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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燮“诗变”论的理性特质及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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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叶燮;诗学;正变统一;诗变规律

摘 要: 叶燮诗学表现出理论的自觉:一是理性特质,二是主张立足于“变”而正、变统一,并在宇宙观层面论证“诗变”和“天地运行”规律的同构关系。叶燮按照宏观与微观、历史与逻辑相统一的立体审视方法,论证“诗变”发现与诗论家的素质、“诗变”认识与诗学方法的关系。使“诗变论”从对文学活动现象变化的认识到对诗变因素、原因和诗变原理的探索、总结,最终达到对“诗变”的规律性论证。

中图分类号: I207.22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 10012435(2013)01007907

Rational Features and Significance of Ye Xie's Views on “Poetic Evolution”

FANG Xiqiu (College of Liberal Arts, Anqing Teachers College, Anqing Anhui 246013, China)

Key words: Ye Xie; poetics; unity of orthodoxy and variation; rules of poetic evolution

Abstract: Ye Xie's poetics showed a consciousness of theory, with rational characteristics and the proposition of unifying orthodoxy and variation on the basis of “change.”therefore demonstrated an isomorphic relationship between poetic evolution and universe operation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cosmic view. With a tridimensional survey method which featured a macro-micro unity and a history and logic unity, Ye demonstrated the discovery of poetic evolution and the quality of poetic theorists, and expounded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awareness of poetic evolution and poetic methods. As a result, the theory of poetic evolution developed from the knowledge of changes in literary activity, to the exploration and summary of the reasons and principles of poetic evolution, and finally came to the demonstration of the rules of poetic evolution.

明清之际,对诗歌发展作理论总结的是叶燮。叶燮对七子派诗学所做的批判,目的是张扬“诗变”的意义与价值。七子后期,已经认识到诗体的格调是变化发展的,许学夷的“正变”之辩和“破三关”之说也是立足于发展观念而言。今天看来,叶燮的诗学在某种程度上,是对以往诗学在继承传统中求变思想的继承与展开。

一、立足于“变”而“正”“变”统一

(一) 对七子派和公安派的批判和超越

叶燮主张“正”“变”统一,是继许学夷、钱谦益之后,最为明确的人。他对钱谦益虞山诗学的继承与展开,首先体现于他对七子、公安的批判和超越意识上。先看他对七子诗歌范式理论的批判:

五十年前,诗家群宗嘉、隆“七子”之学,其学五古必汉、魏,七古及诸体必盛唐。于是以体裁、声调、气象、格力诸法,著为定则,作诗者动以数者律之,勿许稍越乎此。又凡使事、用句、用字。亦皆有一成之规,不可以或出入。其所以绳诗者,可谓严矣。惟立说之严,则其途必归于一,其取资之数,皆如有分量以限之,而不得不隘。是何也?以我所制之体,必期合裁于古人;稍不合则伤于体,而为体有数矣。……然以此有数之则,而欲以限天地景物无尽之藏,并限人耳目心思无穷之取,即优于篇章者,使之连咏三日,其言未有不穷,而不至于重见迭出者寡矣。[1]590

叶燮对七子诗歌范式的发难,首先是从文本层面对七子所确立的“定则”的解构,

其视角是“诗变”的内在必然性。其理由一是从“定则”的结果看,它“勿许稍越”的体制规定,使诗歌体裁、声调、气象、格力诸法,只有几个固定的范型,这几个模式,无法表现千变万化的天地万景,无法表达人的无穷无尽的“耳目心思”。二是“合裁于古人”的“一成之规,不可以或出入”,还使文本层面的“使事、用句、用字”受到限制。使事、用句、用字稍有出入,就会“伤体”,束缚诗歌创作在几种固定的范式内进行,这样,就只能制造重复的模拟之作。上述两方面,导致的结果是,诗歌不能反映“天地景物无尽之藏”,并使“人耳目心思”的丰富性的表现受到极大限制。

