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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声乐学习过程中,尽管科学的歌唱技巧本身就具有丰富的艺术性,包含了我们审美的意识和追求,也充分体现了人声的可塑性与艺术美感,但作为作品情感表达的载体,我们要始终强调歌唱发声的技术是为歌唱的内容服务的,因为声乐艺术的实质与至高境界是“声情并茂、以情带声”地传达作品的内容,走向任何一个极端都是不可取的。
关键词:声音技巧;情感表现;艺术处理
声乐表演是一门在舞台上展示个人歌唱技术,技艺的表演艺术形式,其目的是借助熟练的发声技巧,生动的表达作品的思想感情,以优美的歌声去感染群众。这就要求表演者对音乐作品的风格要有一个正确的理解和综合把握,并结合声乐表演的特点将其很好的再现,而要表现出这些不同风格,时代,个性的作品之间的区别,单靠歌唱技能和技巧是远远不够的。一名合格的歌唱者在演唱中能把作品中喜、怒、哀、乐之“情”充分的表现出来,达到“一声唱到融神处,毛骨悚然六月寒”这说明演唱者必须基于对生活,对音乐有深刻的理解,具有较高的思想境界和艺术修养,较深的艺术造诣和完善的歌唱技巧,才能将自己对作品深刻的理解与心灵的感受用具有丰富色彩和特有风格的美妙声音,去拨动听众的心弦,使人留下深刻的印象。
1 歌唱情感表现的重要性
在众多声乐学习者学习声乐的初期都存在缺乏内在感情,表情平淡生硬,很难打动听众的心。有的学生演唱曲目时全身呆板像木头,只是循规蹈矩,按部就班的照谱面上的音符唱词却不知作品表达什么内容和情感。也有的学生只注意了声音技巧,而没有内容的传达,故而缺乏激情,口中所唱之词与心中所想似乎毫无关系,这样缺乏内容的声音必然是空洞乏味的,于是在舞台上的表演,也一定会表情僵硬不自然,给观众带来一种不舒服的感觉。这主要缘于演唱者没有深刻了解歌曲的思想内容,没有打好扎实的基本功和缺乏自身歌唱修养的培养。
再优秀的作品它的词曲终究只是书写在谱面上没有生命力的音符和标记,只有通过歌唱者创造性的劳动,才能赋予生命力的。一个好的歌手能立足于自己的生活经验,文化修养和丰富的想象力上,对歌曲进行细致的分析,体会歌曲内容与深厚的情感然后进行加工处理,用深切的感情,充满激情的咬字,吐字,共鸣,气息以及装饰等声音技巧,才能将歌曲内容形象深刻的表达出来。《乐记》记载:“凡音之起,由人心生也,情动于中,故行与声。”所谓“情”从人“心”来,即我们应该将眼中所见的人,事,物,景转为化为心中所想,再转化口中所唱,进一步讲就是歌唱者一定要将自己的灵魂,全身心的投入到歌唱之中去,他(她)的歌声才能打动听众的心。歌唱者的演唱,是心灵的直接语言,有时听众虽不一定理解歌曲的情感性质,却能从歌唱者优美的声音色彩,动人的旋律,丰富的节奏,变化的速度获得一种审美,例如当听到愉快情绪的歌曲,听众自己的心情也不由自主的舒畅乐观起来;当听到悲伤的歌曲时,听众也情不自禁的会流下悲伤的眼泪。这种悲和喜的情感,正是由于歌唱者把情感传达给听众,使听众直接接受到了歌唱者情绪的感染,而产生相同情感的反应。
要想唱好一首歌,首先要做到以下几点:了解作者及其创作意图,反复吟唱曲调和朗诵歌词,理解其中表现的情感和形象特点;想象歌曲中的意境;分析乐曲的结构旋律及节奏的风格;分析歌词的特点语言韵律以及分析全曲的重点和高潮……在这些准备工作做好后,然后再决定用什么情绪,什么演唱气势,什么声音色彩,力度,速度和什么咬字吐字方法来唱,设计好强,弱,连断,尽可能用具有塑造能力的技巧表现,这样的演唱才能有层次,有高潮,跌宕起伏扣人心弦。
