年会报告精选范文,如需获取更多写作素材,在线客服老师一对一协助。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农村金融发展报告2015》――探索农村金融改革新模式

2015年3月26日下午,在博鳌亚洲论坛年会上,博鳌亚洲论坛官方杂志《博鳌观察》联合海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共同了《农村金融发展报告2015》年度报告。本年度农村金融发展报告的主题是“探索农村金融改革新模式”。课题主持人是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学部委员李扬。

报告指出,在当前和今后的一段时期,是中国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形成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新格局的关键时期,农村经济将出现持续且深刻的变化,并对农村金融改革提出全新的要求。

那么,如何完善农村金融机构体系?报告指出,农村金融体系的构建是我国落实和推进“三农”政策的重要保障,既需要大银行发挥骨干和支柱作用,服务大客户、大项目,也需要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发挥灵活优势,服务农户和小微企业等草根阶层;既需要商业性金融和合作金融等市场化运作的机构,也需要政府、政策性银行等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机构,来分散和降低相关风险;除此之外,还要合理引导民间借贷等社会资本进入农村金融。

报告称,只有各机构既各司其责、各有侧重,又分工协作、有序竞争,才能形成合理的可持续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真正有效增加金融供给,不断提高农村金融服务的可得性、实用性与便利性。

对于如何完善农村金融制度体系,报告指出,农村金融体系涉及领域多、影响面广,它不仅是金融领域的改革,而且涉及农村经济社会的方方面面,既需要建立服务有效的农村金融机构体系,更需要外部制度的积极配合。具体需从五个方面努力:完善财税支持体系、完善金融支持政策、优化金融监管体制、改善农村金融生态、完善农村金融的风险转移和分担机制。

报告称,在此过程中,政府必须积极转变职能,在制度供给与提供秩序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创造适宜的金融制度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完善,设计一套适用性强、效果显著的农村金融制度体系,逐步建立起适应新型农村金融生态环境,促进农村金融服务健康持续安全发展。

《互联网金融报告2015》报告―聚焦P2P网络借贷

2015年3月26日下午,在博鳌亚洲论坛年会上,博鳌亚洲论坛官方杂志《博鳌观察》联合上海陆家嘴国际金融资产交易市场股份有限公司共同了《互联网金融报告2015》年度报告。本年度互联网金融报告的主题是“聚焦P2P网络借贷”。课题主持人是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谢平。

目前,中国P2P网贷相对传统金融规模较小,但发展迅速。据统计,截至2014年年底,中国网贷运营平台1575家,2014年新上线平台超900家(含问题平台),正常运营平台月均复合增长5.43%;中国网贷行业2014年全年累计成交量2528亿人民币,是2013年的2.39倍,成交量月均增长10.99%;截至2014年12月底中国网贷行业总体贷款余额1036亿人民币,是2013年的3.87倍。预计到2024年,中国P2P市场规模将由 2013年的270亿人民币跃升至2万亿人民币,占社会融资存量(剔除股票/债券)的0.9%;届时互联网金融企业利润将增至400亿美元,年均复合增长率41%,相当于2024年银行整体盈利的8%。

报告指出,有三大因素催生了中国P2P网贷现阶段的繁荣:一是信息技术、移动互联、第三方支付等技术因素的大发展;二是金融监管的宽容,目前对P2P网贷并无特殊监管,丰厚的利润吸引了大量P2P网贷平台的建立;三是细分市场的需求,对民间借贷等小微贷或高收益债的大量需求,直接反映在P2P网贷余额的增加上。目前中国的P2P网贷更多体现的还是民间借贷的网络化,属于特定阶段的产物。

P2P网贷的优势源自数据基础,而目前中国P2P网贷发展的核心障碍恰恰是征信系统不健全、不开放。征信系统不发达,P2P网贷平台缺少海量的大数据基础,直接制约了P2P网络借贷的信用评估、贷款定价和风险管理的效率。P2P网贷平台开展线下尽职调查,增加了交易成本,贷款利率也相应提高。相比较而言,国际上的P2P平台实行的是“线上”运行。报告指出,英国和美国的P2P网络借贷,相较中国之所以发展得有条不紊、风险可控,主要得益于国外高度发达的征信体系和成熟的客户金融行为带来的信息不对称程度的大幅度降低。

报告指出,目前中国P2P网贷的发展还处在草莽时代,P2P网贷从事的还是“新瓶旧装”的信用中介业务,P2P网贷市场普遍提供担保,只有极少数平台属于信息中介模式;由于监管缺位、准入门槛低,导致P2P网贷发展不规范,P2P网贷平台跑路、倒闭的情况时有发生,社会上质疑之声四起。

不过,报告乐观指出,这些问题会随着数据的积累而改善,一是我国正在逐步完善社会征信体系;二是 P2P网贷的发展与数据积累之间有正向回馈机制,有助于降低交易成本。在大数据背景下,参与P2P网贷的投资者越多,数据积累就会越多,而海量数据反过来会支持 P2P网贷平台更加精准地把握风险,降低坏账率水平和运营成本,实现去担保化,趋向完全的信息中介。

报告指出,P2P网贷监管始终要以数据为基础进行信息监管。目前,中国的监管理论完全是针对银证保等传统机构而设置,在一定程度上并不适用于诞生于互联网的 P2P网贷形态。以高门槛以及资本充足率等为主的传统银行监管手段去要求 P2P网贷,可能与其互联网精神的初衷背道而驰。

报告称,作为信息中介,P2P网贷监管应采取类似于直接融资的充分信息披露原则,关键是信息充分公开,包括股东信息、交易程序、管理层构成、交易记录备份等,让任何投资者都可以在网上查询到。可以采用现代信息技术,特别是利用好搜索引擎的作用。展望未来,报告称,虽然目前中国P2P网贷本质上更接近互联网小微贷,只是中国金融市场的一个重要补充,还远远不能撼动中国传统的金融体系,但未来的P2P网贷交易产品必将更加丰富。

报告强调,对待互联网金融要有想象力。在互联网与金融的融合过程中,例如第三方支付以及P2P网贷的大发展,就有可能影响银行存贷款渠道进而倒逼银行改革。报告称,对金融体系来说,理想中的市场应该是平等、自由、便捷、高效、信息不对称程度和交易成本很低、更加有效的金融市场,不论从理论上、实际需求还是科技进步的发展方向上来说,这都是不可逆转的趋势,而互联网金融特别是P2P网贷的运作方式更符合这个发展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