其次从主体创作层面,认为七子的格调规定束缚主体创造性的展开,使得诗歌创作百年未改,陈陈相因:

夫人之心思,本无涯涘可穷尽,可方体,每患于局而不能摅,扃而不能发;乃故囿之而不使之摅,键之而不使之发,则萎然疲尔,安能见其长乎?故百年之间,守其高曾,不敢改物,熟调肤辞,陈陈相因,而求一轶群之步,驰骋之才,盖未易遇矣。[1]590

按照七子的理论要求,诗歌创作必须符合一定的格调或范式,但这显然和“无涯涘可穷尽”的主体的情感和体验产生对立,格调范式使主观情思“不能摅”,“不能发”,限制了主体精神的发扬,其结果一是压抑了主体的生气,使之创作的文本缺乏活泼玲珑的结构和内在生机;二是阻碍主体个性的展开,使创作不能彰显作者之“长”。所以百年以来,未遇驰骋之才,诗歌创作守旧而无新鲜局面的出现。

叶燮从文本和创作两个方面对七子的清算,抓住了关键环节,其中对“诗变”必然性的论证,自外而内,极具逻辑和理性色彩。这一批判显然不像公安派那样意气用事。叶燮虽然批判七子“格调论”的守旧,但也并非认为七子一无是处。他在批判七子的同时,也对公安派的“主变”及其对七子的发难进行了理性分析。他认为,公安派以其“真性”“真情”之说,激烈批评七子,试图七子的“体裁、声调、气象、格力诸说”,独辟蹊径,但公安派也走了极端:

夫必主乎体裁诸说者或失,则固尽抹倒之,而入于琐细滑稽、隐怪荆棘之境,以矜其新异,其过殆又甚焉。故楚风倡于一时,究不能入人之深,旋趋而旋弃之者,以其说之亦无本也。近今诗家,知惩七子之习弊,扫其陈熟余派,是矣。然其过凡声调字之句近乎唐者一切摒弃而不为,务趋于奥僻,以险怪相尚,目为生新,自负得宋人之髓,几于句似秦碑,字如汉赋,新而近于俚,生而入于涩,真足大败人意。[1]590-591

其立足于“变”对七子批评的同时,也立足于“正”对公安“变”之过火,摒弃唐诗雅正,趋于俚俗持批评态度。这里他批评七子和公安两极对立本身,已经说明他具有超越七子和公安之弊的意识。他的“陈熟生新”之论,就说明了他的理性。一方面,“厌陈熟”是走向“生新”的条件;另一方面,“厌生新”,必然“返趋陈熟”。所以,他明确提出:“陈熟、生新,不可一偏,必二者相济,于陈中见新,生中得熟,方全其美”。如果执一端而互相攻击,就不会达到“方全其美”的效果。[1]591

这既与王世贞、屠隆等人立足“陈熟”立场的“兼济”不同,也与公安立足于“生新”而否定七子的成就有巨大差异。他主张在继承传统和新创之间,坚守“人神而明之”。也就是既遵守一定的规范,但不是惟规范是从,而是承接规范中的精神;另一方面,要表达或表现当下人的独特情感和精神,使文本有新的话语和意味,而又不趋于俚俗。在这一思想主导下,唐诗与宋诗之争的问题也就一目了然了。

所以他在理论上,对“陈熟”和“生新”创造性地提出“对待”这一概念。主张在“执中”求变:

陈熟、生新,二者于义为对待。对待之义,自太极生两仪以后,无事无物不然。日月、寒暑、昼夜,以及人事之万有,生死、贵贱、贫富、高卑。上下、长短、远近、新旧、大小、香臭、深浅、明暗,种种两端,不可枚举。大约对待之两端,各有美有恶,非美恶有所偏于一者也……推之诗独不然乎?[1]591

