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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砻江流域水电站采用总承包模式实施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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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文章阐述了工程总承包模式应用于雅砻江流域水电站建设的可行性和优势,初步建议了采用联合体总承包的具体方式,为流域后续水电站开发的决策者和参建方提供参考。

关键词:雅砻江;水电站;EPC;联合体

1 雅砻江流域水电站规划及建设情况

雅砻江水量丰沛、落差大,干支流蕴藏了丰富的水力资源。从河源至河口,干流全长1571km,干流呷衣寺至江口河段共规划21级水电站,装机容量约30000MW,年发电量约1500亿kw・h。雅砻江干流分三个河段进行规划建设:

1.1 上游河段

从呷衣寺至两河口,河段长688km,按照初步规划,按“一库十级”开发,总装机容量约250万千瓦。该河段初拟有温波寺(150MW)、仁青岭(300MW)、热巴(250MW)、阿达(250MW)、格尼(200MW)、通哈(200MW)、英达(500MW)、新龙(500MW)、共科(400MW)、龚坝沟(500MW)10个梯级电站,装机约3250MW。

建设情况:勘察设计和项目筹建等前期工作已在进行。勘察设计单位有成勘院、贵阳院等,施工单位有水电五局等。

1.2 中游河段

从两河口至卡拉,河段长385km。根据初步规划成果,拟定有两河口(3000MW)、牙根1级(260MW)、牙根2级(990MW)、愣古(2575MW)、孟底沟(2200MW)、杨房沟(1500MW)、卡拉乡(980MW)7个梯级电站,总装机11515MW。

建设情况:两河口水电站已于2015年初正式开工建设,杨房沟水电站于2015年7月正式开工建设。其他电站正在进行勘察设计和项目筹建等前期工作。勘察设计单位有成勘院、华东院等,施工单位有水电十四局等,监理单位有长江设计院等。

1.3 下游河段

下游河段从锦屏一级至江口,河段长412km,天然落差930m,分5级开发,依次为锦屏一级(3600MW)、锦屏二级(4800MW)、官地(2400MW)、二滩(3300MW)、桐子林(600MW),总装机14700MW。均已投产发电。

2 流域电站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建设的优势

梯级水电站有序开发是目前国内各大发电集团针对自身梯级流域水电站群开发的普遍模式。业主方根据工程的难易程度、投资造价、外部环境条件、投资环境条件等因素制定出具体实施的滚动开发方案,为EPC总承包带来了可持续发展的契机。

正是由于梯级流域建设发展的可持续性、多项目、长时效性,在这样的情况下,采用工程总承包建设模式,通过将工程实施任务交给总承包单位,有利于精简业主管理机构和人员配置,简化工程管理层级,通过一两个项目的磨合,将有利于工作开展的方法或有效措施作为一种模式加以固化,在后续项目中加以应用,可以实现整个流域电站的综合建设管理效益的提升,从而为业主最大限度地节约建设投资,提升项目开发效益。

对于总承包单位而言,更为注重的是项目资源获取的可持续性,在较长时间跨度内,面对同一个业主,利于总承包单位形成相对固定的项目管理模式和长期稳定的经营收益。梯级承包建设,也有利于总承包单位资源的集约化利用,降低项目实施成本。因此,在流域梯级电站建设中实施工程总承包模式,对于业主和总承包单位是双赢的明智选择。

3 雅砻江中上游梯级电站工程总承包实施方式

3.1 联合体承担工程总承包任务

水电站设计和施工较为复杂,需要水电勘察设计和施工能力均十分突出的单位方能胜任工程总承包任务,但目前国内还没有这样的企业。因此,国内水电站工程总承包多采用设计或施工企业总承包再进行施工分包或设计分包的模式。然而,根据部分流域水电站总承包实践结果来看,实施效果并不十分令人满意。究其原因,关键在于设计和施工的相对隔离,为避免此弊端,可采用联合体总承包的方式实施。

联合体总承包是指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其中一方作为牵头方,共同进行投标。中标后,凭借各自在设计和施工领域的优势,分别承担有关设计和施工任务,在项目上共同向业主负责。联合体总承包的优势在于其在设计和建造环节上能更好地衔接,并实现更有效的信息传递,互补短板,优势共享,从而提高总承包管理成效。

3.2 联合体总承包项目管理结构

在采用联合体总承包实施方式的前提下,基于高效管理、最大化项目实施效益的目的,建议项目采用图1所示的管理结构模式。

图1 联合体总承包管理模式

3.3 项目各方工作

3.3.1 业主。(1)办理工程项目的核准手续,负责工程建设资金的筹措,做好工程建设征地和移民安置工作;(2)参与工程建设的招投标、设备材料采购和施工的全过程管理;(3)对工程建设的安全、质量和进度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在审核并确认工程形象进度和质量的前提下向总承包商、监理单位支付工程款;(4)负责电站并网和接入系统的工作;(5)负责组织建设期间工程阶段和专项验收,工程重大设计变更报批和工程竣工验收。

3.3.2 总承包商。(1)成立专门的总承包项目部,并授权项目经理代表总承包单位履行项目职责;(2)按照合同约定的工程标准、功能、规模、考核目标和竣工日期,完成工程的勘测设计、科研试验、建筑工程施工、机电设备及金属结构设备采购和安装、临建工程、机组试运行等竣工验收前的工作以及合同工程缺陷修复所需的有关工作;(3)采取招标方式选择施工分包商,直接与其签订合同,并将相关资料报业主备案;(4)做好设计和施工环节的配合,在保障工程施工顺利进展的同时,通过设计优化,最大化项目实施效益;(5)接受业主及其委托的监理单位的监督管理。

3.3.3 监理单位。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理工作,代表业主在委托监理范围内,对总承包商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审批。

3.3.4 施工分包商。按施工分包合同约定完成相应施工内容,获得相应工程款。

3.3.5 供货商。按供货合同约定向总承包商供应货物,获得相应货款。

作者简介:陈晓(1985,4-),男,汉族,硕士研究生,中级职称,工作单位:长江勘测规划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研究方向:总承包项目管理、招投标等。