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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读过一篇《正是故乡花开时》的短文,文章虽短短,却让我震撼不已,作者腾刚用诗意而幽默的笔调描述了农民和农药:“……我看到农药瓶总会想到死亡。我乡下的亲友们则说他们看到农药都有一种冲动,一种想把它一饮而尽的冲动。真是奇怪,农药是治虫的,但在老家,农药不仅用来治虫,它越来越成为家乡人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东西。在没有农药的时代,老家人自杀方式通常是上吊、跳河、撞墙、割动脉。自从有了农药,喝农药也了他们自杀的惟一方式。当一个人爱别人爱到极点时他(她)可以喝农药;当一个人恨别人恨到极点时他(她)也会喝农药。夫妻、婆媳矛盾,也是通过喝农药解决的。农药实际上已经成为老家人解决情感问题、解决矛盾纠纷的一种方式。不管遇到什么不顺心的事,他们捧起农药就喝,就像喝可口可乐一样。农药成为一种惩罚自己又惩罚别人的最佳选择。虽说农药使不少人失去了宝贵的生命,但大部分人喝农药都被抢救过来……”这是多么残酷多么黑色的诗意和幽默,为什么会这样?
“中国国家预防自杀计划”研讨会的消息指出,我国首次开展的大规模自杀调查结果近日公布,自杀已经成为中国重要的公共卫生问题,全国平均自杀率为23/10万,每年大约有28.7万人自杀,占全部死亡人数的3.6%,至少有200万人自杀未遂。其中,农村自杀率是城市的3倍;80%以上的自杀死亡者和自杀未遂者都是农民,每年有15万人服用农药自杀死亡,50万人服用农药自杀未遂。其中,75%是服用家中存放的农药自杀的。相关的报道更是每天可见,层出不穷。
有鉴于此,中国卫生部等相关部门和中外精神卫生问题专家汇集北京,共商“中国国家预防自杀计划”。拿出的重要药方,一是使自杀者不能轻易获得自杀工具特别是农药。农业部经营管理司副司长刘登高说,农药是农业生产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但是农药在中国农村的易于获取也带来了不容忽视的危害。农业部为此开始限制剧毒农药的生产、出售,公安部加大了打击私自出售毒鼠强的力度;二是搞好心理卫生教育。此言一出,舆论大哗。农药和心理健康真的是自杀农民的关键吗?
观点一
导致自杀的原因是什么?从自杀学的角度来说,可分为个体因素和环境因素。个体因素包括生理因素和心理因素,环境因素又分为家庭因素、社会因素、生活事件。自杀学专家提出应激――素质自杀行为模型,指出单一因素不足以引起自杀,应激因素与素质因素共同作用才导致自杀行为。应激因素包括急性精神病、药物滥用、负性生活事件、家庭危机等,素质因素涉及遗传、人格特征等。
作为国内自杀研究领域的专家,费立鹏先生说,"人际关系冲突"是农民自杀的重要原因之一。由于家庭矛盾导致农村妇女自杀的事件,相信大家都不陌生。
怎样看待80%的自杀者是农民?面对这个数字,评论家们一阵兴奋,以为找到了议论的话题。事实上,这个数字并没有什么特别之处――众所周知,农民在中国总人口中占80%,因此自杀死亡者80%是农民,就是一个很正常的比例。
将农民自杀仅仅归咎于贫困、制度是不妥的。贫困(即一种负性生活事件)肯定是导致自杀的原因之一,但仅此不能解释中国女性自杀率较男性高的现象。要知道,中国是世界上惟一一个女性自杀率高于男性的国家,能因此说中国女性最贫困、社会地位全世界最低吗?导致中国女性(特别是农村女性)自杀率高的原因有很多,比如失贞自杀、殉情自杀、赌气自杀等。因此,有人断言"贫困才是农村自杀率高的症结之所在"及"倘若不是太穷苦,不是受欺压太甚,别说是剧毒农药在家,就是说一声死就能立即死去,农民们也不会答应",未免过于武断。