叶燮认为“生”、“熟”是相对的,关键在于“各有美有恶”,文本上是否达到“舒写胸襟,发挥景物,境皆独得,意自天成”的效果;在接受层面是否能“令人永言三叹,寻味不穷,忘其为熟,转益见新”。若这两点具备,就是“陈中见新,生中得熟,方全其美”的生机变化局面,也就具有“人神而明之”的审美境界。如果像公安派那样,五内空如,搜寻险怪为生,或像七子那样,以剿袭浮词为熟,没有寄托,“均为风雅所摒”。正是这种“执中”“对待”,叶燮主张力求做到“正”与“变”的统一。

(二)“诗变”与“正”“变”统一

叶燮将古代的“正”、“变”观作了学理性的总结,以理性精神对诗歌之“正”、“变”和盛衰规律作了概括。他从《诗经》的正、变现象出发,总结出诗歌的“雅正”范式向变风、变雅转化与“时”相关,与政治、风俗的变化联系。一旦时代语境变化,诗歌就会随之演变,虽然因“时变而失正”,失去了原来诗体的“雅正”范式,但就“诗变”本身而言,却在承传原有诗体命脉的基础上,形成新的诗体规范或范式,此即“诗变而仍不失其正”。若诗歌发展轨迹是这样的话,就不会出现衰落现象,而是新新相续。这样,正与变就会互相包含,互相发动,交替发挥作用,推动诗歌发展。这一从诗歌源头总结的规律,也为后代诗歌之“流”的演变所印证:

吾言后代之诗,有正有变,其正变系乎诗,谓体格、声调、命意、措辞、新故、升降之不同,此以诗言时,诗递变而时随之,故有汉、魏、六朝、唐、宋、元、明之互为盛衰,惟变以救正之衰,故递衰递盛,诗之流也。[1]569

在叶燮看来,《诗经》以后诗歌之“正”、“变”,与诗歌话语的各种因素联系,只要考察这些要素的演变状况,就可知道时代的变化情况,所以在自汉魏至明代的各个历史时代,诗歌“互为盛衰”,也就是一个时代某种诗歌体制的衰落,可能会促使另一个时代某种诗歌范式的兴盛。从中反映出的一般规律是,“惟变以救正之衰”。显然,这里所言之“正”,是指某种已经成熟的诗歌范型,当其成熟之际,也就再难发展,其生命力已经走到尽头,显示出保守性。于是只能改变已有范型的艺术规定,才能使诗歌向前发展。这种循环往复的“递衰递盛”现象,是《诗经》以后诗歌变化的最一般规律。

叶燮不仅以“正”、“变”的统一论诗歌之“源”和诗歌之“流”的演变规律,而且,他还将“源”、“流”结合起来,论述“诗变”规律。如果从其源头三百篇而论,它就像百川之发源,各自从不同的地理位置流出,可以说是“万派”,但都归于大海;如果从其“流”而论,就像黄河经行天下,它的九条支流亦归于大海。[1]569无论是“源”还是“流”,其间都变化万千,

正、变交替,互相包含、倚伏,“变以救正之衰”。他以汉魏诗歌为例做了说明:

