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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首要标准”强化劳教场所职业技术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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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首要标准”的提出,劳教人员的职业技术教育日益受到重视。但是在劳教场所,由于种种原因职业技术教育质量较差,面临着与社会需求脱节等问题,劳教人员解教后就业率低,就业能力差。因此必须从更新观念,提高认识入手,增强职业技术教育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增强解教人员就业能力,才能使解教人员顺利融入社会,最终落实首要标准”。

【关键词】劳教场所;首要标准,职业技术教育;就业

中图分类号:G5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0278(2011)10-017-02

落实“首要标准”,降低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率,必须提高解教人员的安置就业率,解决他们的就业困难,使他们顺利融入社会,才能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确保“首要标准”的落实。职业技术教育对解教人员顺利回归社会重新做人有着特殊的作用。据郑州市石佛寺劳教所对该所近期解教人员的调查发现,解教的381人中,就业的为95人,就业率为24.93%,就业人员一般表现积极努力,生活状态平稳。据上海市劳教局2009年调查显示,该市劳教人员解教后闲散无业和生活无来源,又被劳教的占“多进宫”劳教人员的47%和66.4%。解教人员回归后如果不能就业,生活没有出路,很有可能重新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劳教场所开展职业技术教育的目的就是为了让劳教人员解教后能够充分就业,成为自食其力的守法公民,所以能否确保劳教人员解教后就业才是职业技术教育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因此要落实“首要标准”,劳教场所必须强化职业技术教育,提高职业技术教育质量。

一、当前职业技术教育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目前,劳教场所职业技术教育相对而言起步较晚,还存在这许多问题,其中突出的问题是职业技术教育的实用性和针对性不强,与社会需求不相适应,教学条件差,师资力量薄弱等,造成劳教人员解教后就业能力差,就业率低,“首要标准”难以落实。

(一)职业技术教育缺乏实用性和针对性

劳教场所的职业技术教育在项目的选择和课程的安排上与社会需求不一致,场所职业技术教育与社会用工需求相脱节,缺乏实用性:教育内容、教育手段与劳教人员的文化水平不相适应,缺乏针对性。

(二)教学条件落后,劳教人员受教育比例过低

劳教场所自身的职业技术教育条件差,突出地表现为无师资、缺资金。开办的职业技术培训班少,参加培训的人数少,总体受教育比例低。据广州市劳教所2005年调查该所参加职业技术教育获得劳动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证书的劳教人员比例,2001年为7%,2002年为5%,2003年30%,2004年为30%。

二、劳教职业技术教育工作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一)思想认识不到位,对职业技术教育工作不重视

有些劳教场所的领导和民警对“首要标准”理解不深入,对职业技术教育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认为劳教人员解教后的安置就业与己关之甚微,甚至无关,思想上不重视技术教育工作,认为职业技术教育花钱多,教育周期长,见效慢,处于辅助地位。

㈡现行的组织工作机制不适应职业技术教育发展的需要

现在职业技术教育已经成为关乎劳教场所实现“首要标准”的关键因素,是劳教人员的顺利回归社会就业的基础工作。而许多劳教场所缺少专门机构进行相关的职业技术教育工作,有的劳教场所虽然建立了相关机构,但缺少相应的考核机制。加之很多考核指标属于软指标,在实际工作中难以量化考核,许多劳教场所领导和民警对上级的教学部署和常规任务,应付了事。致使一些劳教场所的领导和民警对开展职业技术教育的主动性、积极性不高,工作力度不够,不能深入实际,在技术项目的选择和课程的设置上针对劳教人员的特点和社会需求进行合理安排。

(三)缺少必要的经费,师资等保障

现行经费标准难以满足教育矫治工作需要。目前市劳教所教育经费标准仍然沿用1993年《劳教教育工作规定》中的每人每月4元的标准,与教育矫治工作发展的现实需要相比明显偏低,劳教场所有时不得不靠组织劳教人员生产劳动来弥补所政和教育等经费不足的困难,导致重生产轻教育现象,或是教育课时被挤占,技术教育工作不能真正落实。缺少专职教师队伍。许多劳教场所没有专职教师,兼职教师虽然榜上有名,但有些兼职教师仅仅是统计报表上的虚名。这些都严重制约了教育矫治工作的顺利开展,劳教场所的职业技术教育质量很难保证。