限制和减少剧毒农药的生产与使用能不能减少自杀?答案是肯定的。农药成为一种常见的自杀工具,已经不容置疑。中国最早从事自杀危机干预研究的翟书涛教授在其专著中列举大量事例:因为家庭矛盾而服农药自杀的农村女性,很多人在服药后就后悔,催着家人送自己去卫生院。可是,由于农村卫生条件有限,缺乏抢救农药中毒的特效药,甚至连像样的洗胃机都没有,许多人因此丧命。有人以"减少剧毒农药的生产,农药的价格无疑要上涨,实际上也就是在增加农民生产资料的成本,从而增加农民的负担"为由,对限制剧毒农药提出质疑。实际上,提倡使用高效低毒农药,是国家一贯政策,也是环境保护和保证食品安全的重要措施。限制剧毒农药以降低农民自杀,与前段时间有关部门查禁"毒鼠强"以防止恶性投毒事件发生异曲同工,后者得到评论的广泛支持,前者却遭遇激烈抨击,不能不让人感到奇怪。
观点二
农民对农药是有很深的感情的,正如战士对枪的感情,枪能给战士成就,也能给战士终结,农药也行。自杀的农民对农药情有独钟,首先是因为农药简便易行。相对而言,喝农药自杀与其它自杀方式相比显得“轻松痛快”,这和市民爱开煤气自杀是一个道理。其次,除了实在是走投无路决意一死的,许多自杀者尤其因家庭矛盾邻里纠纷而自杀的人十有八九都是一时糊涂,潜意识里其实不愿死,只是想以极端的方式威胁一下对方,而喝农药抢救过来的余地较大(如果喝的是假农药,那就更“安全”了)。
跟城市精神焦虑人群的自杀迥然不同的是,我迄今尚未见到一篇自杀农民的报道说主人公是因为心理问题而产生厌世念头的,也就是说,喝下农药的农民在死之前无不是怀有活不下去的绝望念头,
联系到媒体的报道以及生活实际,个人认为以上的措施似乎并不能有效的解决问题,它们并没有真正触及到农民自杀的深层原因。选择自杀这一极端的方式的绝大多数农民,不是因为自杀的工具易于获得;也不是因为精神健康方面出了问题;而是在于对自身生存状况的绝望。结果显示,农村自杀率是城市的3倍。这显示中国农村存在着比城市更加严重的社会问题,农村人口承受着比城市居民更为沉重的社会压力。这显然是与现实情况相符的。用社会压力来解释自杀率比用心理承受能力来解释更为合理。调查中不知是否有城市居民人群自杀比例的数据,我想下岗和失业工人的自杀率一定比企业家和白领管理阶层人士来得高。如果有一个全国的人群自杀比例统计,我想社会弱势群体的自杀率一定也会远远高于社会上层人士的自杀率。我国因精神障碍而自杀的人则要远远低于其他国家的调查结果也说明,我国人群自杀的原因更多的是因为社会压力而不是遗传性精神疾患。
从纯粹的精神卫生角度分析,在农民自杀的案例中,确实的精神异常或顽固的心理疾病患者并不太多――这看起来或许费解,但事实上,很多农民自杀的原因极其“偶然”。比如2003年7月在陕西省安康市发生的五天之内三位农民自杀的轰动事件(因为退耕还林),再比如新华社2002年1月25日曝光的发生于湖北的连续七起农民自杀事件;还有辛苦一年,从江苏常州返乡的四川民工严传正怀揣血汗钱准备回家订亲,不料这800元钱在返乡的火车上被偷。他先是割腕不成,又从疾速行驶的火车上跳下自杀。这些都不属于“精神卫生”方面的问题。
这些偶然事件看似极端,然而却是研究农民自杀问题不可忽略的甚至带有普遍性的“范本”。农民自杀者不同于明星的自杀者,也不同于大城市的被称为“小资一派”的白领自杀者,农民的境遇和生活方式决定了其自杀原因的共性,偶然之中暗含必然。农民自杀者内心的苦楚多半来自于对外界压力的无力抗争,现实生活的无味,对未来的绝望;另外还由于眼界或知识水平所限,对某些事情缺乏解释思考的能力,对某些压力缺乏解脱的途径却又无弃放的胸襟。
由于城乡二元结构和历史的原因,农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极其脆弱。这也是导致农民自杀率高的重要原因。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为例,我国还处于起步阶段。据统计,到1999年底,全国农村实行最低生活保障的县及市有1935个,国家投入最低生活保障金62240.6万元,得到最低生活保障的人数仅为316.17万人,占农业人口的0.34%。农民养老保险和农村医疗保险方面,虽然投入不少,但由于幅员辽阔和人口众多,也远远不能满足需求。2002年,湖北省连续发生7起由于负担过重导致的农民自杀事件正说明了这一点:负担沉重,同时缺乏必要的社会保障,农民对能否维持生活产生怀疑而走上了绝路。
“压力型体制”