历考汉魏以来之诗,循其源流升降,不得谓正为源而长盛,变为流而始衰;惟正有渐衰,故变能启盛。[1]569

“正”中倚伏着“渐衰”的因素,“变”中也存在“启盛”的因子。比如“建安之诗,正矣盛矣”,但这一范式相沿既久,就会流于衰落。改变诗歌衰败的办法是改变原有诗歌的艺术规定性,使其范型产生变化,一般情形是“力大者大变,力小者小变”。如六朝诗人,只能“间有小变”,所以对既有之“正”的冲击力不够,也就不能“独开生面”。至唐初,六朝诗歌所承接的建安精神,已经衰变到极致,叶燮认为这是建安诗歌“正之积弊而衰”。这种积弊也是渐渐的量变:在建安、黄初时期,诗歌敦厚浑朴,中正达情,缺少情采。为了纠正这一缺陷,诗歌不得不变,晋诗,比如陆机的诗歌缠绵铺丽,左思卓荦磅礴。其间经过多次变化,演变为鲍照的俊逸风格,随着时代语境的变化,此后诗歌创作在此基础上又渐渐繁辞缛节,随波日下,经历“梁、陈、隋以迄唐之垂拱,踵其习而益甚,势不能不变”[1]566。正因为这样的衰变,终于启开了开、天诗歌的繁盛局面:“迨开、宝诸诗人,始一大变,彼陋者亦曰:此诗之至正也。不知实因正之至衰,变而为至盛也。”是改变原有范式才带来唐诗的繁荣直至形成唐诗的范式:“盛唐诸诗人,惟能不为建安之古诗,吾乃谓唐有古诗;若必摹汉、魏之声调字句,此汉、魏有诗,而唐无古诗矣。且彼所谓陈子昂以其古诗为古诗,正惟陈子昂能自为古诗,所以为子昂之诗耳。然吾犹谓子昂古诗,尚蹈袭汉魏蹊径,竟有全似阮籍《咏怀》之作者,失自家体段……杜甫之诗,包源流,综正变,自甫以前,如汉魏之浑朴古雅,六朝之藻丽秾纤,淡远韶秀,甫诗无一不备。然出于甫,皆甫之诗,无一字句为前人之诗也。”[1]569570唐诗是在建安至六朝诗歌积累的艺术经验的基础上形成,其成功就在于不断改变过去已有的范式,才使唐诗自身的范型得以形成。同样,唐诗在形成范式的过程中,自己又在渐渐变化,其中又潜藏新的范式之因素。这就是叶燮所言之互为正、变的“正变统一”。

唐诗为八代以来一大变,韩愈为唐诗之一大变,其力大,其思雄,崛起特为鼻祖。宋之苏、梅、欧、苏、王、黄,皆愈为之发其端,可谓极盛;而俗儒且谓愈诗大变汉魏,大变盛唐,格格而不许,何异居蚯蚓之穴,习闻其长鸣,听洪钟之响而怪之,窃窃然异之也!且愈岂不能拥其鼻,肖其吻,而效俗儒为建安、开、宝之诗乎哉?……故晚唐诗人,亦以陈言为病;但无愈之才力,故日趋于尖新纤巧……至于宋人之心手,日益以启……[1]570

唐诗在垂拱时生成自己范式后,一直在创新,在承传前人和时代精神的同时,不断改变现有的审美规定,极少效仿之作。至中唐,在唐诗范式之内进行变化的空间渐尽,陈言泛滥,出现了两种范式,一种沿着盛唐开、天时期的诗歌创作路数前行,此为大历、贞元、元和之诗;一种是以韩愈为代表的诗歌创作,务去陈言,进行范式革命,启开宋代诗歌的话语范式。这其中,正、变交错,互相发动;在对源、流承接方面,也是交相运用,难分彼此。所以《原诗》对汉魏、初盛中晚唐、宋、元诗歌等同视之:“执其源而遗其流者,固已非矣;得其流而弃其源者,又非之非者乎。”在他生活的时代,崇尚宋诗的主张较为流行,在此情况下,尽管其立足于“变”,仍然批评学诗者的极端做法:“然则学诗者,使竟从事于宋、元、近代,而置汉魏、唐人之诗而不问,不亦大乖于诗之旨哉?”从这些论述中,可以看到,叶燮论“诗变”,不仅进行文本考察,也从历时性去看待问题;不仅在微观层面,更注意宏观视野的总结,其中反映出他的思辨和敏锐,显示其诗论的理性特质。