值得一提的是作品的风格或者说是音乐的风格的掌握直接会影响到演唱的效果。每首歌曲都有自己的情感基调,或深情赞颂,或庄严雄伟,或明朗欢快,或哀婉伤感……演唱者要在深入挖掘词义的同时,准确把握情感表现基调,才能更加有助于歌曲的内容表达和主题发挥。所以,歌唱者应在歌唱前对作品的时代风格,民族风格,地域风格,个人风格等方面进行细致的分析和了解,然后再借助于自己的歌唱技巧来表现作品的风格。好的演唱者不仅能准确的领会和传达歌曲的艺术境界,同时还能通过自己的再创作,挖掘歌曲里某些潜在的甚至作曲家没有料到的东西。
2 “以情带声”“声情并茂”的含义
声乐学习的过程中,老师要求我们歌唱时要“以情带声”“声情并茂”。但极大多数学生对“以情带声”和“声情并茂”的理解比较笼统简单,流于表面。基于这样的现状,笔者想先讨论一下“以情带声”和“声情并茂”的含义。
2.1 “以情带声”
“以情带声”其含义包含两个层次。首先,声音是歌唱的基础,无论声音美妙与否,声音总是歌唱的先决条件;而“情”只有建立在声音基础表达之上,才可能出歌曲的内容。因此说情感以歌唱声音为基础,借助优美的声音表现丰富的情感。歌唱中情感到位了对声音的修饰将会起到很重要的影响,比如演唱者将自己带入歌唱的情绪里,即使他的歌唱技巧不尽人意,但却因为他传神入戏的表现反而在一定程度上掩盖了技能的缺陷,此乃“以情带声”,而歌唱如果有情无声,或者是有情少声,就会失去了人声作为载体,拿什么表达情感呢?又通过怎样的方式来与听众交流呢?其次,我们应该把这个“情”理解为情感表达的要求和声乐审美意识对声音质量的指令性要求。当我们在演唱某歌曲时,歌曲的思想内容,情感深度的幅度要用相符合的声音来体现,这种声音的要求同时又必须符合声乐审美的标准,这个审美标准就是演唱者的综合素质的体现。比如我们不能用明亮华丽的声音来演唱悲歌;不能用沉重的声音来演唱颂歌。要表现高兴欢乐的情绪,声音就必须有光彩,流畅生动,具体来说,就是声音位置要高,气息量要适度,(因为过多的气息会影响声音的灵敏度和色彩);表现愤怒,仇恨,严厉的情绪时,声音可以调节的相对强烈而坚硬,爆发性强些等等。这个意义上的“情”就不是单纯指歌曲的内容,而是更广义的对“美”的情感的表现要求,这就说明歌唱技巧必须服务于作品的核心内容与精神内涵。因此,只有声音而没有真实情感的表现是机械的,缺乏生命力的歌唱实践,是没有艺术感染力的,违背了声乐艺术的本意。反之,即使有很深很丰富的情感,没有优美的声音作为依托,也根本就谈不上是声乐艺术,在我们的声乐学习中尤其要注意这两个方面的平衡与兼顾。
2.2 “声情并茂”
“声情并茂”,体现了“尽善尽美”的儒家音乐审美观。“在中国美学史上,是孔子首先区分了内容美和形式美,并提出了两者的统一。”“声茂”对应是艺术形式标准“尽美”,对应内容标准“尽善”。“声茂”是一种表层的感官美,“情茂”是一种深层的内涵美。声音的首要任务是悦耳,不能引起人的心理愉悦,就失去了声乐这作为一门艺术存在的意义。只要使人从这些异彩纷呈的“声”的美感中获得某种审美愉悦,才能进入到深层次的审美意境中去,体会感情美以及由此而领悟的思想美,精神美等等,此谓“声茂”。而随着社会历史的演进,在“情茂”中,同时含有反应客观对象的标准,深刻程度与社会生活的历史和伦理评价的合理程度,因此,“声情并茂”体现了真,善,美的完美统一,是一种理想的艺术境界。
所谓“以情带声,声情并茂”仅仅是一审美理想,并非事物发展的必然规律。“声”可以表现感情,也可以表现感情之外的其他内容,例如国外有些无词的声乐作品,大都没有什么确定的情感内涵,作品所表现的内容就是声乐自身的各种技巧同样具有很高的审美价值。