温铁军曾写过一篇文章叫《粮食有问题,但不是粮食问题》,其实同样可以说,土地有问题但不是土地问题,民工潮有问题但不是民工问题,……中国历史上农业社会的大共同体本位传统加上改革前大共同体一元化体制对人的个性与公民权利的压抑使现代化受阻,在这个意义上的确可以说“中国问题实质上是农民问题”,但“农民问题”的实质并非种田人的问题。
农民的不幸命运还缘于中国农村县乡政治体制是一种特殊的“压力型体制”,这种体制通过将政府确定的经济发展的硬指标逐级分解下达,从县、乡镇再到村,村再分解到每一个农民头上,各级又层层加码,最后摊到农民头上已经是令人咋舌的“天文数字”。在这种“数字型政绩至上”的行政理念驱使下,各级官员为了炫耀“政绩”和表现“才华”,就竭力提前、超额完成“数字任务”。这种“压力型”体制使政府行政的最大目的已经不是为民众谋福利,也不是提供公共物品,而是不择手段地完成层层加码的“数字任务”。在没有任何外部制约的情况下,疯狂追逐自身利益最大化的权力,必然横冲直撞,置民于无法招架的境地,使农民不断付出眼泪、鲜血和生命的代价,来“配合”完成乡村干部的“数字任务”。而县级政府为了支持乡镇“数字任务”的完成,也就有意无意地容忍包庇胡作非为的乡村干部,于是“官官相护”就在“县乡村三级利益共同体”的契约下形成了,受到严重侵害的农民的冤屈,经常无法在县、乡两级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这样,有“中国特色”的农民上访之路就只能延伸到市、省和中央机关以及那些良知未泯的新闻单位,他们就被农民视为“包青天”。
农民问题的严重性,已经引起了方方面面的高度重视,但一二十年来的理论探讨和政策制度设计,似乎没有真正解决问题,在国际上,由几个大国操纵和决定小国命运的做法和行径,被称作“霸权主义”。同理,在解决农民问题上,我们习惯于由所谓的“社会精英”等强势群体坐在一起操纵和摆布农民命运,这也是一种典型的“霸权主义”,是不可能真正维护农民切身利益和解决农民问题的。
农民问题中的80%
近日,有一组数据也从另一个侧面反映出农民自杀的原因。据国家局分析,在当前群众特别是群众集体来访反映的问题中,80%以上反映的是改革和发展过程中的问题;80%以上有道理或有一定实际困难和问题应予解决;80%以上是可以通过各级党委、政府的努力加以解决的;80%以上是基层应该解决也可以解决的问题。其中涉及的焦点,有许多都直接关系农民利益。(11月21日《南方都市报》)当然,与农民自杀的关系没有人进行统计分析,根据经济学中的20/80原理,笔者斗胆冒然断言,80%的农民自杀都和当地方政府的行政有关:不公正待遇、实际问题得不到及时处理……
生命无法演练
65万人(15万自杀成功+50万未遂的),足以组成一个中等县,如果换算成中国有一个县的人全都动手自杀,会引起多大震撼。
尽管有专家和心理医生,但如果农民的切实利益得不到保障,也就是他赖以活下去的那根线索突然断了,他仍然还会选择去喝药、去投河、上吊。那些纸面上不痛不痒的平面式所谓关怀报道无法令人信服,肯定也无法令农们们信服。他们需要的关怀是眼下的白条、耕地、超生罚款等等一揽子现实情境,而不是专家的心理开导、循循善诱的劝慰,开导只对那些能够开导得通的人有效,而对活不下去的人,除了给他能够活下去的粮食和指望,其他的都是过耳烟云。而这些,绝不是心理医生和专家能解决得了的。
自杀不仅仅是一个人自己结束生命这么简单,它同样给亲朋好友等人群带来巨大伤害。据统计,一般一个人的自杀至少会对6个人造成巨大影响。此外,自杀还给国家和社会带来重大的经济负担。
我对他们不光是同情,还有几分敬佩。对于一个有雄心抱负决计干出一番事业的人来说,是决不会轻易放弃自己的生命的,即便是死,也要轰轰烈烈,重于泰山,至少要不亏,用梁山好汉的话叫拉上几个垫背的,顶不计还要当个,炸出点回声,而农民选择的只是默默地终止生活,决不连累他人。与那些名人官人相比,他们除了以死证实了自己的怯懦、无知、无奈,除了失掉自己的性命和全家人的幸福之外,不会引起任何社会反响,真可谓是死得轻如鸿毛。当然,这种行为本身,在农民身后是可以被解读为对乡干部的无声反抗的,但实际上那已经与那个死去的农民无关了,他本意也许根本就没有这种念头,否则,有自杀的胆,还没有跟人同归于尽的的勇气么。