二、叶燮“诗变”论的理性特质

叶燮诗变论的理性特征,首先表现在他对“诗变”规律的探索。叶燮言“变”,不是公安、竟陵等人的极端之变,其言“变”具有对诗歌规律的尊重,要尊重诗歌的规范和经典的作用。七子、云间从“体制优先”论诗歌演变,公安和钱谦益则从“性情优先”论诗歌风格之变,他们的共通特征是从诗歌本身甚至从某一诗体出发论证诗歌发展的事实。而叶燮论诗歌之变,却从形上的角度进行理性的观照,带有理论总结的性质。他从宇宙的普遍规律推衍出诗歌亦变的规律,又能根据诗史的事实加以论证。从对“诗变”规律的探索入手,令人耳目一新。

诗始于《三百篇》,而规模体具于汉。自是而魏,而六朝、三唐历宋、元、明以至昭代,上下三千余年间,诗之质文、体裁、格律、声调、辞句,递嬗升降不同,而要之诗有源必有流,有本必达末;又有因流而溯源,循末以返本,其学无穷,其理日出。乃知诗之为道,未有一日不相续相禅而或息者也。[1]565

《原诗》开篇即从对规律的探索入手。其论历代诗歌之变迁,不再踵七子、公安、云间、虞山之后尘,更不囿于格调或性情的圈子,其言三千年之变,包括诗歌内质和精神的质文、体裁、格律、声调、辞句等一切审美领域。“有源必有流,有本必有末”之说,带有哲学意味。其所言“诗之为道”,此“道”有客观规律的内涵,“诗道”时时刻刻都在传承,生生不息,其实这是从宇宙变化最一般规律推演出的结论。所以他认为自有天地以来,从古至今的“世运气数”,不断传递变迁,相禅相续。这一规则既是“理”,亦为“势”,天下万事万物皆然,“宁独诗之一道胶固而不变乎?”[1]566

这显然是从形而上的思辨视角论诗变的必然性,在他看来,诗歌变化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因为前提是“诗变”属于“理”和“势”,非人力可以左右。这一从形上视角寻找诗变规律的做法,超越了虞山和陈子龙,更是超越了公安和七子从诗歌活动和文化语境论诗变的方法。当然,若仅仅从形上角度,就会使理论游离诗歌发展的现实语境,有蹈空之嫌,所以叶燮亦根据诗史的事实加以论证,比如他以唐诗史为例,对“诗变”进行论证:

小变于沈、宋、云、龙之间,而大变于开元、天宝高、岑、王、孟、李;此数人者,虽各有所因,而实一一能为创。而集大成如杜甫,杰出如韩愈,专家如柳宗元,如刘禹锡,如李贺,如李商隐,如杜牧,如陆龟蒙诸子,一一皆特立兴起;其他弱者,则因循世运,随乎波流,不能振拔,所谓唐人本色也。[1]566

沈宋“小变”,开、天“大变”,在上面还提及“韩愈为唐诗一大变”,在他看来,

皆是唐诗发展变化的关键性阶段,其中都有自己的“创”造,皆有自己“特立”的地方。这种“特立”和新“创”,表现在他们不仅“因循世运”,还能不断改变现有的审美范式,超乎“唐人本色”。若仅仅“因循世运”,则是诗歌创作中的“弱者”。

其次,叶燮论“诗变”的理性特质鲜明地表现在方法论方面。叶燮论诗歌源流、本末,能把宏观与微观、形上与形下结合起来,针对不同层面的诗学问题和不同的审美对象,灵活运用其论诗方式和方法。特别是将整个诗史和一代诗歌联系起来论述,这在宏观上表现出他的诗学方法的优势。上引《原诗》有“因流以溯源,循本以返末”的说法,是对规律探索的方法论。除这一方法外,他还将“一时之论”和“千古之论”联系起来,作为看待诗歌发展变化的主要方法之一。