中国传统声乐强调“以情传声”,即字,声,腔美化的目的是为了服务于感情的表达。所谓“声为情役”,反过来,在声音美化过程中如果没有情感的介入就不可能有感人的生命魅力。正如唐代大诗人白居易的《琵琶行》也讲:“转轴拨弦三两声,未成曲调先有情”这说明在中国声乐艺术中,情感被认为是声的灵魂。“情之所动,音之所生”,有情之声才具有更高的审美价值。
声乐同时要是也立足在语言基础上。各名族的语言本身存在差异,对声音美的认识,表现方式也多种多样。民族文化的特征,各历史时期作品风格,作曲家的思想个性等,都以文字的形式在声音表演的过程中清晰的显现出来。但也正是因为有了语言部分的差异,而使声乐艺术风格表现更加复杂。“字正腔圆”与“声情并茂”既可作为一种声乐技术命题也可作为一种美学命题提出。把不同时代的声乐实践都作为研究对象,将不断引起人们的反思,只有通过反思才能提高对声乐艺术本质的认识,不断引起人们的反思,只有通过反思才能提高对声乐艺术本质的认识,不断追求艺术创作的最高境界。这样,我们才能不断的进步,才能更好的用声音表达我们的情感。
一位声乐界的前辈说的好:“声音的技巧,实际上就是基本功的体现,而表现力及艺术感染力则是声乐技巧的升华与继续。”技巧由此可见声乐的技巧与情感表现是缺一不可的。打个通俗的比喻,声乐技巧是骨架,而表现力就是充实这个骨架的血和肉。1980年在中央音乐学院建院30周年纪念日上,喻宜萱老师曾明确的指出精湛的声音技巧可以促使艺术之花开的更加艳丽动人,而加强艺术修养则能充分发挥技巧的作用于力量。“技”是重要的,没有“技”,也就无所谓“艺”,没有纯熟的技巧,也就不可能有完美的艺术表现。技术的功力直接影响到艺术水平的高低。长期以来,特别是有一时期,片面强调生活体验的重要性,把“以情带声”变成了“以情代声”,似乎只要有了生活体验和经历,只要有了感情,艺术上一切的问题都能得到解决。其实,对于一个声乐表演工作者来说,生活与技巧这两方面都是不可或缺的,二者是不可分割的。只有完美的艺术技巧,达到完美的艺术表现的目的。
3 如何在具体的声乐学习中实践“以情带声”“声情并茂”
3.1 对作品内涵的理解
所谓内涵,主要是指作品的内在含义即思想感情。理解作品的内涵,是演唱的基础。拿到一首歌曲,先不要急于唱谱,而应该将歌词反复朗诵几遍,以便从中了解主人公所处的时代背景,特定环境和思想感情。一首歌曲无论长短,都凝聚着作曲家的强烈感情,作曲家的深情厚意蕴藏在每个音符之中,歌唱者需要认真的去发掘和领会。对作品的理解越深,感受越深,在演唱时的表达则越纯真,越完美。一个演员或歌唱者文学修养的深浅,会直接影响他对作品内涵理解的程度(深度)。不少学习声乐的人,往往单纯从声乐技巧来谈歌唱表现,因此平时的接触面比较窄,不看小说不看画,不读诗文不听音乐,甚至连报纸也不常看,视野不开阔,知识不丰富,这样的学唱是唱不出感情来的。众所周知,演唱者对作品有无深刻的理解,会极大程度上影响歌唱效果,因为只有在深刻理解作品的基础上,才可能做到原作精神内核最真实的表达和传递。
3.2 对作品意境的想象
意境的想象,就是要尽量去启发音乐的想象力,演唱者应根据歌曲的内容和音乐形象,在自己的头脑中化为一幅幅活动画面,把自己化为作家,诗人,也变成作品的主人公。换句话说,就是要像戏剧演员进入角色一样去身临其境。如果你把一首歌的基本情绪和意境设想得很具体时,那么你在表达时就会很容易,很快进入情境,表现真实和生动。想象和你确立正确音乐形象或者说歌曲的主人公形象来。歌曲的主人公形象完整,统一了,歌曲的主题思想也就明确了,这样就会达到情真意切。从心理活动来说,自我就是曲中人,曲中事物。