(四)相关法律法规滞后

随着我国政治、经济的不断发展,劳教的法律法规已经严重滞后,其中相关的教育内容更是不再适合现实发展的需要,现行法律附中关于劳教人员教育工作中的一些制度措施已不适应形势发展的变化。而且在现行制度中对教育工作的规定非常原则,可操作性差,而关于职业技术教育涉猎的就更少。

三、强化劳教职业技术教育

(一)提高认识,加强重视

劳教机关及主管部门要站在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对劳教场所的领导和民警进行深入细致的教育,使他们认识到帮助解教人员充分就业,适应生活是构建和谐社会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是劳教机关的重要任务之一。使其在具体工作上重视职业技术教育,逐步提高职业技术教育的地位。

(二)创新组织机制,搞好职业技术教育工作

建立专职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协同多方面的力量共同搞好职业技术教育工作。合理选择技能培训项目,针对劳教人员文化程度普遍较低、经济条件较差、教期长短不一实际,在培训项目的选择上,尽可能地开设一些学制短、费用低、浅学易懂、培训面大的“短、平、快”项目。同时,还结合劳教人员兴趣爱好,尊重劳教人员意愿开展技术培训;其次是及时掌握市场用工信息,社会需要什么技术工人,就进行什么样的技术培训,紧紧围绕市场需求进行技术教育。联系劳动部门到劳教场所为劳教人员进行职业技术教育;为解教人员提供职业介绍、职业指导、举办专场招聘会等就业服务;协调社会有关部门,在厂矿企业等建立劳教人员试工、就业基地。

有条件的地区可参考国外经验,联合政府部门将职业技术教育全面推进到劳教场所内。如美国的俄克拉荷马州,全州共有19个技术中心建在公立监狱内,4个在少年犯劳教所里,2个在私立诫勉所。专业开设从汽车修理到计算机应用一应俱全。84%的人出狱后能立即找到跟他们所学专业相关的工作,并且每小时至少可以挣到8.59美元。这样使劳教人员全员有接受职业培训的机会。

(三)建立健全职业技术教育的考核机制

劳教场所应建立领导责任机制,明确管理责任。坚持主要领导抓技术教育,必要资源用于技术教育,必要时间用于技术教育。把职业技术教育工作纳入劳教场所领导工作的目标管理中,实行领导责任制。同时劳教场所还应建立民警考核奖惩机制,把职业技术教育工作纳入民警年度工作考核范围,增加其所占评分比例,将职业技能培训获证率纳入场所教育工作目标考评内容,从参训人数、培训项目、获证率以及培训效果等方面进行全面考评。从而调动劳教场所民警的工作积极性,把工作做好做实。

还应实行量化考核,制定科学完善的考核细则。要把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阶段性考核与长期性考核、过程考核与结果考核结合起来。要将技术教育考核成绩和部门、民警个人工作成实绩挂钩,切实把技术教育工作变成一项硬任务。建立有效的教育矫治激励机制,对教育矫治工作做出突出成绩的民警给予表彰和奖励。以增强民警做好教育矫治工作的积极性和责任感。

(四)建立健全职业技术教育的保障机制

建议完善相关法规文件,建立和健全相应的工作制度,保障职业技术教育的经费、场地、师资需求,保证教学时间、人员和内容的落实。提高劳教人员职业技术教育质量,为预防重新违法犯罪打下基础。

劳教场所应建立专业师资队伍,采取请进来(职校老师),送出去(民警培训)的方式,内引外联,逐步建立一支专业化的师资队伍。要积极争取政府财政支持,给予资金倾斜,特别是要加大对开展技术教育工作所需的设施、设备等所需资金的投入,必要时可以从劳教人员习艺劳动收益中抽出部分资金,用于开展教育矫治工作,逐渐形成以财政拨款为主,自筹为辅的教育经费筹措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