但就一时而论,有盛必有衰;宗千古而论,则盛而必至于衰,有必自衰而复盛;非在前者之必居于盛,后者之必居于衰也。乃近代论诗者,则曰:《三百篇》尚矣,五言必建安、黄初,其余诸体,必唐之“初”“盛”而后可。非是者必斥焉。……然有往往溺于偏畸之私说。其说胜,则出乎陈腐而入乎颇僻;不胜,则两敝,而诗道遂沦而不可救。由称诗之人,才短力弱,识又矇焉而不知所衷;既不能知诗之源流、本末、正变盛衰互为循环,并不能辨古今作者之心思、才力、深浅、高下、长短;孰为沿为革?孰为创为因?孰为流弊而衰?孰为救衰而盛?一一剖析而缕分之,兼综而条贯之;徒自诩矜张,为郛廓隔膜之谈,以欺人而自欺也。于是百啄争鸣,互自标榜,胶固一偏,剿猎成说;后生小子,耳食者多,是非淆而性情汩,不能不三叹于风雅之日衰也。[1]565566

历代论诗弊端的现象与本质、甚至影响都被他在这段话里说尽了。在叶燮看来,历代诗歌的兴废盛衰是不分时代先后的,“崇正”派和“主变”派,既不能从诗歌文本的内质和精神的所有方面进行共时观照,亦不善于从整个诗史的展开作历时考察。叶燮将“一时之论”和“千古之论”联系起来,就一个时代而言,有高潮就必然有衰落;从整个的历史长河中来看,兴盛之势或至境的话语体系必导致这一至境的衰微,而某类诗歌的衰落必然走向另一种诗歌体制的兴盛。所以并非居于前的时代就必然兴盛,而后来的时代就必然处于衰落的境地。叶燮在对兴废盛衰的复杂性和丰富性作出判断后,再抽绎出一个时代和整个诗史的兴衰规律。因此,“近代”论诗者的两极分化现象在他看来,就属于“偏畸之私说”,这样去论诗,就只能或出乎陈腐而偏颇,或既陈腐又偏颇,难以出入于“诗道”之间,确立正确的诗歌发展观。

再次,叶燮的理性还在他对“诗变”规律复杂性的认识。这种复杂性首先表现在诗歌变化的时间和人数上。他曾以韩愈大变之后的情况为例说:

自后或数十年而一变,或百余年而一变;或一人独自为变,或数人而共为变,皆变之小者也。其间或有因变而得盛者,然亦不能无因变而益衰者。[1]570571

在复古派看来,某种诗歌范式一旦改变,就是诗歌衰败的征兆;而在“性灵论”者看来,只有变化才能将新的诗歌范式呼唤出来。叶燮扬弃了两派的偏颇之见,整合了他们的有益成果,

并从规律变化复杂性的层面,通过对文本和文学现象的分析,概括出“其间或有因变而得盛者,然亦不能无因变而益衰者”。

导致“诗变”规律复杂性的原因,除“世运”外,叶燮从主体和客体双方进行了分析,

就主体而言,古往今来的作者,大多卓然自命,以其才智与古人相抗衡,不肯依傍古人,寄人篱下,窃其余唾:

窃之而似,则优孟衣冠;窃之而不似,则画虎不成矣。故宁甘作偏裨,自领一队,如皮、陆诸人是也。乃才不及健儿,假他人余焰,妄自僭王称霸,实则一土偶耳。[1]571

这里除谈及文学发展中继承的意义外,主要是论述诗变中主体才力和个性的重要。他批评了才能浅薄者“甘作偏裨”,自命不凡的走偏入奇之道,忽视了主体生机精神在诗歌创新中的重要作用。所以他对主体“才”“胆”“识”“力”与诗歌话语发展的关系十分在意,在他的诗学里,主体的这四种因素,往往造就具有个别性的和发展着的诗歌话语系统:

大凡人无才则心思不出,无胆则笔墨畏缩,无识则不能取舍,无力则不能自成一家。而且谓古人可罔,世人可欺,称格称律,推求字句,动以法度紧严,扳驳铢两。内既无具,援一古人为门户,藉以压倒众口。究之何尝见古人之真面目,而辨其诗之源流、本末、正变、盛衰之相因哉?更有窃其腐余,高自论说,互相祖述,此真诗运之厄。故窃不揣,谨以数千年诗之正变、盛衰之所以然,略为发明,以俟古人之复起。

对主体“才”、“胆”、“识”、“力”与诗歌话语发展的关系,叶燮作出的是非常肯定性的判断,以此衡量七子,则发现他们对“诗之源流、本末、正变、盛衰之相因”不能进行整体上的把握。的确,七子派只是就其中某一方面或某几个方面进行准确辨析,若兼顾主体和“诗之源流、本末、正变、盛衰之相因”的整体分析,则尚未发现。正是在总结七子缺陷的基础上,叶燮将主体的“才”、“胆”、“识”、“力”和“诗之源流、本末、正变、盛衰之相因”结合,对历代诗歌活动及其文化语境整体观照,较为全面的总结了“诗变”的轨迹。更重要的是,他还探讨了“数千年诗之正变、盛衰之所以然”,这个“所以然”,涵盖了诗歌活动的内和外、对立与和谐、主体与对象、技巧与精神、话语与意味等方面。在这个意义上,叶燮的诗变论已经较为完整。

就客体或对象而言,叶燮以为它与主体因素融合后,也是导致诗变规律复杂性的因素之一。客观对象与主体因素的对接,生成诗歌话语,这是古已有之的看法。叶燮发现,古人已经所用之事、之景、之情,后人仍然可以“自我始言之”;亦可以在古人基础上,“精求之而益用之”。而且,无论用事、用景、用情,还存在一个“出”的问题。“出”是面对事、景、情,如何进行艺术处理,使之成为艺术文本中的事、景、情。就此一点而言,则人人有别,与主体个性有关。所用叶燮断言:“乾坤一日不息,则人之智慧心思,必无尽与穷之日”[1]567,那么,文学变化因为人的个性智慧无方可执,也就十分复杂了。

在这一基础上,叶燮用理、事、情概括天地间万有之物,万有本身千变万化,而主体之心有“才、胆、识、力”,它们也是变化无方,这样,客体与主体共同作用所生成的审美话语也就气象万千,其变化情状也就异常复杂,永生不灭:

曰理、曰事、曰情,此三言者足以穷尽万有之变态。凡形形,音声状貌,举不能越乎此,此举在物者而为言,而无一物之或能去此者也。曰才、曰胆、曰识、曰力,此四言者所以穷尽此心之神明。凡形形,音声状貌,无不待于此而为之发宣昭著;此举在我者而为言,而无一不如此心以出之者也。以在我之四,衡在物之三,合而为作者之文章,大之经纬天地,细而一动一植,咏叹讴吟,俱不能离是而为言者矣。[1]579

叶燮以“物”与“我”对举,指出其包含的“万有”和“心之神明”双方都“形形”。而两者“合而”之文章,无论从“大”处还是从“细”处看,都不离理、事、情所涵盖的万有,以及才、胆、识、力所自出的我“心”。因此考察诗歌变化只要从上述方面着手,就能揭示切合实际的复杂状况。