比如当演唱《拉骆驼的黑小伙》时,演唱通过视唱旋律和歌词,首先,面前晃动着“拉骆驼的黑小伙的形象,”“眼睛隔着篱笆直瞧我”,乡亲们“都夸那黑小伙,都说他真不错,给山村驮来了花布和百货。”一个栩栩如生的“黑小伙”人物形象在演唱者面前出现了,姑娘对小伙持什么样的态度呢?正如词中所唱:“你的骆驼驮走了我的心一颗”,如果演唱者没有“黑小伙”健康勤劳,朴实纯真甘为村民服务的形象,很难长出赞扬黑小伙,爱恋黑小伙的情感来。演唱者必须想象自己就是歌中的“我”假设你仍然确认自己是大城市的高傲的姑娘,那肯定不会爱上“拉骆驼的黑小伙”了,即使唱出很响很亮的声音,观众一听就是假的。当然歌唱者解释音乐的能力,不是一日之功,它是一种生活积累,记忆的积累,情感的积累,这种积累越多,越丰富,灵感也越活跃,越丰富。因此作为歌者。应随时用眼睛和耳朵去搜集和倾听各种生活的画面和声音,去感受生活,从而增强我们对生活和人物的理解能力和想象能力,从而更深刻的理解作品。
3.3 声音技巧的运用
我们在演唱一首作品是,运用什么样的声音才能符合作品的思想内容和情感,这是值得研究和设计的问题。作为歌者有了美妙的声音外,能驾驭各种声音和音色变化的能力尤为重要,比如进行曲需要选用雄壮豪放的声音,圆舞曲需要明亮,华丽,轻巧的声音,而摇篮曲则需要用柔和甜美的声音等等。这里对声也要有一个想象的过程,如拿到一首抒情轻柔的曲子时,可以把声音设想为“轻柔的纱巾在微风中飘洒”“树叶轻轻落在地上”这样的柔和的声音控制上;总之,我们要擅于调动人声的声音“库”中最合适的声音,就能唱出歌曲内容所需要的听觉效果,贴切的表现作品。
3.4 对作品风格的掌握
演唱者对作品的风格或者说,音乐的风格掌握的好与坏,其演唱的效果是大不一样的。我们常常听一些独唱音乐会的演出,有的人声音相当漂亮,发声技巧也很高超,整台音乐会从中国民歌到欧洲的古典艺术歌曲,声音,力度,韵味各方面都很好,但总是一个样,一个味,让人听了过耳既忘,缺少心灵的共鸣和艺术的回味。更有甚者因为缺少艺术修养和文化修养,而把各种风格的歌曲混淆在一起,使得演唱出来的感觉南腔北调,与原作差距甚远,令人深感迷惑,不知所云,造成这些现象的原因主要是歌唱者没有很好的在歌唱前对作品的时代风格,民族风格,地区风格,个人风格等进行细致的分析和了解,没有能恰如其分的用自己的歌唱技巧来表达作品的风格。因此歌唱者要准确的表现作品的内涵还必须事先研究作品的风格也就是演唱风格。
3.5 韵味的体现
演唱者为了表现歌曲的风格,为了表达情感的内蕴,往往对歌曲进行了一些韵味的处理,为一些重要的字渲染上一定的韵味色彩,从而使演唱的情感更深入细致,歌词更加具有美感,音乐更具有魅力。歌曲的韵味艺术处理主要是运用波音、装饰音、滑音、重音、顿音、变化音来装饰字的。一首作品,作曲家是无法提供韵味的,它必须由演唱者自己去体会和创造。因此歌唱者要重视歌曲的韵味处理,当学唱一首歌时,要细致入微的反复润肺,精雕细刻,使歌曲的延长成为有声有色,有韵有味,有血有肉的歌唱表演。
3.6 艺术处理
有了对歌曲理解的真情实感后,演唱者就应该对歌曲处理有一个全面的总体设想,包括全曲的速度、力度、音量、音色、伴奏等等问题。当然这些设想不是盲目的、随心所欲的,歌曲的结构、旋律的起伏发展,直到节奏、和声等都会带给演唱者艺术表现的总启示,它们可以指引歌者内在情绪的走向,找到全曲的高潮和歌曲的层次。在演唱别要把握好艺术的对比性,比如一首歌的叙述性和歌唱性的区别,一首歌曲中强弱、轻重的变化,以及全曲最关键的高点(高潮处)和低点在哪里。一般来说要突出高点,就一定要把低点放低,是一个铺垫的过程,否则一位的强或一味的弱是达不到艺术效果的。处理歌曲时,画龙点睛的部分往往是一些重点句、字。重点的词句要在咬字吐字上、感情上予以强调,要一句一字地,甚至在一个经过音上深下功夫,反复练唱,认真寻味,找到最适宜的表现手法。也就是说演唱者必须按照自己的总体设计反复演唱攻克难关,直到自己的处理化为真情的体现。