至今令我不时想起的,是那位到小卖店赊农药边走边喝的农民,从媒体的描述看,好像在喝一瓶饮料。从中透露出的更可怕的信息是,基层政权某些人士对站在悬崖边的农民的漠视。那位人大副主任、那两位干警对自杀农民的生命冷漠,还有公安局那份对于农民自杀原因的调查报告,都透露出,视人命如草芥、视农民的生命如尘埃,已成为某些基层政权尤其是一些执法者的一种习惯性思维。
读了一篇题目叫《一只逃税的猪》的文章,我才知道在我们乡一级的组织中,有些乡长大人居然把他所管辖着的成千上万的农民看作“敌人”,文章的作者引用了某地乡长的一段话:“敌人是很狡猾的,我们不能被表面现象迷惑,同志们一定要眼疾手快而且立场坚定……交税是公民(引者注:只有要钱时农民才被称作公民)应尽的义务。他肯定说他没钱,没钱不要紧,他不是有猪吗?不给,就牵猪、扛粮食、抬床板,办法总会有的……”这真可怕。我原来虽也知道我们的一些公仆对他们的主人不好,别说“全心全意”,甚至连半心半意也没做到,但无论如何也想不到这乡一级的公仆居然把他应服务的对象当作“敌人”来对待。有一个乡长这样说:上吊给绳子、喝药送瓶子……人家都替你预备了工具,你还能犹豫吗!
中国的农民是最朴实也是最怕官的。倘若他们的生活过得去,这些人就决不会给自己招惹麻烦。你想,他不交税你就要牵他的猪,而一头猪的价值往往超过要收的税―――他若是有钱,会不交吗?
“天不怕地不怕,就怕农民普法!”这句歌谣是农民对某些乡干部的心理描述。一些惯于对农民兴威作福的基层干部,最怕农民觉醒,也最怕民主。某些乡镇还与地方流氓恶势力相勾结,共同对付那些“不听话”的农民,有的乡镇还直接把税费任务承包给当地流氓头子,达到“以恶制民”的目的。
给农民一个机会
历史和现实已经证明,只要给农民自由,农民就会创造出惊人的历史奇迹。现在是进一步解放农民的时候了。
1、解放农民,就是要把农民从二元社会结构中解放出来。于法而言,农民是中国平等的公民,在法律面前、在国家预算机制面前应该享有平等的权利。但是由于农民在国家政权机构中几乎没有地位,故其平等的权利被剥夺了。最典型的是继续存在的"二元"制度。如果说在时代,为了国家工业化不得不这样做,可以得到理解、原谅。那么在今天城乡差距已经达到5、6倍以上,国家工业化体系已经相当发达的时候,"二元"制度,就是中国文明的耻辱。那些依靠数十年"杀贫"富裕起来的、收入高于农民100倍以上的权贵们,在讨论增加农业投资的时候说,高喊"不要杀富济贫",不断否决支持农民的提议,真不知道社会正义何在?北京申办、举办奥运会国家给予了大力的支持。总投资近5000亿人民币,远远超过了政府一年对"三农"的全部投资。新浪网上最近见到一条消息,天安门广场的一个豪华厕所耗资200多万,竭尽奢靡。
2、给农民以公平的国民待遇,就是让农民参与制定“游戏规则”,农民与市民一样有居住和迁徙自由的权利,有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就业的权利,有享受城乡平等一致的社会保障的权利,有享受接受城乡一致的受教育的权利,有与市民平等一致的纳税的权利。在城镇,居民月收入800元以上才征收个人所得税,在农村,绝大部分农民月收入不到一二百元,根本没有达到纳税的起点标准,而面向农民征收的农业税和“三提五统”“一个都不能少”。
3、“补贴”农民。长期以来,中国农民都是在负补贴的背景下,保证了国家的农产品供给。为此政府采取了强制性的措施,如"剪刀差"、播种面积指令性计划等。政府欠农民的债太多,太沉重,甚至已经形成习惯,尾大不掉。补贴,不过是要逐渐恢复农民正常的经济地位,给予农民应该得到的补偿,解除对弱势的农民的欺负,恢复农民平等的经济地位。
市场并不能提供稳固的粮食安全。这是为什么日本愿意以高于世界平均水平6倍以上的成本生产稻谷。今天,中国各地经济的蓬勃发展导致了粮食生产的机会成本的迅速上升,政府只有不断弥补机会成本才可能维持、巩固和改善目前的粮食安全状况。也就是说即使是维持同样的产量,政府也需要不断提高对农业的补贴水平。否则,粮农将不断降低粮食产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