三、叶燮“诗变论”的意义

叶燮提炼出“物”“我”两个概念及其所涵盖的七个范畴,用以论诗歌变化发展,其价值首先在总结了此前几乎所有诗论家所使用的 “诗变” 论的方式、方法和范畴。在宏观上,“物”“我”无疑融合了七子“师古”与公安、竟陵“师心”两端的对立,在微观上,理、事、情所涵盖的万有,以及才、胆、识、力所自出的我“心”,则综合了此前论“诗变”的几乎所以视点、视角和视野。在中国古代诗学中,将诗歌话语进行“物”“我”两分,已经形成传统。叶燮看到,单纯的物我两分不足以在所有视角上分析诗变的丰富性和复杂性,于是,经过研究,他在主体与客体,主观与客观两个方面,发现从理、事、情和才、胆、识、力这七个视点,可以较为客观地发现诗变的复杂性和丰富性。其次,叶燮提炼的“物”“我”及其对应的七个范畴,不单可以论“诗变”规律及其复杂性,而且可以论“盛衰之所以然”:“先生论诗,深源于正变,盛衰之所以然,不定指在前者为盛,在后者为衰。”[1]587这无疑是对历代“诗变论”的较为全面的总结。

叶燮整合“正”“变”,并主张“正”“变”统一,符合文学发展规律,得到现代文学理论的支持。将上述观点进行现代阐释,我以为应该是这样的:首先,是因为文化在历史中流动,构成“文化的传递”。但“就其基本的形态而言,它们都是在特定的‘时’‘空’中由各个层面上的‘文化的对话’所组成的‘文化接触链’。一般说来,由文化的纵向性的‘对话’所组成的‘接触链’,我们称为‘文化的继承’;由文化的横向性的‘对话’所组成的‘接触链’,我们称为‘文化的交流’,它们都是‘文化的传递’的具体形态……而更多的是以立体的形态进行的,从而构成了‘文化的传递’的复杂而生动的形态。”[2]就诗体文化而言,它在传递过程中,原有诗体的本体性价值,已经后人描述,成为描述的诗体,不再等于原有诗体的事实本身,在“描述诗体”的层面上,诗体的原有规范被作了“不正确的理解”,在不同时空条件下,各种不同的“理解”,使得诗体价值和功能具有多重性和开放性,当一定时代诗学活动者使这一理解后的描述性诗体与当时当地的文化语境对话时,原有的诗体“描述性形态”进入新的时代语境,形成新的诗歌范型。可见,经过描述的诗体新的价值和新的审美功能不

断融合,改变了原有诗体的审美形态,表现为诗

体的重构。这样,旧诗体的审美价值与功能不断消融在新诗体的重构中,从而在诗体变迁中不自觉地形成了对历代文化的整合。叶燮的诗学意图,不仅仅是这一个方面,他的另一个目的是为了在诗体文化传递研究中,论证文化整合的依据,他还从诗歌演变与天地运行变化之间的联系,最后在宇宙观层面论证“诗变”和“天地运行”规律的同构关系;不仅充分地论述了“世运”变“诗”亦变的道理,而且通过对几千年的诗歌史的回顾雄辩地证明了“变”乃是文学发展的客观规律。将“诗变”上升到客观规律的高度,这是叶燮诗学思想中极为精彩的部分。

叶燮还论证了“诗变”发现与诗论家的素质。他提出诗论家仅仅懂得诗歌形式是不够的,对“诗道”的认识还需要具备才、力、识,方能对诗家“所衷”别有会心,方“能知诗之源流、本末、正变盛衰互为循环”,“辨古今作者之心思、才力、深浅、高下、长短”。

在此基础上,叶燮论述了“诗变”认识与诗学方法的关系。一个批评家具有较高的素质修养还不够,他还要懂得运用正确的方法,“剖析而缕分之,兼综而条贯之”,按照现代阐释,就是宏观与微观、历史与逻辑相统一的立体审视方法。只有这样,“乃知诗之为道,未有一日不相续相禅而或息者也。”

可以说,正是在上述意义上,唐诗学“诗变论”从对文学活动现象变化的认识到对诗变因素、原因和诗变原理的探索、总结,最终达到对“诗变”的规律性论证,从而确立了中国古代的“诗变论”。

参考文献:

[1] 叶燮.原诗卷三:外篇上[M]∥丁福保.清诗话.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9.

[2] 严绍璗.文化的传递与不正确理解的形态[C]∥乐黛云,张辉.文化传递与文学形象.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