3.7 忘情歌唱
唱歌要感动听众,首先要使自己处于兴奋而又激动的歌唱状态。“真真假假”是艺术表现的特定手法。“假”是为了表现“艺术的真”,“假”是表现“真”的艺术技巧。真入假出而不失为真,才能发挥艺术感染的强大作用。因此我们在演唱时一定要把握好这两者的关系,恰到好处的来表现艺术。我们往往会看到很多演唱者在演唱时精神高度紧张,前怕狼后怕虎,脑子私心杂念,这样的歌唱状态是绝对唱不好歌的,更不用说感动观众了。因此我们讲的“忘我的歌唱”就是要演唱者丢掉一切来自思想上的或者声音上的包袱,消除一切紧张因素,以既轻松自如又充满激情的状态进入演唱。只有情感得到了解放,才能自然而舒畅的声音效果,才能有更完美的情感表达。
另外,还应该擅于体验各种情感,要能体会到作品中所表达的情感是一种什么样的感受。这就要求我们除了学习音乐专业知识之外,应该阅读一些描写各种人物细腻情感的文学作品,拓展知识面,也可以从电视电影里去体会,并注意观察发生在身边的人和事,体会各种人间,要善于理解和接受别人,多学会一些感动,将心比心,爱憎分明。还要具有开朗积极的品味心态,善解人意的心胸,能体会和品味到喜悦、悲伤、离别、思念、兴奋、悠闲、豪放等情感和情绪,并能真正的感动。一个麻木的人是决定学好艺术的,一个对“美”无动于衷的人或者说不容易激动的人,怎么能唱好歌呢?因为声乐艺术的本质就是夸张的表现人的情感,(她)们比平常人更为感性和多愁善感。
很多人会说;声乐要靠声音表现,表演好不好无所谓。其实,我们学生在学习过程中,有的声音确实掌握的不错,但与歌曲、唱法结合表演时,却显得那么不得体,甚至显得笨拙,让观看的人啼笑皆非。声音的表现力,主要是在于声音的运用,技巧的掌握,歌曲的情感处理等等,这只是一方面,而表演则又是声乐教学中经常忽视的又一问题。尤其是民族歌曲,在很大成分上除了声音技巧的掌握,表演也是占了很重要的因素。我们学习声乐基本知识的同时,应该在学习学习朗诵、身段(手、眼、身、法、步)及基本功,包括踢腿、手位等等。这些看起来很不重要的问题,在演出实践中,却能派上大用场。尤其是歌剧的演出中,更是体会到了学习这些知识的好处,不然到了台上,手脚都没地方放,走路都不会了。笔者通过这几年的积累以及向前辈们学习取得的经验认为,在学习掌握发声方法,歌唱技巧的同时,一定要注重情感投入提高发声与表演的能力。
总而言之,情感表现是声乐艺术的生命,声音是技术保证,是表情达意的基础。高超的声音技巧不是声乐艺术的目的,声乐艺术的目的是音乐艺术至高审美精神的体现。所以无论是教还是学,我们都要充分重视情感表现的重要性,在歌唱中要理智地、合理地、巧妙地运用声音的技巧,不能冲动,不能盲目。当然,要做到“声情并茂”“以情带声”不是简单的几句话就能说清楚的,而是需要较长时间的学习、实践和积累、在熟练地运用技能技巧的基础上,全身心的投入艺术表现。因为声乐表演是一门多种因素融为一体的音乐艺术。它的艺术魅力既取决于完善的声音技巧也取决于情感深刻细致的表达。因此,优秀的歌唱者必须具有较高的思想和艺术修养,对生活对音乐有深刻的理解,有较深的艺术造诣和较高的歌唱技巧,还有对声乐艺术事业的热爱,才能将自己心里的感受用具有丰富色彩和特有风格的美妙声音,去完整地表现歌曲,以此来感染听众,获得最佳的艺术效果,给人以美的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